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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學生的心理健康及教師的干預現狀調查報告
摘要:目的 本文旨在了解目前青少年學生的心理健康現狀及教師的干預現狀。方法 通過Rutter兒童行為量表及SCL-90對小學生及中學生進行心理健康調查,另通過自編的教師干預問卷了解教師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干預現狀。結果 接受調查的826名小學生中,存在行為問題的兒童總數達73(8.8%)人;接受調查的初中生324人,心理不健康的人數為58(18%)人;接受調查的高中生的人數為284人,心理不健康的人數達到63(22.2%);教師干預調查中,接受調查的教師為387人,就“父母離異,學生情緒波動較大”這一問題,教師選擇“從來沒有關心過此類事情”的占87.9%,教師認為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沒有必要”的占79.1%。結論 學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加大關注的力度,教師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的干預的意識以及具體的行動落實均不令人滿意。
關鍵詞:青少年;心理健康;教師;心理干預
一、研究的緣起
近年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已引起了眾多專家學者的高度重視,國內已有大量研究成果問世。縱觀此領域內近年來的研究成果大致有如下特點:一是,研究某一特定群體的多;二是,大樣本、多層面的研究偏少;三是,心理健康干預的定量研究不多。本文旨在通過對揚州地區中、小學生多個年齡階段群體大樣本的實證研究,確切地把握當前不同群體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現狀,及教師對青少年心理干預的狀況,最終達到調整和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研究對象和方法
2.1 研究對象
本研究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以揚州市在校中、小學生為被試,采取隨機和整群抽樣相結合的方法。選取的小學、初中、高中各3所,分別為重點、普通和農村學校。總體發放問卷1800份,回收1780份,回收率為98.89%,有效問卷1780份。教師問卷發放500份,回收387,回收率為:77.4%,有效問卷387份。
2.2 研究工具
2.2.1 Rutter兒童行為量表
該問卷分為行為問題(A問題)和神經癥問題(N問題)。問卷評分為三級:“0”分:指從未有這種情況;“1”分:指有時有,或每周不到一次,或癥狀輕微;“2”分:癥狀嚴重或經常出現,或至少每周一次。Rutter兒童行為量表,教師問卷總分的最高分為52分。根據原量表及我國試測情況,教師問卷以9分為臨界值。凡等于或大于的被評為有行為問題。其中,如果“A行為”總分大于“N行為”總分,則歸為“A行為”;反之,為“N行為”;評分相等者則為“M行為”[1]。
2.2.2癥狀自評量表
SCL-90量表具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在國內外的教育研究中被廣泛使用。該量表共有90個項目,由被試從1“無癥狀”到5“嚴重”在五點等級上進行評定。
2.2.3教師問卷
教師問卷總共15個項目,目的在于考察教師對心理危機干預的態度及對學生的心理危機的干預程度。每題4個選項,按照1-4等級反映教師干預的態度和行為,選1的干預最差,選4的干預最到位。
2.2.4施測和資料處理
以學校為單位,采用統一指導語施測。采用SPSS (11.0)進行數據的錄入、審核、管理,并運用描述性統計、單樣本t檢驗等統計方法。
三、結果
3.1心理健康問題檢出率
表1“Rutter”量表小學生心理問題檢出率(n=826)
項目 A問題 N問題 M問題 總數
檢出人數 16 50 7 73
百分比 2.0% 6.0% 0.8% 8.8%
表2 “SCL-90”量表初中、高中生心理健康問題檢出率
心理健康問題的檢出人數統計
初中(n=324)高中(n=284)
初中生檢檢出率高中生檢出檢出率
出人數(%)人數(%)
軀體化3912.0%4616.2%
強迫癥狀11736.1%15052.8%
因人際敏感8125.0%10537.0%
抑郁5818.0%7526.4%
焦慮6420.0%7325.7%
敵對9027.8%9132.0%
恐怖5517.0%7125.0%
子偏執7623.5%8931.4%
精神病性4714.5%6121.5%
其他6018.5%7426.1%
心理總分5818.0%6322.2%
3.2初、高中生SCL-90得分與全國常模進行比較
表3 初中生、高中生得分與全國常模進行比較(M±S)
項目 初中組(n=324) 高中生組(n=284) 全國青少年組(n=781)
軀體化 1.40±0.47* 1.50±0.53** 1.34±0.45
強迫癥狀 1.82±0.58** 2.04±0.59** 1.69±0.61
人際敏感 1.68±0.59 1.88±0.65** 1.76±0.67
抑郁 1.54±0.53 1.72±0.59** 1.57±0.61
焦慮 1.55±0.51** 1.72±0.60** 1.42±0.43
敵對 1.71±0.67** 1.78±0.70** 1.50±0.57
恐怖 1.47±0.53** 1.60±0.59** 1.33±0.47
偏執 1.58±0.55* 1.75±0.61** 1.52±0.62
精神病性 1.49±0.70** 1.62±0.52** 1.36±0.47
注:**表示P<0.01, *表示0.01
表中,初中生在強迫癥狀、焦慮、敵對、恐怖、精神病性五個因子上與全國常模存在極其顯著的差異(P<0.01),在軀體化、偏執因子上兩者存在顯著差異(p<0.05)。<>
高中生與全國青少年組相比,在軀體化、強迫癥狀、人際敏感、抑郁 、焦慮、敵對、恐怖、偏執、精神病九個因子上均存在極其顯著的差異(P<0.01)。<>
3.3教師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干預狀況
調查中,就“父母離異,學生情緒波動較大”這一問題,教師的做法中選擇“從來沒有關心過此類事情”的占87.9%,選擇“經常主動與該學生溝通交流并了解其心理需求”的占1.6%。
當問及“學生有心理問題或遇到他們不能面對的壓力時,作為教師會鼓勵他去進行心理咨詢嗎?”29.4%教師回答不會,4.7%教師會鼓勵學生去,僅僅有0.8%的教師回答“愿意陪同其接受咨詢”,另有64.9%回答“不一定”。
教師認為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沒有必要”的占79.1%,認為“可有可無”的占18.2%,認為“比較有必要”的占2.1%,認為“非常有必要”的占0.0%。
教師認為學校建立專門的心理咨詢室“沒有必要”的占78%,認為“可有可無”的占18.6%,認為“非常有必要”的占2.8%,認為非常有必要的占0.5%。
77.5%教師認為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師沒有必要;21.0%的教師認為可有可無;有1.0%的人認為比較有必要;僅有0.5%非常有必要。
“學生的親人不幸去世,學生的情緒非常低落,暫時無法專心學習”教師選擇的做法中:78.4%從未在意這類事情,13%不去主動干預,相信學生自己能適應和調整過來,7.5%認為如果學生有需要,自己會幫忙,1.0%表示會主動找學生談話,幫助其盡快走出失去親人的陰影。
學生上課從不主動發言,平時很少與他人交流, 77%的教師回答:不太關心這些事情,工作的重心放在教學上,19.9%的教師認為這個和各人的性格有關,教師不能做任何改變,2.1%的教師認為自己會與班主任交流,讓班主任與學生交流,1.0%的教師選擇主動與其他任課教師聯系,多方幫助他,鍛煉其講話的能力,使之漸漸學會與他人交往。
當教師聽到學生說:“考砸了,我都不想活了。”之類的話語,71.4%的教師認為,這種學生思想太消沉,經不住考驗,沒有必要在他身上浪費時間。26.4%的認為這屬正常現象,考不好都會出現的情緒,只是隨口說說的。2.1%的會鼓勵學生下次努力,爭取考好。0.3%的教師愿意傾聽對方的傾訴,接納而不做任何評判,鼓勵他尋求更多人的幫助和支持,對危險性很高的,立即采取措施,陪其去心理衛生機構尋求專業幫助。
四、討論
4.1中小學學生的心理健康現狀
經過調查8.8%的小學生存在心理健康問題,而初中生中18%的學生存在心理問題,22.2%的高中生存在心理健康問題。由此可見,當前揚州市中小學學生心理健康總體狀況不容樂觀。縱觀以往的研究,學者們認為雖然近年來國家在減負方面盡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各種原因,學生的負擔和壓力仍然很大。分數大排隊、倒計時、限制一切與考試無關的活動,仍是一些學校提高升學率的法寶。結果來自社會、學校、老師和家長的全部壓力最后都壓到學生身上。在這樣的重壓下,一些學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種種心理問題與障礙:如過度緊張、焦慮以及因過度焦慮引起的頭痛、失眠、食欲不振等生理上的不適反應,對考試的極度厭煩和對考試結果的過分擔憂,因過度緊張而導致的暫時性遺忘,因長時間的壓抑而產生的極度煩躁與沖動,也有因對考試缺乏信心而對考試產生強烈的恐懼感并因此表現出的逃避行為。其次,教師錯誤的教育方式與方法。比如部分教師不能用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過分看重分數而忽略其他,與學生交往時居高臨下。還有一些教師存在著心理不夠健康的表現,如過于情緒化,對學生的態度極易受自己情緒的影響,缺乏應有的自制力,這種消極的和不穩定的情緒常常是造成部分學生某些心理問題與心理障礙的原因[2]。
4.2針對教師的干預現狀,提出建議
盡管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規定必須加強學校學生心理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也有所行動,但總體情況不盡如人意。從調查的現狀來看,學校教師缺乏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充分認識,沒有真正重視學生的心理問題,對心理教育缺乏正確的認識。調查中77.5%的教師認為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師沒有必要,79.1%的教師認為“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沒有必要的”。究其原因,我想不妨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解釋:一、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對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不夠;二、教師缺乏對心理健康工作的了解;三、目前現有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素質存在一定的問題[3]。
為此我們建議: (1) 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和領導。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校衛生工作管理,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2)開展專門的教師心理講座,加強學校教師對學生心理健康的認識,以提高他們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以及對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的支持[4]。(3)通過培訓,使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提高對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認識,掌握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所具備的知識和能力。教育部門加強對學校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使其在專業技術上能勝任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參考文獻:
[1]汪向東,王希林,馬弘. Rutter兒童行為量表[J].中國心理衛生雜志,1999(增刊):56~59
[2]高平.影響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的因素分析.天津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2):76~80
[3]俞國良.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現狀與發展.基礎教育,2001,1(2):8~10
[4]徐帕茹.心理危機干預及健康教育.中國健康教育,2003,19(7):5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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