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使用稅免稅證明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于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于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種類(如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載人汽車、載貨汽車等)、噸位和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使用行為稅。
車船使用稅免稅證明
一、車船稅減免稅申請由車船登記地主管地稅機關受理、審核并開具《車船稅減免稅證明》。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其車船稅減免稅申請由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受理、審核并開具《車船稅減免稅證明》。設有車船稅收專業管理機構的,由車船稅收管理機構受理、審核并開具《車船稅減免稅證明》。
二、對拖拉機,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輛,以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外國機動車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機動車,保險機構根據規定的認定依據,辦理交強險及涉稅事宜,稅務機關不再單獨開具減免稅證明。
三、納稅人提交車船稅減免稅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重點研究):
1、車船稅減免稅申請表。
2、納稅人為單位的應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個人的提供身份證。
3、公共交通車船需提供車船登記證、車船行駛證、車輛營運線
路及票價批文、公路運輸管理部門或海事管理機構批準的'營運證(文書)。
4、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需提供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戶口簿(機動車行駛證所載地址與車主戶口所載地址必須一致)及所在村委員會出具的機動車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證明。
5、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需提供車船所有權及主要用途等有效證明資料。
6、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需提供海事部門登記的機動船舶登記證書或機動船舶行駛證書,海事部門批準的營運證(文書),繳納船舶噸稅的證明。
7、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需提供本機構或個人身份的證明文件和車輛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提供的相關國際條約或協定。
8、捕撈、養殖漁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捕撈船或養殖船登記證書。
9、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具體的汽車車船稅怎么算相關標準:
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列舉的車輛、船舶都需要繳納車船稅,具體有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六大類。
機動車輛具體適用稅額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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