城管執法調研報告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更好地用黨的理論創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的重大舉措,是“抓班子、帶隊伍、強作風”的有效途徑,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動城管執法工作的強大動力。
作為黨總支負責人,我按照區委《關于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的統一安排部署,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突出實踐性這個根本要求,帶領組員根據“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這一活動總體要求,經反復研究,確定我局的學習實踐活動主題是“嚴格執法、規范執法,服務科學發展”;實踐載體是“積極作為、科學務實,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執法工作全覆蓋”。緊緊圍繞這一活動主題和實踐載體,立足實際,扎實推進,深入到各中隊踏踏實實地開展了以走訪調查、座談、發放問卷調查表等形式為主體的調研活動,努力探索新時期如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城管的問題。力求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改革創新的精神、求真務實的作風,全面履行城市管理“7﹢1”工作職能,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到城管事業發展的各項工作中去。現做如下總結:
一、當前構建和諧城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眾所周知,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執法行為理應是文明的行為,因為它代表國家的權力,執行的是國家公正的法律。然而,現實生活中,個別執法人員視國家的執法權力為私有權力,視執法地位為稱霸地位,視執法利益為個人利益。這樣的思想表現在行動上,就會出現和發生不文明的行政執法行為、不文明的執法過程等等。如整頓市場秩序、取締亂設攤位時將秤桿拗斷,取締攤位時將桌子踢翻的行為就決不是文明的執法行為。這些不文明的執法行為,玷污了執法隊伍整體形象,破壞了法律的尊嚴,降低了法律的威信,損傷了群眾的信心。城管“暴力抗法”和“暴力執法”一直以來就是公眾熱議的話題,新聞媒體毀譽參半,給一直以來正努力樹立和諧城管新形象的城管人提出了嚴峻的課題。面對人們的議論紛紛,我們應冷靜下來作一下理性的思考,在當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應當怎樣做到以人為本,文明執法,重新塑造城管執法隊伍新形象?當前構建和諧城管存在的主要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城管意識不強,為構建和諧城管帶來觀念上的制約
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設輕管理”、“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的觀念;仍存在突擊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對城市管理深層次問題的研究;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足,全社會和諧共管的良性互動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管體制不完善,為構建和諧城管帶來機制上的制約
城市管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城管體制下移街道辦事處后,存在難以有效協調職能部門的實際困難,對城市管理效果難以形成統一的考核、驗收標準,難以形成統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調,有時職能部門互相扯皮、推諉責任,一定程度給城市管理帶來了被動。
(三)市民的城管意識薄弱,增加了構建和諧城管的`艱巨性
市民自我管理意識欠缺,違法后還蠻不講理的現象較為嚴重;農民工、外來工等要融入現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個素質逐步提高的過程。
(四)城管隊伍綜合素質不高,影響了構建和諧城管的進程
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任務越來越重,部分執法隊員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換位思考,需進一步增強人性化管理意識;城市管理專業人才匱乏;城管執法文化亟待構建。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一)市民城市管理意識有待提高
城市管理的概念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生事物,相較于幾千年的中國傳統的城市觀念,人們還沒有接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需要的是“坐商歸店”的規范統一。而擺攤設點的行為在某一種程度上又方便了市民的某些需要,因此,當城管取締這些攤販時,市民往往站在被管理者的立場,反而助長了違章者的囂張氣焰,導致雙方的矛盾激化。
(二)“臉皮”與“肚皮”的矛盾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產業結構的調整,出現了一批下崗工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大量農民工進城與城里人“分羹”,而社會保障體制并沒有將他們納入安置、保障的范疇。占道經營、擺攤設點這些門檻較低的經營方式成了許多人賴以生存的首選,導致鬧市區、人口密集區的攤點將人行道、小區通道擠得水泄不通,行人路難走,車輛行不通,有的地方甚至存在著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這與城市化進程的發展要求相違背。但一味地取締,勢必會影響到他們的生存利益,所以會想盡各種辦法來規避或者反抗法律的實施。由此可見,執法的阻力可見一斑。
(三)“弱勢群體”引發的社會同情感
由于當前貧富懸殊、分配制度的問題,資源占有的不均導致人們的感情出現偏差。警察抓小偷人們認定小偷是違法行為,從而拍手稱快并積極協助。而城管執法對違反市容規定的違章占道經營行為進行處罰管理責無旁貸,但有些人卻站出來指責城管拿走了他們的飯碗,但謀生的飯碗應該由誰來給?要一個行政處罰部門來承擔被管理者的生存權問題,那有多大的可行性?
(四)執法方式的簡單、粗暴
行政處罰本身就容易產生對立與沖突,而城管行使的又是城市建設多個部門的行政處罰,集許多矛盾于一體,稍有不慎,就會引起沖突。特別是流動攤點,他們往往采取“游擊戰”的方式,與城管執法人員“捉迷藏”,管理部門雖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效果甚微。因此,“拆、砸、趕”等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被大量運用,在短時期內也的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也伴隨著管理雙方矛盾沖突的不斷升級和惡化。為此,認真分析執法隊伍中不文明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文明教育,特別是加強執法權力觀、執法地位觀、執法利益觀的教育;認真貫徹執行執法行為道德準則和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言行,倡導文明執法;建立相關的監督機制,構建和諧城管,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的先進形象,實乃當務之急。
三、強制執行與不文明執法有原則區別
(一)城管執法大多牽涉到違法者的生存問題,很多占道攤點、違法搭建都是下崗職工和外來民工維系生活的直接經濟來源,管理難度較大。剛剛教育糾正過的當事人,第二天又堂而皇之地我行我素。三番五次的教育,苦口婆心地勸說對于當事人無濟于事。一旦真要依法處罰或暫扣其物品,他們就會鋌而走險,以命相搏,管理越來越難。執法中往往碰到兩種情景,一種是當事人做出可憐狀,以博得過路群眾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對城管誤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種是當事人抗拒執法,毆打城管隊員。
(二)在實施強制清除過程中,判斷城管是不是文明要破除兩個誤區。
誤區一:符合法律程序的強制清除是完全必要的,此過程中發生的推搡、拉扯等行為不能與不文明執法混為一談。其間如果當事人躺在執法車下面阻撓執法,或辱罵城管隊員,蓄意擴大事態,引起路人圍觀,堵塞交通,城管隊員為了盡快平息事態,將辱罵、耍潑的當事人制服,這難道是不文明行為?如果不強制清除,事態就不能平息,執法就不能順利進行,破壞城管、阻礙交通的狀況就不能得以改變。文明執法是一個過程,有的路過群眾對城管執法前期的教育、規勸直至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過程情況一概不知,單憑看到強制性清除的情景就指責或投訴城管“不文明”,這有失公平,是對城管的誤解。
誤區二:沖突過程中執法隊員被迫自衛是合理合法的行為。當少數“邪頭”拿起兇器毆打執法者時,城管隊員奮起自衛,冒著生命危險制服“邪頭”并扭送派出所,是完全合法的見義勇為的行為。而有的媒體接到投訴僅到現場問幾個人就報道“城管打人”,這是失實報道,誤導讀者,使城管聲譽嚴重受損,也使眾多執法隊員深感委屈。一位同行說:我們現在不是執法難,而是不能執法的問題,要么請公安一起去,要么請人大代表一起去,證明城管沒有打人,否則有口難辯。由此可見,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
四、新時期構建和諧城管的思路與對策
(一)增強人本理念,堅持文明執法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正確把握現階段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和弱勢群體及少數民族的特殊利益關系,統籌兼顧各方面的要求極為重要。在加強城市管理過程中,一方面要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促進管理效能的提高,把服務擺在第一位,通過服務加強管理;另一方面要嚴格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堅持正面引導,做到處罰與教育并舉,以管理帶動服務、提供服務,實現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務型轉變。
(二)加強隊伍建設,鍛鑄文明之師
隊伍素質的高低,決定構建和諧城管的成敗。當前,鍛鑄一支“政治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訓練有素、服務至上、和諧共進”的文明執法之師,是構建和諧城管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強班子建設,通過抓學習、講團結、嚴作風、求自律,不斷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二要加強教育培訓,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有效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三要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完善公開、透明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健全城管執法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量化考核機制,規范內部管理;四要培育獨特的城管執法文化,踐行文明執法操守,激發團隊活力,邁向和諧共進。
(三)堅持堵疏結合,著力化解矛盾
深入探求理性化執法、人性化服務的方法和途徑。把人性化、理性化、柔性化貫穿于執法全過程。規范執法文明用語,嚴格執法程序。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堅決摒棄野蠻執法、隨意執法、暗箱執法。正視進城務工農民和下崗失業人員等弱勢群體維系生活的直接經濟來源問題,始終以“讓群眾滿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致力開源疏導給出路。
(四)注重宣傳教育,增強城管意識
構建和諧城管,宣傳教育是關鍵。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搭建多種形式的與市民溝通的平臺;向市民廣泛宣傳普及城市管理法律知識和社會公德,加強城市意識教育,喚起全社會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視、理解和支持;實施城管投訴熱線,充分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的作用,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城管志愿者服務活動,以一帶十、以十帶百,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工作,注重促進執法相對人的心理和諧,“宣教為先,處罰在后”,主動深入幫扶困難家庭,做好跟蹤服務,做到盡職盡責;加大對外來民工城市管理意識的宣傳力度,使之盡快適應和融入和諧環境。
(五)推進大城管戰略,提高城管水平
構建和諧城管,重點要確立大城管戰略,實現由單一城管向綜合城管即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突擊性管理向經常性管理、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化管理的轉變和跨越。堅定不移推行全面管理和大城管戰略,調動各個部門、團體和社會各階層的積極性,形成人人關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參與城管、人人監督城管的和諧氛圍。
總之在當前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進程中,黨中央一直在積極構建和諧社會,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也指出要“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人類社會的進程是由野蠻走向文明,而城市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的形象,“粗暴”、“野蠻”的執法方式只能引起人們的反感,進而損害到政府的形象。今年是“城管執法宣傳年”,我們要借這個活動的東風,積極行動起來,在執法工作中將“文明”作為宗旨,將“柔情”傾注于管理對象,才能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塑造“讓政府放心,讓市民滿意”的和諧城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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