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現狀與特點
論文摘要 未成年犯罪案件有其固有的特點。深入研究這些案件,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趨勢、特點,有利于更好地做好控制犯罪,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論文關鍵詞 未成年犯罪 法律監督 檢察機關 一、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2009至2011年)
(一)批捕案件受理情況
三年來,某市未檢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943件1821人,與同期相比分別件數下降20.6%、人數下降23.3%;其中未成年人1150人,占受理案件總人數的63.2%,人數同比下降19.6%。經審查,批準逮捕1639人,同比下降23.6%,其中未成年人1016人,占批準逮捕總人數的62%,人數同比下降21.3%。
(二)起訴案件受理情況
三年來該市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132件2278人,與同期相比分別件數下降26.8%、人數下降31.4%;其中未成年人1394人,占受理案件總人數的61.2%,人數同比下降31.5%。經審查,提起公訴1056件2079人,與同期相比分別件數下降25.9%、人數下降33.2%;其中未成年人1327人,占起訴案件總人數的63.8%,人數同比下降29%。直接移送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343人,人數同比下降20.2%。
(三)法律監督情況
1.立案監督。全市未檢部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24件51人,同比件數持平、人數下降22.7%。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5件47人,無通知立案案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案件同比件數上升19%、人數下降25.4%。公安機關立案后提請批準逮捕19件40人,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0件41人。立案后檢察機關建議直訴3件6人,公安移送審查起訴31件55人,提起公訴22件43人;法院依法判處拘役、管制的4人,判處不滿三年有期徒刑的24人,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
2.偵查監督。不批準逮捕178人(絕對不捕47人、相對不捕63人、存疑不捕68人),其中未成年人126人。不捕率為9.8%,比去年同期上升1個百分點。決定不起訴97人(絕對不訴10人,相對不訴87人),其中未成年人90人。不訴率為4.3%,比同年同期上升0.8個百分點。
3.審判監督。書面糾正違法7件,已收到回復7件;按上訴程序提出抗訴1件,分院支持抗訴1件。
(四)特殊檢察工作情況
全年共開展心理測試718人,進行社會調查958人,落實法律援助837人,分案起訴96件322人,訴前考察教育72人,落實不捕不訴幫教措施104人。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一)年齡、性別結構情況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審查逮捕127人(其中女性5人),占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總數的10.8%,人數同比下降20.1%。審查起訴155人(其中女性7人),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11.1%,人數同比下降34.8%。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審查逮捕1052人(其中女性38人),占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總數的89.2%,人數同比下降16.7%。審查起訴1236人(其中女性56人),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88.7%,人數同比下降28.7%。
(二)外來未成年人犯罪情況
在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外來未成年人1042人,占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總數的88.5%,人數同比下降14.3%。在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外來未成年人1143人,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82%,人數同比下降23.7%。
(三)本市籍在校學生及閑散人員犯罪情況
在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職技校生32人,人數同比下降33.3%;中小學校生8人,人數同比下降42.9%。在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職技校生82人,人數同比下降55.7%。中小學校生33人,人數同比下降40%。在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閑散未成年人66人,占被審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總數的5.6%,人數同比下降43.6%。在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閑散未成年人104人,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7.5%,人數同比下降46.4%。
三、主要案由的分布情況及特點 盜竊462件747人,占總人數的35.8%,同比件數下降18.1%、人數下降24.2%。其中未成年人531人,同比下降21.6%。搶劫216件453人,占總人數的21.7%,同比件數下降46.8%、人數下降51.7%。其中未成年人347人,同比下降46.3%。尋釁滋事126件322人,占總人數的15.2%,同比件數下降29.2%、人數下降34.2%。其中未成年人186人,同比下降19.5%。聚眾斗毆51件181人,占總人數的8.7%,同比件數下降17.7%、人數下降25.5%,其中未成年人100人,同比上升3.1%。故意傷害54件85人,占總人數的4.1%,同比件數下降28%、人數下降33.1%。其中未成年人67人,同比下降28%。
四、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全市未檢部門批捕、起訴案件的受理總數同比下降,個別區院有所上升,總體下降幅度減緩
其中批捕、起訴案件受理總數下降比較明顯的單位有盧灣、長寧、崇明、黃浦、松江等區院,盧灣區院受理批捕、起訴案件分別下降65.4%、66.7%;案件受理數略有上升的區院有,青浦、楊浦、靜安受理批捕案件數量上升,青浦、奉賢受理起訴案件數量上升。主要原因:一是世博會準備和運行期間,公安機關抽調大量警力進行世博安保及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加大了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力度,降低了本市特別是涉博區域的刑事案件發案率。二是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不斷加強溝通和協調,按照“兩減少、兩擴大”的要求,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逐漸增強了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對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捕的意識,促使對實施輕微違法行為的未成年進行非犯罪化處遇。
(二)本市籍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下降
其中被審查起訴的職技校生同比下降55.7%,中小學校生同比下降40%,閑散未成年人同比下降46.4%,扭轉了2007年-2009年職校生犯罪逐年攀升的局面,突出了未檢部門預防、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進展。一是加強與教育主管部門及犯罪高發學校的聯系,強化檢校聯盟,增強學校對問題學生管控能力,并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同時針對職校生犯罪高發情況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檢察建議。二是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專項工作,針對案件高發區域,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三是結合世博安保工作,聯合公安機關對社區閑散未成年人進行摸排,對高危人員進行有效管控。
(三)侵財類犯罪下降,聚眾斗毆類嚴重侵犯公共秩序案件增多,嚴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時有發生
一是兩搶一盜等侵財類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占據未成年人犯罪的主流。其中涉嫌搶劫罪、搶奪罪、盜竊罪的人數分別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35.8%、2.2%、21.7%,合計占59.7%,較之去年(70%)下降10.3個百分點。二是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的人數分別占被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總數的15.2%、8.7%,合計占23.9%,較之去年(16.6%)上升7.3%。其中聚眾斗毆犯罪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并且發生數起參與人數眾多、造成嚴重后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聚眾斗毆案件。三是嚴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時有發生
(四)不捕率同比上升,不捕案件構成比例發生變化
不捕率同比上升1%,其中絕對不捕案件占比26.4%,較之去年下降9.7%;存疑不捕案件占比35.4%,較之去年上升10.8%;相對不捕案件占比35.4%,較之去年下降1.1%。不捕案件構成比例變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全市未檢部門深入貫徹“兩減少、兩擴大”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對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捕;同時觀護體系的全面運行,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監護幫教條件,擴大了非羈押措施適用范圍。二是通過構建公檢法司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聯席會議機制及推進公安機關專辦機制,提高公安承辦人執法理念,統一未成年人逮捕適用條件,導致絕對不捕案件減少。三是結合兩高三部下發“兩個證據規定”,加強對案件證據的審查力度,嚴把案件質量關,存疑不捕案件有所上升。
(五)立案監督案件質量有所提高
今年全市未檢部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件數與去年持平,但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案件同比上升19%;起訴后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占全部立案監督案件的89.2%,比09年(78.6%)上升10.6個百分點。不管從公安機關立案數,還是從刑罰判決情況來看,今年立案監督案件質量均有所提升。一方面市院業務處加強對立案監督案件的審核,并定期與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核對,引導各區院重視立案監督案件的質量。另一方面各區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對于可能判處拘役、管制刑罰的輕微案件減少監督,加大對重罪案件的監督力度;同時完善立案監督后的跟蹤機制,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保證監督案件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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