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上浮問題的若干思考工學論文
摘要: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由于具有承載力高、適應性強等特點,近年來得到了大力推廣,但面對預應力混凝土管樁在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管樁上浮現象十分突出,必須要引起我們關注。本文通過分析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特點,以秦皇島市某工業區工程為例,針對上浮原因,提出處理措施。
關鍵詞: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擠土效應上浮
1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特點
1.1適用條件正確選擇樁型可以避免及減少擠土效應的有害影響。
1.1.1預應力管樁不適合用于巖溶、石灰巖地區;上部有厚淤泥軟土、下部樁端直接進入中、微風化層等軟硬突變的地基以及有大量孤石、有堅硬隔層的地質。此外,由于純摩擦樁不利于管樁樁身強度的發揮,亦應慎用預應力管樁。
1.1.2對于大多數建筑場地,可考慮選用預應力管樁,但應結合地質勘察報告和施工情況,充分考慮擠土效應的影響,決定是否選用預應力管樁以及樁基施工要求。
1.2樁距按樁基規范,預應力管樁最小樁中心距應不小于3.5d。當穿越飽和軟土時樁中心距要求最大,穿越非飽和土或開口的部分擠土樁次之;對樁數少于9根、僅1~2排以摩擦為主的樁基,最小樁中心距可適減。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要求,對非飽和土的最大布樁平面系數應控制在6.5%以內,對飽和土的最大布樁平面系數控制在5%。
正常設計可通過成樁試驗來確定單樁承載力,確定樁長、壓樁力、最后貫人度控制等打樁參數。可以通過調查,參考當地有經驗的地基施工單位意見來確定布樁樁距和施工參數。如當地無管樁施工實例及施工參數,設計宜先做成樁試驗。
2工程概況
秦皇島市某工業區工程為框架結構的大型公共建筑,總建筑面積為56,780m2,柱距為l0~15m,基礎采用PHC—AB600型高強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樁徑Ф500mm,總樁數3956根,單樁設計承載力特征值N=3200kN,平均入土深度29.58m,持力層為強風化花崗巖,持力層土的極限端阻力特征值qpk=6000kPa。施工采用錘擊法,4臺樁機分4個區域同時從中心開始。在打樁過程中,基樁上浮比較嚴重,整個場地上升200~300mm。經檢測,5根基樁的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等待處理。
3上浮原因分析
3.1擠土效應是管樁上浮的主因擠土效應一方面對松填土有擠密作用,可提高地基承載力,但對壓實土在擠密的同時,會造成樁身上浮、移位和地面隆起,影響樁的承載力。對飽和軟土的擠土樁,因樁基施工使孔隙水壓力消散,土層再固結沉降產生樁的負摩擦力,也會引起樁承載力的下降和樁基沉降的增大。分析認為,樁承載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樁身上浮所引起,但不排除樁底發生疏松和涌樁等原因。
3.2樁的數量多、體積大該工程占地面積56780m2,總樁數3956根,同時每個承臺的樁數較多,大多數承臺樁數為10~20根,最多的達24根。由于樁與樁之間的相互影響,導致樁身上浮。根據施工記錄,該工程近4000根樁,總入土深度達117018m,平均深度29.58m,按每根樁7.78m3計算,則打人地下的混凝土樁總體積約30778m3。如果不考慮土質壓縮,平均分攤到面積56780m2的場地,則平均要提高約0.54m,可見打入混凝土的量非常大。當土飽和密實,被擠到極限密實度而向上隆起時,相鄰的樁將被浮起。
3.3沖孔灌砂的影響根據勘察資料,該場地地下水豐富,與海水聯動,填土下存在砂層和淤泥,不適宜采用鉆孔灌注樁,也不適宜采用天然地基或復合地基。如果采用預制樁,因南部夾有大塊石,要想穿過厚約18m的填石有很大的施工困難。因此,設計在南部采用先沖孔灌砂,再打預應力管樁,這樣就不需考慮不同基礎形式之間的差異沉降。但由于沖孔灌砂數量多,達824根,因此,需排開更多的地下空間,大量的砂才能沖入孔中,同時在砂孔中打樁時進樁較困難,容易打破樁頭,加劇了場地的隆起。
3.4測量誤差
由于儀器、操作、讀數等原因,所測數據存在測量誤差。該工程測量上的主要不足是測點未固定,由于施工的原因,管樁頂面很難在一個水平上,因而樁頂每一點標高不一致,如果先后兩次測點不再同一點,就出現了不同的標高。為了測得比較準確的數據,應在樁頂作出標記。
4處理措施及效果
4.1確定處理方案
全部樁施打完畢,重新測量時發現絕大部分樁存在上浮現象,而且有的上浮很嚴重,最大的達45mm。為此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研究處理方法。鑒于該工程樁數較多,場地存在密實度較大的砂層,部分樁頭在收錘后接近極限荷載或出現輕微裂縫的情況,如果繼續采用錘擊法,很可能打壞管樁,因此,最后決定采用靜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4.2確定靜壓參數
為了獲得比較詳細的試驗數據,并具有可比性,選取不同區域兩根樁進行試驗對比,確定上浮較大的兩根樁C80—4及C784—15進行靜壓試驗。終壓力值均采用6000kN,其中C80—4樁長29.3m,上浮25.3mm,壓入35mm;C784—15樁長26.3m,上浮22.8mm,壓入37mm。1周后進行靜載試驗,承載能力滿足設計要求。根據靜載試驗曲線,終壓力值確定為6000kN比較合適。
4.3多次靜壓處理
除做過靜載試驗的2根樁之外,所有的樁均按照確定的靜壓參數進行靜壓處理,以徹底消除上浮。場區采用1臺靜壓樁機施工,靜壓前將露出地面的樁頭全部鋸掉,入土較深的樁先進行接樁處理,施工順序是從中心開始分區域對稱進行,嚴格監控終壓力值≯6000kN,施工過程中做好詳細的施工記錄。
施工完畢,再重新測量全部樁頂標高,與靜壓前測量的樁頂標高相比較,絕大部分的樁已消除上浮,但也有部分樁的上浮未徹底消除,其上浮高度較小,最多的為15mm,大多在1~10mm之間。分析認為,靜壓處理有明顯的效果,對上浮高度在10mm以內的可不做處理,僅對上浮高度在10mm以上的進行補壓。
4.4處理效果
靜壓處理完畢,選取24根樁做靜載試驗,96根樁進行高應變動測檢驗。根據靜載試驗報告,實際總沉降量為l4.5~28.86mm,殘余沉降量為0.68~6.87mm,全部滿足設計要求。高應變動測檢驗結果也符合規范要求。
4.5預防措施
首先應從設計上把關,優選樁型及施工方法。對于沿海填土區,特別是新近填土區且經過強夯或碾壓處理,應盡量避免采用高密度、大管徑的預應力管樁,優先采用其他樁型,如鉆孔灌注樁、沖孔灌注樁及筒樁等。采用管樁時也應優先選用靜壓法,以減小施工振動對周圍管樁的影響。
5結論
預應力混凝土管樁因其諸多優點而被廣泛采用,但由于該樁型在秦皇島應用時間較短,理論研究和工程實踐經驗還不夠豐富,應用過程中仍會存在許多問題。對這些問題應引起足夠的重視,根據特征正確分析,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才能確保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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