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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創業政策
桂林市最新創業優惠政策
1.個體經營稅收政策
(1)內容: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內高校畢業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財稅〔2014〕39號)
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小于減免稅限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稅額為限;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大于減免稅限額的,以減免稅限額為限。
(2)申請: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按規定憑學生證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托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代為其申領《就業創業證》。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創業的`,可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創業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 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號)
(3)享受稅收優惠方法:由就業和創業地人社部門對人員范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進行核實,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字樣,同時符合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條件的,可同時加注;主管稅務機關在《就業創業證》上加蓋戳記,注明減免稅所屬時間。(財稅〔2014〕39號)
(4)執行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財稅〔2014〕39號)
2. 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稅收政策
(1)內容: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備案。按此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財稅〔2014〕39號)
納稅年度終了,如果納稅人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你是誰人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減免稅總額=每名失業人員本年度在本企業工作月份÷12×定額
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吸納失業人員的次月起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當年新招用人員、原招用人員及其工作時間按上述程序和辦法執行。每年失業人員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申請:
向縣以上人社部門提交材料:新招用人員持有的《就業創業證》;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與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持<就業創業證>人員本年度實際工作時間表》(見附件);人社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縣以上人社部門接到材料后,按照財稅〔2014〕39號文件的規定,重點核實以下內容:新招用人員是否屬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人員范圍,以前是否已享受過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否與新招用人員簽訂了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新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稅收規定。核實后,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核發《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3.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國辦發〔2014〕22號)
4.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國辦發〔2014〕22號)
近年大學生創業國家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
資金是大學生創業的第一難題,大學畢業生有的剛工作不久,有的甚至連工作都還沒有,而大多數家庭又沒有足夠的實力來支持家中的孩子來創業。其實不僅僅是大學生創業,這對于大多數想要創業的人來說都是很難跨過的一個難坎!甚至于很多想要創業的人在創業資金這第一道檻上就被擋住了。
國家對此出臺了相關的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主要優惠政策內容有:
1、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各大高校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在貸款過程中,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5萬元左右。
2、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后確定需要延長貸款期限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
3、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擔保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大學生創業貸款辦理方法如下:
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后兩年內自主創業,需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可以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資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得低于3萬元),1年內實際繳納注冊資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內分期到位。如有創業大學生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信譽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可以適當加大發放信用貸款,并可以享受優惠的低利率。
稅收優惠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第二個受到關注的地方在于稅務方面的問題。我國的賦稅屬于比較高的國家,而且稅收項目比較多,除了企業必須要繳納的國稅、地稅和所得稅以外,根據企業所從事的不同行業還會有一些其他的稅需要繳納。
國家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中對于稅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規定:
1、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當地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除此之外,具體不同的行業還有不同的稅務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年。
有了眾多免稅的創業優惠政策扶持,相信廣大自主創業的大學畢業生,在創業初期就能省下大量資金用于企業運作。
全國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匯總
黑龍江:大學生可以優先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創新,和畢業生一樣享受國家的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到2020年,將有1/10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哈爾濱對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補貼。凡大學生在哈市創業的,在城鎮創業的對其創業項目給予 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項目補貼;為鼓勵大學生返鄉創新創業。對返鄉到農村(鄉鎮及以下)創業的大學生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項目補貼。對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能在短時間內形成經濟增長點的優秀和重點科技創業項目,經評審給予20萬元至30萬元經費資助;開展大學生創業大賽與大學生創業典型評選活動,大力扶持網絡創業。
江西:高校學生休學創業最多可保留7年學籍,財政每年注入1000萬元資金充實青年創業就業基金,每年重點支持1000名大學生返鄉創業。
天津:對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冊,開辟“綠色通道”支持自主創業。
浙江杭州: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無償創業資助的,資助金額的額度從原來的最高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實行房租補貼機制”——大學生創業園所在城區政府為入園企業提供兩年50平方米的免費用房,對在創業園外租房用于創業的,由納稅地財政在兩年內按標準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補貼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補貼0.5元/平方米·天(實際租用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房租補貼超過實際租房費用的.,按實際租房費用補貼)。
重慶:半年以上未就業有固定戶口的大學畢業生可在其戶口所在地居委會登記,申請3000-4000元人民幣的銀行抵押和擔保貸款;自謀職業的畢業生,根據本人意愿,可將戶口和人事檔案暫存就讀學校2年或由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間免收檔案管理費。
四川:大學生創業可享有萬元創業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和在校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領3萬名大學生實現創業,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設50個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每年為1000名創業大學生提供孵化服務,評選資助一批優質大學生創業項目。
江蘇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區的專項資金將由每年6000萬元,擴充至每年1億元。建鄴區財政將每年安排 3000萬元,設立專項扶持資金,用于扶持大學生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凡在建鄴區工商登記注冊的初始創業大學生,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補貼。凡經市級驗收評定為“大學生創業園”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獎勵補貼。
陜西:高校畢業生可接受SYB模塊培訓(“創辦你的企業”),培訓合格后6個月內成功開業且在開業后6個月內提供不少于3次后續跟蹤指導服務、開業單位(企業)正常經營的,再按800元/人對創業培訓機構給予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組織相關專家對創業項目進行論證,提供開業過程中的信息咨詢,指導辦理工商、稅務注冊登記手續;個人自主創業且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可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貸款扶持;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貸款扶持。
山東:擴大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支持范圍,通過財政獎補支持,鼓勵政府、高校和企業建設一批孵化條件好、承載能力強、融創業指導服務為一體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為勞動者提供優良的創業平臺。
安徽合肥: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和房租、水電費補貼,為大學生提供最高1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
內蒙古:重點支持大學生到新興業態創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課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
西藏拉薩:首個大學生創業孵化園預計將于2016年6月完工建成,屆時,拉薩市的大學生們可以在孵化園內直接享受到減免場租費等多項“政策紅包”。
新疆烏魯木齊:在天山區建創業孵化基地,既為創業者提供場地、給予政策幫扶,還讓在校大學生進行創業實習,為他們今后的創業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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