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問題的哲學研究論文
生態危機下的“安全威脅”、社會危機下的“安全失序”、精神危機下的“安全焦慮”等構成了當今全球“安全問題”的基本表征。安全與安全感的乏作為現代性后果的一種狀態,究竟是什么造成的?貧困?技術?文化?還是信仰?諸如此類問題的追問,既需要科學的解構,更需要哲學的反思。以哲學的思維方式追問“安全問題”己成為安全研究的重要學術理路。筆者試圖從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等層次對“安全問題”的內涵所指、產生根源及其化解重建路徑進行哲學追問。
一、安全的本體論追問
安全涉及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視角的觀察、巴考和研究呈現出了豐富多樣的安全研究領域。因而,安全的研究常常被置于具體的研究領域之中,學界對“安全”的闡釋也各不相同。從本體論視角來看,不管“安全”在不同的話語環境或研究領域常以何種復合概念出現,但都必須依附于一定的實體,“被‘安全’限定的復合概念,有時是一個或一類實體,有時是一個或一類過程,也有時是一個或一類范圍”。在這一意義上,我們可以給“安全”下一個比較普遍和綜合的哲學定義:安全是辯證關系的統一體,既是客觀存在的和諧狀態,又是對客觀存在的和諧狀態的主觀判斷;而理解這一概念的關鍵在于厘清安全作為統一體的內在辯證關系。
(一)主體與客體的統一
作為客觀存在和主觀判斷統一體的安全首先是客體與主體的'統一。安全所依附的某個實體(國家、社會或人類)的組成要素是客觀存在的。而某個實體形成,總會成為一種客觀對象和現實力量,影響和改變著人們的安全意識。可見,一個安全實體不僅是物質實體,而且是精神實體。根據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可以將“實體”與“意識”統一起來的中間范疇是“主體”。“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作為安全主體的人,既是一種客觀實在的對象存在物,又具有認識、改造客觀存在的對象的主觀能動性,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相統一的人。安全主體與客體之間既存有改造與被改造的關系,又存有認識與被認識的關系。當被人認識和改造的對象的存在物成為客體之時,人自然地成為對象的存在物的主體。沒有主體,也就無所謂客體。主體有了主觀性,作為對象存在物的客體就有了客觀性。一定意義上,安全所依附的某個實體是主體的不同形態,安全的主體歸根結底還是“人”。學者高清海認為:“依據主體的社會形態,主體又可區分為個體、集體、社會總體和人類總體幾種形態。作為安全主體的“人”是主體與客體的統一體,而安全所依附的某個實體是“主體”的一種社會形態。在作為主體的安全所依附的其他實體中,主體的安全判斷才能產生和認識,安全所依附的某個實體的“主觀性”得以體現。可見,安全所依附的某個實體既是客體,同時也是主體,是主體與客體的統一。
(二)主觀與客觀的統一
學界就安全是否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的問題存在著一定的分歧。阿諾德·沃爾弗斯認為,“安全,在客觀的意義上,表明對所獲價值不存在威脅,在主觀的意義上,表明不存在這樣的價值會受到攻擊的恐俱”,并指出“研究安全可以是既接近客觀性(一種真正的威脅的存在)又接近主觀性(一種意識到的威脅存在),沒有什么能將這兩種方法排列起來”[5]Q1。對此觀點,李少軍指出,“這個說法也許可以概括成這樣:所謂安全,就是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并認為“安全不單涉及客觀狀態,而且還涉及一種心態,即所謂的安全感,安全狀態包括兩個方面,即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客觀方面是指外界的現狀,而主觀的方面則是指人們的心態”。然而,劉躍進則對“安全感”存在質疑,指出:“安全不僅是一種狀態,而且是一種客觀的狀態;它不僅不包括安全活動、安全措施、安全機構等,而且也不包括對安全的感覺,即不包括‘安全感”,,并認為“‘安全’包括‘安全感’,把‘安全感’看成‘安全’的組成部分的觀點,從根本上來說是沒有分清主觀與客觀,沒有把客觀存在與主觀感覺嚴格區分的結果。
二、安全問題的認識論反思
安全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安全問題卻始終困擾著人類社會,隨時都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那么我們不禁要反思,危機到底從何而來,又將如何化解;安全如何維系,又將走向何方。
(一)誰帶來安全危機
危機的源頭在哪里,我們是否可以找到一個最為本質的基點,從而一勞永逸地去防比危機的發生呢?在生活中我們可以列出危機的種種表現,有經濟危機、政權顛覆、軍事沖突、環境污染、食品問題、生產事故、金融危機等,但透過這些危機的表象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所有危機來源都指向我們人類自身。除了人類目前尚不可控的自然災害之外(對于人類無能為力去改變的純自然災害,是人類所面對的“自在自然”,而不是“人為自然”,不屬于人類的實踐范疇,不在本文所探討范圍之內),人類在實踐中面對的威脅都是“人為危機”。因此,人是危機的根源,主體危機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大的危機。主體安全是實現安全的核心力量,也是實現安全的終極目標。外在物不存在安全屬性,當然也沒有危機屬性,無論是某物很安全或是某物有危機,都是偽命題。認識到危機的源頭在于人類主體自身,是發現危機源頭、防比危機發生、實現安全的必然前提。
(二)安全問題指向誰
安全的目的是為了個別人的安全抑或是為了某個特殊人群的安全如家庭、社區、城市、國家,還是為了整個人類的安全?當然,安全的受眾對象不可能是全部的主體。對于那些破壞性主體而言,他們的個體安全是社會安全的巨大威脅;限制、剝奪破壞性主體的“安全”是維系社會安全的重要保障。但隨著社會交往廣度和深度的不斷拓展和加深,主體的破壞性日益隱蔽和復雜。在現代社會,任何主體都可能作為潛在破壞性主體而存在,一旦主體利益受損或受到不公正對待,其潛在破壞性便會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威脅社會安全。于是一個問題出現了,如何識別潛在破壞性主體以及如何防比其破壞性行為呢?實際上,只要潛在破壞性主體的破壞性行為還未發生,由于其主體性,其他特征不會相應改變,人們是沒有辦法對其加以防范的,但是一旦潛在破壞性主體形成,那么其可以在任何時空向任何主體實施危險行為,破壞社會安全。因此,我們不得不轉入一個更為現實的問題反思:是否可以防范主體的破壞性意念的發生,剝奪其成為潛在破壞性主體的可能性,從而在更為根本的源頭上解決危機。可見,分析潛在破壞性主體形成的原因,并加以解決就成了維系社會安全的重中之重。而當我們試圖去分析“個人”是如何會產生破壞性意念的時候,我們不得不深刻地分析兩個問題:如何理解“個人”,如何解釋個人的意識產生機制。
未來世界的安全和安全感在哪里?當今,世人正遭遇更具前沿性的命題一一“大數據”,“大數據”的迅猛發展帶來了全新的機遇和挑戰,“大數據”時代將對人們的思維方式、生活方式的改變產生深刻影響,由此產生的新技術、新規則將推動著人類世界的新變革。面對全新的時代,我們需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未來安全和安全感的走向,“安全問題”哲學研究的未來發展空間廣闊、任重道遠。我們堅信,在學界孜孜不倦的研究與反思中,在世人鍥而不舍的追求與實踐中,和平與安全的“世界夢”必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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