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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創新創業工作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關于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創新創業工作的政策措施,正在創業的朋友們趕緊來閱讀參考吧。
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創新創業工作的政策措施
省科技廳 省財政廳
(2016年2月4日)
一、構建新型創新、創業綜合平臺。
實施“創新創業引領中原”工程。“十三五”期間,在全省重點建設50個產業整合、金融協作、資源共享的新型創新、創業綜合平臺,省、省轄市聯動,按照創新、創業綜合平臺的建設規模、孵化服務能力、平臺創新能力和服務績效給予配套資金支持。統籌科技型企業培育、支持眾創空間等專項資金,支持各類創客、科技型中小企業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孵化載體發展。
二、建設多層次創新、創業孵化載體。
鼓勵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支撐型眾創空間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創新、創業提供支撐。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定產業聚集區要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孵化鏈條,把創業孵化鏈條建設作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建及升級考核標準、納入省定產業集聚區星級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鼓勵高等院校結合重點學科建設,充分整合校內外創新、創業資源,利用學校現有場所和條件,加強協同創新,每家至少建設一家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或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新、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并向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放科研設施,實現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鼓勵龍頭企業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激發企業職工創新、創業熱情。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創業服務和開展創業合作。
三、落實支持眾創空間發展措施。
對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小企業創業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利用存量房產興辦眾創空間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盤活閑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和家庭住房、租賃房源等資源,為各類創客、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對利用閑置場地改造建設眾創空間,公共軟件、公共服務、公共技術平臺購置,新認定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績效評價考核、創業券試點等,給予獎補和配套支持;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提供“零房租”創業服務,對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培訓、技術、信息、營銷等創業服務的給予獎補。
四、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孵化期3年,保留編制、人事關系,職級、檔案工資正常晉升,最長5年內可回原單位,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其科技成果在境內的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的50%、最高可達100%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研發團隊將個人收益直接用于創辦企業或投入受讓企業所形成的股權收入,在形成現金收入后,按國家有關政策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激發各類創客主體活力。
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業,對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來豫創業,及省外高層次創新團隊帶技術、成果、項目在我省創業的,省財政統籌相關專項資金給予科研資助;對省內科技人員自有成果轉化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創業啟動資助。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提升我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水平。鼓勵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引進專業化、高層次運營團隊,對自有孵化資金投資在孵企業,財政按照不高于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或跟投。
六、加強政府對創新、創業的投入引導。
支持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探索試點預孵化服務支持機制,對轉化為新產品的新成果、新技術進行財政補貼和投資;對孵化載體內創客新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給予創業補貼。推行普惠性研發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給予獎勵性后補助。支持舉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在國家和省委、省政府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省財政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和獎勵。
七、發揮政府對資本市場的引導作用。
積極發揮省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基金作用,對獲得創投機構風險投資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投資保障,對省轄市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給予一定比例配套。發揮河南省科技金融結合引導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科技貸款及科技擔保的風險和損失補償。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利用眾創、P2P(個人對個人)等新型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和掛牌的輔導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
八、搭建互聯網+“四眾”支撐平臺。
鼓勵各類眾創、眾包、眾服、眾籌支撐平臺建設,統籌創新、創業服務要素和資源,建設多類型的開源技術平臺和虛擬眾創空間社區。探索互聯網+創新創業新模式,建設河南省互聯網+科技型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搭建企業、載體、科技和金融互通互聯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完善科研設施、儀器開放共享共用激勵機制,加快推進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基礎信息資源等向小微企業、創業者開放,實現資源共享,降低大眾創新創業成本。支持互聯網、電子商務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九、降低創新、創業門檻。全面清理、調整與創業、創新相關的審批、認證、收費、評獎事項,將保留事項向社會公布。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加快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全程電子化,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許科技人員、大學生等創業群體借助商務秘書公司地址掛靠等方式申辦營業執照。
十、提升創新、創業孵化服務能力。
鼓勵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孵化載體自建或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共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提升專業技術服務能力。開展孵化器從業人員培訓,提升孵化器專業人員服務能力;建設科技創業導師隊伍,探索建立創業導師服務績效考評及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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