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江蘇加大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
昨天,省人社廳正式公布《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今年起,江蘇將加大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積極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碩士研究生時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蘇北縣以下(不含縣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分別享受國家和省出臺的學費代償政策。
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市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級機關招錄公務員,應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
同時,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持《就業失業登記證》(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限定性行業除外),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今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還可享受創業貸款優惠和一次性創業補貼。
此外,為了培養大學生的創業創新意識,今后,高校要廣泛開展創業教育,并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
【江蘇加大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相關文章:
江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讀12-19
高校畢業生云南就業創業政策解讀05-20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18問02-22
完善就業服務體系 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01-11
東莞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01-14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01-15
唐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12-23
銅川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12-25
京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創業情況01-15
積極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分析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