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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不是個筐
互聯網金融與融資租賃的結合,將有力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那么融資租賃就不是個筐了。
根據“零壹融資租賃研究中心”的數據,2013年僅有1家P2P平臺上線融資租賃P2P產品,截至2015年6月底,上線融資租賃產品的P2P平臺已增加至21家。2015年6月,P2P平臺上的融資租賃產品,單月成交額就超過45億元,環比增長七成。
同時,一些主推融資租賃P2P產品的平臺受到了質疑,主要集中在是否存在利用P2P平臺給關聯公司融資,融資租賃項目是否真實,承租人是否真實等疑問。
7月18日,《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中國人民銀行等十個部門共同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臺了一個“健康指南”。其中,P2P平臺性質等一系列關鍵問題得以明確。《意見》要求,P2P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也就是說,P2P平臺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而不是一種資金買賣關系。
但記者看到一些融資租賃P2P產品,是以理財產品的形式出現,收益率被放在首要位置,承租人等關鍵信息卻被隱藏了起來。《意見》還要求,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
此前,一些平臺沒有銀行存管、托管,甚至也沒有經過認證的第三方機構托管,只是通過第三方支付,投資者的資金到了平臺手中,而不是直接給到承租人或融資租賃公司。
銀監會曾對P2P涉嫌非法集資做出了三種情況說明。第一種是資金池,一些P2P平臺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第二種是一些P2P平臺的經營者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的信息,向不特定的人群募集資金。第三種是個別P2P平臺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募集資金,采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募集大量資金。
銀監會的上述表態,給出了兩個提示,判斷融資租賃P2P產品是否存在非法集資的可能:一是產品是否設計成理財產品,二是借款人(承租人或融資租賃公司)身份是否靠譜。讀者通過兩個信號可以清楚判斷出,哪些產品在打著融資租賃旗號,可能行非法集資之實。
此外,融資租賃產品整個項目周期比較長,尤其是直租,普遍在3~5年之間。售后回租項目周期可能較短,在一年左右,但承租人提供的收益率較低,基本就是央行同期貸款利率水平(目前為4.85%)。投資者需要關注的是,P2P平臺的融資租賃產品與租賃公司真實需求,可能存在資金錯配問題。如果P2P平臺介紹的產品只有幾個月,還是售后回租模式,卻能提供15%的收益率,那投資者就要當心了。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于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制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互聯網金融與融資租賃的結合,將有力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業界需要的是一種在法規、制度框架內的良性增長,而不是罔顧一切的野蠻成長。面對互聯網金融這個新業態,新華社的評論是“對互聯網金融風險明確規范、適度監管、劃清底線是非常有必要的”。
商務部發布的《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商務部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排查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違規行為。最近一次下發的文件就提到,投資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同時還投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其他企業的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股東,要列為重點排查對象。
融資租賃不是個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裝。
融資租賃+互聯網=?
近日,零壹財經CEO柏亮在“壹席談第六期:融資租賃攜手互聯網”沙龍上表示:“融資租賃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其資產結構中涉及的交易方、資產標的結構等十分復雜,近幾個月以來,融資租賃資產通過互聯網的交易開始頻繁,其實,融資租賃是非常適合互聯網發展的行業。”
據零壹財經合伙人左文輝分析,融資租賃與互聯網金融結合的三種可能的模式為:收益權轉讓模式、委托租賃模式和杠桿租賃模式。
國內現行傳統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方式,按交易模式來劃分,主要有以下幾種:資產證券化模式、信托模式、保理模式、保險模式、基金子公司模式等。而2013年5月,一家專注于融資租賃項目的P2B平臺“普資華企”悄然上線,迅速吸引了融資租賃業界的關注,也成為融資租賃與互聯網金融融合的'開端。
目前,融資租賃全行業資產規模累計突破2萬億元。業內更為關注的是,如何盤活這筆龐大的租賃資產,把應收的債權變現,使眾多苦于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狹窄的融資租賃公司能夠有源源不斷的活水。
事實上,資產的盤活是融資租賃行業目前面臨的一大難題。當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受資本約束,無法再繼續擴張規模的時候,通過轉讓租賃收益權,實現租賃收益權出表,能幫助租賃公司盤活現有資產,解決資本約束難題。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匡雙禮認為:“融資租賃公司和互聯網金融結合的原因,不但能夠更快更低地融到資金,還可以使其出表,在不增加注冊資本的情況下,把資產的規模做到很大,資本的回報率非常高。”
另據零壹財經融資租賃研究中心主任趙慧利分析:“通過租賃收益權的轉讓,還能解決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難題,在難以獲得銀行授信的情況下,這種方式能豐富資金來源渠道。所以,在融資租賃行業處于快速發展的情況下,這一基于互聯網的租賃資產交易模式有其存在和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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