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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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1
所謂“家庭農場”就是指以家庭生產經營模式為主體,家庭成員為農業生產服務對象,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經濟為家庭主要收來源的新型經營主體,同時依托國家政策、新型科技、信貸扶持和農業機械化作業為一體的家庭農業生產經營場所的統稱。下面筆者調研組一行就近幾年來汝城縣家庭農場發展現狀進行了深入調研,基本找準了家庭農場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初步提出了推進該縣家庭農場發展的思路及舉措。
一、汝城家庭農場發展現狀及特點
近年來,該縣著力優化農業結構調整,大力挖掘農業優勢產業資源,重點培育發展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和農業致富能手,迅速壯大現代農業發展規模,推動縣域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為農業增產、增效,農民增收致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據調查統計,到20xx年底該縣家庭農場實現農業總產值達11.56億元,家庭農場發展形勢良好,凸顯以下特點。
1、家庭農場基地建設規模日益擴大。到目前為止,該縣“家庭農場”已發展鮮果種植面積是12.5萬畝,年產水果7.5萬噸,總產值1.5億元,品種為李、梨、柑桔、板栗、錐栗等,主要分布在文明、土橋、濠頭、嶺秀、永豐等鄉村“家庭農場”;發展時鮮蔬菜面積14.8萬畝,其中田莊早季蔬菜2.5萬畝,盧陽、泉水、大坪、馬橋、井坡等鄉村春菜、冬菜6.6萬畝,馬橋、延壽、外沙等鄉鎮“家庭農場”發展朝天椒、生姜等蔬菜面積4.3萬畝,商品蔬菜年產值達3.2億元;在盧陽、大坪、土橋、馬橋、泉水等鄉村“家庭農場”發展花卉盤景苗木種植28.9萬株,年經濟收入達1.2億元;在泉水旱塘等“家庭農場”發展硒山茶葉種植面積3000多畝,在盈洞鄉發展金銀花種植面積6000多畝,在盧陽鎮斗山、泉水鎮白泉、土橋鎮黃家等鄉村“家庭農場”種植水稻6.8萬畝,基本實現了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作業,年創經濟收入達100余萬元;在熱水、大坪、盧陽發展雜交制種面積3500多畝,創經濟收入50余萬元;在盧陽、大坪、泉水、井坡、馬橋、土橋、田莊、永豐、集益、熱水、三江口等鄉村建成了家庭式牲豬、牛、羊,家禽養殖基地86個,其中年可出欄生豬6.5萬頭、家禽12.9萬只,創農業經濟收入3.46億元;在盧陽、土橋、井坡、泉水、熱水、暖水等鄉村建成家庭水產養殖基地49個,年產魚類2.2萬噸,年創經濟收入1.8億元。
2、家庭農場農業經濟收入穩步增長。該縣現有養殖、種植、休閑初具規模“家庭農場”1200余家,20xx年“家庭農場”創農業總產值11。56億元,分別比20xx年的6.82億元、20xx年的8.46億元、20xx年的9.98億元,同比增長170%、137%、116%。按農業種養類別分,其中家庭養殖(畜禽200只以上)有172戶、魚類養殖(年產10噸以上的)有68戶,主要分布在盧陽、泉水、土橋、馬橋、大坪、井坡;家庭糧食種植(200畝以上)有149戶,主要分布在暖水、熱水、盧陽、土橋、泉水、井坡、大坪、集益;家庭水果種植(年產水果20噸以上)232戶,分布在文明、盈洞、永豐、盧陽、馬橋;家庭蔬菜種植(年銷售蔬菜20噸以上)298戶,主要分布在田莊、暖水、馬橋、大坪、盧陽、土橋等鄉村;家庭茶園種植(200畝以上)有224戶,主要分布在盧陽、泉水、三江口、暖水等鄉村;家庭金銀花種植(400畝以上)有98戶,主要分布在盈洞、嶺秀等鄉村;家庭花卉盤景苗木種植(200畝以上)有16戶,主要分布在盧陽、大坪、土橋、馬橋、泉水等鄉村“家庭農場”;隨著該縣“家庭農場”數量增多和規模化發展,“家庭農場”對基地的發展規模、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模式日趨增強、日益明顯。
3、家庭農場農產品牌凸顯地方特色。近年來,該縣農產品品牌建設發展迅速,其中泉水旱塘“家庭茶場”的“硒山茶”、小坦、延壽等鄉鎮的“小米辣”、文明鄉的“水晶梨”、田莊鄉的“反季節蔬菜”已獲得QS食品質量安全認證。在產品認證方面,全縣完成農產品認證14個,其中無公害食品12個,綠色食品3個;在基地認定方面,以朝天椒、水晶梨和蔬菜為重點,建立無公害、綠色食品標準化基地5個,完成朝天椒、水稻、茶葉、奈李、水晶梨和蔬菜等產地認定27.6萬畝。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地規模小,產業化程度低。該縣特色農產品種類眾多,但由于缺乏統一規劃,各農業產業發展是有面積無規模、有數量無效益、有特色無品牌。如水果、蔬菜種植雖種植面積達26.5萬畝,但由于缺乏機械化生產、規模化作業,集中連片種植300畝的都很少,很難形成農業產業規模、保持品質優勢,導致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經濟效益不高。
二是產品參與市場競爭能力不強。當前,該縣“家庭農場”年農業總產值上100萬元以上沒有一戶,產值上5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的家庭有109戶,產值上50萬元以下的有498戶。由于“家庭農場”數量多、規模小、機械化作業程度低、實力弱,農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力不強,難以形成產業規模。
三是農產品品牌優勢市場認可難。到目前為止,該縣“家庭農場”能走出郴州的農產品僅有水晶梨、奈李、冰糖橙、花豆、朝天辣、板栗等極少數農產品品牌,難以形成品牌優勢帶動該縣現代農業發展。
四是創新意識不強影響產業發展。“家庭農場”大部分是種養植大戶出身,又是典型土生土長的農民,他們掌握的知識和應用新技術不多,對人才引進,品牌意識認識不足,抗風險意識不強,家庭農戶擴大再生產資金能力有限,抑制了家庭農場大發展,同時傳統農業生產方式深根蒂固,部分農戶對機械化作業認知程度還不夠,生產觀念有待更新。
三、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思路及舉措
1、搶抓政策機遇,鼓勵農業規模化經營。目前國家出臺了多項扶持種糧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土地、財政資金等資源流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傾斜。農業組織化已成為20xx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政策重點,為今后惠農政策注入新內涵。
一是要依托財政補貼政策。在財政補貼方面,要鼓勵地方將新增農業補貼、財政獎補資金、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向該方向傾斜,擴大“家庭農場”發展數量和規模;
二是要建立經營扶持專項資金。以地方政府為主體,省、縣、鄉三級聯合建立土地規模經營扶持專項資金,以其為導向,引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與承包農戶簽訂中長期租賃合同,同時各地政府應制定并出臺地方“家庭農場”評估標準,健全和完善“家庭農場”各項登記備案工作,建立縣、鄉、村三級信息共享平臺,提升“家庭農場”發展質量;
三是要出臺土地流轉發展規劃。地方政府要牽頭研究制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各地加強體系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形式多樣、管理嚴格、流轉順暢的要求建立有形市場,搭建土地承包經營權市場交易平臺;
四是要實施“互換并地”政策。各級黨委、政府要積極鼓勵各地方行政村開展“互換并地”工作,減少農戶耕作的地塊數,提高農機作業水平和土地利用率,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通過“互換并地”促進土地流轉的空間很大。據國家統計數據表明,目前全國以互換形式流轉土地達1610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6。2%。
2、拓寬融資渠道,突出服務組織化優勢。資金周轉困難已成為目前“家庭農場”發展中的一大致命因素,隨時危及到“家庭農場”的生存與發展,解決融資問題是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第一要務。
一要是建立融資服務機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應明確一名分管農業工作實職領導專門負責農業項目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信貸、融資等服務工作,組建“家庭農場”發展規劃辦公室,與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合署辦公室,鼓勵各地設立農業擔保公司為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提供融資服務,允許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承擔涉農建設項目。
二是要優化裝備結構改善生產條件。地方各級政府要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采取先進技術、引進優良品種、提升裝備水平、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三是要引導規模化經營。目前,該縣種植業和糧食生產有條件實行規模經營,調研中發現種糧大戶的效益比一般種糧戶更為可觀,也更具備種糧積極性,糧食種植的規模化經營在我國具有廣闊的發展前途。
三、夯實農業基礎,構筑多個板塊受益平臺。筆者認為,農業組織化建設將創造多個農業板塊的投資機會。
一是要建立多層面受益平臺。就種植業的規模經營而言,品種培育業、農業機械和服務機構有望受益。此前,按照《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xx—20xx)》的戰略部署,國家將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建設。隨著我國現代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種業的景氣度預計處于上升通道之中。
二是要注重發展農業機械化。幾千年歷史證明,傳統農業生產方式阻礙了現代農業發展,發展農業機械化是推進現代農業、“家庭農場”快速發展的有效途徑,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將與規模經營模式相輔相成,農機板塊各行各業將受益。
三是要提高社會化服務程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明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范圍,其中了包括專業經濟技術部門、鄉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社會其他方面為農、林、牧、副、漁各業發展所提供的服務。
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2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新增補貼向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家庭農場”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為準確摸清我縣農村家庭規模經營發展現狀,著力以現行家庭規模經營為基礎、探索發展家庭農場的有效途徑和方式,筆者在深入調研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和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養殖生產大戶的基礎上,結合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客觀分析了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現報告于后。
一、我縣農村種養殖戶規模化發展現狀
根據全市統一確定的規模種、養殖戶標準,我縣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監測調查結果顯示,到末,全縣共有規模種植戶87個,種植面積9422畝,戶均108.3畝。其中規模種糧13戶、面積904.5畝,戶均69.5畝;規模種蔬菜18戶、面積1707畝,戶均94.8畝;規模種烤煙23戶、面積1323畝,戶均57.5畝;規模種藥材14戶、面積2891畝,戶均206.5畝;規模種花卉9戶、面積916畝,戶均101.8畝;其他規模種植10戶、2200.5畝,戶均220畝。,全縣規模養殖戶達到131個。其中規模養殖生豬64戶、飼養12324頭,戶均192頭,規模養殖家禽40戶、飼養153749只,戶均3843只;規模養殖肉羊24戶、養殖4761只,戶均198只;規模養殖肉牛4戶、飼養215頭,戶均54頭;規模養殖肉兔19戶、飼養37931只,戶均1996只。規模種植戶、規模養殖戶占農戶總數的0.17%,規模種植面積占總播種面積的0.7%;生豬規模戶存欄生豬占存欄總量的4.5%,家禽規模戶存欄家禽占存欄總量的12.7%。
二、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我縣20個從事規模種養殖業家庭經營戶的調查情況看,現行家庭規模經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籌資融資困難。絕大多數規模經營戶主要依靠自身積累或可借貸方式投資,除國家在政策調控時適當扶持外,基本沒有其他融資渠道。在種養殖關聯產品市場價格正常或逐漸上漲的情況下,各個生產環節正常循環,規模經營能獲得正常利潤,生產規模逐步擴大趨勢明顯。一旦市場價格低迷,產品銷售受阻,生產過程則不能正常循環。不少規模戶因為沒有外來資金參與周轉,只能壓縮生產規模、降低虧損程度,虧損時間稍長,少數支撐不住的戶只能退出生產,規模生產的連續不穩定。
(二)銷售渠道不暢。所有規模經營戶均沒有建立較為正常規范的銷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尋找銷路,導致產品銷售渠道不暢通,反過來又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受信息資源、聯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銷售方式等多種因素影響,銷售零星分散,耗費人力物力和生產時間,影響規模經營效益水平。
(三)技術服務滯后。規模種植養殖生產需要相對專業的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技術指導,比如開展病蟲或疫病防治、對廢棄物或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等。但現行規模化種養殖業專業服務提供跟不上,生產過程中各方面技術服務主要通過臨時聘請人員或者種養殖戶自學解決,技術保障方面存在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術服務與生產要求脫節,勢必影響規模經營質量效益,增加規模種養殖業生產風險。
(四)生產要素不穩。規模化種養殖業需要適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等農業生產資源,各資源要素流轉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協議方式確定。流轉時間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生產經營虧損時協議租金不減少、生產經營收益好時協議租金上漲(比如王家鄉花卉苗木生產戶租用土地租金就從最初每畝600元漲到現在的每畝1000元)。生產要素流轉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生產經營者長期投資經營的信心。
三、適宜我縣發展的主要家庭農場模式
從農村種養殖資源狀況出發,以現行種養殖規模經營戶為基礎,培育適宜我縣發展的家庭農場模式有四種類型:一是糧食蔬菜生產農場,分布在土地面積集中、肥力狀況較好、交通方便的平壩地區,發展規模與本地資源要素相適應的糧食或蔬菜生產農場。如:臨溪的糧食生產大戶,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產大戶都可為發展農場提供借鑒;二是特種作物產業園(場),黃連、莼菜、烤煙、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如黃水黃連,冷水莼菜,主要烤煙、辣椒產地等都可適度發展特色作物產業場;三是果園內養殖型復合式農莊(場),在種養殖資源優越、交通條件較好的城鎮遠郊地區發展種養殖業循環、優勢互補的家庭式農莊。如:沿溪鎮濱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種植果樹200余畝,同時在果園內養殖生豬175頭;四是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閑農莊(場),充分利用林地資源豐富的優勢,發展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閑農莊(場)。
通過對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植、養殖生產大戶生產效益調查情況看,規模種糧畝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規模種蔬菜畝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規模種其他特種作物畝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規模養豬每頭純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養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規模養禽每只純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約5元,效益提高8%左右。從調查結果看,各種項目的規模化生產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產高得多,經濟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產好得多。(注:20個戶的數據是生產戶對生產情況回憶形成的,代表性不強,僅作趨勢參考)
四、積極穩妥發展我縣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
從當前我縣農村農業生產實際看,一家一戶分散生產經營方式在推動縣域農村經濟發展的動力方面有所減弱,發展現代農業更加迫切需要適宜的新型勞動載體融入。中央一號文件的出臺,縣委、縣政府鼓勵現代農業發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縣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客觀條件已然成熟。為此,建議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筑牢發展基礎。融資渠道單一、投入數量不足是影響規模戶穩定發展和向更大規模、更高要求的家庭農場過度的主要制約因素。逐步建立以農戶投入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是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農場正常運行的客觀需要。
(二)建立穩定的銷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與生產品種和產出數量直接聯系的銷售渠道或消費市場,是保證家庭農場正常運行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穩定現有消費市場與需求數量、確保基本銷售數量不動搖;拓展新的銷售渠道與開辟新的消費領域、為銷售更多產品找到更大范圍、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間;建立政府對主要基礎產品實行淡儲旺供機制、緩解市場價格漲跌對家庭農場規模化經營產生的沖擊;建立實力企業對規模經營產品收儲加工與家庭農場專業化產品生產銷售相聯系機制,讓家庭農場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中不斷發展壯大。
(三)規范流轉行為,增強發展信念。立足家庭農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土地流轉政策,鼓勵全家外出戶或棄農經商戶、勞動力不足無力正常經營戶、生產技術落后產出效益低戶等不以土地為基本生存資料的農戶積極參與土地流轉。通過規范流轉方式、穩定流轉期限、合理流轉價格等形式,積極幫助農場主規范有序、穩定合理流轉土地,增強規模經營和發展信心。
(四)落實技術職責,完善全方位服務。家庭農場專業化、規模化生產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撐,需要系統健全的配套服務。健全服務組織,配強技術力量,根據家庭農場從事業別的專業特點、規范化生產、不斷擴大產能和提高效率的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提供全方位、高質量服務,有效保障家庭農場持續健康發展。
(五)寬松環境,加強扶持引導。家庭農場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時代產物,是統籌城鄉發展、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的客觀載體。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要在生產要素組織、生產過程扶持、產品加工銷售等方面寬松政策環境、加強資金扶持、強化技術支持。用強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農場這一新型農村經濟經營主體有效承載農村經濟轉型升級,為新形勢下實現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提供強大動力。
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3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組織單位,以市場為導向,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促進家庭農場這一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快速健康發展,提升農業生產的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商品化水平,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區委農工委《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鎮農業中心工作人員調查統計的實際情況,現將聯絡鎮家庭農場的發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家庭農場發展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隨著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聯絡鎮就有了家庭農場的.雛形,出現了一批糧食生產,生豬、水產養殖等適度規模經營大戶,本世紀初,隨著農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以及土地流轉政策的推行,出現了一批從事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多種經營的規模大戶。同時,由于綠化經濟林的經濟效益日益凸顯,農戶的經營意識不斷增強,一些農戶自發或在政府引導下,加大綠化經濟林種植的投入,逐漸形成新的經濟作物種植經營大戶。截至目前為止,全鎮從事種植、畜牧水產養殖的家庭農戶共有13家,其中種植類5家,養殖類7家,種養結合類1家。并有以下特點:
(一)農場數量增長較快,發展勢頭良好。13個家庭農場中,有2戶種植類家庭農場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就通過土地承包和轉讓等方式不斷擴大規模經營,有5戶水產養殖類家庭農場從21世紀初開始,通過“稻田養魚”“圍塘養魚”等多種方法,形成了較為大型的水產養殖家庭農場經營模式。特別是隨著農業機械化的推進,以及政府招商引資和打造聯絡特色產業帶政策的出臺,種植大戶越來越多,土地流轉進一步加快,海濤、八一等村出現外地企業和本地村民聯合承包經營家庭農場的現象。
(二)農場經營耕地面積較大,農場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農場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上,其中50-100畝4家,占57.1%,100-500畝3家,占42.9%;在加大經營規模生產投入的基礎上,年銷售額在10-50萬的10家,占76.9%,其中20萬以上的8家,35萬以上的1家。
(三)家庭勞動力發展較為穩定,長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由于經營規模較大,家庭農場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大,對勞動力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具體體現在對長工勞動力上的高素質要求和短工數量上的不斷增加。聯絡鎮現有46名家庭農場勞動人員,其中有43名家庭成員,占常年勞動力的93.5%,達到了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的標準,另有3家家庭農場每家雇有1名長期雇工,占常年勞動力的6.5%,同時13家家庭農場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數在300-350之間,主要集中在瓜果、樹木種植和生豬、水產養殖等家庭農場里。
(四)經濟作物生產不斷發展,特色種植進一步顯現。5個種植類的家庭農場,全部種植有經濟作物,經濟作物種植面積225畝,主要種植西瓜、花椒、葡萄、經濟綠化林等,在經濟作物生產不斷發展的同時,各種特色種植也在進一步的規劃發展中,其中江沖、胡橋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種植的特色產業帶,以此帶動的經濟效益非常可觀,極大促進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農場發展的困難和問題
近年來,聯絡鎮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經營和種糧大戶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規模化程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是仍然解決不了人多地少、農戶小規模生產等問題。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農村土地流轉困難。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數農民受自然經濟思想支配,習慣于自種自收,參加土地流轉的愿望并不十分強烈,多數農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業“保險田”,寧可粗放經營或讓土地閑,任其荒蕪,也不愿意轉包他人耕種;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對那點田、那點租金無所謂,田放那也不要飯它吃,還可以領補貼,也不愿意流轉;加之政府對土地流轉沒有“硬措施”,沒有辦法制約農戶。二是土地零散和農業基礎設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條件差的土地流轉難度大。三是土地流轉服務還沒完全到位。調查的13個家庭農場4個簽訂了合同,9戶是口頭協議,其他散戶都沒簽合同。全鎮農戶間的小面積流轉80%以上都沒簽合同。
(二)農村家庭農場融資困難,財政資金扶持少。
農業生產周期較長,效益比較低,回報見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農場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資金需求較大,多數農場實力不強,加上固定資產不多,大部分投入無法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獲取銀行貸款,制約其擴大生產規模和發展設施農業。大部分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想發展擴大規模,貸款融資很困難,貸款條件苛刻,無法貸款。近年來,財政資金雖然加大了對家庭農場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鎮滿足其扶持、資金補貼的家庭農場項目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農場符合財政資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農場基本都靠自身的資金投入來經營農場,導致農場規模和經濟效益發展相對緩慢,制約了我鎮農業規模化經營的發展。
(三)組織化程度低,農戶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意識弱。
近年來,國家農業部不斷鼓勵發展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并出臺了相應的法律體系予以確立,但我鎮13家家庭農場沒有加入或領辦農民專業組織,占總數的100%。據調查了解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困難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農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給他們帶來什么實實在在的利益;二是資金短缺,有些農場主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盈利少,而資金相對富足的農場主往往把盈余資金投入到再生產和擴大經營規模;三是成立或加入農民合作社的氛圍低,宣傳力度不夠,缺乏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四)農場主經營素質偏低,農業生產后繼無人。
盡管大部分農場主多年從事農業生產和畜牧養殖,實踐經驗豐富,但畢竟受學歷、理念等因素影響,難以有效承擔現代化農業發展重任,需要進一步提高經營素質;與此同時,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年齡偏大,結構老化,在家從事家庭農場經營的幾乎都是4、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務工,再過10年,“誰來種田”的問題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發展家庭農場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家庭農場與土地流轉要相得益彰,培育和發展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是促進土地流轉的動力,土地的有序流轉是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或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是基礎,要聯合區農林局切實承擔起指導流轉合同、調節土地承包矛盾糾紛、搜集發布流轉信息等職責,為土地流轉搭建便捷的溝通和交易平臺;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雙方的價格協調機制、利益聯結機制和糾紛調解機制,促進流轉關系穩定和連片集中。
(二)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相結合的道路,解決家庭農場融資難題。要大力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引領作用,幫助解決單個家庭農場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實現家庭農場與市場的無縫對接;優化金融服務,尤其要發揮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這種新型農業主體的資金幫扶作用,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設施、流轉土地經營權等抵押貸款,創新信貸品種,簡化信貸手續,提供優質服務;支持和引導農業擔保機構優先為家庭農場提供擔保貸款。
(三)加強農業人才培養和引進。依托我鎮正在籌建的特色農業產業帶項目,積極引進國內高層次農業科技人才,對我鎮農戶開展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重點培訓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使其率先發展成為職業農民。并參照大學生村官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大學生特別是農業院校的大學生到農村、回家鄉,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
(四)落實國家對農民的扶持補貼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把今年市、區和鎮新增的農業補貼,全部單列出來,用于補貼上述對象,其他農民的補貼仍按照去年的標準執行。特別是農機等補貼,優先補貼家庭農場等種養殖大戶。
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4
一、全縣家庭農場發展基本情況
按照有關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根據農業、林業、水務、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門的統計,我縣現有家庭農(林)場13941個,其中種植業13922個,種養結合2個,畜牧養殖場16個,水產養殖場1個。
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71541人,其中家庭成員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
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有20家,除了個別家庭林場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過國家政策補助外,其他均未享受過專項政策扶持補助。
現階段我縣家庭農場呈現以下特點:
1、主要以家庭林場為主。
我縣林業資源豐富,林權制度改革成效顯著,家庭林場發展迅速,家庭農場呈現以家庭林場為主的特點,家庭林場比例占到總數98%。
2、發展不規范。
根據摸底調查,我縣家庭農(林)場數量達13941個,但由于家庭農場屬新生事物,缺乏統一認定標準和辦法,除了34個家庭林場擬注冊,其余所有家庭農場尚無工商注冊意識,而且大部分家庭農(林)場賬務核算不規范,未進行詳細的財務收支記錄,只算大帳,不記小賬,沒有進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經營規模較小。
目前,全縣家庭農(林)場經營總面積約52萬畝,但以小型家庭農(林)場規模為主。
其中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下的8773個,占了總數的63%,50—100畝的5042個,100畝—500畝的91個,500-1000畝的19個,1000畝以上的16個,規模化經營趨勢不明顯。
4、農場用地來源于土地流轉。
家庭農(林)場的土地來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賃鎮村組集體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為10至50年不等。
5、從業人員具備一定技術經驗。
農場業主都是村里懂技術、善管理的能人,個別為村組干部或長期從事木材經營的老板。
個別農場業主辦有一定規模的加工廠,農場主均有一定資金實力,經驗豐富,比較熟悉農業政策,能夠非常敏銳地捕捉到商機和市場前景。
二、當前家庭農場存在的問題
1、產品效益較低。
農(林)場總體效益較低,總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有13907個,10-50萬元的有27個,50萬元以上的僅有7個。
我縣家庭林場產品大部分屬于初級產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積無規模、有數量無效益、無特色無品牌,很難形成產業規模,導致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經濟效益不高。
2、經營管理水平待提高。
目前,我縣家庭農(林)場主大多是農村的種田能手、村組干部等,他們盡管在農村中素質相對較高,具備一定經營管理水平,但就多數家庭農場經營者而言,他們與現代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對農場的經營管理大多停留在傳統經驗階段,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日趨激烈的農產品市場競爭的需要。
3、土地流轉難以形成規模。
我縣屬于典型山區縣,土地細碎化情況較為嚴重,加上農民的惜地意識等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家庭農場實現規模經營的最大難題是不能流轉到大面積連片的耕地,造成農業機械化普及率較低,土地生產效率較低。
4、融資難,投入能力不足。
家庭農(林)場屬于一家一戶的小型生產,資金積累少,加之農村金融發展滯后,以及現行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家庭農場大多缺乏貸款抵押,融資難;現有政策不明確,扶持力度不夠,進而制約了家庭農場規模的擴大以及集約化水平的提高。
三、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明確主體資格,加大宣傳力度。
一是在盡快明確家庭農(林)場的概念、內涵、注冊登記等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逐步把家庭農場扶持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
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農(林)場認定標準時,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行業的性質,進行不同標準界定,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范圍內。
三是規范管理。
在明確認定、注冊制度后,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確定專門機構及專(兼)職人員負責家庭農(林)場的管理工作。
四是加大宣傳力度。
家庭農(林)場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加大宣傳力度,使農民群眾真正認識什么是家庭農場,積極主動發展這一新生事物。
2、推進產權改革,完善制度保障。
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推進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讓農戶擁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賃權、入股權、抵押權和繼承權。
二是健全土地流轉機制。
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平臺,建立規范的土地流轉機制,實現家庭農場的適度規模經營要求;三是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貸款擔保制度和農業保險制度。
3、推進技術普及,提升科技水平。
一是加大農民技術培訓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現代家庭農場主和農民企業家。
二是加強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連片耕地,改造中低產田,完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為規模經營奠定基礎。
三是研發方便于山地間運輸、價格低、體積小、質量輕、操作簡易、便于田間作業等特點的小型或微型農機產品,普及機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堅持企業引領,創新經營模式。
大力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企業+基地+家庭農(林)場”等產業組織模式,創建市場中介組織,探索建設各類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農副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獨立經營、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農場經營形式,實現家庭農(林)場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升家庭農(林)場的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生產。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務。
家庭農(林)場作為新興事物,必須加強扶持和引導。
在財政扶持中,要完善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將家庭農場納入獎補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在發展特色種養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土地流轉、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獎補。
加強技術服務,定期下鄉開展家庭農場的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項目向家庭農場傾斜;設立信息服務機構,為家庭農(林)場提供市場銷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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