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融資與風險
創業投資又被稱為風險投資,因為投資創業公司的投資人,的確承擔的風險很大。那創始人一方呢?在融資時和融資后,就沒有風險了嗎?當然不是。創始人不但有風險,而且風險還不小。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創業融資與風險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創業企業融資戰略制定不合理的表現主要有兩個方面:
融資規模不合理,融資時機把握不當。
融資規模不當引發的融資風險
制定融資戰略時,應緊密結合創業企業的情況確定融資規模,既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否則都會給創業企業的發展帶來不確定性,甚至會使企業瀕臨破產的邊緣。
(一)融資規模太小的負面影響
與成熟公司相比,創業企業的財務狀況具有其獨特性。成熟企業無論大小,都已經有了穩固的顧客基礎和收人流,與它們相比,創業企業要經過的是財務地獄之門。
在創業企業成立的早期,它們是資本的吞噬者,但通常不采取大量債務融資的方法。更糟糕的是,它們成長得越快,它們對現金的胃口越大。所以創業企業,特別是處在初創期的創業企業更需要有充足的資金,以保證企業順利渡過成長的關鍵期。
但是在籌集到所需資金的同時,創業者通常會被股權投資者要求放棄對創業企業的控制權,投資者能夠按照投資的數額和在總投資額中的比重獲得創業企業相應比例的控制權。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控制權轉移,創業者在融資規模小讓渡較少控制權的策略和融資規模大但要讓渡較多控制權的策略間可能會選擇前者。這種融資策略會給企業未來的發展造成致命的打擊。
融資規模過大的負面影響
融資規模也不是越大越好。超出企業需要的且沒有適當財務約束的融資反而會使創業企業在“文火煮青蛙”的寬松環境中放松對財務預算的約束,最終在不知不覺中陷入融資困境,進而走向破產。
主要依靠自有資金的初創企業,其發展初期就會暴露出隱藏的財務問題并迫使企業去解決它們。“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有資金。”一家醫療和研究設備制造商——標準設備公司的湯姆戴維斯說道,“我們可能會犯更多的錯誤。依靠自己的資金,我就必須親自簽發所有的支票。這樣,我就會清楚地知道資金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融資過多會造成許多問題。正如一位創業者所說的那樣,“通常融資500萬美元比100萬美元要容易,因為風險投資家不愿將心思放在無數小規模的投資上。這樣的話企業就會多出400萬美元并不需要卻可以隨意使用的資金”。
制造數據通信設備的SymplexCommunications的創始人之一喬治·市羅斯托夫也同意這一觀點。“我們這個行業中的一些人從一開始就認為他們應該可以做這個,也可以做那個。錢很快就燒完了,但公司卻既沒有收益也沒有銷售額。之后他們指出癥結所在‘我們還需要更多的資金’一一而不是去關注企業存在的問題”。
融資時機把握不好引發的融資風險
創業企業要把握好融資時機,既不能過早,也不能過晚,切合實際地融資能夠幫助企業解決資金難題,但如果沒有掌握好時機,無論過早還是過晚,都會通過增加成本或放棄控制權等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不確定性。
(一)融資過晚帶來的融資風險
如前所述,創業企業初期是資金需求量非常巨大的階段,資金供給量不僅要充足,而且必須及時,所以,創業企業應該未雨綢繆及早考慮融資問題,不要等到出現嚴重的現金短缺時才尋找資金。對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而言,尤其是在籌資方面沒有經驗或成就的,拖延尋找資金的時間是不明智的,因為籌集資金一般要花8個月或更多時間。除了現金流方面的問題外,等到出現現余短缺才籌集資金,
這種行為所隱含的缺乏規劃性會破壞企業管理團隊的可信度,并對公司與投資者談判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二)融資過早帶來的融資風險
要避免另一種極端的出現,即過早融資。如果某企業過早地獲得股權資本,創始人的股權就可能被不必要地削弱,并且也會漫不經心地逐漸拋棄財務上保持節儉這條財務紀律。
早融資造成的主要后果就是
企業靈活性的下降。進入一個新行業的初創企業極少能在第一次就走對路。成功特別是在新的成長性的行業里,往往伴隨著曲折和不可預見的挫折,隨著各種事件的發生,企業的戰略可能不礙不發生根本性調整。然而,外部投資者會妨礙創業者在不確定環境中采取“嘗試之后調整”的發展方式,而這種方式往往是創業企業走向興旺
之路所必需的。企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根本性變動會令外部投資者感到困惑:“是最初的構想錯了還是沒有很好地執行?”創業者確信新的戰略將會成功,但這種自信和當初設計第一個方案時沒有什么區別。投資者想知道,“我是否會第二次上當?”對投資者來說,支持企業所提出的新戰略而不是更換管理者是一種顯示信任的做法,但這需要創業者避免諸如錯誤的判斷、對不好的計劃的盲目自信以及過分吹噓等問題對于創業者來說,一旦企業具備了一定的規模,他們就能夠建立足夠的信心擺脫投資者的束縛,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了。但是,在開始的幾年.他們還是盡量避免直接的沖突。相反,即使他們自己已經開始失去信心了,他們仍然會堅持最初的計劃,因為他們擔心根本性的變革會帶來對他們不利的重新審核。
(三)失去繼續搜尋投資源耐心引發的融資風險
通常在經歷了幾個月對資金源的搜尋和談判后,另一個陷阱又在等待饑渴且警覺性不高的創業者,并且它的誘惑難以抗拒,這就是相信交易已經完成并過早結束了與其他投資竹淡判的陷阱。這些創業者會認為握手、合同意向書或者執行條款就代表融資行動已經大功告成了。所以,他們此前的小心謹慎剎那間完企放松,并且停止了與其他所有潛在投資者的溝通。這種做法可能會讓創業企業與某些機會失之交臂,錯失條件更好的融資機會
“拿了錢就跑”的短視行為
公司籌集資金因時機把握不好而引發的最后一個陷阱是拿了錢就跑的短現行為,這會讓創業者永遠不能正確評估任何關鍵的長期問題——即投資者除資金之外,還能為公司增加多少價值呢?陷入此陷阱的創業者根本不知道其準財務合伙人到底有多少市場和行業中的相關經驗與專業知識,也不知道他們需要的但沒得到的是什么,也不清楚投資者加入能帶來什么樣的明智之舉和聲譽——但他們還是拿了錢。
被騙
投融資市場,是典型的狼多肉少。缺錢的創業公司和企業太多了。無數的創始人和老板,對資金翹首以盼。精明的騙子們,自然不會放過這大好機會。
所以投融資領域,一直是詐騙的高發區。這個領域的騙子,有一套系統的詐騙手法,專業精通且手段高明。創始人和老板們一不小心就會上當。騙子們尤其狡猾的是,即使你明知上當,也很難找到他們詐騙的證據。
2被剽竊
遇到騙子投資人,是一種悲劇。但遇到真正的投資人,也不一定就都是福音。因為有個別暗黑投資人,比騙子投資人,對創始人的傷害更大。
騙子投資人只不過是騙錢,但個別暗黑投資人,卻會騙取創始人最值錢的東西,那就是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
他們沒想投資你,但可能想資助已經或打算投資的你的競爭對手做,或干脆想自己做,就會以投資的名義,約見你并索要技術資料或詢問商業秘密。
這樣的投資人是極少數,但對行業的影響卻極壞。創始人一旦遇到,往往會很受傷。
被斷送機會
除了排他期等少數條款外,Termsheet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大部分投資人,為了自己的聲譽,對Termsheet是很重視的,決不會輕易給出。
不過也有些投資人,并不把Termsheet當回事。會與大量的創始人簽署Termsheet,并用它鎖定創始人。在一段時間內,創始人就不能再與其他投資人洽談融資事宜了。而他們最終未必投資,甚至根本就是先圈住項目再說。
遇到這樣的投資人,創始人可能會白白浪費寶貴的時間,甚至因此失去獲得融資的機會。
融資前散伙
股權架構,是一家創業公司的基因,對企業的影響十分重大和深遠。并且一經設定,再想改動往往很難。很多創始人意識不到它的重要性,也不懂得其中的利害和玄機,所以經常在這個問題上,留下很多隱患。
這些隱患如果不及時解除,早晚會出問題。而最容易出問題的時間點有兩個,一個是融資時,一個是上市時。
融資之前,一般大家都在拼命干活。即使知道股權重要,也往往沒有太具體的認識。但到了融資時,投資人一給出估值,股權的價值就凸顯出來了。如果股權架構不合理,這時候就很容易爆發股東糾紛。糾紛化解不了,就很有可能走向散伙。
這種糾紛,一般都是合伙人內部的事,與投資人無關。但也有個別時候,投資人發現股權結構不合理,又很想投這個項目,就很有可能對這種事情推波助瀾,以促使股權結構得到優化,然后再行投資。
被稀釋
創業公司融資,創始人必然要拿出一部分股權給投資人,每一輪融資都要如此。這本是天經地義的,無可厚非。但這必須有個度,也必須要合理。
有些投資人,會利用創始人不懂專業的劣勢,過度(甚至有預謀)的侵奪創始人的股權。某知名創業公司上市時,創始人的股權只剩下5%了。這樣的公司,無論有多少光環,都掩蓋不了創始人股權被侵奪的事實。以及創始人尷尬的境地,和前途未卜的命運。
被架空
被架空這種事,大量存在于各種機構,創業公司也不能幸免。
按說投資人需要借力創始人成事,是很依賴創始人的。可依然有很多創始人被投資人架空的案例發生。 這或者是因為創始人能力的確不行,也或者純碎就是投資人蛇心不足。
失去控制權
失去控制權,是以創始人被罷免董事長和CEO職務為標志的。
被架空只是權力被分割或受制,創始人名不副實,不能真正的掌控企業,但名義上還是企業的老大。但如果失去控制權,那就連這個名也沒有了。
控股權是控制權的主要來源,但不是全部。有些高明的創始人,能在控股權之外,加強自己對企業的控制。這在某種程度上,能降低失去控制權的幾率。
出局
被架空和失去控制權,至少人還在企業內。但如果從企業出局,那就徹底被掃地出門了。這時候,即使能帶走點勞動成果,往往也不會太多。這是創始人的最大失敗。
這樣的例子,國外有喬布斯,國內就更多了。喬布斯至少后來回歸了蘋果,國內的創始人們就沒這么幸運了。這是創始人最應引以為戒的。
被強制出售
有些創業公司融資后,到某種程度時,創始人想繼續經營下去,但投資人可能會要求把企業賣掉。很多投資人會在Termsheet和投資協議中,為此埋下了伏筆。到時候,即使形勢一片大好,創始人不想賣也不行。因為投資人早已經獲得了強制要求創始人出售公司的權利。
有些投資人,會要求把企業賣給競爭對手。甚至還有個別更為惡劣的投資人,會在企業經營良好時,強制要求把企業以低價賣個某個自己掌控的公司(當然創始人不可能知道他們之間的關系)。
流血上市
有些創始人簽訂的投資協議中有對賭條款,要求必須在某個時間點之前實現IPO。創始人為了不輸掉對賭,不得不實現這一目標。如果選擇的時機不好,或根本沒有選擇的余地,那就有可能造成流血上市,創始人會遭受慘重的損失。
也有的企業,上市的條件并不成熟,但迫于投資人的壓力,不得不倉促上馬。在上市時并沒有危險,但在上市之后卻股價暴跌,甚至頻臨退市的邊緣。
不同的創始人,對融資風險的處理方式不同。
有些創始人,有過不好甚至惡劣的融資經歷,或看過很多創始人被投資人算計的案例,所以談融資色變,把投資人看成洪水猛獸;有些創始人,無知者無畏,根本看不到融資風險;還有些創始人,強勢且氣盛膽肥,看到了融資風險也不重視,認為那都是傳說,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即使發生了,自己也有能力應對。
從創始人的利益考慮,上述的三種處理方式都不恰當。
正確的做法是,即要高度重視,又不能草木皆兵。要以客觀、清醒的態度,深入、細致、全面的分析融資中遇到的問題,和可能的風險,然后擬定相應的策略予以應對。只有這樣,才能充分利用融資之利,又能有效的規避融資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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