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社會保障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
一、調查的背景、對象
近十幾年,我國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經過深入改革已逐步構建起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養老、醫療、失業和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內容的新的體系框架。社會保障體系的構建主體尤其是政府做了積極的努力與探索,城市社會保障資金投入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國城市經濟發展不平衡,城市下崗失業人員過多,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快速增長的醫療需求及費用與現有收入間的矛盾日益加大,社會保障制度在操作層面存在著諸多漏洞……這些問題嚴重制約著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同時也成為城市社會矛盾產生的主要根源。目前,我國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確實進入一個亟需總結經驗、改進工作、繼往開來的新階段,把握城市社會保障對象的參保情況,了解他們對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現實評價和理想期待,就能為今后城市社會保障政策的調整和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提供翔實的第一手資料。
為此,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于20xx年7月委托我院對西北重鎮——西安市的500名城市社會保障用戶進行了調查,包括對離退休人員、在崗人員、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情況及其對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總體認知和評價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考察。
為獲得西安市城市社會保障用戶較為全面的情況,本項調查根據西安市民政局提供的西安市城區分布手冊,按多級抽樣和等距抽樣的原則從雁塔、碑林、蓮湖、新城、未央五個區抽出10個街道辦事處的20個社區(居委會),每個居委會再抽出25個訪問對象,然后采取統一問卷,入戶調查的方法進行了面訪。
本項調查于20xx年7月實施,受訪者總數為499人。其中最多的是離退休人員,共162人,占32.5%;第二類是工人,71人,占14.2%;第三類是干部及行政人員,57人,占11.4%;第四類是專業技術人員52人,占10.4%,以上四類共占受訪總數的68.6%。受訪者中50.1%的人(250人)在國企工作;18%的人(90人)在國有事業單位工作,12%的人(60人)是集體企業的職工。受訪者中90.2%的人(450人)屬本市城區戶口,外地城鎮戶口有22人,占全部受訪者的4.4%。受訪者平均家庭人口為3.16人,家庭上個月收入平均為1883.39 元。家庭住房面積平均為64.9 平方米,50%的人住房面積在45-80 平方米之間。
二、調查結論及評價
從1997年到1999 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國務院先后頒發了旨在針對城鎮職工和居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初步構建了城市社會保障的新體系框架。作為西北五省區最大的城市西安市在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在西北地區乃至西部地區都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調查結果顯示,調查對象對三大社會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性排名情況是:排在首位的是養老社會保險(回答養老保險在第一位的有275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55.1%);排在第二位的是醫療保險(回答醫療保險在第二位的是285人,占總人數的57.1%);排在第三位的最低生活保障(回答低保在第三位的有202 人,占總人數的40.5%)。另有148人(占總人數的29.7%)把失業保險排在第三位,相比之下,調查對象認為工傷保險最不重要。只有1人把工傷保險排在第一位,12人認為工傷保險排在第二位,43人認為應排在第三位。
調查對象參加( 享受)養老社會保險的比率有較大提高。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有262人,占調查對象總的52.5%;單位沿用原來退休制度的69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13.8%;單位自己制定養老規章的有39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7.8%;沒有養老社會保險的有113人,占調查對象的22.6%,另有3.2%的人(16人)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養老保險待遇。在問及調查對象的企業或雇主是否為其交納養老保險費時,270 人回答了繳納,占全體調查對象的54.1%;回答不用繳納的有14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2.8%;57人回答沒有繳納,占全體調查對象的11.4%;有1.8%的人即9人回答“拖欠”;另有5.8%的人(29人)回答不清楚;120人沒有回答此題,占全體調查對象的24%。 在問及調查對象自己是否繳納了養老保險費時,有44.9%的人即224人回答“企業代扣”;占全體調查對象的4.4%的人(22人)回答“不用繳納”,只有10.2%的人即51人回答“自己繳納”。回答沒有交的有60人,占12%,回答“不清楚”的有20人,占4%。另有122人沒有回答此題,占全體調查對象的24.4%。至于問到是否參加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只有9.8%的人(49人)回答參加了。
由此可見,西安市城市社會養老保險還存在不同的體系。有的單位另行一套,制定自己的養老規章,還有2成多的人沒有享受養老社會保險。在養老費交納問題上,還存在企業或雇主不交或拖欠現象。此外,被保人自己繳納養老費的比率還太低。
居于第二位的醫療社會保險情況更復雜,因為它是由醫、藥、保、患四方聯動形成的復雜關系。1999年開始推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思路是:“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帳結合”,但從本次調查結果看,西安市醫療社會保險并未實現“廣覆蓋”的目標。回答參加(享受)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有232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46.5%;回答單位自己制定醫療費報銷規章的有68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13.6%;回答沒有參加的有177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35.5%;只有12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醫療社會保險,還有10沒有回答此題。當問及被調查者的企業(雇主)是否為其交納醫療保險或負擔醫藥費時,34.5%的受訪者(172)人回答企業(雇主)為其繳納保險費;10.6%的人(53人)回答企業(雇主)為其負擔醫藥費;回答隨工資發給個人的有15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3%;回答“不管” 的有56人,占11.2%; 回答不清楚的有52人,占10.4%;另有30.3%的人即15人沒有回答此題。當問及受訪者是否自己繳納醫療保險費時,有36.5% 的人即182人回答“企業代扣”;自己繳納的只有44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8.8%;回答自己沒繳納的有91,占全體調查對象的18.2%;回答不清楚的有33人,占6.6%;另有近30%的人即149人沒有回答此題。當問題20xx年以來是否在醫療保險機構或單位報銷過醫療費時,只有72人、占14.4%的人回答報銷過;204 人(占40.9%的人)回答沒得過病;41人嫌麻煩沒去報銷;34.5%的人、即172人回答“不給報銷”;另有2%的人(10人)沒回答此題。
調查結果顯示,西安市城鎮職工醫療社會保險覆蓋面不高,醫保制度多樣,保險費的交納方式與管理比較混亂,醫藥費的報銷執行起來較困難。
參加失業保險的比例相對較低。對337名18-59歲的勞動階段的調查對象訪問結果顯示,81 人回答“參加了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占回答此題人數的24%;9 人回答“單位自己制定失業補償規定”,占回答此題人數的2.7%;有206人回答沒有參加,占回答此題人數的61.1%;另有36人回答“不清楚” ,5人沒有回答此題。75人回 答企業(雇主)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占回答此題人數的22.3%;72人回答自己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企業代扣,占回答此題人數的21.4%。
調查結果顯示,調查對象總體的最低生活保障情況與近年來其它統計數據接近,正在享受低保的有32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6.4%。而回答曾經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只有10人,占全體調查對象的2%,說明近幾年西安市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大幅提高。但在調查過程中,有10多位受訪者對低保制度執行過程中不公正的現象提出強烈批評,認為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有些人“念歪了經”。
三、不同年齡段的調查對象享受城市社會保障情況及其評價
我們將499 名調查對象按年齡分為三組:一是18-40歲的居民;二是41-60歲的居民;三是60歲以上的居民。它們分別是144人、258人、97人。
18-40歲的受訪者回答參加養老保險的有70人,占此年齡段總人數的48.6% ;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的8人,占此年齡段總數的5.6%;回答單位自己制定養老規章的有10人,占6.9%;有高達34.7%的人(50人)回答沒有參加;4.2%的人不清楚。
41-60歲受訪者回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有137人,占此年齡段的53.1%;29人,占11.2%的人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24人,占9.3%的人回答單位自己制定的養老規章;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占22.9%,有44人;3.5%的人不清楚。
60 歲以上的人回答享受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55人,占此年齡段總人數的56.7%;33%的人即32人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5.2%的該年齡段的人(有5人)回答“單位自己制定的養老規章”;沒有享受養老保險的有4人,占4.1%;1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受養老保險。
調查結果顯示:年齡越大的受訪者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比例愈高,這三個年齡段參加(享受)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比例分別是48.6%、53.1%、56.7% ,而沒有參加(享受)養老保險的則分別是34.7%、22.9%和4.1%;并且年齡直接與參保意識有關,低年齡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養老保險的人有4.2%,60以上的人只有1%不知道自己有無養老保險,說明年齡越大,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識越強。此外,養老保險制度還體現了老人老辦法中人新辦法的`差異性,33%的60歲以上的人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而18-40歲年齡段只有5.6%的人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相比之下,中人的養老保險問題較多,一是參保率低,二是體制混亂。
各年齡段參加醫療社會保險情況與參加養老保險的情況大致相同。18-40 歲年齡段,41-60歲年齡,60歲以上的受訪者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比例分別是41.7%、50.4%和43.3%;而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的比例則是44.4%、34.9%和23.7%;這三個年齡階段回答“單位自己制定的醫療報銷規章”的比例分別是6.9%、11.2% 和29.9%。顯然,年齡越大,參加或享受醫療保險的比例相對高。當問及20xx以來受訪者是否在醫療保險機構或單位報銷過醫療費,這三個年齡段回答“報銷過”的比例分別是7.6%、10.1%和36.1%;回答沒生過病的比例分別是:51.49%、41.9%和22.7%,可見年齡越大,患病幾率越大,而報銷藥費的人數比例也就越高。而當問及自己是否繳納醫療保險費,18-40 歲年齡段回顧答“企業代扣”的有30.6%;回答自己繳納的有10.4%。41-60歲的受訪者回答“企業代扣”的有41.5%,回答“自己繳納”的確良有10.1%。60 歲以上的受訪者回答“企業代扣”的有32%;回答“自己繳納”的只有3.1%。調查還發現,年齡越大,不知道自己是否繳納了醫療保險費的受訪者的比率越高。
18-40 歲的受訪者回答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的比率是25%,41-60歲的受訪者參加失業保險的只有17.4%。這兩個年齡段回答沒有參加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是63.9%和43.8%,這兩個年齡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參加了失業保險的比例都有是9%。由此可見,受訪者對失業保險缺乏足夠的重視。
關于三個年齡段的受訪者家庭享受低保情況大致是這樣,回答“現在享受”的比例是18-40 歲年齡段是6.3%,41-60 年齡段是7.8%,60歲以上的是3.1%。看來,受訪者中的中年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高,這是因為失業下崗者大多集中于這個年齡段。
四、不同性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及低保的享受情況
在499名受訪者中,有217名男性,282名女性。調查表明,有50.7%的男性和53.9%的女性參加了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15.2%的男性和12.8%的女性回答“單位沿用原來的退休制度”;10.1%的男性和6%的女性回答“單位自己制定的養老規章”;18.9%的男性和25.5%的女性沒有參加養老保險;5.1%的男性和1.8%的女性回答不清楚。從以上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險覆蓋率來看,男性高于女性,但養老保險意識弱于女性。另外,參加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男性有12.9%,女性只有7.4%。回答:不清楚的男性是12%,女性有17.4%。可見,參加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男性比例也高于女性,同時這種參保意識亦強于女性。
217名男性有52.1%的人回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而282 名女性只有42.2%的人參加該項保險。回答“單位自己制定醫療報銷規章”的男性是16.1%,女性是11.7%。當問及20xx年以來是否在醫療保險機構或單位報銷過醫療費時,回答“報銷過”的男性有18.4%,女性是11.3%;回答沒得過病的男性是45.2%,女性是37.6%。可見,女性比男性患病比例高,但享受醫療保險的比例卻低于男性。
不同性別參加失業保險情況的調查結果是:有147名男性和197 名女性回答了這個問題。 回答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的男性43人,女性38人,分別占回答人數的29.3%和20%。另有占回答人數2.7%的男性和2.6%的女性表示單位自己制定了失業補償規章。此外占回答人數51.7%的男性和68.4%的女性表示沒有參加失業保險,男性參加失業保險的比例明顯高于女性。但女性參加失業保險的意識明顯強于男性,占回答人數的16.3%的男性回答不知道自己是否參加了失業保險,而女性只有6.3%。
不同性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況恰恰相反。7.4%的女性回答現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男性則是5.1%,過去曾經享受低保的比例也是女性明顯高于男性,女性是3.2%,男性則只有0.5%。
五、不同職業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及低保的享受情況
參加不同社保
項目的百分比(%)
不同職業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最低生活保障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單位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沒有養老保險
參加社會醫療保險
單位醫療補貼
沒有醫療保險
參加社會失業保險
單位失業補償
沒有失業保險
家庭現在享受情況
家庭曾經享受情況
在本次調查的499名居民中按職業分為10類。他們參加(享愛)社會保險或保障的情況見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職業對參加(享受)三大保險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情況影響很大。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覆蓋率較高,高達96%;其次是干部、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除私營企業主、個體戶外,參加(享受)養老保險比例較低的主要是無正式職業者或失業、待崗人員,而這一部分人有的是從來沒有正式工作,有的是企業早已倒閉,有的是因種種原因被原單位除名或解聘,他們的養老保險存在著很大的缺失。
不同職業參加(享受) 醫療社會保險的情況也有很大差別。總起來看干部及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在職工人參加醫療社會保險的比例均在70%以上,其它職業參加醫療社會保險的比例都不到一半,甚至不到30%,醫療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出現了明顯的兩極分化現象。
各種職業參加(享受)失業保險的比例都比較低。相比之下,干部及行政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比例較高,達38.6%,其次是登記失業人員達30%;再次是專業技術人員達28.8%;在崗工人只有4.2%的人參加了失業保險。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比例最高的是登記失業人員,高達60%,其次是家務勞動者28.6%;再次是待崗人員;干部家庭、私營企業主、個體戶現在與過去都沒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此可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上做到了應保則保。
六、受訪者對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看法
總的來說受訪者對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非常關心。對社會保障的投入與收益關系這一問題,56.4%的受訪者選擇多交多得。不過,在回答個人承受的社會保險繳費占工資的最大比例是多少時,65.8%的人選擇在10%以下。46.1%的調查對象反對個人投保與企業無關的意見,64.2%的人認為對社會保障問題政府統一管理應多一點,只有27.3%的人贊同個人選擇余地大一點。75.4%的受訪者對社保基金的運營情況持關心態度,76.6%的人認為社保制度的各個項目之間有關系。
不過,受訪者對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的特點、計算方法、運行情況了解得并不多。比如對于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特點,只有35.7%的人回答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51.9%的人不知道退休時怎樣計算自己的養老保險金;甚至有60.3%的人不知道自己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中有多少錢,23%的人沒有個人賬戶。在回答“取消個人賬戶只按繳費年限計養老金,個人有無損失”時,37.1%的對此不知道,28.3%的人認為可能有損失。此外對醫保制度中的個人賬戶有58.3%的人不知道,有51.9%的受訪者贊成家庭中有工資者替其他成員繳社會醫療保險費。但是,80.6%的受訪者表示知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調查表明,受訪者對現行社保制度滿意度不高。20.2%的人對現行養老保險制度表示滿意,41.7%的人認為一般,25%的人表示不滿意。44.7%的人認為現行養老保險勉強能保障基本生活。21.4%人則認為不能。37.5%的人表示對現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的額度沒有困難14.8%的人對目前的醫療保險制度表示滿意,30.9%的人表示一般,42.3%的人表示不滿意。64.7%的人認為改革后醫療保險制度使自己醫療負擔加重了,只有7.2%的人認為負擔減輕了,56.5%的人贊成醫療社會保險用于常見病上,大病保險由保險公司來做,有27.8%的人對此反對。對失業保險制度滿意的只有8.6%的人,26.5%的人認為一般,35.5%的人表示不滿。50.3%的人認為失業保險只能領2年幫助不大。有15.2%的人對工傷保險制度表示滿意,25.7%的人表示一般,16.4%的人表示不滿,而41.3%的人則表示不知道,另有89%的人認為工傷保險應由企業負責。有74.3%的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不能滿足貧困家庭起碼的生活需求,4.4%的人認為低保養懶漢。44.3%的人認為社區服務幫助不大,有10.6%的人認為幫助很大。
從以上調查結果可以看出,目前西安市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僅僅是初步建立,尚存不少缺失。比如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各行業的社會保障覆蓋面有很大不同。城市居民參保意識比較強,但對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缺乏基本的知識,同時居民對現行社會保障多存有不滿,所有這些都強烈呼喚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一是需要剛性貫徹三大社會保險制度。政府應加強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立法,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二是對社會保障的特點、內容要加大宣傳解釋力度,提高居民參保積極性、主動性,增強個人繳費意識。三是要鼓勵社會力量加入建設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行列中來。
當然社會保障工作是一個復雜艱巨的工程。目前仍需要組織和發展社會力量加入這項工程建設中來,比如政府支持在社區組建專門的社保工作組專門從事宣傳實施工作。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2
7月15日xx大學xx學院旅外系,體育旅游與外語系暑期社會實踐小分隊來到xx市xx縣xx鄉xx村,通過訪談、實地觀察等形式了解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現狀,其中,主要是農村社會醫療保險、農村養老保障。同時,調查了學校及村民對于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認可和支持程度。我們在村衛生站進行調查
一、調研結果
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和推動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也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我國農村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鄉、區域差距大,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深化農村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是一項十分復雜艱巨的任務。長期以來農村醫療事業發展緩慢,醫療人員缺乏專業性,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造成農村地區抵御災害、疫病的能力較低。而農村養老保險體制的實施更是不全面,養老基本靠子女撫養。因此,農村居民受到的健康、生命威脅也較大。農村居民肩負著夯實國家經濟基礎的重任,農民健康狀況與農村醫療保險服務是國家醫療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我們與張爺爺交流農村合作醫療
為了能夠深入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服務于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大局,走進基層,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及農村養老保險體制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實施狀況,體育旅游與外語系暑期社會實踐小隊于7月15日到南陽市社旗縣下洼鄉山口村進行為期3天的社會調查。在活動前期,我們小分隊的宣傳和組織人員針對當地居民準備了調查問題:
第一、您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二、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您了解多少;
第三、您覺得今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合理嗎;
第四、您認為新農村醫療的補償程序方便嗎;
第五、您認為目前鄉鎮醫院需要改善的方面是什么;
第六、請簡單的說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益處,可以舉身邊的例子來說明;
第七、您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了嗎
第八、您對農村養老問題有什么看法
第九、您希望我們的政府接下再為該體系做些什么;我們深入農家看農村養老制度
二、調查內容
7月15日,暑期社會實踐小分隊來在xx市xx縣xx鄉xx村的診所內,采訪了該診所僅有的一位醫生,在談話中我們了解到本村村民絕大多數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本實現了全家參險。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覆蓋面較廣,解決了村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而劉醫生反映基本的醫療器械不足,一些常規的身體檢查無法完成。
暑期社會實踐小組還對村民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及農村養老問題進行了解。村民劉阿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只是偶爾關注,對此不是很了解,但是她認為新農合補償程序非常方便,報銷很簡單,對該體系十分滿意。村民劉大爺,今年72歲,但是因身份證信息錯誤并無參加養老保險,現在由子女出錢撫養。村民王大爺,今年60歲,參加了養老保險,已經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每月可以領取七十多元錢,現在跟著子女生活。
三、相關建議及結論
1、增加農村基本醫療器械,完善農村醫療環境;
針對農村醫療器械設施不完善,醫療環境較為簡陋,我們應為農村提供基本的醫療器械,改善村民的就醫環境。
2、加強農村醫護隊伍培養,吸收新鮮血脈;
農村醫護力量不足,醫療人員太少,水平不高,影響村民就醫質量。為提高村民就醫安全度,最基本的應該是加強醫護力量培養。醫護隊伍的不斷壯大,需要吸收有活動的新鮮力量,鼓勵當代醫學大學生到農村就業。
3、完善農村社會養老體制,弘揚中國“孝”文化就農村養老問題的交談
農村生活條件較差,子女外出務工較為普遍,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嚴重,完善農村社會養老體制迫在眉睫。弘揚中華“孝”的文化,培養大家尊老愛幼的優秀品格,可以更好的為老人提供養老的港灣。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3
勞動關系系調研小組
一、調查方案
調查思路
該項調查分四步進行:第一步,搜集資料,對勞動和社會保障有初步認識;第二步,實地調查,掌握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具體方針政策;第三步,走訪群眾,了解政策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寫出全程調查分析報告。
調查目的
基于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從城市到農村的不斷落實、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日益重視,我們決定對社會保障制度做一次課題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調查其落實情況,并從大學生的角度對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具體研究目標如下:
深入學習我國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及其法律保障
調查社會保障的落實情況,分析現有的執行機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國社會保障走上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科學依據
提出合理建議,構建更加合理的社會保障體系,促使其進一步發展。
調查方法
個別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政策
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
走訪調查法
走訪xx市xx區韓村河鎮,實地調研
調查時間
20xx/3/20----20xx/3/31
二、調研報告: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各種矛盾不斷變化,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對此的重視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對于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項法規、政策及舉動,都密切的關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國家的發展,都在社會和群眾中產生非同一般的影響,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減輕了負擔,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溫暖關懷。但同時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政策落實力度、地域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并沒有形成一個完善有序的體系,法律法規并不十分完備,各相應機構在落實現有的政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漏洞和不足。因此我們對xx市xx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調查,從而進一步了解我國現有的各項社保政策,并從中發現問題和不足,綜合我國社會保障發展歷程和經驗,提出可行性建議,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社會調查報告格式 ·社會調查報告怎么寫 ·中學生社會調查報告 ·大學生社會調查報告
(二)發展歷程與社會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是民生之本,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朝陽產業。該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由無到有,由低到高,由點到面,隨經濟增長穩步提高,在近幾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該地區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條件、有益于民計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該地區常住人口88.6萬,戶籍人口75.8萬,其社會保障工作成績優異,每年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都在xx地區名列前茅,以07年為例:
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531家,人數11.13萬人,比上年增加0.97萬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483家,人數12.87萬人,比上年增加0.98萬人;工傷保險參保單位2821家,人數13.57萬人,比上年增加3.46萬人;生育保險參保單位1831家,人數6.77萬人,比上年增加0.9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單位2523家,人數17.90萬人,比上年增加2.56萬人。
該地區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同時,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為維護該地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三) 政策舉例分析
隨著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也亦步亦趨地前進,根據特有的.社會狀況,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下面舉例進行分析:
案例1: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1.政策由來
體系結構的缺陷:近年來,xx市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學生、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及部分城鎮老年人在內的相當一部分群體沒有納入到醫療保障范圍,他們的看病就醫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特別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用支出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沉重負擔,影響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
法律法規依據:20xx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xx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xx]11號),這意味著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轉型,醫療保障體系將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
2.具體實施辦法
給付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超過部
分按6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7萬元。
(2)學生及嬰幼兒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650元,超過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7萬元。
繳費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鎮老年人個人繳納300 元;財政補助1100元。
(2)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按學年)100元,其中個人或家庭繳納50元;財政補助50元。
參保方式:
城鎮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從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日起90日內持本人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學生兒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本校在冊學生和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長持參保人員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辦理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就醫和結算:
城鎮老年人和學生兒童需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的《xx市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和《xx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就醫。
城鎮老年人和學生兒童住院治療或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就醫時由個人先交付預交金,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帳。結算時,按規定應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3.政策特點
這項大病醫療保險具有五個特點:
一是大病有保障,將住院和門診大病列為保障內容,化解大病重病風險。
二是政府補貼高,政府每年為參保的城鎮老年人補貼1100元,每年為參保的學生兒童補貼50元。
三是個人繳費少,城鎮老年人每人每年僅繳納30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繳納50元。
四是覆蓋人群多,此項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將覆蓋200萬人,形成了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五是制度銜接好,此次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與現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少兒互助金等制度有效銜接。
4.實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為了保障“一老一小”順利參保,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采取了多項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績:
截至20xx年底,xx地區參加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單位163家,參保人數66555人。其中,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調查參保人數的148.21%,學生、兒童56476人;城鎮戶籍45190人,農業戶籍11286人。另外,xx地區有4.10萬農業戶籍學生、兒童已自愿選擇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目前xx區已為223名城鎮無保障老年人、學生兒童審核報銷醫療費35.45萬元。
5.群眾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實施以來,所屬范圍內的大多數老年、兒童和學生都積極參保,政策影響范圍不斷擴大,受益人群不斷增加,有關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促進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后盾。
然而,越是發展就越容易發現問題,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眾最容易發現體系的不足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為此,本小組專門與受益群眾進行了訪談,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眾的意見亦是值得重視的:
首先,大多數群眾在談及這項政策時,認為政府能夠有這樣的舉動是對民生問題的極大重視,但也不能說明政策就是完美無缺的。他們認為,“一老一小”醫療保險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項醫療費用報銷條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療過程中占醫療費用比重較大的器材費并沒有包括在報銷范圍內,折合下來,真正能夠報銷的費用往往只是少數,大部分費用還得由群眾自己負擔。當然,這并不完全是政策體系的問題,國家的經濟水平還處在欠發達狀態,要發展就不能只顧公平不顧效率。希望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社會保障可以和經濟得到同步的發展。
其次,多數群眾有這樣一種看法。在他們的就醫治病過程中,醫院一方往往利用群眾對醫藥方面知識的不了解加以冗雜多余的用藥和檢查項目,院方認為群眾有醫療保險,所以并不會因此而加重負擔。我們認為,這
種想法和做法在是極其惡劣的,這不僅是對國家財產的掠奪,更是對社會資源極大的浪費,在經濟迫切要求又好又快發展的今天,這兩種情況都是不應該出現的。本小組認為,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國家監督體系的不健全導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眾知識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國家在這一方面的制度體系和加大科教文衛事業的宣傳力度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當務之急。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4
調查目的:
通過了解我國民族地區的社會保障現狀和問題而進一步了解我國民族社會保障政
策,并對其不足之處加以討論,對問題進行解決,從新的時代要求和新的實際出發,以實現民族地區和其他地區的協調發展、共同繁榮,最終實現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譜寫全國各民族大團結新的壯麗篇章.
調查過程:
一. 民族地區社會保障社會保障現狀
目前就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來看,沿海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的較為快速,而位于偏遠地區的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保障雖然有了一定的發展,但仍較為緩慢。主要由于我國民族地區分配位置及政策的不平衡。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55個少數民族大都分布于欠發達的西部邊疆地區,人口雖占全國總人口的7%,土地卻占國土面積的63.4%,各民族地區發展水平差異極大。由于長期的自然演化和歷史發展變化,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自然生態環境和社會人文環境,6500萬貧困人口中,絕大多數是少數民族人口。
在今天,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的飛速發展中,也浸透著民族地區犧牲局部利益的無私支援。從全國情況分析,發達地區的產品結構,以深度加工的、附加值高的制成品為主,精加工產品占有較高比重;而民族地區的產品結構,則是以原材料、一次能源、半成品、初級產品為主,精加工產品比重極低。在不合理的價格體系下,民族地區創造的部分經濟效益,以潛在效益、潛在價值的形式轉移到了發達地區。所以,民族地區人口因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襲擊,生活失去基本保障時,從國家獲得基本保障是其基本權力之一。
顯然,民族地區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不能與沿海城市和發達地區同步發展和一個模式的,這是由其特殊性所決定的.。因此,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問題時,必需將民族地區社會保障做為一個單獨的議題提出來,納入研究視野,絕不能只以城市或發達地區為“樣本”。而且這樣的研究結果也是沒有普遍意義的,構建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不完備和殘缺的。剝離開少數民族地區,事實上也不可能建立符合中國特點、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
總的來說,我國當今的民族地區的保障制度仍然不完善,民族地區為我國經濟發展的貢獻與其目前所享受到的社會保障不成正比,我國應盡快推出相關政策,以平衡我國社會保障東西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從而總體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
二.存在的問題
1城鄉社會保障失衡,社會保障權利嚴重缺失,保障體系極不健全。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長期實行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城鎮社會保障速度發展相對于農村較快,內
容也較為齊全、完善;而在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保障僅在社會救濟、救災、優扶安置、五保贍養方面有所體現,這些雖然是針對民族地區設定的,極具針對性,但是由于城市化的進程加快,農民失去土地,從而對于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需求更為迫切。但是,目前我國對于與少數民族息息相關的政策還處于一片空白的狀態。導致這種情況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缺乏農村人民現實生活的基本選擇則。
2.保障體系脆弱,與東部地區的差距日益拉大
.民族地區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民族地區農村低保起步晚。20xx年以前,全國建立城鄉低保
制度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廣東、福建、江蘇等省,主要是沿海和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民族8省區實行的是傳統的農村特困戶救助政策,基本沒有實行農村低保。20xx年以后,隨著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的調整,民族地區才相繼開始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
民族地區農村社保水平低。從20xx年第二季度農村低保標準看,呈現東、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現實差異。統計顯示,農村低保標準低于年600元的縣、市、區數,全國平均水平為35.7%,東、中、西部分別為12.3%、38.3%、59%;農村低保標準超過1080元的縣、市、區數,全國為15.7%,東、中、西部分別為39%、4.8%、2%。京、滬兩市的農村低保標準全部越過1天1美元的國際貧困線。至20xx年第三季度,農村低保制度在全國2663個涉農縣(市、區、旗)全面實施。全國平均低保標準每人每月67元,上海233元,廣東134元,貴州56元,新疆53元,云南52元,內蒙古51元,廣西46元,青海45元,寧夏37元,西藏22元。民族8省區都未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不僅民族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民族地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比較也存在較大的差距。20xx年,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169.6元,西藏、寧夏、青海由于城市人口較少,人均保障水平略高于全國水平,分別為225.5元、172.3元、171.9元。其他民族省區都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云南168.2元、貴州150.6元、廣西147.5元、內蒙古147.1元、新疆131.1元。同年,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標準為每人每月83.6元,內蒙古100.7元,西藏106.1元,青海103.4元,新疆85.2元,貴州85.4元,云南81.4元,廣西74.5元,寧夏71.9元。可見,民族地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標準又大多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這一低一高反映了民族地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
3.社會保障立法滯后
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專門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的基本法律,有管社會保障的規定是由勞動、
人事、衛生等部門有關職能指定的。國家專門的社會保障法律的缺失直接導致了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立法失去了應有的參考和根據。再加上少數民族地區本身發展的落后性也導致其地區的社會保障立法與東部相比有明顯的滯后性,社會保障工作很多時候只能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推行。從而可知,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保障立法的滯后嚴重的阻礙了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保障政策的完善和推行。
三.解決方案
根據上述現狀和問題,我結合我國國家發展現狀,提出以下幾個解決方案:
1. 采取各種措施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群眾收入,建立覆蓋面廣、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保障體系。
促進社會的發展增加群眾收入是其根本,在提高群眾收入水平的前提下建立多
方面、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深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在貧困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以及失業保險方面的完善是少數民族地區人民迫切需要的。
2. 完善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漸完善,社會保障的資金管理成為重要的一部分,這需要我們建立資金管理制度,以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對此,我們應首先拓寬集資渠道,鼓勵人們捐獻,有利于社會閑散資金的收集;其次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資金監管機構,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3. 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保障法律建設
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保障法律建設中應注重政府的主導作用。同時比較研究和借鑒外國社會保障立法的成功經驗,尋求科學的立法方法和途徑,提供具有說服力的科學依據。盡快建立起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點、適合少數民族地區實際的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5
一、基本情況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情況。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起開展,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1999年移交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經過十六年的積極探索,已建立了市、鎮(街)、村三級工作網絡,形成了一支專(兼)職農保工作隊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萬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齡參保率100%,積累基金6896萬元,現有36899人領取養老金,最高領取金額1115元/月,最低領取金額2元/月。全市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9785畝,涉及魯城、陵城、時莊等8個鄉鎮(街道),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xx68畝,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鄉鎮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準征用土地面積9417畝。采煤塌陷地22022畝,涉及2個鄉鎮,16個村。調查顯示,全市失地農民中,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以上人口占失地農民總數21%,遠遠高于全市人口老齡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沒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補償費勉強維持生活,養老沒有保障。我市現有鄉鎮企業217戶,共有職工10200人。但由于鄉鎮企業主大多法律意識淡薄,認識不到位,目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和繳納保險的有31戶,涉及參保人員1745人。
2、農村合作醫療情況。作為全省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來,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穩步推進、逐步提高的原則,積極探索形成了籌資、取消轉診、就診報銷一卡通、無線上網報銷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實際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計報銷補償農民合作醫療費1965.12萬元,受益人口43.65萬人次,參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情況。xx年,我市共審批農村低保對象4381戶、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補助42元,月均發放農村低保金51.3萬元,年發放農村低保資金將達到615.6萬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發放低保金366.4萬元。全部實現了社會化發放,一戶一存折,確保了資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蓋面、保障標準、保障資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員增加2140戶、6534人,月人均補助增加27元,年發放低保金增加482.6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干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家政策多變,對參保后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抵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愿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
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300元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020元,連續繳納40年。雖然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800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于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
二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號文件對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規定,但由于沒有強制性要求,在我市財政相對困難,大多數鄉村經濟基礎薄弱,被征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意識的情況下,保障資金籌集很難落實到位。
三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于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于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和經濟貧困鄉鎮,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研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
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按照上級要求,我市已兩次提高救助標準,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準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于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
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范化程度不高。
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后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于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持。從農民這個群體看,除困難戶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程。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干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
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衛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征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項目標任務,并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
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加大資金投入,采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
二是認真解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征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鄉鎮(街道)將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征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征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省政府115號文件下發前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征地農民,可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征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
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采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范,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
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周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群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健康。
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臺可操作性的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衛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衛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于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衛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后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醫療設備簡陋等問題。
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
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群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序,方便參保群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發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宏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鑒。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
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群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范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體的“高臺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范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
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戶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
三是完善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愿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對象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于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
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
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范化操作。
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絡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6
前言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源,保證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種意外災害的公民能夠維持生存,保障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時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同時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進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國民生活質量。
目前,社會保障問題成為我們建設和諧社會中的一個熱點問題。對于社會保障的群體而言,可以分為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以及對大學生的社會保障的問題。隨著大學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畢業生人數日漸增多,不僅加劇了當前的就業形勢,而且暴露出大學生社會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國大學生當前在醫療、基本生活及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現狀,完善大學生社會保障體系以緩解上述問題,是一個值得我們思考和探究的問題。
面對逐年增多的貧困生這一特殊教育弱勢群體,國家,學校經過積極探索,在立足我國國情和教育狀況,保證整體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獎、貸、助、補,減的一整套社會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國高等教育社會救助制度還存在諸多問題和困難,因而取得進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在市場經濟下,大學生畢業即失業的現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業大學生的生活困難、協助他們就業,成為舉國探討的話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學生在保險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也日益暴露出來。
我此次社會調查的內容是大學生參與社會保障的實際情況,所調查的參加保險的項目是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就業保險、商業保險等等。大學生對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的滿意度及意義等及當前大學生社會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學生對社會保障的看法。
本次的問卷調查主要是通過以問卷方式進行,樣本總量為120 份。
一﹑調查的主要內容
大學生關于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就業保險、商業保險等方面,以及大學生對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的認知度及意義,參加保險的項目,當前大學生社會保障的困惑,大學生對社會保障的看法等進行調查。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1、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意識不強
大學生對社會保障了解不同,宣傳力度不到位,教育沒達到應有的水平。總的來說,大學生們不愿意參加社會保險可以反映出三種現象:其一,發現了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確實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如果不克服這樣的不足,難以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其二,讓我們認識到人類是個社會共同體,只有充分尊重每個人的利益,才能形成多方的共贏,我們不能指望一個和諧社會單純建筑在個人的犧牲上。其三,大學生社會保障意識不強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自身、學校和社會,要解決大學生社會保障意識不強的問題只有從這三方面同時入手才能徹底解決這一頑固。也就是說,現代社會,不能沒有社會保險,但是所建立的社會保險應該是良好的社會保險。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加強學校宣傳意識、增強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意識刻不容緩。
2、大學生就業得不到保障
當今社會,企業以自身利益為重點,忽視員工利益。而且大學生失業不可避免。因此,推出大學生就業險,既為國家分擔困難,也突出體現了社會保障的.責任,必然得到學校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國已經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市場經濟下,優勝劣汰是自然法則。大學生雖然是知識性分子,但根據調查顯示,多數大學生并不知道就業保障這個福利,隨著大學擴招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學生不再是稀缺資源,失業不可避免。所以大學生失業保險問題更應該提到戰略高度來看,關乎到社會穩定的問題。
3、大學生就業保障還未完善
當前針對貧困大學生的救助工作還處在初級化、分散化的起步階段。建立大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決高校貧困大學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現行助學貸款制度先天不足問題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健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在要求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環節,是大學生生存權利得到保護的主要體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時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國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建立大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確保大學生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揮最大功效,以切實滿足貧困大學生的生存和發展。
4、學校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的比較完善
其中知道獎學金、助學金的更加占了多數,針對大學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國高校教育社會制訂了救助政策。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已經建立了以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基金,特別困難學生補助和學費減免(簡稱“獎、貸、助、補、減”)以及國家具學貸款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
5、大學生創業保障的問題
根據調查顯示,多數大學生創業保障意識比較強。極少數同學不知道有這項福利。大學生從社會的角度來講,法律保障是大學生創業宏觀環境的必然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義。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市場開發程度、政府的國際地位、信譽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場的有效性、勞動力市場的完善與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決定了創業的宏觀環境。具體來說,宏觀環境包括社會文化環境、教育與科技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律法規環境。很顯然,法律保障是影響大學生創業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大學生創業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在加強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巨大的法律環境中,法律規范已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學生創業領域也不例外。 三、對策與建議
根據總結調查問卷中的客觀題,得出以下條建議:
1、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等應該共同努力加強社保宣傳力度是每個人都有所了解。結合自身特色對社會保障問題進行宣傳。推動社會保障的發展與進步。
2、給予大學生生活教育上的指導,加強大學生思想教育與提高社保意識。
3、國家、社會和學校等應投入資金,普及社保范圍,使所有的大學生切實享受到保障。“積極鼓勵,大力扶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 改革辦學體制和增加教育投入起了積極作用,并積累一定的經驗。
4、就業保障方面,先努力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鼓勵學生的自主創業,提供更多的就業渠道。學校與企業合作,向學生提供相關就業信息。
5、創業保障方面,創業是減輕社會就業壓力的方法之一,可以減輕政府和學生的壓力,對創造更高的社會效益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要深化大學生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盡可能地將大學生納入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在制度設計上使社會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到大學生。構建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發展方向,大學生醫療保險僅僅是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在積極做好這項工作的同時,要努力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大學生參加商業醫療保險,以滿足不同層次大學生的醫療保障需求,提高大學生的醫療保障水平。規定每個大學生至少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如:住院治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重大疾病保險等。費用主要由個人承擔。對于少數家庭極為貧困的大學生,可考慮由學校或企業代付。
大學生不能僅僅有就業意識,因為市場對人才的需求會在一定程度上飽和,現在尤為嚴重。因此,我們要樹立創業意識而不能把眼光僅僅限于就業。同時,不能將眼光僅局限于自身的專業。在校期間,大學生應在多方面充實自我,應加強自身的奉獻意識,培養自己吃苦耐勞的精神。當今社會,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會被時代所淘汰,只有有能力的人成長的舞臺才會無禁區。
最后各高校應該根據學校所在城市、地區的經濟水平,制定相對統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把助學貸款制度作為解決高校貧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徑和主要方式,政府不僅要給予政策支持。其次各高校要積極引進企業單位,以委托培養的方式幫助它們培養人才,而企業則為需求對象提供生活保障。
四、小結
應當加強學生對社會保障問題的認識,把社會保障問題提升到戰略重要地位,我國社會保障問題正處于建設階段,存在宣傳不力與資金缺口嚴重的問題。創業和失業保險問題,是學生自身發展的大事。為更好地保障學生的利益,充分體現我國創建和諧社會和平安校園的主題,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應提到政府的議事日程上來。大學生是以后社會建設的主要力量,培養大學生對待社會保障問題的研究與探討十分重要。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7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議題安排,近期,常委會分管負責人帶領我們對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工作,堅持以維持最低生活、解決溫飽和提高生活水平為目標,加大財政投入,規范運行管理,完善保障措施,以五大社會保險為基礎,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救助等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多次受到國務院及省、市上級部門表彰。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面覆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20xx年實施以來,體系日趨完善、總量不斷擴大、受益擴面提量、服務更加便民,目前已走上了良性發展軌道。去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達63.5萬人,參合率99.44%,參合農民受益228.37萬人次;補償資金19143萬元,資金使用率達100.41%。新農合大病保險目前正在穩步推進。
4、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服務向基層延伸,基層平臺機構建設和服務功能持續刷新,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率100%。搭建了銀行代扣代繳、網上業務查詢等多種服務平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專款專用。成立社保和新農合基金監督機構,開展基金專項審計,確保基金安全運作。城鄉低保基本實現申請、審批程序化,資金籌措制度化,檔案管理規范化,資金發放社會化和信息傳輸網絡化。強化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平臺管理,及時更新重點救助對象信息。動態管理殘疾救助人員,強化核查,基本保證了合理救助。對縣內外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協議管理,推行三合理制度、核心信息公示制度和費用控制制度。借用衛生監督力量加大新農合稽查監督,收到了預期效果。
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存在的不足
近年來,我縣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上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參保意識參差不齊。盡管參保率逐年提升,但一些民營企業參保意識不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斷保現象時有發生。此外低保、社會救助、基本醫療在城鄉之間存在不平衡現象。
2、管理機制不夠合理。社會保險由人社部門負責,城市和農村低保及醫療、社會救助由民政部門負責,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救助由衛生部門負責,形成政出多門、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加上救助制度和社保政策相互銜接不夠,救助主體多元,既有人社、衛生、民政等政府部門,又有工會、慈善總會、殘聯等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各種救助資源不能有效整合,使得重復救助和救助遺漏現象難以避免。
3、平臺建設相對滯后。目前,我縣五大社保信息分別在4個計算機系統運行,數據無法共享,信息化建設滯后。工作網絡有待健全,尤其是專職人員較少,新農合經辦機構工作經費尚未有效落實,人員待遇偏低,影響了運轉效能。
三、對全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兩點建議
一方面,要宣傳落實政策,不斷提高社會保障工作水平。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加城鄉社會保險。嚴格貫徹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政策文件,建立政府推動、部門聯動、政策促動、稽查拉動的擴面征繳的工作機制,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及時調整養老金、失業金、工傷撫恤金等社會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動的大病醫療二次補償制度,適時提高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積極做好醫療、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相關準備工作;健全城鄉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和物價上漲動態補貼機制,確保低保對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創造條件推行普通門診救助、特殊門診救助以及大重病患者救助,逐步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頂線。同時,引導和規范各類社會機構和市場主體興辦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滿足人民群眾更高或特定的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增強工作合力,努力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
一要加快平臺打造,優化經辦服務模式。加大對縣、鎮、村(社區)三級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投入力度,加快五險合一綜合服務大廳建設進程。進一步整合社保經辦資源,加強信息化建設,搭建統一、共享的信息平臺,提高社保工作運行效率。拓展自助服務模式,完善網上經辦功能,推進簽約醫療機構異地聯網結算工作,開展新農合一卡通試點。
二要加大財政投入,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加強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建設,配齊人員,落實經費。完善合作醫療制度設計,優化城鄉醫療資源配置,適當調整醫藥費用報銷政策,鼓勵輕微病患者就近在鄉鎮、社區就診,改變城區少數醫院人滿為患、鄉鎮衛生院門庭冷落的現狀。不斷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逐步擴大縣級醫院規模,增強對血透等重癥病人的救治能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社會保障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縣政府考核體系。強化部門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健全應保盡保、能進能退的機制,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和諧。
三要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嚴格按照有關規范,加強基金管理。認真落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基金監督機制,切實管好人民群眾的養老錢保命錢。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8
隨著**區旅游業的蓬勃發展,導游員作為支撐**區旅游業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也必定要隨著潮流尋求自身的發展,但目前導游員社會保障卻沒有及時跟上,因此要認真分析其中的問題,找出原因,積極解決,來保障導游員的切身利益,讓各位導游員更加無后顧之憂的為**區旅游發展貢獻力量。
一、**區導游基本情況
目前**區有旅行社34家,其中屬國營的有4家,**區導游服務中心為**區旅委名下非法人機構。**區目前有導游員574人,其中掛靠區導服中心的為547人,掛靠旅行社的27人。其中男性導游314人,女性導游260人,具有本科學歷的38人,專科學歷的149人,導游年齡以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出生者為最多,約占整個導游的86%,2002年及以前取得導游資格的人數為223人,2003-2005年的有114人,2006-2009年的有236人,中級導游21人,初級導游552人,有固定職業的兼職導游員約占三成,也有部分導游經商。
**區導游規模這幾年呈明顯上升趨勢,這主要原因一是在于近些年**區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導游市場供不應求,二是社會就業壓力和競爭加大,院校畢業后暫時報考導游做為謀生的手段和職業。但由于**地區旅游業存在著季節性差異,從而也造成了導游在旺季明顯不足,但在旅游平季和淡季多數導游閑散在家的現象。
二、勞動關系狀況及薪酬
**區導游95%是掛靠在**區導游服務中心,導游員與中心簽訂掛靠協議,掛靠在旅行社的導游員由旅行社與導游員簽訂勞動合同。
2009年度**區在職職工平均年工資根據區統計部門數字為28252元,最低年工資不足1萬,**區專職導游平均收入為3-4萬/年,高者10萬,低者2萬。兼職導游員收入目前沒有納入調查范圍。我區導游員的薪酬主要采取計件工資模式,目前**一日游工資約為100元,二日游約為150元,山下景點為:半日游30元,一日游40-50元,較09年同期對比無明顯增長。
三、社會保障基本情況
**區導游服務中心每年都為導游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兼職導游的養老、醫療保險其所在單位已辦理;全職導游中城鎮戶口的導游既可自行購買,也可通過導服中心統一購買;全職導游中農村戶口的如有意愿可通過中心統一購買。醫療保險普及程度較高,導游員基本都已購買,失業保險的普及程度較低,目前**區導游員購買失業保險的導游員很少,而農村戶口的導游員由于身份的限制不能購買此保險。導游服務中心是導游的掛靠機構,不從導游或旅行社處取得收入,因此導游員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由導游員自理。目前保險意識已逐步深入人心,導游員購買各類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的積極性也大有提高,在醫療保險這塊隨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醫療保險的普及推廣,導游員的醫療保險已基本完善。目前主要在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一是導游員意識仍未跟進,二是我國的保險制度也正在完善當中。
四、其他情況
**區目前在社會保障方面,如是城市戶口并在限定的年齡以下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等,而農村戶口的需是個體經營戶才能購買,對自由職業者無特別政策。而**區的農村戶口導游員可以通過中心這個平臺購買到養老保險,因此在社會保障方面導游服務中心起到了一個平臺的作用,費用還是由導游員自理。旅游企業除規模較大的企業有工會外,其他規模較小的`都沒有單獨成立工會。
五、建議
1、完善社會保障政策
根據**區旅游市場的現有狀況及**區導游員的規模狀況分析,**區內旅行社吸收導游員的能力在短期內不會大幅提高,因此導游員更多的還是自由職業者,因此建議逐步完善相關的社會保障政策,包括對城鎮戶口及農村戶口的應采取統一平等的政策,充分保障導游員的權益。
2、充分發揮導游管理機構及旅行社的作用
導游員的使用都在旅行社,規范旅行社對導游的使用,探索導游社會保險的累計合成制度,即將全年保險費用分解到每個團,從旅行社匯集到導游管理機構進行累計,從旅行社取得此費用后由導游管理機構統一購買。
3、完善導游員等級管理
實行導游員職稱管理制度,將薪酬根據等級分級管理,一是可以適當的提高導游薪酬,二是可以形成導游員的職業追求。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9
社會保障是國家的一項基本經濟社會制度,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穩定石”和“調節器”。建立健全統一、規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體現,也是實現我市社會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推動銅川轉型發展的支撐。為了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根據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主題教育辦的工作安排,我就銅川社會保障工作,主要以耀州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調研主要選取了耀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進行了調查。銅川市耀州區被國務院批準成為國家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區,作為一項新的惠民政策,社會關注度極高,也是社會的焦點、熱點問題,筆者為了真實地了解這一惠民政策給農村社會帶來的巨大影響和變革,筆者采取走訪農戶和村鎮、農保干部,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重點了解了耀州區新農保實施以來給農村社會帶來的巨大影響和變革,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進行了歸納總結,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議。
一、基本情況
銅川市耀州區地處陜西中部渭北高原南緣,置縣歷史2160多年,20xx年10月撤縣設區,是連接關中和陜北的交通要道,銅黃高速、210國道、包茂高速、咸銅鐵路、梅七鐵路穿境而過,總面積1617平方公里,人口24萬,其中城鄉居民中符合參保條件的118940人,實際參保117856人,參保率99%。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耀州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決策部署,以“服務零距離”暨聽民意、解民困、送溫暖黨旗領航奔小康為抓手,圍繞建設農業大區、工業強區、中心城區、文化名區為目標,大力實施“工業強區、果業富民、文化興耀、城鎮化帶動”四大戰略,突出重點抓關鍵,強化措施抓落實,經濟總量不斷擴張,產業支撐作用更加明顯,財稅收入快速增長,城鄉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全區呈現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民生持續改善、各項事業進步、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態勢。
1、行政推動有力。
耀州區將新農保納入“民生工程”和新農村建設,是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為此區上及時成立了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銅川市耀州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細則》和《銅川市耀州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考核獎勵辦法》,并為鎮辦配備了電腦,安裝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軟件系統,抽調干部進駐全區行政村,并在每個行政村設立了新農保信息員,為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為擴大新農保的知曉率,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采取原文刊登、政策解讀等多種形式、實施多渠道、多輪次、不間斷地宣傳。并由區上組織對各鎮辦領導、勞動保障所長等相關業務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組織業務人員深人鎮辦、村組及農戶,面對面答疑解惑。
2、政策保障有力。
區政府適時出臺了《銅川市耀州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細則》,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細則規定凡在耀州區行政區域內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愿參加。
3、銀行服務有力。
農行耀州區支行是新農保業務的唯一金融合作單位,承擔著全區新農保養老金的發放兌付工作。農行選擇各鎮辦有經濟實力、信譽度高的村民作為新農保發放點,并為其安裝了支付通電話。
4、農民配合有力。
農民普遍認為參加新農保好處多:一是政府主導,政府補貼;二是零風險、能和城里人一樣養老有保障;三是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領取標準就越高;四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適合農民的繳費能力;五是檔次多,可靈活選擇。
二、新農保試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參保政策的完善還需進一步探索。耀州區基本是以家庭為單位開展此項業務,整戶參保的規定,雖然是新農保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但也增加了擴大參保面的難度,在實際執行中60歲以上老人由于子女經濟條件不一,參保意愿不一、導致個別達到發放養老保險金年齡的人員不能按時領取養老保險金。
2、部分貧困群眾存在參保困難。調查中,有村干部反映一家三口人均最低標準一年300元繳納,部分特困家庭由于經濟原因參加不了新農保,造成經濟越困難的,越享受不到國家這種優惠政策。這部分人群在不愿參保的人群中占比為60%。
3、經辦力量需盡快加強。調查中參保登記、養老金待遇審核審批要經過村委會、鎮辦農保所、區農保經辦機構,環節過多,程序復雜,而且規定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要經過區農保經辦機構集中審核,工作量非常大。
4、服務網點亟待進一步完善。調查中農民認為目前農行在各鎮辦網點少,農民持惠農卡必須到就近的新農保代辦點或者縣城農行辦理,如跨行取現還要收取手續費,很不方便。
三、政策建議
1、靈活政策。根據農民實際情況,對已年滿60周歲繳費后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的老人,規定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但不應作為必備條件,可根據情況靈活掌握。
2、加大新農保基礎設施的投入和人員配備。目前縣、鎮辦一級人員非常不足,村一級新農保一般由村文書代管,工作量非常大,建議給予一定的補助,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3、加大對新農保的財政補貼,減輕地方財政壓力,確保“新農保”政策在縣域的可持續開展,對于繳費確實存在困難的,可以適當降低或者由國家新農保基金收益給予一定補助。
4、盡快完善服務網點建設,爭取將網點延伸到行政村一級,提高服務質量,新農保業務的合作銀行應盡量選擇有基層網點的金融機構,或者是將支付通電話村村安裝,在為農民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可減少金融機構費用。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0
一、調查方案
調查思路
該項調查分四步進行:
第一步,搜集資料,對勞動和社會保障有初步認識;
第二步,實地調查,掌握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具體方針政策;
第三步,走訪群眾,了解政策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程度;
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寫出全程調查分析報告。
調查目的
基于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從城市到農村的不斷落實、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日益重視,我們決定對社會保障制度做一次課題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調查其落實情況,并從大學生的角度對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具體研究目標如下:
1、深入學習我國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及其法律保障。
2、調查社會保障的落實情況,分析現有的執行機制是否合理。
3、找出促使我國社會保障走上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科學依據。
4、提出合理建議,構建更加合理的社會保障體系,促使其進一步發展。
調查方法
一、個別案例分析法:
1、“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2、“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政策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
二、走訪調查法
走訪xx市xx區韓村河鎮,實地調研
二、調研報告: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各種矛盾不斷變化,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對此的重視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對于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項法規、政策及舉動,都密切的關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國家的.發展,都在社會和群眾中產生非同一般的影響,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減輕了負擔,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溫暖關懷。但同時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政策落實力度、地域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并沒有形成一個完善有序的體系,法律法規并不十分完備,各相應機構在落實現有的政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漏洞和不足。因此我們對xx市xx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調查,從而進一步了解我國現有的各項社保政策,并從中發現問題和不足,綜合我國社會保障發展歷程和經驗,提出可行性建議,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發展歷程與社會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是民生之本,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朝陽產業。該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由無到有,由低到高,由點到面,隨經濟增長穩步提高,在近幾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該地區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條件、有益于民計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該地區常住人口88、6萬,戶籍人口75、8萬,其社會保障工作成績優異,每年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都在xx地區名列前茅,以XX年為例:
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531家,人數11、13萬人,比上年增加0、97萬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483家,人數12、87萬人,比上年增加0、98萬人;工傷保險參保單位2821家,人數13、57萬人,比上年增加3、46萬人;生育保險參保單位1831家,人數6、77萬人,比上年增加0、9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單位2523家,人數17、90萬人,比上年增加2、56萬人。
該地區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同時,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為維護該地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三)政策舉例分析
隨著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也亦步亦趨地前進,根據特有的社會狀況,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下面舉例進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1、政策由來
體系結構的缺陷:近年來,xx市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學生、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及部分城鎮老年人在內的相當一部分群體沒有納入到醫療保障范圍,他們的看病就醫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特別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用支出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沉重負擔,影響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
法律法規依據:XX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xx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XX]11號),這意味著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轉型,醫療保障體系將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
2、具體實施辦法
給付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超過部分按6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7萬元。
(2)學生及嬰幼兒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650元,超過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7萬元。
繳費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鎮老年人個人繳納300元;財政補助1100元。
(2)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按學年)100元,其中個人或家庭繳納50元;財政補助50元。
參保方式:
城鎮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從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日起90日內持本人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學生兒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本校在冊學生和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長持參保人員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辦理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就醫和結算:
城鎮老年人和學生兒童需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的《xx市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和《xx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就醫。
城鎮老年人和學生兒童住院治療或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就醫時由個人先交付預交金,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帳。結算時,按規定應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3、政策特點
這項大病醫療保險具有五個特點:
一是大病有保障,將住院和門診大病列為保障內容,化解大病重病風險。
二是政府補貼高,政府每年為參保的城鎮老年人補貼1100元,每年為參保的學生兒童補貼50元。
三是個人繳費少,城鎮老年人每人每年僅繳納30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繳納50元。
四是覆蓋人群多,此項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將覆蓋200萬人,形成了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五是制度銜接好,此次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與現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少兒互助金等制度有效銜接。
4、實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為了保障“一老一小”順利參保,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采取了多項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績:
截至XX年底,xx地區參加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單位163家,參保人數66555人。其中,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調查參保人數的148、21%,學生、兒童56476人;城鎮戶籍45190人,農業戶籍11286人。另外,xx地區有4、10萬農業戶籍學生、兒童已自愿選擇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目前xx區已為223名城鎮無保障老年人、學生兒童審核報銷醫療費35、45萬元。
5、群眾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實施以來,所屬范圍內的大多數老年、兒童和學生都積極參保,政策影響范圍不斷擴大,受益人群不斷增加,有關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促進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后盾。
然而,越是發展就越容易發現問題,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眾最容易發現體系的不足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為此,本小組專門與受益群眾進行了訪談,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眾的意見亦是值得重視的:
首先,大多數群眾在談及這項政策時,認為政府能夠有這樣的舉動是對民生問題的極大重視,但也不能說明政策就是完美無缺的。他們認為,“一老一小”醫療保險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項醫療費用報銷條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療過程中占醫療費用比重較大的器材費并沒有包括在報銷范圍內,折合下來,真正能夠報銷的費用往往只是少數,大部分費用還得由群眾自己負擔。當然,這并不完全是政策體系的問題,國家的經濟水平還處在欠發達狀態,要發展就不能只顧公平不顧效率。希望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社會保障可以和經濟得到同步的發展。
其次,多數群眾有這樣一種看法。在他們的就醫治病過程中,醫院一方往往利用群眾對醫藥方面知識的不了解加以冗雜多余的用藥和檢查項目,院方認為群眾有醫療保險,所以并不會因此而加重負擔。我們認為,這種想法和做法在是極其惡劣的,這不僅是對國家財產的掠奪,更是對社會資源極大的浪費,在經濟迫切要求又好又快發展的今天,這兩種情況都是不應該出現的。本小組認為,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國家監督體系的不健全導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眾知識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國家在這一方面的制度體系和加大科教文衛事業的宣傳力度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當務之急。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1
一、基本情況
陜西省勉縣武侯鎮杜家壩村有6個村民小組,142戶共455人,其中黨員21名,村干部四人。該村耕地面積650畝,20xx年人均收入7005元。新農合參保率98%,新農保參保率95%,20xx年勞動力轉移156人,創經濟收入255萬元。自改革開放以來,該村有了很大變化,各項事業有了顯著發展,但這個村溝壑縱橫,山地丘陵居多,適宜耕種的土地較少。由于地處漢江河畔,漢江阻隔,交通十分不便,資源匱乏,集體經濟較為落后,大部分青壯年外出務工,留守兒童、老人現象比較普遍。
二、農村社會保障現狀
(一)傳統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著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為先”就是靠著這個“孝”字,靠著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家庭成員的生、老、病、死等開支,都是依賴家庭經濟的支持。隨著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即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造成家庭成員精神方面的照顧缺乏,就醫看病困難,晚年養老負擔加重。
(二)農村社會保障任務加重。 一是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該村有6個村民小組,142戶共455人,60歲以上人口占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占該村總人口的8.5%,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就目前情況來看,人口老齡化問題直接涉及到農村家庭的家庭負擔和家庭和諧。二是疾病問題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該村實行了很久,但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報銷比例僅為40-65%。特別是一些貧困家庭,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查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慢慢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三是外出務工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但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后待遇不公,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在調查中,外出務工農民90%都擔心自己的社會保險關系無法轉移接續,85%很糾結自己到底是在家鄉參保還是在務工地參加社會保險,70%搞不懂自己的個人社保賬戶是干啥的。
(三)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對于杜家壩村農民來說,目前社會保障主要有新農合和新農保,農村低保的社會救濟方式還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為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為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
一是新農合群眾享受的報銷范圍和幅度都不大,對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幾千上萬元的根本無濟于事,所報銷的一點費用還不夠往返的車費,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特別是今年個人繳費調整到65元后,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二是新農保從制度上是一次重要突破,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立農民養老保險依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部分農民,特別是老年農民的生活仍比較艱難,個人負擔的部分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支付。農民自身對養老保險缺乏認識,目光短淺,在“新農保”調查中,85.7%的農民期盼養老金的金額能提高一些。“新農保”實施時,年滿60周歲老人不需繳費就可領取每月55元的養老金,60周歲以下的'老人通過15年的繳費,若繳費檔次為100元/年,60周歲后大約可以領到76元/月的養老金。無論是55元/月,還是76元/月都是一個低水平的狀態,而且物價處于上漲階段,將來這些養老金肯定不能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社會保障體制太復雜。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外出務服務等主要歸人社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干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商業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在調查中大部分農民搞不清有啥問題該找哪個部門。
三、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宣傳力度。社會保障是關系到子孫后代的大事,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必須要把現有的政策用好,宣傳好,引起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一是大力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意識。要通過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宣傳,組織公益活動宣傳,讓廣大農民知曉如何實現自己的權益。二是強化各級領導對社會保障的責任。各級領導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頭參加落實各類社會保障政策,帶頭救助各類困難群體。三是充分利用春節前后、農閑時期,抓住典型事例進行宣傳,讓受益的農民現身說法,講自己受益后的親身感受,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到參加社會保險的好處。
(二)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在中央、省、市、縣逐步提高社保資金補助金額的基礎上,當地鎮、村相應增加農村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積極幫助那些依然交不起費的困難群眾,切實解決他們的社會保障需求。逐步提高農民養老、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和農村低保標準,較大幅度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和報銷封頂線,切實降低個人自付金額,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同時,逐步提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標準,讓農村居民切切實實感受到社會養老的優越性。
(三)切實維護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政府部門要切實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服好務,在社會保險的參保、接續、轉移,以及個人賬戶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政于民。健全社會保障經辦管理體制,逐步實現“五險合一”,推行社會保障卡制度,為外出務工人員消除后顧之憂。
(四)健全完善管理服務體系。整合人力、財力和信息網絡資源,研究在鄉鎮、村建立養老、新農合、低保救助、救災救濟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平臺,配置必要的人力和財力,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協作,努力實現資源共享、整體推進。提高行政效率,為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真正做到解民憂、解民怨、解民困。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2
摘要:
本文從我國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等方面分析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進而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建立健全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具體對策。
民生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緩慢,農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鎮居民,這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中央政府從“三農”問題到推進新農村建設,再到十七大報告首次單列篇章闡述“民生”問題,這些無不表明中國的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新階段,民生正成為我們黨工作的重點,而在當代中國,積極構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試圖從農村社會保障的三個主要方面即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出發,探尋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農村 社會保障 現狀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80%,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農村經濟與社會相互協調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低、資金來源不足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如何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當前一項急需解決的重要任務。本人生于農村,長于農村,對農村社會保障有一定的了解,現就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和未來發展提出一些個人的觀點和看法。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一) 、傳統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削弱。
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著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為先"。就是靠著這個"孝"字,靠著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隨著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出現了"4-2-1"和"4-2-2"家庭結構模式,即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造成老年人的精神方面的照顧缺乏。
(二)、農村社會保障任務加重。
1、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有資料顯示, 截止20xx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14億,占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 。目前,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增長速度快于預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續增長。人口老齡化導致社會勞動人口減少、社會負擔加重等一系列問題,客觀上進一步加重了農村養老的壓力。
2、疾病問題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農村實行起來,但那畢竟還只局限在某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還不能全面的實行。在經濟落后的貧困地區依然數以億計的農民處于醫療無保障的困難境地。
他們因長期過度勞累、日曬雨淋、缺少勞動保護、往往落下一身疾病。但醫療費用只高不低的情況下,相當多的農民無錢治病,有病難醫,造成"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據全國100多個縣(市)的抽樣調查顯示,全國農村慢性病患病率達
85%,平均每個農民年患病時間在12天以上,因病休工5天以上,每年全國農村因疾病至少損失27億個勞動日,造成數百億元的經濟損失。導致許多的貧困農民甚至陷入這樣一個循環圈:生病→醫藥費增加→生活更加困難→營養不良→再生病→更貧困??
3、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但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方面,據調查顯示,有36.4%的農民工生過病,甚至多次生病。然而,他們生病以后有59.3%的人沒有花錢看病,而是仗著年輕,體質好,硬挺過來的。另外有40.7%的人不得不花錢看病,但看病支出絕大部分是自費,即使得到了賠償,也往往是私了,沒有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來進行賠償。工傷事故賠償在農民工社會保障體制中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農民工的工作條件是非常惡劣的,工傷事故傷害的往往是農民工。
(三)、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
有關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會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國是6.2%,城市是10.3%,農村是1.5%;至1994年,全國是6.0%,城市是10.8%,農村是1.3%。占我國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卻占有近90%的社會保障費用。從人均社會保障費用看,城市居民是農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實際水平遠遠低于適度水平,這種狀況至今一直沒有大的變化。
二、現在農村社會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低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傳統的社會救濟方式一般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為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為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1995年國家民政部門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改革了以往的農村社會救濟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難的農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紀末,全國農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縣占全國總數的90%以上,覆蓋農村人口近四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國家和集體籌集。但從目前來看,由于經費短缺,需要救濟的人很多,因此,該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標準提供待遇,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難以貫徹落實。
(二)、農民養老保險
我國在建國初期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就標志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已經確立,但當時農民沒有被納入保障計劃之列。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凸顯出來:
1、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農村家庭子女逐漸減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漸增大,家庭的養老功能相對弱化。
2、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條件的改善,農村人口平均壽命也在延長,老齡化問題也比較突出。
3、隨著近年來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青壯年遠走他鄉,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絕大多數,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呈現出來。
4、依靠土地養老面臨風險,農民基本上還是靠天吃飯,況且農民失去土地是近年來我國農村一個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上述問題的凸現,政府也正致力于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像我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由國務院決定,國家民政部門曾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對農村社會保障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是農村養老制度的一次重要突破。但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立農民養老保險依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有的地方有了雛形,有的地方還沒有動作。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對我國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把這項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二是,資金短缺。國家資金投入不到位;多數集體經濟相對不足;部分農民,特別是老年農民的生活仍比較艱難,個人負擔的部分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支付。三是,農民自身對養老保險缺乏認識,目光短淺,有的農民已經參保還舉棋不定,甚至退保。所以,農村養老保險有一定的難度。
(三)、農村新型合作醫療
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保險主要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險制度,從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不斷增加財政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救助體系。但是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并沒有多大的改善,特別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空白點仍然較多。其主要原因表現如下:
1、經驗不足。農村合作醫療被當作不合理負擔取消后,對于大多數農村來說,合作醫療已經淡出了人們的記憶。由于這一制度的長期中止,現在重新實施,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農民群眾自己,都缺乏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經驗。
2、資金籌集十分困難。按照規定,從20xx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轉移支付對西部地區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補助,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農民的補助不低于10元,農民群眾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合作醫療,個人繳費以鄉鎮為單位按上年人均純收入的0.8%籌資,但人均不得低于10元。其中的問題,中央財政資金到位是沒有問題的,地方財政的資金能否到位或是到位后能否持久還是一個問號,同時個人繳納的部分是以鄉鎮人均純收入為基數計算的,這里就存在一個報表數與實際數的差距,如果報表數水分與實際接近,人民群眾還能接受,否則將會引起人民群眾的抵制和反對。
3、觀念難轉變。對于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并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們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于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復復,許多農民對次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的搞一兩年,最后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干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療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4、合作醫療管理操作難。合作醫療額外成本過高。享受合作醫療的都是定點限額報銷,村中心衛生室、鎮衛生院、縣醫院都規定有不同的報銷比例,連門診費、住院費也規定有不同的報銷額度,年累計報銷也有最高額限制,不得
突破。在報銷費用的過程中,還得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手續程序繁雜,而用于具體操作合作醫療的資金又不多,定點醫療單位報銷的標準低,農民群眾享受的報銷范圍和幅度都不大,對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幾千元的.根本無濟于事,所報銷的一點費用還不夠往返的車費,無形之中又挫傷了部分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或許今年參保了,明年又不參加了。
歸結起來,現在農村保障存在5點問題:
(一)范圍小,保障性差
現有的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均采取農民自愿參加、政府和集體適當扶持的辦法。源于農民自身對保障的認識差異、實際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財政缺乏對農民社會保障的現實支付能力,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形式、保障內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較大差異,總體表現為保障意識區域差異大、保障內容和形式缺乏規范、保障水平低和覆蓋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鄉鎮企業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片面強調GDP和吸引外資,不考慮農民利益,在對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這種情況,損害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也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于極低的發展水平,農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極其有限,所以他們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消費,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自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盡管民政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但距離農民最基本的養老需求的滿足尚有相當距離。其次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基本上處于同樣的境地。農民很多情況下都陷入缺醫少藥、療費昂貴、毫無醫療保障的窘境,農村集體衛生室基本承包給了赤腳醫生,同時政府鼓勵社會化辦醫,農村出現大量個體開業診所,這為方便群眾就醫、緩解就醫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已經從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縣鄉兩級醫院門診量下降,設備利用率低,特別是鄉鎮衛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專業人員膨脹。衛生資源在市場配置中更多地傾向了城市,有些地區農村再度出現缺醫少藥的局面,醫療價格大幅上升,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有調查顯示,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社會保障的11%,可見保障水平之低。
(三)資金籌措困難
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主要由個人或集體負擔,而由于國家長期對城市和工業的政策傾斜,導致農民收入水平低,多數農民沒有參保能力。有些經費緊張的地方,農村社會救濟工作處于停頓狀態,這樣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村參加養老和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所以我國應盡快改變目前這種資金來源方式,尋找適合我國農村地區實際情況的多渠道的來源方式。
(四)社會保障管理混亂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是城鄉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部分地區在國有企業工作的農村職工的社會保障統籌歸勞動部門管理,醫療保障歸衛生部門和勞動者所在單位或鄉村集體共同管理,農村養老和優撫救濟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地方的鄉村或鄉鎮企業也建立了社會保障辦法。但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監督,
使本來已經夠亂的管理體制更加混亂。另外,農村社會保障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發展緩慢,對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問題。
(五)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有的將社會保障基金借給企業周轉使用,有的用來搞投資,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職權貪污盜竊,致使基金大量流失,嚴重影響基金正常運轉。
三、總結
縱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實狀況存在著保障水平低、社會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蓋范圍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諸多問題。農村社會保障不僅滯后于城市 ,而且滯后于農村自身對社會保障的現實需要。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即使說農村目前尚未達到城市那樣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在農村也已經是當務之急。
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和推進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也關系到國家的社會穩定。在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要一下子就實現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太可能,但我們國家和社會要正確認識農村的實際情況,在增強農業生產能力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城鄉融合和共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努力!
參考文獻:
1、鄭功成 :《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專家談》,《勞動保障通訊》 20xx年第10期
2、尚長風 :《農村社會保障問題》, 《中國財經信息資料》20xx年第3期
3、王文韜等:《農民工社會保障調查》,《半月談》,20xx年第7期
4、楊立雄:《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社會》,20xx年第9期
5、李強:《城市農民工的失業與社會保障問題》,《新視野》,20xx年第5期
6、翟從海:《我國民工社會保障現狀與立法建議》,《社會保障制度》,20xx年第6期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3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農民只有循序從土地剝離出來,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才能加快現代化的步伐。黨的十六大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為農民增收開辟新的途徑。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從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牽引下完成人口與資源的優化組合。因此,部分農民失地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時代進步的需要。合理地離開土地,不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數農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應認識到,農民失去土地之時,便是政府引導農民建立長久生活基礎的“歷史性時刻”。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須做好補償工作。更要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后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問題。為此,我們做了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分布和農民收入情況。到20xx年底,奎文區共有人口33.9萬人,城鎮人口27.4萬人,農村人口6.5萬人。其中,城中無地村15個,人均0.2畝以下的村11個,0.2畝至0.5畝的村14個,0.5畝至1畝的村12個,1畝以上的村13個。鋼廠工業園區共有12個村,6652人,勞動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積均在1.4畝以上。20xx年全區農村經濟收入32.5億元,其中來自一產的3.9億元,占11.8%;來自二產的18.1億元,占55.7%;來自三產的10.5億元,占32.5%。全區農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資性收入1774元,占45.7%;經營性收入1467元,占37.8%;農業收入636元,占16.5%。農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個,最多的為濰州路街道楊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個村,最少的為鋼廠工業園孫家村,人均2700元。
(二)農村勞動力就業現狀。近年來,我區把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就業通盤考慮,城鄉統籌,優劣互補,在做好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街道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吸納農民就業的`主渠道,不斷開發就業崗位,加強進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從而形成了城鄉一體,工農一體的大就業格局,促進了全區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開展,保持了就業局勢穩定。
到20xx年底,全區共有城鎮從業人口89935人,農村勞動力34101人,其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占28%,20—40歲的占32%,40—60歲的占40%。從事傳統農業的0.77萬人,占23.3%;在企業打工的1.28萬人,占38.8%;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0.78萬人,占23.6%;無業的0.44萬人,占13.3%。無地村中,從村集體積累、村辦企業效益等方面綜合看,就業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辦集體企業效益比較好,村中80%—90%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在本村企業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謀職業。這些村就業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基本上無農村勞動力失業問題,生活安寧,社會穩定。如廣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東莊村等。廣文街道李家村發揮集體經濟優勢,對自愿參與本村企業就工的村民實現全部就業。南屯村依托金寶集團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勞動力的73.7%。大虞街道東莊村結合舊村改造,騰出黃金地段聯合開發建設了早春園市場和沿街商業房,提供就業崗位300多個。據統計,全區在本村就工的農民達5980人,占全部勞動力的18%。
第二層面。部分近郊村,村辦企業少,農村勞動力只有30%左右在村辦企業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謀職業,大部分家庭比較富裕,就業壓力不大。
第三層面。大部分遠郊村、小部分近郊村無村辦企業或村辦企業效益不佳,部分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或自謀職業,還有部分無業,就業壓力大。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劉家村等。
(三)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情況。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種方式。
一是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的原則,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分類指導,采取不同的投保辦法,對村集體經濟條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體投保,村民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對村集體經濟比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窩村、丁家,濰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農民個人繳費與村集體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由村里統一組織為適齡農民辦理;對部分村集體經濟收入減少、村民收入較好的村,如櫻桃園街道西櫻、櫻南村,組織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區共有3979名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占農村人口的6.4%,其中無地農民2100人左右。
二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近年來,立足區情實際,我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在深入宣傳發動的基礎上,逐步將街村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提高了社會保險對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時,與經貿局、外經貿局聯合下發了《奎文區個體私營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做好應保盡保。到目前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3711人。
三是依靠村集體發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補助金等方式解決。村里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補償金和村辦集體企業收入。同就業情況相同,根據土地補償金多少和企業效益好差,發放福利待遇也分三個層面。第一層面。土地補償金多或村辦企業效益好的,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東莊村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村民實行了退休,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節日期間發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補助品,并且對村民住房及水、電、暖等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助。第二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體積累,也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給村民發100元生活補助費,一年發兩次面粉。第三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差或沒有企業,集體資金積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沒有福利和補助金,只給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3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由于資金有限,這部分資金積累一旦用完,則60歲以上老人的保障也無著落。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觀念以及與其相聯系的隨之而來的就業、保障等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也是解決農民轉市民的關鍵。從目前情況看,失地農村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飯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補助救濟,認為就業仍然是村和集體的事,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就業的意識較差。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充分的認識,這些問題在經濟條件差的村表現的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社會保障觀念淡薄。在調查中,有50%以上村民對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齡將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問題的回答是:到時候再說吧,先把眼前的吃飯、孩子上學問題解決了就行。有些村領導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保障方法來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問題,但沒有達成村與村民的共識。
(二)社會保險開展難度大,覆蓋面窄。從調查情況看,全區無地或少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保障覆蓋面窄。目前我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占適齡投保人員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區大多數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解決。
二是保障數額偏低。目前我區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少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區大多數村已無土地,但這部分村的村民多數還沒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三是生活補助少。由于村集體企業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
四是失業農民依然存在。農村無地后,青壯勞動力外出打工,但有相當一部分中老年村民無業在家,僅依靠村積累或土地補償金進行生活補助也難以維持長久。
由于上述現實問題的存在,加上我區8個街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經濟發展也不一樣,對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了一定困難。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負債大于資產,村里也沒有集體企業,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如果參加農村社會保險,集體難以承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還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體也有愿望,如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體有部分積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資金為村民繳納保險費。村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樣,有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經濟收入較高,不在乎參不參加保險,甚至不愿參加。有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差,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學,也無力參加保險,造成了兩極分化的問題。
(三)就業安置困難。 從我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來看,有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于就業不充分狀態,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農村勞動力,就業壓力將不斷增大。從無業農民情況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比率比較高。
具體分析:
一是企業提供的再就業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再要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更難。
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來的打工者的沖擊,就業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這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勢形成鮮明對比。
三是農民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素質更低,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更難。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再就業困難重重。
四是部分村辦企業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機會。
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群體”就業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50歲以上男子農民。這些人有土地補償金,生活還能勉強維持,一旦補償金用完了,生活將無著落。
(四)社會不安定因素多。失地農民中的青壯年由于無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報酬低,加上有一定補貼,就是在村里閑逛。他們因為年輕往往覺著生活無聊,于是或結伙鬧事,或坑蒙拐騙干起違法勾當。此外,因土地出讓或補償金問題處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體上訪因素增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對策建議
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既要有利于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又要從保障農民的生活需要出發。研究解決征地費用偏低、就業困難等問題,還要從保障農民長遠利益出發,探索制定深化體制改革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出路問題,以維護社會穩定。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4
論文摘要:統籌城鄉就業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兩個率先”目標早日實現的重要舉措。烏江鎮現行的各種保障制度在規范化程度、覆蓋率、保障水平以及實際發揮的作用上差異較大,就此我們提出了一些建議,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適用于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統籌城鄉就業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兩個率先”目標早日實現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關系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烏江鎮20xx年,實現農民參保率在85%以上;20xx至全國處于比較領先的地位。在這一條件下,周文青、陸曉和我等人利用業余時間對烏江鎮農場社會保障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并收集了一些資料,獲得了大量真實、有價值的數據,通過對所獲取的信息材料及相關數據的分析研究,為烏江鎮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了參考和借鑒。
一、調查內容簡介
1.調查時間和地點
南京市浦口區烏江鎮,是當代草圣林散之的故鄉,素有“金陵門戶”之美譽,地處南京市長江北岸,與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東經118.37,北緯 30.23,總面積57平方公里。烏江鎮目前總人口數為22000人,農業人口14000人,占總人口的64%。其中已參加農保人數7300人,其他社會保險人數約20xx人,參加農保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此次調查自20xx年4月份開始,至5月中旬結束,我們利用業余時間對烏江鎮進行了集中調查。
2.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對象主要為具有本鎮戶籍,男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55周歲,當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類農村居民(不含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員)。為了更全面、真實地了解問題,我們還對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烏江鎮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負責人、就業局的負責人以及當地的企業主管進行了專門的走訪調查。
3.調查方法
在團隊出發前的準備階段,我們設計了相關的調查問卷。我們全隊共分為兩個小組,每組兩個人。其中一個小組著重對五一村的農村社會保障情況進行調查,填寫調查問卷。另外一個組對武家嘴造船廠進行了調查,調閱其所掌握的統計數據及相關政策文件以作參考。
二、調查成果綜述
1.烏江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總體評價
烏江鎮現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農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五保’制度、扶貧救濟及優撫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構成。但各種保障制度在規范化程度、覆蓋率、保障水平以及實際發揮的作用上差異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臺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意見》,有關部門制定了實施細則,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制度比較成熟規范,在全省乃至全國處于比較領先的地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全國正在試點,烏江鎮與南京市同步,全面推進,但目前在實際操作中籌資困難較大,報銷水平偏低,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民養老仍以家庭贍養和土地保障為主,與全國大多數地區的狀況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保障效果不盡理想。另外,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普遍缺乏立法支持。總的來說,在目前城鄉經濟快速發展所能提供的.基礎條件上,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相對滯后,全市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水平亞待提高。
2.烏江鎮的農村社會保障具體情況分析: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和農村保障對象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烏江鎮于20xx年開始實行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現成效。
(1)初步建立了農村生活保障體系。一是實施農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應保盡保、分類施保”的原則,對農村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納人救助的五保戶。目前,五保戶共有127戶,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養為63人,占五保戶總數的49.6%。二是建立農村低保補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陽光操作”的原則,烏江鎮自19%年起,對農村中因殘、因病等因素導致的貧困戶建立低保補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戶農村貧困戶納人了農村低保補助范圍,涉及1100人,占總人口的5%,根據社會生活指數和農民平均收人每戶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標準進行補助。啟動了農村低收人純農戶增收工程,對人均純收人在20xx元以下的農村純農戶在“增收項目”“多免多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地資金補助,千方百計地增加農村低收人群體的收人。
(2)著力推行農村社會保險、醫療衛生保障。一是不斷增加社會養老保險參保面,同時實行村干部農保進城保制度,現已將在職的50余名村干部由農村養老保險轉納人城鎮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從而徹底解決了他們的后顧之憂。二是切實保障失地農民生活。對被征地農民長遠生活通過養老保險渠道進行解決,從土地征償費中切出一塊為失地農民辦理養老保險。改變以往將土地征用的各種補償一次性發放到失地農民的做法,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三是著力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全鎮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21560人,占應參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近幾年浦口區財政持續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壯大了烏江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善配套了醫療設施,村村建有衛生室,形成了以區為中心,以鎮為紐帶,以村為基礎的疾病防控體系。
(3)逐步健全農村教育保障體系。加大貧困學生的教育費用減免幅度。自1996年開始已對農村中小學生減免部分學雜費,對特困生發放助學券,免費提供基本學習用品,同時積極爭取社會資助,利用社會資源解決貧困生的上學問題。
(4)大力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保障農民生命安全。自19%年開始實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經基本完成,在改造過程中,政府按每戶6000元的標準補貼,鎮政府和農戶各籌一半,浦口區聯合烏江鎮共投人200.6萬元,其中農民自籌占總額的一半,對農村家庭危房進行了改造,保障了農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5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xxxx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和評議工作要求,縣人大常委會第二評議調研組深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聽取工作匯報、集中提問和小組個別座談的方式,就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整體情況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xxxx年以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始終堅持民生為本的工作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切實加大就業工作力度,積極推進社保體系建設,努力營造和諧勞動關系,著力加快人才引育步伐,人力社保各項事業實現新發展,為推動全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一是就業規模逐步擴大。至xxxx年x月,城鎮新增就業人員達xxxxx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控制在x%以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持續擴大,總人數達xx萬人。再就業工作成效突出,通過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共有xxxxx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二是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加強。xxxx以來,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x.xx萬人次。職業培訓規模不斷擴大,社會辦學職業技能學校發展到xx所。職業技能鑒定體系逐步完善,共有xxxxx人取得了職業資格證書。三是就業服務全面提升。組織xxx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率達xxx%。建成啟動新的人力資源市場,累計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大學生公益人才招聘會”等招聘活動xxx場次,xxxxx人通過就業服務圓了就業夢。
(二)社會保障事業跨越發展
一是社保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開展“全民參保計劃”行動,推動未參保企業、個體工商戶按時足額繳費。截至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分別達到 x.xx萬人、x.xx萬人、x.xx萬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xx.x萬人,參保率達xx%。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成參保登記xxxxx人,“中人”待遇核定xxxx人。二是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省、市規定,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金標準從xxxx年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xxx元,人均失業保險提高到xxxx元。三是社保基金監管進一步加強。加強對各險種基金運行和風險管控情況評估檢查,提高風險預警能力,堵塞經辦管理漏洞。xxxx年以來,通過金保系統共發現辦結各類異常、預警信息xxx次,查處騙保、冒領人員xxxx余人次,挽回基金流失xxxx.x萬元,有效維護基金的安全運行。
(三)人才隊伍建設持續發展
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規模持續增長,新增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別達到xxxx余人、xxxx人。積極開展各類招才引智活動,建成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x家、省引智基地x家、技能大師工作室x個。
(四)人事制度管理穩步推進
全面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范工資收入分配秩序,完成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住房補貼標準進行審核,實施鄉鎮工作性補貼。狠抓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工作。xxxx年以來,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xxxx人,合同制工作人員xxxx人,考試安全率xxx%。
(五)和諧勞動關系日益鞏固
一是加強勞動監察維權力度。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遵守社會保險法執法、勞動合同用工書面審查等活動,依法規范用工單位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xxxx年以來,累計查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案件xxx起,督促企業補簽、續簽勞動合同xxxx份,為農民工等勞動者清理拖欠工資xxxx萬元,有效維護了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水平。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初步建立勞動人事爭議區域化專業化調解機制,累計受理勞動爭議xxx件,結案xxx件,按期結案率xx.x%。
二、存在問題
一是人才工作“引、育、留”還有一定短板。我縣的人才生態環境,制約了高層次高學歷人才的引進和留用,各類人才引進雖然數量多,但流失率也相對較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缺口較大,就業的總量壓力與結構性矛盾亟待破解,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縣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工作正常開展。
二是勞動技能培訓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我縣一些村莊由于大量青壯年勞動力永久性或暫時性地向城市遷徙,出現“空巢村”現象,勞動技能培訓存在“招生難”。同時,缺乏大型的綜合技能培訓基地,現有就業技術培訓種類單一,大多為育嬰、家政、護理、保潔等“短平快”的低端培訓,就業培訓質量不高,針對性、實效性較差。此外,企業缺乏對職工技能培訓的主體責任意識,部分企業領導者對職工培訓認識不到位,認為組織培訓投入人力、物力、時間較多,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同時擔心技術骨干參與培訓學成后跳槽,造成人才流失。
三是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難度較大。我縣部分企業,尤其是鄉鎮地區的微小企業經濟收益下降,人員流動較大,單位負責人只顧眼前利益,存在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或未足額、全面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等現象。同時部分企業職工參保意識較低,對社會保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存在用農村醫療保險代替企業醫療保險,用農村養老保險代替企業養老保險的問題。
四是化解勞動人事爭議能力建設需進一步加強。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勞動力成本提高,企業收益受到影響,勞動人事爭議數量明顯上升,案多人少現象突出,人社部門處理勞動者舉報投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等工作任務繁重。
三、工作建議
一是進一步深化人才引育工作。要進一步完善人才招納引進、培養使用、保障激勵等工作機制。深入優化校企對接模式,積極促使大學生見習實習基地和企業招才引智網絡建設精準對接、有機結合,推動教育鏈、人才鏈、產業鏈有機銜接。提高人才招引精準度,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及產業結構等特點,有針對性地細化人才政策,大力引進與我縣相匹配的高層次專業型技術人才。進一步加大對職業技能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快形成職業培訓的市場化機制,加快建設職教產業園,打造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以適應當前我縣高技能人才需求。
二是進一步加強勞動技能培訓工作。圍繞大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做強勞務經濟、促進城鄉統籌發展要求,加快建設大型綜合培訓基地。根據企業、用人單位用工需求和職工技能提升需求,本著實際、實用、實效的培訓原則,依托企業、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進一步加大培訓資金投入力度,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檔次,全面提高參訓學員動手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逐步解決就業難與用工難的矛盾,為勞務輸出奠定基礎。
三是強化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政策宣傳。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加大對小微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參保征繳等政策的宣傳力度,全面提升群眾的`參保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讓勞動保障政策深入人心,架設溝通理解橋梁。要突出對企業、用人單位的宣傳,切實提高企業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增強為企業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四是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積極推進縣級勞動爭議仲裁院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強仲裁隊伍建設,提升仲裁員業務水平,依法化解勞動人事爭議,依法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日常巡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強化與基層、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源頭預防,及早發現,快速處置。要充分發揮企業勞動調解組織作用,盡可能將矛盾妥善化解在初始階段,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助推社會平穩和諧。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05-01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02-06
社區社會保障情況調查報告05-23
社會保障體系調查報告11-15
中國農村社會保障調查報告11-01
關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調查報告12-29
關于全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01-15
社會保障制度12-14
社會保障調研報告11-04
社會保障實習報告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