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聲樂教學的質量現狀提高論文
本文以高師聲樂教學質量為研究內容,在分析其現狀的同時,對其未來的發展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實現高師聲樂教學質量的提高。
一、目前高師聲樂教學現狀
隨著高師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高師聲樂教學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績。然而,這并不意味著當前高師聲樂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可以忽視,問題的存在,依然是阻礙高師聲樂教學質量進一步提高的關鍵。
(一)缺乏正確的人才培養目標
普通高師在聲樂人才培養的目標方面依然存在偏頗,對于聲樂人才的培養,完全照搬專業音樂院校聲樂教學的模式,卻忽視了普通高師聲樂教學的培養對象和培養目標。由于忽視學生的實際情況,以及自身教學能力的限制,導致在人才培養方面出現了方向上的錯誤。聲樂教學課程設計等方面存在問題,不僅增加了聲樂教學的難度,也大大降低了學生對聲樂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聲樂教學質量明顯不夠理想。
導致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高師聲樂教學的開展與學生未來的工作需求之間存在著偏差。高師聲樂教學不應該是培養“歌唱家”的教學,而應該培養適應中學音樂教學的人才。因此,在學與用不吻合的培養目標的指導下,高師畢業生進行工作實踐時,會有一定的困難。
(二)課程設置混亂
由于缺乏準確的人才培養目標,高師聲樂教學的課程設置,就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課程設置的根本目的,在于對學生進行音樂理論知識與表演實踐能力的培養,并且進一步學習,如何對將來的學生,進行音樂理論知識與表演實踐能力的培養。由淺入深,逐漸增加難度,形成知識的體系化學習。然而,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大多數高師在課程設計方面缺乏科學性、系統性,對于聲樂學習過程的設計,無法做到不同階段理論知識之間的相互銜接。同時,忽略了高師生源與音樂學院生源的不同,演唱作品的難度選擇不恰當,一味關注演唱技巧,忽略了學生學習的重點:如何讓中學生發出正確、科學的歌聲。由于缺少直接針對性,一方面給學生設置的聲樂課程,難度過大,教學速度過快,影響了學生對歌唱技術的理解,影響了歌唱基本功的夯實。缺失了與中學歌唱教學相關的教學法理論的支撐,對學生未來的工作沒有指導幫助作用。
(三)考核評價體系的錯誤引導
目前,我國高師聲樂教學評價體系中,還存在將唱得高,唱得響作為技術優秀的標準,而忽視了學生對音樂的深刻理解以及藝術的再創造能力,導致無法實現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考察。不僅如此,高師聲樂教師在個人理解與認識方面還未完全統一,對聲樂的關注點存在差異,在缺少嚴格評價標準的情況下,極易對學生產生錯誤的引導。
除以上高師內部考核評價體系造成的不利引導外,社會上各種聲樂考級輔導在學生間倍受追捧,大部分學生都在參加聲樂考級輔導機構,希望通過考級來證明專業水平。然而,在這種“考級熱”的引導下,學生在聲樂學習中過于教條,不同學生在學習方法與聲樂技能展現方面雷同度較高,無法突出主體個性,導致高師聲樂教學成為聲樂人才培養的“流水線”。
(四)專業教師力量不足
聲樂教學較為專業,聲樂教學并未得到有效重視,教師隊伍多為兼職教師擔任,甚至是專業院校的學生客串教師。盡管,我國已經建立了完善的聲樂人才培養體系,但是,由于聲樂教學專業性強、社會認同度低等一系列問題,導致高師專業聲樂教師的培養依然無法滿足高師聲樂課程的需要,嚴重影響了高師聲樂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學生聲樂水平的提高。
不僅如此,對于配備了專職聲樂教師的學校,對這一專業缺乏足夠的重視,忽視了聲樂教師在理論與實踐方面的深入學習。并且,高師聲樂教師自身學習意識停滯,理論知識無法及時更新,教學內容的設計與方式的選擇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無法提高學生對聲樂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聲樂教學質量。
二、實現我國高師聲樂教學質量提高的應對措施
培養音樂教學人才是我國文化發展的重要工作內容,結合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從學生聲樂能力提高的角度出發,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我國高師聲樂教學質量。
(一)制定明確的人才培養目標
為實現高師聲樂人才培養目標的科學制定,需要從社會需要的角度出發,結合高師在聲樂教學方面的實際情況,制定與之相適應的人才培養目標。
影響高師聲樂人才培養目標制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傳統教學理念外,還包括高師的性質、社會環境等。只有解決了培養何種人才的問題,才能為高師聲樂教學工作指明方向,從而更好開展理論學習和實踐教學活動。結合當前高師教學改革工作的開展,在完善教學體系、內容、方式的同時,為高師聲樂教學制定明確的人才培養目標,從而使高師聲樂教學的開展更加具有針對性,聲樂教學質量必然得到提高。
(二)課程設置的多元化
高師聲樂學習是一個體系化的過程,需要按照一定的課程設置要求進行學習,傳統聲樂課程設置中,理論教學所占比重較大,而聲樂實踐課程所占比例明顯偏低,在課程設置方面也簡單模仿專業音樂院校的課程設置,缺乏創新。
對于普通高師來說,聲樂課程的設計除了考慮理論與實踐的關系外,還應當結合高師的實際情況,將中學階段音樂課程的內容融入課程設計中。例如,在學習蒙古族特有的聲樂形式——呼麥時,可以通過觀看多媒體視頻資料的形式,使學生認識到這一特殊的聲樂技巧,并帶領學生學習,其中可穿插對蒙古族傳統音樂等內容的講解,使學生在學習聲樂知識的同時,豐富音樂知識體系。
需要注意的是,課程設置的多元化并不具有絕對性,在多元化的過程中應當符合高師聲樂教學的實際情況,以及學生聲樂理論知識體系的構建情況,使高師聲樂課程設置更加科學。
(三)優化傳統聲樂評價體系
為實現高師聲樂考評結果的公平、客觀,需要對參與考評的教師進行專業能力水平的認證。針對聲樂學習中的關鍵點,將具有相同觀點的教師劃分為同一組進行打分。如此一來,不僅實現了考評體系的多元化,也使得聲樂考評體系更加科學。不僅如此,學生在聲樂學習過程中的態度,以及聲樂效果展現過程中個人情感融入、藝術表達情況,都應當成為聲樂評價體系的內容。
除專業聲樂教師外,還可以鼓勵學生參與聲樂評價活動,以實現聲樂評價的多元化。并且,聲樂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評價情況,分析每一位學生在聲樂理論與實踐上的缺失,在后期教學工作中進行針對性的培養。同時,學生參與評價,能夠使學生清楚認識到相互之間存在的差距,學習他人長處,彌補自身不足。
(四)加強聲樂專業教師隊伍建設
聲樂教學是一門專業的課程,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應聘請增加全職聲樂教師的數量,在完成正常教學任務的同時,適時組織學生進行教學實踐活動,提高學生參與聲樂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對現有聲樂教師隊伍展開具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其專業知識水平,并實現高師聲樂教師教學能力的提高。
三、總結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普及,高師學生在學習能力、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在開展聲樂教學方面,需要考慮的因素也有所增加。高師聲樂教學有著較強的理論性和實踐性,在高師聲樂教學過程中,應將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結合我國音樂教學體系的實際發展情況,開展具有針對性的聲樂教學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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