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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創新政策最新
杭州科技創新政策有什么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2017杭州科技創新政策簡介
為提高杭州市十大產業企業科技創新能力,以創新驅動產業快速發展。近日,杭州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扶持我市十大產業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四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大全社會科技投入。
1.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被認定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給予15%企業所得稅減免和研發費用150%加計扣除。
2.支持重大科研創新活動。對研發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的十大產業領域企業,按研發經費給予25%資助,單項資助最高500萬,其中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電動汽車技術領域(以下簡稱三大領域)企業資助比例達到30%,單項資助最高1000萬。
3.鼓勵企業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對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十大產業領域企業,按國家、省下撥經費總額給予30%資助;對作為第一承擔單位,承擔三大領域項目并獲國家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立項的本市企業,按國家下撥經費總額給予1∶1資助。
4.完善科技金融結合機制。
二是進一步完善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機制。
1.資助購置重大關鍵裝備。對首次購置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關鍵裝備的企業,按購置價20%給予財政補助,最高500萬元。
2.推進創新產品應用示范。鼓勵優先采購十大產業領域資助知識產權產品,并在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中,擇優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三大領域應用示范項目。
3.獎勵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一等獎、二等獎,省一等獎),并且項目成果產業化年利稅500萬以上的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
4.支持科技知識轉化為產業。建設“知識市場”,做好知識資本對接;此外,市雛鷹計劃、青藍計劃、創業啟動資金、種子資金等優先支持十大產業領域企業。
三是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作用。
1.加快培育企業研發機構。市級企業研發機構優先認定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研發機構,對從事三大領域研發生產的企業,放寬注冊時間、企業規模等條件;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研究院、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的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研發機構,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60萬元的資助。
2.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十大產業領域企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組織模式、運行機制等方面先試先行。
3.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支持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電動汽車、物聯網、生物醫藥等產業建設市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最高給予500萬院地建設與運行費用補助,三大領域市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最高可給予1000萬。
4.鼓勵開展產學研合作。重點支持十大產業的高層次研發機構,按創建研發機構市級總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的15%給予資助;引進大院名校研發機構的所在區、縣(市)給予不少于1∶1的配套資助。
四是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制。
1.完善企業知識產權制度。對十大產業領域的企業,其專利產品年產值等符合市專利試點(示范)條件的,優先納入市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培育計劃,優先支持其建立和運用專業專利(文獻)數據庫,優先提供相關領域核心技術專利檢索與分析服務。
2.鼓勵企業掌握核心技術專利。企業發明專利國內授權資助5000元、個人發明專利國內授權資助1500元、企業申請國外(歐洲、美國、日本)專利資助50000元;其中,對三大領域企業的技術與產品以企業名義申報國內外發明專利并獲授權的,在現有資助基礎上,每件增加資助2000元。
3.鼓勵制定重大技術標準。對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第一起草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60萬元的獎勵;第二、第三起草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40萬元、12萬元的獎勵。
4.創建自主知識產權品牌。對從事三大領域研發生產企業的產品,優先推薦申報中國專利獎。
2017杭州科技創新政策
為推動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發展,鼓勵企業使用平臺資源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促進平臺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優質優惠科技服務,根據《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和運行管理辦法》(杭科合〔2016〕277號)和《關于推廣應用創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6〕57號),發布2017
年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服務指南(見附件)。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平臺服務項目的申報對象必須是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申請并使用“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必須與平臺承擔單位簽訂技術合同,并且該合同已經過合同認定登記和浙江網上技術市場合同管心登記。截止申請時,合同已執行完畢。鼓勵企業通過浙江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申請使用創新券。
3.技術合同內容必須符合我市產業支持方向,并符合本服務指南所規定的內容。
二、申報材料
1.經認定的技術合同原件一份;
2.企業財務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后返還);
3.杭州市科技創新券一份。
三、創新券獲取和資助方式
杭州市科技創新券的申請、使用與兌現方法見《關于推廣應用創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6〕57號)。
四、受理部門及聯系人
地址:杭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西湖區黃姑山路40
號)聯系人:張楚信任容
聯系電話:88923547
87060951
延伸閱讀
杭州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杭政辦函〔2017〕14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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