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校畢業生有關創業政策
高校畢業生要創業,有什么創業政策呢?具體是什么?
1.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前,到高校所在地的市人才服務中心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后,到戶籍所或創業地縣級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就業指導服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畢業證書、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
高校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兩年以內、連續6個月未就業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應提供以下相關材料: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畢業證書,連續6個月未就業證明。
摘自:市人社局《關于做好<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11]164號)、省人社廳《安徽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實施細則》(皖人社發〔2010〕87號)
2.創業培訓政策
(1)培訓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前一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需在屬地高校參加培訓),或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需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2)補貼標準:創業意識培訓100元/人,創辦企業培訓(改善企業培訓)1000元/人,創業模擬實訓1300元/人,創業基地實訓800元/人。每位勞動者只能享受一次同類別培訓補貼,由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申報,補貼資金撥付到相關培訓機構。
摘自: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1]52號)、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2]32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32號)
3.初始創辦企業補助
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初始創辦的科技型(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生物工程、節能環保、新型材料等)、現代服務型(現代物流業、高技術服務、設計咨詢、商務服務業、電子商務、工程咨詢、人力資源、文化產業、旅游業、健康服務、法律服務、家庭服務業、養老服務業等)小型微型企業(參照工業信息化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2013年4月1日后)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吸納3人以上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創業補助資金,其中:個人自主創業的按5000元標準補助,合伙經營的根據合伙人數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助,合伙經營補助金額合計最高不超過10000元。補助資金用于抵繳企業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水電、場租等生產經營成本性支出。
摘自: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32號)
4.稅收優惠政策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摘自:《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
5.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創業的,提供期限不超過2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并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
摘自:《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
6.高校畢業生創業引導貸款
(1)扶持范圍:
①初始創業引導資金:主要扶持在安徽省境內初始創業且畢業3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歸國留學人員)和在校高校學生(含畢業生年度本科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退役3年以內的退役士兵(含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
②創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扶持在在安徽省境內已創辦小型微型企業且畢業5年以內的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歸國留學人員),以及退役5年以內的退役士兵(含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
(2)扶持條件:
申請初始創業引導資金貸款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①在安徽省境內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并擔任創辦企業的法人代表且為企業主要出資人;
②有明確的創業領域、創業項目、詳細的創業計劃項目方案并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須出具自籌資金證明);
③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無不良記錄的;
④在校高校畢業生必須提供學校推薦書。成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且在還貸期的不在扶持范圍。
以上對有高校(或部隊)出具創業推薦書以及在校(或部隊)表現情況證明的初始創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考慮。
申請創業發展引導貸款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①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在安徽省境內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擔任創辦企業法人代表,持有企業股權不低于30%(團隊形式創辦的,主要成員必須為高校畢業生或退役士兵,主要成員持有企業股權合計不低于50%);
②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管理規范,員工隊伍穩定,組織架構較為完善。主營業務突出,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企業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③企業有一定的固定資產,財務制度健全,財務資料真實可信,企業資產負債率低于70%。企業、企業法人代表人、控股股東及主要經營者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均無不良信用記錄;
④企業健康持續經營2年以上,營業收入和從業人數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企業[2011]300號)。
(3)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
省級合作銀行向初始創業階段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發放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向創業發展階段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發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4)創業引導資金貸款的程序:個人申請、資格審查、貸款審批。
①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
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聯合財政部門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申報貸款項目的資格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出具審查意見。
③擔保公司負責對創業貸款項目進行調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簽訂貸款擔保合同,并出具擔保意向函,明確擔保額度、擔保期限等,對審核沒有通過的,要及時向高校畢業生反饋。
④貸款銀行在收到市級申報的材料和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意向函后,對貸款人及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并在規定時限內按信貸相關規定和程序自行放貸。
摘自: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創業引導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3]1869號)
7.行政性收費減免政策
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簽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國務院以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摘自: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綜[2008]47號)
8.社保補貼政策
靈活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對象和范圍:畢業兩年以內、連續6個月未就業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經認定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需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摘自;市人社局《關于做好<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11]164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32號)
9.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1)企業貸款政策。對招收高校畢業生20人以上或達到當年新增職工人數20%以上的中小企業,優先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2)小型微型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小型微型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五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之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不低于300元職業培訓補貼。
摘自: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32號)
10.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1)入駐條件:
①創業者須為畢業兩年內并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②入駐創業實體須由高校畢業生(含團隊)獨立創辦或占有50%以上股份,并負責主要經營管理;
③創業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產業發展導向,且有利于體現高校畢業生自身優勢和創業特色,優先滿足電子信息、科技創新、文化創意、動漫設計、服務代理、家裝設計等科技類和現代服務類創業項目需求;
④具備一定項目啟動資金和承擔創業風險的能力。
(2)入駐流程:
①提交申請。由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含團隊)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入駐申請,創業計劃書或創業項目可行性報告,以及創業者的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復印件。
②專家評審。由基地創業服務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入駐孵化的企業或項目進行評審,確定入駐孵化資格。
③入駐孵化。由孵化基地與符合入駐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團隊)簽訂入駐孵化協議(最長不超過三年),安排創業孵化場地,并協助其入駐開業。
(3)孵化期限:
最長不超過三年,入駐創業實體(團隊)需簽訂入駐協議,孵化期滿應主動遷出孵化基地。對超期入駐或不按期退出孵化基地的,將不再享受入駐孵化優惠政策,并按入駐孵化協議執行。
(4)扶持政策(入駐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實體、團隊,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①自入駐之日起3年內,按規定免繳物管費、衛生費等管理性費用;場地費用實行“一免兩減”(即第一年免收,后兩年減半收取);水電費用給予40%補貼,實行先繳后補,補貼從繳納的場地費用中支付。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②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組織起來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財社〔2008〕1114號)有關規定,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創業實體吸納安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其中,對吸納就業援助對象的,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補助,并按規定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創業實體相應的社保補貼。
③由孵化基地創業服務中心提供免費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代理服務,按規定享受工商注冊資本金分期到位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額度一般掌握在50萬元左右。
④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并符合有關規定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⑤高校畢業生創辦實體企業(除特定行業外),在新增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⑥入駐孵化基地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由創業孵化基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規定提供免費人事代理,協助辦理戶口落戶和社會保險接續。入駐孵化的創業實體符合規定條件可認定為就業見習單位,分配見習指標給予適當傾斜。
上述各項扶持政策的條件、期限、標準,國家有專門規定或最新調整的,按其規定執行。
摘自: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推進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意見》(皖人社秘[2011]277號)
11.現代服務業相關獎勵政策
(1)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國家或省信息化主管部門認定后,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一項軟件著作權一次性獎勵2000元;新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省級有關部門認定為信息服務平臺和信息服務示范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和5萬元;租賃自用辦公用房,3年內由企業所在地財政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
(2)對新引進的云計算、物聯網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工業設計和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節能環保等高端服務業企業,自開業年度起繳納的增值稅本市留成部分,前2年給予全額獎勵,后3年給予50%獎勵;自獲利年度起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本市留成部分,前2年給予全額獎勵,后3年給予50%獎勵。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院、培訓機構等與產業園區或企業共建服務外包等高端服務業人才實訓基地。年實訓規模達到300人以上的高端服務業實訓基地,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實訓規模達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實訓基地,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市政府為高端服務業企業提供標準化廠房和相應辦公條件,租金實行2免3減半。
(3)對云計算、物聯網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工業設計和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節能環保等高端服務業企業,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納稅后,另給予固定資產(廠房和設備)投資額5%的一次性補助。
(4)在安慶市新注冊設立的文化類商業演藝公司,其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本市留成超基數增量部分,3年內按其超基數增量部分的100%給予獎勵。
(5)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列入全國重點文化出口名錄的文化企業和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在安慶市登記注冊的動漫制作企業,獲國際、國家、省級重大獎項的動漫原創作品,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列入文化部“中國原創動漫扶持計劃成果”的原創作品或創作團隊,被廣電總局推薦為優先播出的優秀動畫片,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部動漫作品的獎勵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一次性獎勵;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出版發行單位,發行我市原創動漫作品的,按銷售收入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在安慶市登記注冊的網游研發企業,產品完成全部研發并通過國家版權局著作權登記,獲得政府出版部門版號后正式上線運營的原創游戲(不含單機版),2D每款獎勵30萬元,3D每款獎勵50萬元。
(8)承辦國際性、全國性文化體育重大活動及動漫展示活動(政府資助除外),承辦單位廣告收入繳納的營業稅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額標準的50%給予獎勵。
摘自:市政府《關于安慶市進一步推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宜政發[2013]24號)
12.科技創新創業相關扶持政策
(1)高校、科研院所、留學回國科技人員攜帶具有自主發明專利和市場前景的科技成果來我市創辦企業,當年注冊且一年內有銷售收入的,給予企業固定資產(廠房和設備)實際投資額20%、最高100萬元資助。
(2)對獲得全國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參賽團隊(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對獲得省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參賽團隊(單位)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和1萬元。
(3)鼓勵發明創造。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程序的,給予每件4000元資助;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給予每件3000元資助;對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給予每件1500元資助。對企事業單位當年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程序達到10件、20件、50件的,分別獎勵1萬元、3萬元、10萬元;對當年獲得發明專利授權達到5件、10件、20件、50件的,分別獎勵0.5萬元、1.5萬元、2.5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給予每件2萬元資助。
摘自:市政府《安慶市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試行)》(宜政發[2013]18號)
13.大學生村官創業相關扶持政策
安徽省大學生村官創業興皖富民專項資金
該資金主要用于大學生村官創業貸款的財政貼息等工作。目前由各級組織部門和共青團組織負責對申請財政貼息大學生村官進行資格審查、項目審核,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管理和撥付。
(1)申請條件:
①在我省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身體健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
②個人創業愿望強烈,已建或擬建項目輻射性強,帶領帶動農村致富性強,助農增收效果明顯。
③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
④個人信譽較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⑤有具體的創業項目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創業項目和創業場所須在其任職所在地境內。
⑥受助人創業項目必須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原則上不低于30%。創業大學生村官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銀行貸款均可申請貼息。已享受財政貼息政策的不可重復申請。
(2)申請程序:
申請人向縣級團委提出貸款貼息書面申請,并提交個人身份證件(是法人組織的還需要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團組織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請貸款的證明、貸款合同、經辦銀行簽字蓋章的已發生利息清單、誠信證明等材料;縣級團委與組織、財政部門每年4月份對申請貼息項目進行初審后報團市委;團市委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于每年5月份對申報貼息項目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報團省委;團省委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對貼息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組根據申報貼息項目情況決定給予全額貼息或部分貼息;各市縣團委牽頭負責公開、集中、及時打入受助人個人賬戶,以銀行卡(存折)形式進行發放,并完善領取手續,嚴禁直接發放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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