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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政策內容
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和扶持更多大學生在湖北創業發展,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繼續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
一、申報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生和畢業3年 以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內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業合作社,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工 商營業執照的創業項目。在鄂創業的臺籍高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通過學歷認證后,可作為扶持對象。同一扶持對象不得重復獲得本項目創業扶持資金資助。
二、申報條件
(一)按國家規定依法在湖北省內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上的法定代表人應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對象條件,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三)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四)工商注冊時間在通知下發之日前4個月以上,且項目正常運營4個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
(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三、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至5月25日下午17∶00。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臺”注冊申報,并按本通知規定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四、扶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為每個通過評審的項目提供2萬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
(二)導師輔導:為重點項目配備一名創業導師,實行“一對一”創業指導。
(三)跟蹤服務:為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項目融資和政策咨詢交流等服務。
五、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人應是項目法定代表人,應于申報截止時間之前,在“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臺” 登錄注冊,按照申報平臺要求填寫《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書》及相關內容,填寫完成后,連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報:
(一)《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申請表》(從申報平臺導出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并加蓋項目公章);
(二)項目商業計劃書(一式三份);
(三)申報人身份證和高校畢業證(在校大學生提供身份證和學校證明材料或學生證)復印件;
(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五)涉及國家限制行業和領域的,需有相關資質證明;
(六)其它有關文件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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