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輔導式在《刑事訴訟法》教學中的運用論文
當前,教育教學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各種新型的教育方法、教學模式都在各類各級院校中大放異彩,可謂“百花齊放”、“爭奇斗艷”。但是萬變不離其中,教育改革的最終目的不能發生變化,即重視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是我國學校教育的主旋律。其中對學生學習能力的培養被看做學校教育的重要標準之一,而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已經不能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尤其是針對法學院校而言,填鴨式的教學模式非但不能滿足學生對知識的需求,反而成為阻礙學校發展的瓶頸。
“自學輔導式”的教學模式可以彌補這些缺陷,教師運用指導讓學生自己獨立進行學習的模式,能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刑事訴訟法是一個重要的部門法律,也是實踐性極強的一門課程。該課程的重點在于通過具體制度的介紹和比較,使學生了解完整的刑事訴訟程序,掌握公檢法三機關的職能以及相互關系,深刻理解刑事訴訟程序中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關系。
針對刑事訴訟法課程的特點,一些傳統的教學方法,比如案例教學、啟發式教學、比較教學等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本文試通過“自學輔導式”教學方法的運用,以期對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目標產生更為顯著的效果。
一、自學輔導式運用的必要性
1、課程設置的需要。刑事訴訟法課程開設的時間一般是在大學二年級,根據大學生的學習特點,到了高年級階段,自學成了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然而刑事訴訟法的課程安排一般都在60-72學時,經過了2012 年的刑事訴訟法的大修以后,課程內容發生的極大的變化,不僅知識含量增加了,而且法律規定的含義也加深了,可謂“時間緊,任務重”,課堂教學不可能講授教材的一切有關內容,需要學生進行自學。
2、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大學生們的好奇心和對未來的向往使他們的學習興趣很容易被激發。如果教師不能很好的利用這一時期,教會他們一種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生會認為學習法律是很枯燥的,從而對法律產生厭倦,甚至逃離的想法。“啟”是自學輔導的前提。
3、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在自學輔導教學過程中,教師自始至終注意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抓住刑事訴訟法教學重點和難點,法理聯系具體案例,進行適當啟發,打開學生思路,使學生思維能力不斷向縱深發展。自學輔導教學中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的過程是一個有計劃、有步驟、由淺入深、由學生的不自覺到自覺的誘導培養過程。同時,學生在撰寫課程論文和畢業論文時都需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學會利用各種資料獨立的獲得知識。
二、自學輔導式
在刑事訴訟法教學中的開展途徑關于自學輔導式的教學模式有很多種,諸如基本式、靈活式、整合式等等,究竟哪一種模式是最好最有成效的,還要考察所適用的科目以及所適用的學生群體。就刑事訴訟法課程而言,比較合適的自學模式就是提前式,也稱為課前預習補充式。如前所述,刑事訴訟法課程知識容量大,一節課的教學內容較多,如果所有的知識點都要在課堂內完成,就會出現一個突出的矛盾: 知識面大,但只是點到為止,學生消化不了。具體操作如下:
1、導入新知識。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大一階段就已經學習了法理、憲法學、法律史等相關基本法學理論知識,對一些法言法語、原則、規則等有了初步的了解和理解。根據以前積累的知識,引入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例,再結合本節課要講授的刑事訴訟法理論,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比如在講授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時,可以引入佘祥林案、趙作海案、呼格吉勒圖案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案例。利用問題導入,這樣可以調動學生學習的興趣,主動去了解查找相關資料,最后總結掌握這些知識。
2、布置自學內容進行討論。法律知識的教學是一個比較枯燥的過程,尤其是訴訟法學,程序繁多,層次不清,概念容易混淆。那么如何對這些知識進行講解,能夠給學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就是進行開放式的、指導式的討論。討論過程中教師要積極創造活躍的氛圍,不要給學生施加過多壓力,當然事先也不要預設標準答案,讓學生在討論中各抒己見。尤其是當學生根據自己的觀點,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認真準備查找資料以后,發表的個人見解,教師應當給予充分的肯定。課堂最后,老師肯定大家的觀點并給出合適的結論。學生通過這種案例式的討論,對其中蘊含的理論知識都有一個較為深刻的印象,以此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3、教師啟發式輔導。在學生自學或者討論的過程中,學生難免會出現錯誤、討論偏離主題。必須指出的是,在使用自學輔導模式過程中,教師的指導起到了解惑、釋疑的作用,所以在自學或討論的開始和過程中,教師應該給予正確的引導。然而要有的放矢的對學生進行指導,才能取得滿意的教學效果。
4、查缺補漏。此為自學輔導模式的最終也是最重要的環節。教師對前面幾個環節給予總結、分析和判斷,使學生理清知識結構和脈絡,通過發散思維和延伸使課堂中的自學與學生的思維有效結合起來。講解的重點是糾正錯誤的觀點,補充遺漏的知識點,進行講解和補充,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自學輔導模式不但教給學生各門課程的知識,而且教給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發現新問題”的能力。
在《刑事訴訟法》的教學中,有利于培養學生自學法律理論知識的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尋找解決問題途徑的能力; 有利于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互動,改變了以往課堂上教師自說自話的尷尬局面; 也有利于教師及時發現問題,發揮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創新性; 最重要的是能夠使學生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對以后的工作和學習將終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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