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食品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國按照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三原則,要求公司必須保持注冊資本的相對穩定,同時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規定了具體的條件和程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注冊食品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注冊食品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想要注冊食品公司,辦理人需要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以及食品加工、包裝、存儲等等場所,更也需要能夠保證這些場所的整潔、衛生,尤其需要能與有害的場所或者是一些污染源能保持規定的距離。
2、辦理人的話也需要具有和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辦理人的話一定需要具有相應的更衣、消毒、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蠅、防蟲和處理廢水等設備及設施。
3、辦理人要有食品安全相關專業人員、管理人員及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相關規章制度。
4、辦理人還需要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的相關設備,一定要能避免食品接觸到有害物質與一些不潔的物質。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經權力機構決議,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冊資本的基礎上予以擴大,增加公司實有資本總額的法律行為。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主要途徑是股東增加出資,情況比較簡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行新股來增加注冊資本,也可以將公積金轉為注冊資本,情況比較復雜。下面主要介紹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程序和要求。
1、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應由董事會擬訂增資方案并提交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決議內容應包括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2、增量發行新股應符合法定條件。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3、發行新股須進行審批。股東大會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后,董事會必須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4、進行公告。公司經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表。
5、公積金轉增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15%。
6、變更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后,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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