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高師音樂學碩士生課程結構失衡的審視論文
論文關鍵詞:高師 音樂學 碩士生 課程編制思想 課程結構失衡
論文摘要: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質量已隨著國家研究生教育規模的持續擴大呈下降趨勢,這已是不爭的事實。筆者認為,面對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培養質量問題,應該重點分析并調整目前正在實施的課程結構。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編制思想存在的誤區導致了課程結構的失衡,在專業類課程和教育類、研究類課程之間存在著失衡,方向選修課存在人為壁壘,專業選修課的課時和門類的失衡,音樂表演類課程的流于形式,非音樂類藝術課程的空缺,這些問題與缺陷嚴重影響了高師音樂學專業的專業發展和碩士研究生的人才培養。
高師(高等師范院校簡稱)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質量已隨著國家研究生教育規模的持續擴大而呈下降趨勢,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很多業內人士表示,一定要重新調整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目標定位。筆者認為,面對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培養質量問題,調整培養目標僅僅是一個方面,另一個不容忽視的核心問題是現行高師音樂學碩士生課程結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無法滿足音樂性和師范性的和諧統一,無法培養出音樂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未來主要崗位群——中小學教師音樂教育工作者的工作需要,適應不了我國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對藝術師資的要求。“課程學習是研究生培養過程的重要環節,而課程的設置又是根據高師音樂教育研究生培養目標和特定的培養方向決定的。課程作為實現培養目標的主要途徑和載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同時,還體現著高師音樂教育研究生應有的性質和特色。”
因此,對高師音樂學研究生課程結構的失衡狀況進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師音樂學碩士生課程結構失衡的表現
課程結構是課程體系的骨架,主要規定了組成課程體系的學科門類,以及各學科內容的比例關系,必修課與選修課、分科課程與綜合課程的搭配等,體現出一定的課程理念和課程設置的價值取向。它不僅是課程實施活動順利進行的依據,更是課程目標轉化為教育成果的紐帶。對于高師音樂學研究生來說,由于音樂學專業的特殊性,課程結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的作用更加明顯,它直接影響到音樂學專業研究生音樂學理論的掌握和音樂技能的掌握。
當前,我國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課程結構存在著明顯的失衡,具體表現為專業類課程和教育類、研究類課程的失衡,方向選修課的人為壁壘,專業選修課的課時和門類的失衡,音樂表演類課程的流于形式,非音樂類藝術課程的空缺。
1 必修課程中缺乏教育類課程和研究類課程
必修課程是所有音樂學專業的碩士生都必須修習的課程,對于高師而言,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必修課程包括公共必修課程和專業必修課程,公共必修課程主要包括英語,政治;專業必修課程則應該由三個部分組成:專業技能類課程,教育類課程和研究類課程。這三類課程對于音樂學碩士生的培養是不可或缺的,各自都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專業技能類課程是為培養學生的音樂表演和創作的技能而設置;教育類課程對師范院校的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是學生教育教學技能的養成和提高的基礎課程,更是學生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思想形成的關鍵課程;碩士生作為高等教育的較高階段,研究類課程的設置則是為培養學生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服務的。專業必修課程中的這三類課程共同構成了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專業基本課程結構。
專業必修課程中的這三類課程本應是缺一不可,共同為促進學生的素質結構和能力結構服務的。然而,事實上,在很多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課程結構中,必修課程中只注重專業技能類課程的設置,而教育類課程和研究類課程往往是缺乏的,無論是從課時,還是從所占學分來看,教育類課程和研究類課程都是不能和專業技能類課程相比。例如,山東省某師范院校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計劃中,學位課程中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有以下幾門:藝術美學,民主音樂學概論,音樂作品分析,音樂史學研究,音樂學理論與實踐研究。從中可以發現,在專業必修課程中,只有兩門課程是研究類的課程,沒有一門是教育類的課程,這對研究生階段的教育來說都還是很欠缺的。這不是個別現象,很多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必修課程這兩類課程都是非常缺乏的。
2 方向選修課程存在人為壁壘
我國碩士生培養一般是按研究方向加以培養的,與研究方向相對應的課程設置就是方向性課程。方向選修課是特別為某一個研究方向的學生開設的,各個研究方向都有自己的方向選修課。按理說,我國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分得很緦,每個方向都有自己的方向性選課,如果把這些方向課程加起來,開設的課程門類應當是相當豐富了,為學生選課提供了極大的空間,對學生全面的音樂素楊的養成具有重大的意義。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在我國高師音樂學專業各個研究方向所開設的方向選秀課程之間,都存在著不可避免的人為壁壘,某一研究開設的方向選秀課只供本方向的某幾個學生享有。
3 音樂專業選秀課程時比重大,門類少
音樂專業選修課程是為整個專業的學生設置的,不管哪個研究方向的學生都能夠進行選修,不同的學校對學生選擇專業選修課的學分分要求是不一樣的,有的學校多,有的少。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教學特點是過分強調專業課的重要性,然而,音樂教育作為一門教育學科,在課程設置上是有一定要求的,因此,我們在強化專業必修課的同時,還應注意專業選修課安排和選擇,使高師音樂教育在確保實現教師教育培養目標的基礎上,開拓學生汲取知識的空間,為學生的長遠發展需要和主動積極地學習,創造良好的條件。在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中,專業選修課突破了方向性選修課的局限,對于培養學生的全面音樂素養的意義非常重大,不同研究方向的學生選修同一門課程,還能夠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另外,不同研究方向的學生的思維方式都是不一樣的,通過他們之間的共同研討,發表不同的觀點,對于學生的創新思維的培養也起著重要的作用。
專業選修課程對音樂學專業所有的碩士生都是同樣重要,高師應該努力開設出門類眾多的選修課程供學生選擇,以此來拓寬學生的知識視野,促進學生的發展。但是,當前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計劃中,選修課程的設置情況并不是很樂觀。例如,某師范大學《音樂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教學計劃》,為學生開設了7門專業選修課程,分別是音樂文獻研究,西方現當代音樂,音樂學專題講座,中外文化史,專業論文導讀與寫作,中國現當代音樂,世界音樂。這7門課程均是36個學時,2個學分。其中,西方現當代音樂,音樂學專題講座和中外文化史的考核方式是考試。雖然開設了7門選修課程,但對于高師音樂學專業所有的學生來說,課程的門類依然相對較少,難以滿足學生選課的需求。再看四川某
一所師范大學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為學生開設的選修課程僅有4門,分別是鋼琴教學研究,72個學時,3個學分;聲樂演唱與教學研究,72學時,3個學分;手風琴教學研究,72學時,3個學分;聲樂心理學理論,36學時,3個學分。較之山東的那所師范大學,四川的這所師范大學開設的專業選修課的課時更多,門類更少。這樣課時太多、每類稀少的選修課程設置嚴重阻礙了學生的專業發展。
4 音樂表演類課程流于形式
音樂表演是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必須具備的音樂素質之一,對于高師音樂學碩士生來說,無論是畢業以后走上講臺,還是走上舞臺,音樂表演都是不可或缺的。音樂表演能力和素養的養成,是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過程。實踐即是學生在學習期間參加的一些音樂表演的活動,包括課堂上的音樂表演,專業內部組織的音樂會,學校在慶典時組織的音樂活動,還包括學生參加由社會組織的音樂活動,而理論主要是指學生在音樂表演類課程中學習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因此,音樂表演類課程不僅僅是培養學生音樂表演的技能技巧,也包括培養學生音樂表演的理論素養。
音樂表演類課程是高師音樂學課程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個學校都開設了大量的音樂表演類的課程,尤其是在聲樂和器樂方向的,開設的音樂表演類課程更多,例如,鋼琴,手風琴,和聲學……音樂表演類課程的門類繁多,對培養學生的音樂表演的技能技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然而,這其間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最主要的是音樂表演類課程流于形式。
高師音樂學專業的上課形式基本是小班教學,有的研究方向招收的人較少的,甚至是一對一的教學。對于音樂表演類的課程,課堂上的音樂表演是課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當整堂課都成為學生的音樂表演的時候,也就是音樂表演類課程流于形式的時候,我們也不得不反思研究生教育培養目標了。音樂表演類課程流于形式主要的表現是忽視課程中的理論教學,過分強調音樂表演實踐。例如,“聲樂演唱”課程的目的是幫助學生建立起正確的聲音概念,掌握科學的發聲方法。課程目標的實現需要一定的理論作為支撐,學生在掌握理論的基礎上,將理論運用于實踐進行技能的訓練,這樣才能使理論結合實際,達到最優的教學效果。忽視音樂表演類課程中的理論學習,單純地進行技能訓練,使得研究生的音樂表演類課程成為了技能操練課,而這種缺乏理論支撐的技能操練任何時候都能夠進行,實際的效果也不會很好。 5 相關的非音樂類藝術課程基本是空白
藝術素養是多方面素養的綜合,音樂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要培養自己的藝術素養,除了音樂素養外,還必須通過其他的課程來提高自己其他方面的藝術素養。和音樂相關的非音樂類藝術課程主要包括舞蹈、美術、戲劇等課程,雖然在這些課程中,除了舞蹈和音樂的關系最緊密以外,美術、戲劇和音樂看起來似乎沒有什么關系。其實,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內在關系,它們共同為促進學生的藝術素養服務。因此,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要懂得藝術,要具有藝術素養,就還必須修習其他相關的非音樂類藝術課程。
然而,在現行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課程結構中,和音樂相關的非音樂藝術類課程基本上是空白的。這種空白使得學生除了懂得音樂,其他方面的藝術素養嚴重缺乏,導致他們的藝術素養結構不完整。相關的非音樂類藝術課程的空白與我國高等教育過分強調專業的傾向有很大的關系。我國高等教育長期以來都過分強調專業的重要性,學生都是關起門來學習本專業,和其他專業的聯系非常少,即使是同屬藝術學科的音樂、美術、舞蹈和戲劇專業之間聯系都非常少。
二、高師音樂學研究生課程結構失衡的原因探索
導致高師音樂學研究生課程結構失衡的原因很多,筆者認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各高師院校音樂學專業課程編制思想存在一定的誤區。課程結構屬于一種人為的結構,是人們思想中占主導地位的價值觀念在課程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思想決定行動,編制思想的誤區會導致編制出來的課程結構不僅妨礙音樂學專業課程實施活動的順利進行,更難以使課程目標轉化為教育成果,導致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質量下降,社會認可程度低。
1 研究方向本位的課程結構編制理念
當前,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培養方案在一個二級音樂學科名下,設置的研究方向少則8~9個,多則十幾個。研究方向分得過細,過于狹窄,勢必導致課程資源無法實現共享,學生沒有進行跨方向選課的渠道。此外,這種課程結構編制理念也影響了導師的素養,他們只是某一個領域的專才,尤其是專業技能的專才,其開設的選修課都是具有很強的方向傾向性的,即開設課程在很大程度上是針對本研究方向的,對其他研究方向的學生具有排他性。
這些人為壁壘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音樂學專業的每個研究方向招收的碩士研究生的數量都很少,開設的選修課只供這幾個學生享有,人為的壁壘限制了其他方向學生對課程的選修,豐富的課程資源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造成了極大地浪費。當然,這種人為壁壘造成的最大的后果是研究生的全面音樂素養得不到培養和提高,培養出的研究生的素質結構非常不完善。
這正如郭聲健教授所言:“在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個最大特色就是方向分得太細,這其實并不利于研究生教育質量的提高,特別是不利于當今社會所需要的復合型人才的培養。”
2 借鑒移植的課程結構編制模式
高師音樂學專業自從開始招收碩士生以來,在發展的過程中,一直吸收并借鑒著專業音樂學院的課程編制模式。但當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發展壯大到一定規模時,則需要加強自身課程結構的探究和理論建構。
高師音樂學專業課程結構編制中存在著“重專業性輕師范性”的錯誤觀點。對專業性的過分強調使學校在編制課程時,專業技能類的課程占了很大的比重,而培養教師教育的素養和發展教學技能的教育類課程則少得可憐。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畢業后主要是去從事音樂教育工作,因此,教育教學的理論和素養,相關的教學技能,科學的教師觀、學生觀、教材觀和知識觀必須在學習階段形成,而這些理論素養和觀念的形成主要得益于課程結構中教育類課程。師范性是高師在編制課程模式時必須考慮的重要特性,高師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偏離了師范性也就偏離了自身的坐標。如果說音樂院校以學生的演奏(唱)能力的提高及比賽獲獎與否來衡量其教學目的、培養目標的實現,那么高師則注重的是全面知識的獲取和全面素質的培養,尤其是教師教育素質的培養。專業音樂院校的課程編制中,關于技能性訓練的課程應該是課程的重點,而其他的課程,例如《音樂心理學》、《音樂教學法》等課程則處于次要的地位。高師的師范性特征則決定了在音樂學專業碩士生的課程編制中,應該增設大量的能夠體現其自身師范特性的課程,才能夠使學生將來勝任學校的音樂教學工作。
另外一種錯誤觀點是“重技能性輕理論性”,認為音樂學專業的學生只要具備高超的音樂表演的技能就可以了,而不顧培養碩士生具備“在本專業領域中獨立地從事理論研究”能力的教育目標。表現在課程結構中,即是研究性課程的缺乏與音樂表演類課程的流于形式。高師音樂學專業的碩士生導師大都來源于專業的音樂學院,是某一個領域的專長,他們擁有高超的音樂表演技能,而缺乏教育教學方面的知識和訓練。他們的教學設計,即是單純進行技能操練的教學設計,將音樂表演類課程錯誤地理解為音樂技能操練課程,這是不符合教育教學的規律的。
所以說,在高師音樂學專業發展的初期,適當借鑒專業音樂學院校的課程編制模式給高師院校帶來的是有利的影響,但是在專業已經逐漸成熟的時候,對專業音樂院校的借鑒移植則會對音樂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帶來不良的影響。
3 陳舊的就業崗位設計
據不完全統計,當前高師音樂學碩士生畢業后的就業領域主要分為以下4種:第一,中小學音樂教師;第二,高校政治輔導員;第三,社會培訓團體;第四,專業音樂人才。在這4種職業領域中,中小學音樂教師事實上已成為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流入領域。而與之相左的是,音樂學碩士生畢業后最不愿從事的工作之一就是中小學的音樂教師;高師在培養音樂學研究生時,最不重視的一個就業崗位也是中小學音樂教師。高師絲毫不去考慮已悄然發生巨變的就業市場,依然保持著研究生教育發展初期的培養模式,仍在追求學生高超的音樂創作和表演能力,力圖使學生都成為專業的音樂人才。就是這樣一種陳舊的就業崗位設計,很難滿足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對音樂師資素質培養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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