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經》的生態倫理思想
論文關鍵詞:《太平經》 生態倫理 思想
論文摘要:《太平經》是漢代道教經典,其中蘊涵了豐富的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和尊重萬物的生態倫理思想,這些思想對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借鑒意義。
一、尊重自然
《太平經》認為自然是產生萬物的母體,對自然應予以尊重。這里說的自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自然界有其“客觀規律”,人類應遵守和順應這種“自然規律”;二是自然作為人和萬物的母體,人應當尊重和保護。
首先,人類要順應自然。《太平經》認為:自然事物的變化是自然而然的,沒有也沒必要加上外力的干涉,更不需要人為的打擾:“自然者,乃萬物之自然也。
自然之法,乃與道連,守之則吉,失之有患。天地之性,獨貴自然,各順其事,毋敢逆焉。
天道不因自然,則不可成也。故萬物皆因自然乃成,非自然愿難成。[1](P701)可見,自然即是“道”的本性,是道的別名而已,“道已畢備,便成自然。ff[1](P472)既然自然之道不可違,怎樣做才能“順應自然”呢?在《太平經》中表現為“守道”。所謂道即自然。“自然守道而行,萬物皆得其所矣。天守道而行,即稱神而無方。上象人君父,無所不能制化,實得道意。地守道而行,五方合中央,萬物歸焉。三光守道而行,即無所不照察。雷電守道而行,故能感動天下,乘氣而往來。四時五行守道而行,故能變化萬物,使其有常也。
萬物各有其“性”,人類所做的應當是“物便其所”,否則,如果違背了這種天地之性,或逆此自然之勢,便會帶來危害。故《太平經》說:“天地之性,萬物各自有宜。當任其所長,所能為,所不能為者,而不可強也;五土各取其所宜,乃其物得好且善,而各暢茂,國家為其得富,令宗廟重味而食,天下安平,無所疾苦,惡氣休止,不行為害。如人不卜相其土地而種之,則萬物不得成竟其天年,皆懷冤結不解;因而夭終,獨上感動皇天,萬物無可收得,則國家為其貧極,食不重味,宗廟饑渴,得天下愁苦,人民更相殘賊。
對“天地之性”,“當任其所長”,不能為而不可強也,即不可將人類的主觀愿望強加給自然界的事物,違反其“天性”,否則導致“萬物不得成竟其天年。”太平經》的這種順“天地之性”則昌,逆之則亡的觀點已被后代無數事實證明。正如恩格斯所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每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
其次,人類要尊重自然。《太平經》認為,人和其他萬物一樣是自然的一部分,正是自然造就了人類,故人類應尊重自然。這里的自然是指天地自然,在《太平經》中表現為“天父地母”的思想。天地是人類和萬物的父母,正像子女尊重父母長輩一樣,人類理所當然的應當尊重人類和萬物的父母—天地自然。尊重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萬物遵循則生,違背則死,強調了天父地母的神圣性:“夫天地中和凡三氣,內相與共為一家。天者主生,稱父;地者主養,稱母;人者主治理之,稱子。為子乃當敬事其父而愛其母。”
天地生物,人負責管理萬物,不但如此,就象子女對待父母一樣,人也應該敬父愛母。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是不孝之子。對不孝之子天地會以兇年的方式給予警告:“天地乃是四時五行之父母也,四時五行不盡力供養天地所欲生,為不孝之子,其歲少善物,為兇年。人亦天地之子也,子不慎力養天地所為,名為不孝之子也。”
不孝之子常做出傷害天地父母之事,對這種不孝之子的惡行,天地也會予以處罰,《太平經》說:“人乃甚無狀,共穿鑿大地,大興起土功,不用道理,其深者下著黃泉,淺者數丈。母內獨愁患,諸子大不謹孝,常苦忿忿捆愷,而無從得通其言。……故天地最以不孝不順為怨,不復赦之也。”
這里描述的是漢代流行的善惡報應思想,當時的人們并非是從生態倫理的意義上去認識天父地母的,但其思想的內涵仍然是強調人對自然法則的遵循和敬畏,這和現代生態學尊重自然的原則在本質上是相一致的。
二、尊重生命
在道家的視野中,對生命的尊重是其最終的追求。表現在《太平經》中,一是好生,二是貴生。好生體現在道的特性—道生萬物中,道本身就是生生不息的母體,生是道的重要體現,道不僅是人類之母體,也是萬物之母體。《太平經》重人之生,亦重生物之生;因樂生,故惡死、畏死;因好生惡死,故把生看做最珍重之物。《太平經》的這些對生命尊重的思想和方式正好和現代生態學“敬畏生命”的思想有很好的一致性。
好生。《太平經》繼承了先秦道家“道生萬物”的思想,認為道是天下萬物的母體。道本身就含有生生不息之義。在《太平經》中,“道”不僅是最高的本體,是“萬物之由”,[3]f而且道生萬物,并不居生之功,把道的好生之德的特性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表達。為了突出強調生是道的特性,《太平經》中把生喻為天地之德,把道德與天地相配,旨在說明道興則萬物生。“子以何天道得傷,道者,天也,陽也,主生,德者,地也,陰也,主養;萬物多不能生,即知天道傷矣;其有不生者,即知天克有絕者矣。一物不生一統絕,多則多絕,少則少絕,隨物多少,以知天統傷。夫道興者主生,萬物悉生,德興者主養,萬物人民悉養。”
《太平經》在說明“道”生萬物的過程時常借助于“一”和“元氣”等概念。“一者,數之始也;一者生之道也。“物始于元氣”“故天者名生稱父,地者名養稱母。不論是“一”還是“天”、“氣”等概念,都是對道生萬物的具體發揮,都包含了“道”所具有的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識和好生之功能。這種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識在《太平經》中更直接地表現為人類對生命的代代相傳,如果沒有了道生萬物、萬物也以生相傳的功能,萬物包括人類的種族繁衍就會終止,則生的功能就會喪失:“今天乃貴重傳相生,故四時受天道教,傳相生成,無有窮已也,以興長凡物類。
“道乃主生;道絕,萬物不生;萬物不生則無世類,無可相傳,萬物不相生相傳則敗矣。
正是基于道的生生不息的永恒相生相傳性和萬物相傳相生的需要,《太平經》認為男女必須結合以繁衍人類,以相生相傳。如果男、女任何一方減少都會導致男女失衡,故反對殘害婦女,反對男女獨身。“今天下失道以來,多賤女子,而反賊殺之,今使好少于男,故使陰氣絕,不與天地法相應。“夫貞男不施,貞女乃不化也。陰陽不交,乃出絕滅無世類也。二人共斷天地之統,貪小虛偽之名,反無后世失其實核,此天下之大害也。可見《太平經》不僅重視個體之生,更重視群體之生。不僅如此,《太平經》對生命的重視還表現在好生惡死、樂生惡殺方面,表明了對生命的熱愛。“故理之第一善者,莫若樂生。人最善者,莫若常欲樂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
由上可以看出,道是萬物之母體,道是人們追求的最高目標,修道好道即是好生;生是善的是美的,是人們共同追求的目標,故人皆樂生好生,人們追求的最善即是樂生;死是人們不愿面對的,是人所畏懼的,故人皆惡死。
貴生。道家哲學本身就是一種以生為核心觀念的哲學。《太平經》中“生”更是占據了至高無上的地位。生比各種物質財富都珍貴,比帝王將相之位更值得珍惜。人們把“貴生”作為修仙學道的終極目標:“要當重生,生為第一。“天地之性,萬二千物,人命最重。人居天地之間,從天地開辟以來,人人各有一生,不得再生也。這種生命只有一次,沒有第二次的貴生態度,把現實中人們對生命的珍惜突出地表現了出來,同時也凸顯了天地之間人為貴,且最貴是生命的道家重現實今生的核心觀念。這種觀念在《太平經》中被反復強調:“人居天地之間,人人得壹生,不得重生也。重生者獨得道人,死而復生,尸解者耳。……凡人一死不復得生也。”“絕洞彌遠六極天地之間,何者最善?三萬六千天地之間,壽為最善。
《太平經》重生的思想還表現在“好生惡殺”上,對生命的珍惜就是反對殺害、殘害生命。“夫天道惡殺而好生,蠕動之屬皆有知,無輕殺傷用之也”可以看出,道家的好生不僅對人,而且是對“蠕動之屬”,由對人的生命的珍重擴展到對所有動物,甚至還包括“植物”在內的一切大地上的萬物生命的愛護。“去天以真要道生物,乃下及六畜禽獸。夫四時五行,乃天地之真要道也,天地之神寶也,天地之藏氣也。六畜禽獸皆懷之以為性,草木得之然后長。”
六畜禽獸和“草木”都是平等的生物,其生命都應平等地被保護和尊重。對生命珍重的另一個表現就是減少刑罰,反對濫施酷刑、踐踏生命的行為。《太平經》主張崇尚道德,以德治國,反對刑威:“刑者其惡乃于天,逆陰陽,蓄積為惡氣,還傷人……好用刑乃與陰氣并,陰者殺,故不得大壽。《太平經》進一步從重視生命的立場出發,反對刑、殺,反對亂加罪名,濫施嚴刑,認為重刑子人等于是滅絕人類的行為。“神圣為法,不可一旦予人重刑,滅人世類”。即使有人違法犯罪,也不能連累家人和他人:“人有過莫善于治,而不陷于罪,乃可也。其次,人有過觸死,事不可奈何,能不使及其家與比伍,乃可也。其次,罪過及家比伍也,原指有罪者,慎勿盡滅煞人種類,乃可也。
三、尊重萬物
《太平經》認為萬物都是由道所生,把人與宇宙間其他的萬物都看作是處于平等的地位,沒有貴賤之分:“元氣行道,以生萬物,天地大小,無不由道而生者也。”在《太平經》中,“我”做為人類中的一員,與其他萬物同為物,在主體上是平等的,物非因人的存在而存在,物均有其各自的獨立性。這明顯地是對莊子“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思想的進一步發展,是以天地萬物平等的眼光,從萬物運動相通的角度看待萬物,認為萬物都是一體的,都統一于道。正是因為萬物統一于道,由道所生,故而是平等的,是沒有貴賤和等級差別的,在此基礎上《太平經》認為每一事物都有其適用的范圍,只有依據事物的性質和功能才能盡物之用。以“適宜”作為萬物齊一的標準,得出了“物無貴賤”的結論。顯然這里“物無貴賤”的結論是對莊子“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已”的改造和發展。《太平經》重在強調萬物各有其所能,也各有其不足,若用其所“適”,則萬物齊一。萬物的貴賤是相對的,不是靠金錢來衡量的。可見,萬物天然是平等的,物的貴賤是人為的。與先秦道家從純理論上提出“物無貴賤”的思想相比,《太平經》在強調“萬物平等、物無貴賤”的同時突出了人的地位。《太平經》中所講天父地母,共生萬二千物,人主治理之,也是說明天地生物后,由人來管理,從而使人在萬二千物中的身份成為最高。其中說到:“人無貴賤,皆天所生,但綠籍相命不存耳。“人者,是中和萬物之長也。《太平經》在講萬物生而平等的同時,是相對的,是對先秦道家“萬物齊一”的絕對性平等的繼承和發展,融進了儒家思想的成份,更突出強調了人在天地和萬物之間的主體地位。當與世間除人外的萬物比較時,人是作為除天地之外“治理萬物”的主體,起的是中和萬物的作用,人為萬物之長是由于其擁有其他生物不具備的智慧,只有人才能勝任調和萬物的角色。“民者主為中和譚,中和者,主調和萬物者也。值得一提的是,這種“人為萬物長”的觀念與西方的人類中心主義強調的人主宰世間萬物的思想有著天壤之別。西方人類中心主義雖然也是建立在人為萬物之靈的觀念之上,但它注重的是人與其他生物的對立。如亞里士多德認為:“植物活著是為了動物,其他動物活著是為了人類,馴化動物是為了役使它們,當然也可以以它們為食;至于野生動物,雖然并不是全部都可食用,但有些還是可食的。此外,它們還有其他用途,可以把它們制成衣服和工具。如果我們相信世界不會沒有任何目的地造物,那么,自然就是為了人而造就了萬物。這是典型的把人和其他生物對立起來,認為萬物生來都是為人類服務的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在亞里士多德看來,除人之外,其他動植物只有工具價值而沒有其他價值,人就是萬物之中的主宰。與此相反,道家主張人為調和萬物的管理者的觀點正是因為人和天地一樣具有好生之德和仁慈之心,并沒有支配役使其他生物的思想,人擔當起的這一角色是為了讓天生地養的萬物更好地生存。
“上君子乃與天地相似,故天乃好生不傷也,故稱君稱父也。地以好養萬物,故稱良臣稱母也。人者當用心仁,而愛育似天地,故稱仁也。此三者善也,故得共治萬物,為其師長也。
“人本生時乃名神也,乃與天地分權分體分形分神分精分氣分事業分居,故為三處。一氣為天,一氣為地,一氣為人,余氣散備萬物。是故尊天重地貴人也。
《太平經》這種“調和萬物,共治萬物”的思想并未構成西方的人類中心主義。它沒有把其他生物的存在看成是為人類而生的工具,而正是因為人比其他生物多了一點“智慧”,才可以更好地擔負起管理天生地養的萬物的責任。
【《太平經》的生態倫理思想】相關文章:
《太平經》中的生態倫理思想11-16
《太平經》生態倫理思想的現代解讀范文06-15
《太平經》的消費倫理思想及其現代價值11-16
孟子生態倫理思想新探11-15
儒家生態倫理思想初探11-17
談莊子生態倫理思想研究11-17
探究威廉·華茲華斯生態倫理思想11-18
儒家生態倫理思想述略研究11-15
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現實價值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