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精選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1
隨著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被征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為縣委和政府亟待解決的熱點問題。我局就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其間,調研組深入到各鄉鎮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項目用地量越來越大,征地工作所帶來的農民保障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征地任務重、面積大的主要集中在楊和、望遠、望洪、勝利等鄉鎮。根據提供數據,各鄉鎮被征地涉農人口27855人。從征地用途上來看,楊和鎮主要是經濟開發區和新城區建設用地,望遠鎮、閩寧鎮主要集中為工業園和企業用地,望洪鎮、李俊鎮主要為中心村建設用地。截至目前,全縣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應該說,縣委、政府對被征地農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視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征地工作所引發的矛盾。但總體看,我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農民認識不足。一是農民認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心里發虛,擔心被征地后沒有退路,生活沒有保障;二是有的農民對養老保險不甚了解,沒有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擔心個人出資有去無回,對養老保險工作懷有抵觸情緒。
(二)財政壓力過大。目前,xxxx縣所有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都由xxxx縣社保局管理,到齡農民享受由社保局統籌發放的養老保險金。全縣截止至今應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人數909人,隨著征地范圍擴大以及時間推移,越來越多的到齡農民開始享受養老保險金(補貼),財政供給將呈幾何級數上升,給本不寬裕的地方財政帶來巨大的壓力。倘若因地方財政困難而難以維系養老保險金(補貼)的發放,將會給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三)基本養老金過低。目前,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為每年1620元。有的農民說:一年1620元的養老保險金,我種一畝大棚不景氣時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這樣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
(四)就業培訓滯后。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農民就業社會化、非農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財政緊張、農民認識不到位等原因,培訓機構、培訓方式、培訓內容不健全,被征地農民一時難以找到較為合適的工作,尤其集中體現在“4050”人員和無一技之長的農民。
隨著我縣工業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及城市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農民將越來越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未雨綢繆,高度重視。為此建議:
(一)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站在維護農民權益和推動經濟發展的雙重角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到土地是農民賴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場所和基礎,把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問題,擺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組織實施。要廣泛宣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通過深入宣傳和對比分析,使他們感受到縣委、縣政府對被征地農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愛民、利民、惠民的具體體現,從而把被動征地農民的力量,轉化為促進縣鎮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自覺行動。
(二)出臺統一政策。縣政府應積極采取措施,對被征農民地情況作統一安排。要堅持市場化運作,根據我縣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地類劃分區域,不同使用類型定價不同,每一區域確定一個合理的基準地價,實施統一補償標準。在此基礎上實行統一地價、統一劃扣、統一辦理,這樣既可有效避免因農民之間互相攀比而引發的矛盾,又能體現征地和辦理養老保險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條件要統一標準、統一計算口徑,建議以村(組)為單位,將人均剩余不足0.5畝的農民列入辦理對象。
(三)健全管理運行機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由社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建議設立獨立科室,采取專人負責、定時辦結的工作方式,以解決效率不高、辦理時間長的矛盾。必要時對一些影響大、涉及廣的征地項目,可采用集中辦理的形式進行;對確實不能及時辦理的,要向農民解釋清楚并承諾辦結時間。
(四)有效拓寬就業渠道。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根本上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存問題,首要的是讓農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培訓機構、培訓方式,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時了解企業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訓方式,讓農民在短時間內掌握一定的技能。對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質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民,可將職業技能培訓與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結合起來,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為工業園區和技術型企業提供用工保障,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對有意向自主創業的農民,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在本縣范圍內享受與下崗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待遇。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2
為了統籌xx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推動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健康有序發展,近日,對xx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進行調研。
一、xx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鎮總人口為37595人,農業人口有33000余人,非農業人口有4300余人。全鎮已將24499人應參保人員信息全部入網,其中累計參保繳費人數已達11900余人,60歲以上到齡人數5000余人,對60周歲以上的到齡人員已發放待遇,而且保證養老金每月按時足額發放到應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二、xx鎮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自20xx年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來,養老保險由小到大,參保人員由少到多,保證了城鄉60歲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總的來說,發展的還是很健康的。但由于農戶居住分散、外出務工人員多、實施時間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觀念滯后,參保意識淡薄
雖然養老保險已實行三年了,但仍有一些人對此缺乏足夠的認識,有人認為,錢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是最安全的,沒有長遠的思想,拿到現錢是最重要的;有年輕人認為,錢交給國家,得等到六十歲才能享受,時間太久遠了,怕日久生變;有些家庭收入確實比較低,拿出部分參保也確實有困難。
2、勞動力流動性強,制約全覆蓋工作
由于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大,勞動力的流動性越來越強。xx鎮的大部分年輕勞動力都流向了發達地區,就業對勞動者而言,要比社會保障更重要,如果就業的流動性和保障發生沖突,現實的選擇當然是先就業,掙錢保障生活,而且,外地也有些企業也會幫助員工繳社會保險,這就制約了xx鎮的養老保險全覆蓋工作。
3、保險機制的缺陷,影響全覆蓋工作
養老保險手續太繁瑣,年年得繳費,年年有票據,每張繳費票據都不能遺失,保存起來太麻煩了,有一點錯誤還得想盡辦法重獲取復印件,還有轉保、退保的時候必須先在鎮上辦手續,然后還得到縣城,這個程序十分麻煩,比如,如果一個人繳了200塊錢,今年出了什么事,來退保,還得來回跑到縣城,這200塊錢存了兩年,非但沒漲,還給折騰沒了,這樣繁瑣的程序,極大地消減了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三、對加強xx鎮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1、通過廣播、電視、村上公開欄、橫幅等農村常用的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養老保險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傳手冊,動用鎮、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動用的力量來進行宣傳,讓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真正懂得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轉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消除其后顧之憂,讓其自愿主動參保。
2、建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養老保險征繳清欠機制,實行多部門聯動,做好養老保險金的征繳、清欠工作,針對少報、漏報、瞞報繳費工資、拖欠養老保險等問題,由相關部門及時查處,及時做好征繳、清欠工作。
3、權力下放,優化辦事程序。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細化養老金申領、審批、發放等辦事程序,規范經辦人員的服務內容,上級部門盡量權力下放,簡化相關手續,能在鎮區辦理的,盡量讓其在鎮服務站辦理,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辦事效率。
4、科學核定經辦機構人員,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按照本鎮工作量的大小,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地安排經辦機構的辦公人員和辦公經費,保證養老保險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惠民利民的大工程,養老保險的全面完善關系著群眾生活、國家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xx鎮養老保險工作需要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促進xx鎮的經濟發展。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3
一、基本情況
自20xx年7月,我旗納入城鎮居民和新型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以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宣傳,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XX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對我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管理與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實施等進行了詳細說明。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凡具有我旗戶籍、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參保人員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個檔次中選擇繳費額度。年滿60周歲人員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已全部領取基礎養老金。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20xx年旗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90元,20xx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歲、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的高齡生活補助。此外,為規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我旗經辦機構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并按照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參保繳費方面。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成全覆蓋(20873人),參保繳費10975人,其中:實際繳費7459人、低保重殘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歲1320人、70-79周歲803人、80周歲以上263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征繳184.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共計撥付110.6萬元,其中:中央4.8萬元、自治區56.6萬元、盟市級41.6萬元、旗級7.6萬元。基金支出353.5萬元,累計結余419.3萬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了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各蘇木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導、人社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各蘇木鎮主辦、嘎查(社區)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暢通宣傳渠道。根據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開展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辦字〔20xx〕70號)精神,我旗通過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發揮蘇木鎮、社區、嘎查干部貼近群眾的優勢,選派業務精、懂蒙語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幫群眾算好對比帳,消除參保顧慮,調動群眾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新聞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大規模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宣傳,使群眾明白參保政策和參保流程。
(三)精心組織培訓。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向各蘇木(鎮)長、嘎查長、勞動保障員、代辦員詳細講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及業務經辦流程,切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較低。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我旗將基礎養老金水平陸續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仍然較低。
(二)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不足、宣傳不夠,仍然是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部分城鄉居民對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擔心政策變化和參保資金的安全性。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積極性不高,影響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基層領導重視度不夠。個別蘇木鎮、嘎查干部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征繳率較低,最低僅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彥圖嘎蘇木征繳率達到100%;二是繳費標準不高,一些嘎查參保人全選一個繳費檔次,而且是最低的繳費檔次。以20xx年為例,全旗繳費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繳費總人數的76%。
(四)旗財政共計欠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181.58萬元。20xx年欠撥75.54萬元,其中:自治區51.1萬元、盟級16.4萬元、旗級8.04萬元;20xx年欠撥106.04萬元,其中:中央99萬元、旗級7.04萬元。此外,低保重殘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由旗財政代繳,按每人每年100元計算,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6萬元、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萬元,共計70.26萬元未到位。
(五)代辦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代辦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業務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區地域分布廣、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氣候條件惡劣,代辦員上門服務困難,加大了工作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扎實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3年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100%。按照“十個全覆蓋”中“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工程”要求,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90%、20xx年征繳率達95%、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到100%。
(二)繼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力爭到20xx年達到人均每月200元。在連續兩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投入力度,力爭20xx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達到人均每月14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17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200元。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各項配套措施,加強教育和引導,增強蘇木鎮、嘎查干部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工作方式,組織和引導城鄉居民自愿參保。同時,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努力擴大參保面,提高參保率。
(四)加強基層協理員隊伍建設。在業務學習上,旗、蘇木鎮每年要舉辦培訓班,同時開展先進集體(蘇木鎮、嘎查、社區)和優秀代辦員表彰活動。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4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縣人社局高度重視,制定下發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針,扎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力保證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實施,使廣大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
一、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xx年7月,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近三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各級經辦人員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xxxx3年,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參保129054人,已參保128810人,參保率達99.8﹪。參保繳費人數98489人,保費收繳1244余萬元,待遇享受人數30321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305.07萬元,做到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發放率達100﹪,基金結存4815萬元,全面完成了市、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了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二、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職責明確。自從我縣試點工作啟動后,成立了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上下對應、協調一致的領導機構,為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細化分工,各個崗位嚴格按照崗位分工,環環相扣,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二是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每戶一張)、掛橫幅和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釋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鄉干部、村干部、城鄉居保工作人員進村逐戶解說政策,增強群眾對政策的了解和認知,有效增強群眾參保繳費意識。同時,不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對本縣所有經辦工作人員和鄉村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對業務模糊的'地方由縣農保所工作人員提供業務咨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業務水平。
三是創新觀念,大力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繳費。在外出務工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的情況下,將村干部的銀行卡號通過手機信息發給外出務工者,督促其將養老保險費匯入其卡賬號,代其繳納保險費,待外出人員回家時,再將收費憑證交給其本人。
四是確保導入系統的參保人員的保費與實際一致。根據各個行政村到郵局的繳費收據,計算出每個行政村的繳費金額,在把參保信息導入系統時候,注意信息上的總額是否與本行政村的繳費金額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決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責任落實到位,信息數據采集及校驗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質量要求高,該所明確專人負責,著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把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嚴格落實考核制度,把信息數據采集工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嚴格獎懲。
三、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隨著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城鄉居民會越來越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征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城鄉居保工作人員及村級代辦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這必將成為嚴重影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二)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為擴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后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后。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為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一是規定統一基礎養老金缺乏激勵機制,不符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不利于調動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二是是特困戶、低保戶、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保繳費有困難;三是在外打工的城鄉居民買了保險的現還不能轉回;由此應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四)對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鄉鎮部門覺得平時工作千頭萬緒,沒有能及時統籌協調城鄉保險工作,部分鄉鎮沒有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抓。
(五)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有待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是一個迫在眉睫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某人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因戶籍、職業發生變動,又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需要兩個制度能很好進行銜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規定,其原參保繳費個人賬戶只能暫時封存,其原繳費還不能轉移到新參保繳費的個人賬戶上,如此該類人員心有疑慮。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社會保障立體化、多樣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著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比如說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配套政策需迅速跟進。
四、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隨著擴面工作的全面開展,參保人數越來越多,推進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場地、制度、人員、機構、經費”六個到位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重心要下移,將社會保險工作平臺延伸到鄉鎮,健全縣、鄉(鎮)、社區城鄉居民社保服務網絡。要進一步調整充實農保經辦工作人員,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中心確定專職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二)應加大經費投入,擴大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檔案柜等必須的辦公設備。完善城鄉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業務運行成本和風險,實現縣鄉聯網,業務網上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城鄉居民社保業務管理的規范化、網絡化、系統化。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社保隊伍的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政策知識、微機操作應用、財務和基金管理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起一支業務精、素質高,能適應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專業隊伍,為推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三)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后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盡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愿、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參保、重復開戶、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四)加強基層機構建設。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于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盡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5
解決被征地農民老有所養問題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我們調研,在建立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工作中,還有許多存在問題需認真加以解決。
一是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村與村、戶與戶之間經濟收入水平差異很大,現行“一刀切”的社會保障制度難以實行。
二是農村集體經濟依然薄弱,集體補助部分不能到位。
三是失去土地后收入不穩定,被征地農民個人經濟實力較弱。
四是被征地農民理解政策有偏差,參保意識不強。
五是被征地農民未及時就業,造成未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六是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政策急需進一步完善。
加快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的步伐,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使農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在今后一段時期,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統籌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逐步建立適合被征地農民的“經濟補償、社會保障、就業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模式,使被征地農民充分享受城鎮化、工業化建設帶來的成果。
二是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制定符合被征地農民養老特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養老保險政策。
三是積極研究完善具體的配套制度,解除被征地農民的顧慮和疑問,使被征地農民最關心的一系列問題都能從中體現并解決。
四是促進被征地農民及時就業。加快項目建設,推動和引導三產的快速、健康發展。完善勞動力市場,幫助文化程度較高的被征地農民及時就業。制定三年培訓規劃,為盡快轉崗打下基礎。
五是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加強征地工作的管理,時調整現行征地政策,提高土地補償標準,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六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廣大被征地農民轉變他們“子女養老”的傳統觀念,樹立“保險養老”的新觀念,不斷提高他們參保的積極性。
農民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篇6
今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于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xx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xx地處漢江上游,川陜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占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占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占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占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為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為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為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占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陜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采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干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等重點人群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愿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范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采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采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戶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范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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