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習慣性違章的調研報告
習慣性違章是誘發責任事故的土壤和溫床。根據有關資料統計。電力企業80%以上的責任事故是由習慣性違章的引起的。因此反習慣違章工作越發顯得重要。
為了預防事故,更加有成效開展反習慣性違章工作,需對反習慣性違章若干問題加以研究探討,并上升到理性認識。
所謂習慣違章,是指那些固守舊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行為。習慣性違章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的違章行為,它實質上是一種違反安全生產工作客觀規律的盲目的行為方式,或沒有認識,或隨心所欲,但都習以為常,習慣式自然。
1、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有多種,按照違章的性質來劃分,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習慣違章操作,既那些在操作中,沿襲不良的傳流習慣做法,違反安全規程規定的操作技術或操作的順序,例如,《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對倒閉操作的順序,要領和安全事項,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按理說規程已頒布多年,操作人員應該養成按規程辦事的習慣,但事實上,不在模似圖板預演,不標示設備實際狀態,不執行復誦制,不執行監護制等不良習慣,屢屢出現,致使習慣性違章操作行為造成誤操作或人身份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是習慣性違章作業,即違反安全規程,按照不良的傳統性習慣,隨心所欲地進行生產或施工活動。
(三)是習慣性違章指揮,既負責人在指揮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規程的要求,按不良的傳流習慣進行指揮的行為。
2、習慣性違章的危害性
我們可以把違章分為習慣性違章和偶然性違章。以電力系統為例,習慣性違章與偶然違章相比,習慣性違章造成事故的機會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這么說并非主觀臆斷,而是由于習慣性違章諸多特點決定的。
(一)習慣性違章具有一定的頑固性。習慣性違章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勢支配的,并且是一種習慣性的動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頑固性,多發性的特點,往往不容易糾正,。只要支配習慣性違章行為的心理定勢不改變,習慣性動作方式不糾正,習慣性違章行為就會反復發生,直到行為人受到事故的`懲罰。
(二)習慣性違章具有一定的潛在性。一些習慣性違章行為往往不是行為者有意所為,而是習慣自然的結果,而對習慣性違章行為,由于人們看得多了,習以為常,所以,根本沒把它當回事。“身在險中不知險”,容易使人為違章現象喪失警惕性。
(三)習慣性違章具有一定的傳染性,它會危害幾代人。據對現有的一些職工存在的習慣性違章行為的分析,他們身上的一些“不良習慣行為方式,不是他們自己發明,”而是從老職工身上“學來的”。
(四)習慣性違章具有一定排他性。有些習慣違章的工人,對安全規程本學不進,不遵守,總以為自己的習慣方式“管用”,而安全規程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其結果,必然嚴重地妨礙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綜上所述,習慣性違章與事故之間已經構成了因果關系,換句話說,習慣性違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一些事故是習慣性違章的必然結果。據統計,電力行業70%~80%以上的人身死亡事故是習慣性違章造成的,而且有一驚人相是似之處,就是某些單位現在發生的事故,在過去曾經發生過;造成事故的原因也基本相同,這就是習慣性違章。習慣性危害極大,既有害于國家和企業也有害于職工個人和家庭。因此,一定要對習慣性違章疾惡如仇,一經發現,就必須堅決糾正。
【電力企業習慣性違章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對納稅評估的調研調研報告04-02
公司的調研報告10-24
超市的調研報告05-29
市場的調研報告04-11
2021電力企業個人述職報告12-28
關于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_調研報告08-18
高校調研報告01-27
地熱調研報告01-24
手機調研報告01-20
簡易調研報告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