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后世影響
先秦儒家思想在幾千年傳承的過程中,對中國各個方面影響頗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論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后世影響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后世影響
從辯證法的角度去看先秦儒家對后世的影響,他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從積極的一面去看他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團結與安定,對樹立社會秩序以及教化人們思想具有標尺作用,是中華民族良好的道德品質;從消極的一面去看,他禁錮了人們思想,抹消了被統治階級的反抗意識,以及儒學自身的弊端阻斷了社會的更新進步,這也是明清時期中國落后于世界的主要思想原因之一。
(一)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積極影響
1.“合和觀”——儒家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
和諧社會是兩千年來儒家一直所追求的社會理想和社會目標,并設計出“大同社會”作為和諧社會的終極藍圖,由于歷史條件等原因的限制雖然沒有實現,但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儒家政治哲學思想體系中“和”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儒家追求人與人關系的和諧,人與自然萬物的和諧,追求個人與群體關系的和諧。儒家經典中所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人由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所以儒家認為“禮”的作用應該以“中和”為可貴,社會治理的措施應該以這個為原則,如果不是用“禮”去調節社會秩序是行不通的。儒家之所以用“禮”去調節當時社會混亂的秩序,也是以“和”為目的。 孔子還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認為“和”與“同”是不同的,“和”是和諧,而“同”則是為了私利的附合。孟子也認為:“天時不如地利,地
利不如人和。”孟子在這里說明影響戰爭勝負的最大因素是人和,即所謂的民心,人心。先秦儒家所構想的和諧社會,在《禮記》中有一段生動的描寫:“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是對和諧社會的經典描述,在這里刻畫了一個和睦相處、和諧富足、財富公有、賢人當權、人人勞動、路不拾遺的理想和諧社會,這是儒家一直追求的社會理想和目標。
2.注重民生、以人為本——肯定人的現實價值
在基本的價值取向上,儒家主張先富后教,孟、荀等也都贊同先富后教,他們認為只有老百姓生活富足之后才能安心接受道德教化。這一觀點被后來的《管子》表達得最為明確:“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恥。”儒家先富是認為要先讓老百姓富足,而不是國家的富足,只有老百姓生活富足國家才真正的富足,這叫藏富于民。荀子也提出:“裕民則民富,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如是則國富矣。”對于統治者只顧自己享受安樂而對老百姓進行橫征暴斂的行為,孟子提出了他的抗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殍,此率獸而食人也。”這是典型的儒家民本主義,這種想法與法家的思想有著截然的不同,法家的思想是通過耕戰達到富國強兵,所以法家重罰輕賞,而不去注意老百姓的生存需要。儒家是通過富民達到富國,是藏富于民,而法家是通過虧民來達到富國,這叫藏富于國。
儒家十分重視人的主體價值,認為“天地性人為貴”,認為萬物之中人是最寶貴的,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儒家認為人比物重要。孔子和孟子都強調人和動物的區別,肯定作為一般意義上的人都有獨立的意志,所以主張“仁愛”。荀子也肯定人的價值,他認為:“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氣,故最為天下貴也。”可見,儒家是肯定人具有價值的。同時儒家也重視人的社會價值,他認為集體價值應該是在個人價值之上的,所以他也重視個人對社會、國家的義務和責任。把個人的價值置于社會價值之上,這些都是儒家政治思想的精華,所以至今仍閃爍著歷史的光輝。
3.禮治、德治、人治的主張
先秦儒家堅持首先以“禮治”去治理國家,“禮治”就是指依據禮的原則和規范去治理國家。“禮治”按照實施的方式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依靠教化而實施的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第二部分是依靠各種規范和法律制度。其基本內容是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制度去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它是以“親親”、“尊尊 ”和“男女有別”作為基本原則。所以國家的治與亂,取決于等級秩序的穩定,所以孔子對當時“禮崩樂壞”的社會環境極不滿意,他提出要“為國以禮”,他努力去維護和企圖恢復周禮,他提出了“仁者愛人”,每個人自身要做到“克已復禮”。在治理國家的方式上,儒家主張“德治”的方式要優于“法治”的方式,儒家重視教育的作用,認為法律是不得以才實行的。為此孔子將法律強制作用、行政強制作用與道德教化和禮儀約束的作用進行了比較,他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這種“德治”表現在具體措施上就是先富后教,在統治方法上則為德主刑輔,反對專任使用刑罰。先秦儒家不僅注重禮治,德治,也注重人治,禮治可以維護等級制度,德治可以發揮其道德感化作用,而人治強調統治者首先要作出道德的表率作用,儒家認為統治者的表率作用遠遠超過建立法律的作用,第二是強調用人要使用德才兼備的賢人,只有:“尊賢使能,賢者在位,能者在職。”這樣才能把國家治理好。第三就是在人治與法治的關系上,先秦儒家主張:“有治人,無治法。”但是先秦儒家并不排斥“法治”,只是認為在實行的先后順序上有所不同,儒家這種思想與“德主刑輔”的思想是相輔相成的,孟子也曾經說過:“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所以“善”和“法”必須要互相配合才能更好的發揮使用。在這里可以看出來先秦儒家不是去法,而是更側重于“人治”,這對以后各個朝代的治理模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消極方面
先秦儒家思想在幾千年傳承的過程中,對中國各個方面影響頗深,其思想精華與糟粕并存,一直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即使今天儒家思想的消極因素及其影響也存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深入國人骨髓的等級觀念
等級觀念是先秦儒家思想的最大特征,它產生于封建專制時期,也是為封建專制服務的。先秦儒家是以“禮”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基本規范,中國傳統社會是“禮治”社會,“以禮入法”是中國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在中國古代“禮”的內涵有很多,先秦儒家認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制度是禮的基本內容。而“禮”作為一種行為規范強調的愛有等差、尊卑有序,孔子認為:“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這里儒家認為愛人要有親疏之分,尊賢要有等級之分,儒家反對兼愛平等的愛,孟子作為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言人,他把封建等級確定成了一整套的制度。他認為“墨氏兼愛,是無父也。”他明確了等級制度的級別:“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孟子對社會等級的劃分提出了具體的方案。他們從維護社會安定秩序,維護封建統治的需要出發,把等級制度看成是重要的因素,反映了先秦儒家極力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維護剝削制度的共同愿望。
先秦儒家認為人們從事的社會職業分工也是有等級的,孔子認為社會分工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不從事生產而占有豐富物質財富的“君子”,這部分人包括君王、諸候等國家管理者,另外一種就是從事生產勞動的被統治者,儒家稱為“小人”。孔子反對“君子”參加日常的生產活動,他認為“君子”要:“學以致其道。”不能去從事生產勞動,那是“小人”所干的事情。孟子也認同這個觀點,他的代表性觀點是“勞心者為上,勞力者為下。”他把社會上的人也分為兩種:一種是“君子”,一種是“野人”。他說:“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他認為“君子”做的是處理國家大事的事情,而“野人”從事生產勞動干的是一些田間操作,所以孟子得出一個結論:“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義也。”孟子的“勞心,勞力”的思想充分表現了他對普通老百姓從事生產勞動的輕視。自人類社會進入到了階級社會以后,社會的分工需要多數人進行生產勞動,少數人從事管理及科技的創造,這對社會的發展來說是一種進步,但先秦儒家把這種思想說成是普遍性的原則是錯誤的,在更多方面等級觀念所起的作用是消極的,這個觀念影響了中國幾千年,至今也受到影響。
2.君主專制制度的政治影響
君主專制制度:指以中國古代以君王為核心的中央集權的統治體制,他是從原始社會的父權制發展而來的。到春秋戰國時期的先秦諸子對中國的君主專制制度的存廢也都保持一種肯定保留的態度,在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時代他們對如何穩固、強化、完善這種制度進行了激烈討論,但最終結果是使這種制度更加成熟,有了更堅實的理論依據。這種政治思想經過歷代的繼承和發展,成為了統治中國幾千年的正統思想。隨著歷史的發展這種尊卑貴賤、專制統治的思想越來越嚴重,出現了“家天下”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現象,這種極端的專制主義極大的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
儒家“敬鬼神而遠之”,不言神,不言鬼,卻倡言“天”先,而君王曰稱“天子”, “天子為民父母,以為天下王。”先秦儒家認為“天”不能自行其意志,需要借助于“天子”或帝王以行使他的權利,所謂:“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自周朝起君王被稱為“天子”,而君王的旨意被稱為“奉天承運”, 對于君王的命令要無條件執行。而對于臣子的權利,孟子認為“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徒。”做為臣子也只有規勸君王要實行“仁政”,如果君王不實行“仁政”也只有離開。這樣只能把國家政治前途寄托在君主的道德、品行等方面,如果君王賢明,就會政治清明,如果君王昏庸,就會政治昏暗。由于這種制度的持久性,直到今天我們在當代社會仍然能感受到他的陰影,如官員主義作風,家長制作風、特權思想等社會現在隨處可見。
二、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啟示
先秦儒家政治哲學思想對中國歷代政治模式的影響很大,在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今天,儒家政治思想仍然起著不可磨滅的現實作用。“民本”、“仁政”、“禮治”、“德治”等先秦儒家政治思想對我們當今社會政治建設有著很大的借鑒作用和現實意義。
(一)先秦儒家民本、仁政思想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現代啟示
作為我們傳統思想的精華,先秦儒家的“民本”、“仁政”學說對春秋戰國以后的各個朝代的治國思想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這種思想學說的根本目的注重的是老百姓的民生問題。處于春秋戰國的先秦儒家就認識到要使社會矛盾得以緩解,社會政治得以穩定,需要從經濟發展上來解決人民如何安居樂業問題,在當今也稱為民生問題。所以先秦儒家的“民本”、“仁政”等重民思想對于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著重大的啟發性意義。正因為如此,“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因此,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必須要深化體制改革,完善改進社會的分配、就業和保障制度,必須加快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步伐。先秦儒家的重民思想有利于我們重視關注民生,只有重民生才能獲得穩定發展,民富才是強國之本,民心安定才是穩定之基,人民生活幸福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和諧穩定。
(二)先秦儒家德法并重的現代啟示
“德治”思想一直是中國封建社會統治者治理國家的主要手段,在社會主義的今天我們需要法制,但也離不開德治。孔子提出了“寬猛相濟”的手段,認為治理國家道德和法律都是不可或缺的,他說:“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在治理國家使用什么手段和措施的問題上,他主張要以道德教化為主,刑罰制裁為輔。到了荀子那里,他對道德與法律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他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孔子認為道德教化是法律的基礎,制定法律時要考慮到道德規范的作用。他把道德問題同治國安邦聯系在了一起。他提出的“隆禮重法”思想對我們現階段推生的“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方略起著重要的參考意義。“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政治思想是對我們幾千年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是適應現當代社會發展需要做出的正確舉措,我國實行“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人民能夠當家作主。
“德治”與“法治”是互相包含、相輔相成的,所以我們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要充分借鑒和吸收社會的道德觀念,把“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緊密結合起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與法律體系相配套的思想道德體系。社會的穩定發展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規范,也需要道德的維系,所以“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緊密結合,是法制與道德在社會生活中不同作用的科學運用和深刻理解。通過這些年的時間證明,維護和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光靠道德的約束和法律的懲處是不夠的,只有把兩者統一的結合起來,一方面讓人們形成懲惡勸善、追求真理的良好風尚,一方面打擊危害社會程序的犯罪行為,這樣才能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真正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這樣社會才能和諧發展。
【論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后世影響】相關文章:
儒家政治哲學的產生與發展12-09
論荀子的“民本”政治哲學12-09
先秦儒家政治倫理思想的人性預設02-21
論儒家倫理思想的發展對社會的影響11-17
試論先秦儒家政治倫理思想的人性預設02-21
論中國哲學對中醫精神醫學的影響02-24
論先秦音樂思想的倫理審視11-17
哲學對藝術的影響11-23
淺析先秦儒家天人觀的生態倫理思想02-20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