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鄉創業扶持優惠政策
現如今在新鄉做創業也是有優惠政策可以享受的,新鄉創業的優惠政策是什么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最高給予15萬資金支持
新鄉市勞動就業局黨支書記王立奎告訴記者,新鄉市出臺的政策規定,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校大學生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視情況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乃至15萬元的資金扶持。
為降低大學生創業成本,幫助大學生順利創辦企業,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或畢業當年初次創業,凡取得工商登記3個月以上、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吸納就業3人以上,給予5000元創業(開業)補貼。
對參加創業培訓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根據其參加創業培訓內容和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情況,給予培訓補貼。其中,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創業實訓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后職業技能鑒定情況和就業情況,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專業分為A、B、C三類,A類800元,B類700元,C類600元。
對應屆大學畢業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實體經濟,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水電費,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0000元。
該局就業服務科科長王華說,根據扶持政策,政府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每人每月最高補貼469.90元。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
對商貿型、服務型企業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以及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微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與此同時,新鄉市對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也有鼓勵政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高每人每月補貼373.04元,最長時間不超過2年。
此外,凡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申請貸款10萬元,由財政全額貼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為給有見習需求的`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機會,由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給予生活補貼,政府提供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700元,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見習單位提供的生活補貼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
此外,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還將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2017河南省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30號)
2、河南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電[2009]1號)
3、河南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08]10號)
具體內容:
一、放寬準入條件。對農民工回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外,均允許進入。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等。降低工商登記門檻,允許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二、簡化審批程序。堅持手續從簡、收費從低、辦事從快、服務從優的原則,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服務。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回鄉創業貸款貼息制度,重點對農民工回鄉創業的貸款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優先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在貧困地區創辦的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
四、實行政策優惠。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納入招商引資范圍,回鄉創業農民工與外地客商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工回鄉創業,在登記注冊后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并在工商登記、準入條件、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方面比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優惠政策執行。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的起征點,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申辦個體工商戶的,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農民工創辦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申請,可適當減免或不予征收。
五、提供金融服務。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各地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可為其提供最高5萬元的小額貸款擔保,扶持期內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全額予以貼息。擴大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貸款抵押擔保財產的范圍,創業人員證照齊全的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發明專利等無形資產均可作為抵(質)押品;第三人反擔保的對象,可由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擴大到經濟效益好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簡化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小額貸款程序,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小額貸款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出具返鄉證明、進行審查推薦,縣級小額擔保貸款中心進行資格認定和項目審查并承諾擔保,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六、妥善解決創業用地問題。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生產經營用地統籌納入城鄉發展總體規劃,搞好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民工回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農民工利用閑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并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鼓勵土地向有資金、懂技術的回鄉創業農民工手中流轉。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允許在宅基地范圍內建設生產用房。
七、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對回鄉創業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免費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
【2017年新鄉創業扶持優惠政策】相關文章:
7.鄭州扶持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