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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的主要特征哲學論文
根據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考古發現,浙江余姚河姆渡遺址出土的骨哨,距今已有7000年;河南舞陽縣賈湖遺址出土的骨笛,距今已有8000年。它們說明,中國音樂與整個中國文化一樣歷史悠久,源遠流長。至春秋戰國時期,地方出現了詩、樂總集《詩經》,南方出現了詩、樂總集《楚辭》,又出現了12個半音俱全,總音域達5個八度,能奏出完整的五聲、六聲、七聲音階的曾侯乙編鐘。這些都說明。中國的音樂文化與整個中國文化同步發展,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燦爛輝煌,處于世界領先地位。
隨著社會生活中音樂的實踐,必然促使人們去思考一系列關于音樂的重大問題,當這樣的思考形成明確的理論形態,便出現了音樂美學思想,根據可靠地文獻記載,中國音樂美學思想最早出現于西周末年。
從此,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開始逐步發展,先后經歷了五個重大的歷史時期,即萌芽時期——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時期、百家爭鳴時期——春秋末年時期至戰國末年時期、西漢時期、魏晉——隋唐時期、宋元明清時期。
談到中國古代音樂美學史,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這一萌芽時期不能不理,因為可以說,這是中國古代音樂美學的源頭。
春秋時期音樂美學思想尚處于萌芽狀態,只有零星的語錄而沒有成篇的論著,但對后世的影響甚遠。這一時期的主要思想,包括陰陽五行音樂思想與禮樂思想,影響其后兩千多年,影響整部中國音樂美學史。孔子之后形成的各個學派的音樂美學思想都可以從這一時期找到其淵源,對儒、道兩家來說尤其是如此。道家發展了這一時期關于音樂與自然的關系,音樂與“氣”“風”系的思想,成為自然樂論;儒家發展了這一時期關于音樂與社會 的關系,樂與禮的關系的思想,成為系統的禮樂思想。這一時期出現的“平和”審美觀則對儒、道兩家都有影響。
這一時期的音樂美學思想既是在生產力低下的小農經濟的基礎上產生的,又是在新舊制度交替的歷史時期,由奴隸主貴族及其代言人(文公,史伯、單穆公,伶州)提出的,故而帶有明顯的保守特性。這種保守的特性也影響了整部中國音樂美學史。
春秋末年至戰國末年,即百家爭鳴時期。這一時期由于社會制度大變動,政治經濟大發展,引起階級結構的分化改組,知識分子階層的隊伍空前壯大,從而開創了中國古代史上思想最為活躍、學術空前繁榮的時期。和其他文化領域一樣,音樂藝術在這一時期也蓬勃發展,其特點是南北音樂互相交流,音樂生活大為普及,演唱演奏技藝及人們的欣賞水平迅速提高。與此相應,這一時期音樂美學思想也極為活躍,儒、墨、法、道、陰陽,各雜家先后提出了自己的音樂美學思想,各家內部既有繼承,又有改造、發展,各家之間既相互辯難,又有所交融,與春秋時期相比,這一時期的音樂美學思想已大為發展、豐富,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景象。
到了兩漢時期,即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2世紀,是前后四百余年的全國一統時代。漢代大部分時間政治穩定,國立強盛, 有利于文化藝術的發展與繁榮。這種發展與繁榮在音樂中的表現是民歌和在民歌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相和歌的興盛。楚聲在漢代呈席卷之勢,深刻影響了漢人的審美情趣,審美意識。但曲的出現,器樂藝術的提高,對漢人審美意識與音樂美學思想也有影響。
漢代音樂美學思想與整個文化思潮同步發展,漢初的新道家音樂美學思想;武帝當政后的新儒家音樂美學思想,以《樂記》為代表;兩漢之際的讖緯神學音樂美學思想;東漢中后期出現了對讖緯神學音樂美學思想的批判。這其中《樂記》是漢代音樂美學思想的高峰。《樂記》為中國音樂美學史作出了重大貢獻它提出了成熟形態的“天人合一”美學思想,但也存在嚴重局限,其中最根本的一點,是不顧音樂藝術的特殊性,過分強調音樂與倫理道德,社會政治的關系,不把音樂當作審美的對象,而將它視為教化的手段,政治的工具,因而以德抑情,以度限聲,以德制欲,重德輕藝,使“心”與“聲”束縛于“德”,“真”與“美”屈從于“善”,使音樂淪為禮的附庸,政治的奴婢,失去獨立的地位和自由的發展可能。但不容置疑的是《樂記》是儒家音樂美學思想之集大成者。
魏晉至隋唐時期,隨著南方與北方,漢族與少數民族,中國與外國的文化交流,促進了音樂尤其是器樂的巨大發展,至唐代更出現了中國音樂的第二個高峰。音樂美學也相應的變化、發展,并呈現顯著特色:擺脫經濟束縛,不再注重音樂的外部關系,而開始探討音樂的特殊性,音樂的內部規律;儒、道兩家音樂美學思想既正面沖突又進一步融合;隨著佛教音樂的產生與發展,佛教音樂美學思想也開始出現;音樂詩賦大批涌現,其數量大大超過漢代,所賦也涉及音樂美學問題。
到了宋元明清時期,由周敦頤,徐上瀛等人提出的“淡和”審美觀以及主情思潮成為當時盛情的音樂美學思想。
如上所述,在中國歷史的長河中,先秦時期儒、墨、法、道、陰陽、雜各家都曾提出自己的音樂美學思想,漢代以后又出現佛教音樂美學思想。但墨、法、雜家音樂美學思想對后世并無顯著影響。陰陽家的音樂美學思想曾在漢代泛濫一時,此后雖也長期存在,卻已被儒、道兩家吸收、融化,而失去獨立存在的價值。佛教音樂美學思想魏晉以后長期存在,但它接受儒、道兩家影響,而對儒、道兩家音樂美學思想并無重大影響。儒、道兩家的音樂美學思想則產生于先秦,影響于后世,貫穿兩千多年的歷史,其重要性遠在其他各家之上。
儒、道兩家音樂美學思想又存在互補關系。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便由儒道互補構成,其主體為受制于禮,強調音樂與社會政治,倫理道德關系,重教化輕娛樂。真、美服從于善等,這屬于儒家,其局部為重藝輕聲,追求“希聲”境界,強調“天人合一”,以樂養生等,這是道家的,其審美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則是共同的。
因而我們不難發現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具備著以下主要特征:
1、要求音樂受禮制約,成為禮樂。
早在春秋時期,就已出現禮樂思想的萌芽;此后,孔子肯定“思無邪”,要求音樂的思想合乎禮制、純正;荀子明確提出“禮樂”范疇,至此禮樂思想成熟,《樂記》是禮樂思想之集大成者,自從《樂禮》收入《禮記》,成為經典,禮樂思想便定型化,成為統治思想。此后的音樂美學思想大都未能跳出其范圍。因此,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的主流是禮樂思想。
2、以“中和”——“淡和”為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
“中”“和”范疇出現于春秋時期,“中和”范疇則由荀子提出;“淡和”思想分別來自儒、道兩家,“淡和”范疇則由周敦頤提出。以“中和”——“淡和”為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的思想源遠流長,遍及各家,儒、道以“中和”——“淡和”為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陰陽家、雜家、佛學也以“中和”——“淡和”為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一眼以蔽之。“中和”“淡和”為準則,以平和恬淡為美也是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的基本特征。
3、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際關系,天人關系的和諧統一。
早在春秋時期,認為樂通天、人,要求以平和之樂使人際關系調和,天人關系統一的思想已經產生。戰國時期,《呂氏春秋》以五音配五行,十二律配十二月,構成宇宙圖式,強調音樂來自自然,“天人合一”的音樂美學思想已經得到發展。音樂美學思想被深深烙上陰陽五行學說的印,“天人合一”,人際關系與天人關系的統一始終是人們的追求,阮籍是如此,嵇康也是如此;儒家、道家是如此,佛學也是如此。
4、多從哲學、倫理、政治出發論述音樂。
注重研究音樂的外部關系,強調音樂與政治的聯系,強調音樂的社會功能與教化作用,而較少升入音樂的內部,對音樂自身的規律,音樂的特殊性,音樂的美感作用與娛樂作用重視不夠,研究不深入。
5、早熟而后期發展緩慢。
中國音樂美學早在春秋時期就已提出眾多的范疇與命題,早在戰國時期就已出現各立學派,互相爭鳴的局面,其思想之豐富,深刻可與古希臘媲美,且有過之而無不及。至西漢時期,出現《樂記》這樣自成體系的專著,把中國音樂美學,也把世界音樂美學推向高峰。至魏晉時期,更出現《聲無哀樂論》,它是一本深入探討音樂特殊性的自律論專著,較之西方自律論音樂美學的代表作《論音樂的美》早了整整16個世紀。但嵇康以后的一千幾百年,音樂美學思想卻囤于《樂記》而無重大突破與發展,而且變得越來越保守,越來越陳腐。
以禮為規范,就必然德重于情,善重于美,道重于欲,古重于今,就必然要求內容樂而不淫,哀而不傷,怨而不怒,溫柔敦厚,形式中正平和,無過無不及,就必然以“中和”為美,而“中和”的發展便是“淡和”,這是中國古代音樂美學的特征。因而,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一部中國音樂美學史就是儒道兩家音樂美學思想斗爭、交融、互補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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