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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穩定就業局勢,常州市以常政辦發【2009】58號文下發了《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的實施意見》,提出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措施,其主要內容有:
1.市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企業以及“市振興五大產業行動計劃”中“龍騰計劃”和“瞪羚計劃”的企業,接收高校畢業生人數超過上年度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超過一人給予2000元一次性崗位補貼。
2.對當年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發放貸款。
3.招錄公務員向高校畢業生傾斜。
4.教育和衛生系統公開招收工作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其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及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招收社會化管理職工時,招收高校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30%。
5.畢業2年之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有關規定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6.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對其發放的小額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
7.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1000元培訓補貼。對通過創業培訓實現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并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3個月后,經申請可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8.鼓勵各類開發園區以及有條件的單位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對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100平方米、為期3年的場地費用補貼,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列支。
9.全市建立100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全年提供1000個見習崗位,幫助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通過3-6月的就業見習,提升職業技能和擴展就業機會。見習期內政府每月給予見習學生我市最低工資標準60%的生活補貼,并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市和轄市、區全年舉辦公益性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20場以上,重點組織好現場招聘會、網絡招聘會、校企見面會。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必須充分體現公益性,一律免收用人單位招聘席位費,畢業生免費入場,所需成本性費用由同級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11.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專窗,要免費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失業登記等服務。未就業的我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可將戶口、檔案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一律免收檔案管理費。
12.符合困難家庭和“雙零”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本人在不挑不揀的情況下,由人社部門在一個月內安置就業。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招收社會化管理職工時,符合職位要求的上述對象,由市人事部門直接予以安置。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
13.鼓勵用人單位積極接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對接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單位,給予每人4000元一次性崗位補貼,確保我市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100%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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