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公司風險控制分析論文
1成因分析
1.1承包風險成因分析
保險公司的承包環節是保險業務開始的第一個環節,也是保險公司風險控制的源頭。因此,要控制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首先要控制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從財產保險公司內部經營管理的角度來看,公司造成承保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沒有樹立效益觀念,忽視合理的業務結構及業務質量,去盲目追求規模,以至于造成發展保險代理人不注意風險選擇,將一些不符合保險公司承保條件的標的承保進來。(2)向保險代理機構支付高額的代理手續費,經營成本急劇增加。由于財產保險市場不完善,市場競爭不規范,部分保險代理機構的手續費越來越高,部分險種手續費比例超過了30%,影響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1.2理賠風險成因
營業費用、手續費支出和賠款支出是保險公司經營中重要支出項目。而賠款支出是保險公司經營支出中占比最高的成本項目,因此,控制理賠風險,對于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意義重大。保險公司理賠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缺乏健全的理賠制度。長期以來,由于缺乏明確的理賠操作規范,理賠人員通常根據經驗辦事,隨意性較大,造成理賠程序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理賠管理中漏洞較多。(2)第一現場勘察率不高,導致定損依據不足。公司理賠缺乏具有相關的法律、會計、金融、醫學、建筑工程和汽車等知識的專業定損人員,不能合理、科學地定損。2.3準備金風險成因分析財產保險公司按《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應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由于保險業務經營的特殊性,會計核算年度和保單的保險年度往往不一致。會計核算年度通常是以一年為單位,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保單的保險年度是從保單起保日期算起到終保日期,由于投保日期各異,造成保險年度與會計年度不一致,部分保單收取的保費早于其未來義務的履行。因此,按照責任方式制原則,必須把部分保費以責任準備金的方式提存起來,這部分就是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控制
2.1事前控制
為了幫助財產保險公司盡早地發現風險的存在,找到公司經營風險存在于哪個公司、哪個環節、哪個險種,可以按三個層次來設置預警指標體系,從面到點,層層分解來分析公司經營風險情況。第一層次:按公司預警。對保險公司承保、理賠、準備金、分保和應收保費風險作一個整體的分析。這一層次主要是分析公司的整體經營風險情況,找到公司的經營分析主要是出在哪個環節,以及公司哪個方面的管理出現問題。第二層次:按險種預警。這層次主要是按險種來分解公司的經營風險情況。例如,公司的整體賠付率高,通過這個層次分析可找出是哪個險種的賠付率高而導致了公司的整體賠付率高,從而能針對具體險種來研究控制措施,防范經營風險繼續惡化。第三層次:按客戶群預警。這層次主要是識別重要風險客戶群的情況分布。通過客戶群的風險分析,能夠準確評價各客戶群的經營風險情況,從而能更有針對性地發現具體風險所在。
2.2事中控制
在通過事前有效的風險發現機制預知風險的存在后,保險公司就可以針對風險成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風險控制的方法有財務法和控制法。所謂財務法,就是當風險事件發生后已經造成了損失,運用財務工具,比如風險自保基金,對損失的后果給予補償,盡快恢復生產。所謂控制法,即在損失發生之前,實施各種控制工具,力求消除各種隱患,減少風險發生的幾率,將損失的嚴重后果減少到最低程度。保險公司控制經營風險考驗采取財務型對策和控制型對策。
2.3事后控制
有效的風險發現機制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不能保證業務流程和制度能被有效地執行,就算有再好的制度,如果公司員工不按制度執行,各種制度也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起不到控制的效果。因此,必須有完善的事后監督機制來保證內控制度得到良好的執行。(1)內部審計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根據現代審計理論,內部設計部門是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其傳統功能定位主要是內部監督檢查部門。現在許多公司都把內部審計的定位從傳統的以查錯糾弊、堵塞漏洞為主的事后監督職能,向更為廣泛的事前預防分析的服務職能方向擴展。但是不管是事后的監督檢查還是事前以預防為目的的分析,其最終目的是促使公司員工自覺按公司規章制度辦事,從而使內部控制制度真正地發揮作用。因此,內部設計部門對經營風險的控制具有很大的作用。(2)完善內部設計監督機制的措施。要解決現階段內部設計監督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根據內部審計的原理,從機構設置上、制度上和工作規范上采取以下措施:(1)在組織體系上保證內部設計的客觀獨立性。獨立性是內部設計的基礎,是內部審計能否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保障。為解決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的問題,一是可實行內審機構垂直管理,由省公司向各支公司機構派出內審機構,派出機構按區域設置,派出機構的內審人員直接向省公司內審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二是內審業務所發生的費用預算、內審人員的業績考核、職務升遷和薪酬變化由省公司直接決定,與各分公司的管理層及各業務部門無直接利益關系。(2)建立內部審計工作責任追求制度,包括被審單位審計結論落實責任制度和內審人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為了保證審計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措施得到被審單位的落實,必須要在制度上要求被審單位根據審計的結論,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的改正,并明確規定如果未按要求改正的,給予嚴厲的處罰,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審計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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