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畢業論文模板
篇一:會計畢業論文范文
摘要:隨著近年來財政預算體系改革、零余額賬戶的推出、銀行賬戶的清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公務卡強制結算等制度的實行,一個單位同時執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逐漸凸顯兩種會計制度雙軌制的矛盾與沖突。筆者試著從兩種制度雙軌并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一些思考與建議。
關鍵詞:基本建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軌
歷年來,事業單位建設項目核算通常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各單位均單獨設置基本建設財務賬套,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明細會計科目的設置與核算。2014年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基本建設項目納入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中,但依然保留基本建設賬套的獨立核算,以雙軌制維持現有的兩種會計制度的模式。隨著近年來財政預算體系改革、零余額賬戶的推出、銀行賬戶的清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公務卡強制結算等制度的實行,一個單位同時執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逐漸產生了一些矛盾和問題,且日益凸顯兩種會計制度雙軌制的矛盾與沖突。
一、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雙軌制下的問題
(一)關于銀行賬戶
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事業單位下撥的財政性資金統一納入單位指定的銀行開設的單一零余額賬戶中,因此,這就在客觀上要求基建項目必須要與單位大帳套合并使用,進行統一的收入與支出、基本建設項目投資的核算。目前,事業單位一般建設資金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專賬核算,按規定程序批準使用。國庫零余額額度下達后根據項目進行分解,歸集到各自項目的預算額度中,按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與單位財務賬分開獨立核算。由于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賬套沒有獨立的財政零余額賬戶,基本戶的銀行賬戶也因根據規定進行銀行賬戶被清理銷戶。單位的基建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另一部分來源于事業單位自籌,但是,基本建設賬套的銀行基本戶已經不存在,其自籌資金只在單位大賬套進行會計科目的形式核算,資金并沒有真正撥付,但是在基建賬中,這部分資金又作為事業單位的自籌撥款計入資金來源中,導致一定程度的“賬賬不符”。此外,公務卡強制結算制度實行后,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些用公務卡結算的費用結算,需要單位大賬戶進行掛賬、還款沖銷的結算,同時,也須在基本建設賬套同步反映,造成財務工作的重復勞動。
(二)關于會計核算
基本建設賬套與所財務賬套各自獨立,在基本建設賬套內根據實際承擔的建設項目分別單獨核算,按規定將決算情況合并納入單位賬簿和相關財務報表。基本建設設置獨立賬套,會計核算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均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并根據項目特點及財務管理要求,自定義部分末級明細科目細化核算。《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會計等式為資金來源=資金占用。基本建設賬套核算的同時,需將財務事項在單位的大賬套里同步反映。事實上,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賬套的資金來源=資金占用這一會計等式核算的會計內容與行政事業單位賬套內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科目并不匹配,需要手工調整合并后才能填報。另外,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經常有自籌資金,其資金的核算一般通過“結轉自籌基建”這一科目進行列支,然后再轉入基建賬,但是這樣的核算方法勢必造成資金的重復性列支,具體的會計操作中,這樣的會計核算方式也經常會使財務人員產生困惑,容易導致賬務混淆。
(三)關于會計報表
由于《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會計等式與企業、事業單位不同,會計報表的格式也不一樣,《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報表有: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表、基建借款情況表、投資包干情況表。2014年起,財政部將基本建設會計報表調整為固定資產投資報表,保留了資金平衡表,另外設置了投資項目表、資產基本情況表、項目統計分析表。單位編制財務決算報表時,也必須將基本建設賬套合并納入一并反映。由于會計等式、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與會計報表的對應性不夠強,即便合并賬也會給會計報表的填報造成很大困惑,無法真正將基建項目的會計信息與事業單位的會計信息實時反映,不利于對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學的、合理的分析。
(四)關于財務內控
良好的財務內控制度,能夠有效約束單位的主要經濟行為和關鍵崗位人員,確保項目執行和管理行為在良性軌道上良好的運行。根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規則》(2016年財政部第81號令)及單位內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各單位基本都實行了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度,資金支付嚴格按照合同制、監理制管理,單位內部嚴格實行逐級審核審批制度。由于基本建設賬套與單位本級財務賬套的相對分離,其財務內控相應實施不同的內控制度和規程。這種情況下,單位的內控可能會出現思路不清晰、目標不集中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不相容崗位的設置、關鍵控制點的具體目標、項目執行過程中的財務決策等環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內控的設計,在層次上一樣涵蓋單位領導班子、管理部門及其他業務部門、甚至單位全體職工。在流程上應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而選準關鍵控制點是規范內控制度的核心,只有抓住關鍵控制點,才能有效避免內控真空。
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軌的必要性
(一)取消基本建設獨立賬套,合并至單位法人賬套
目前,基建會計核算采用獨立賬套核算,會計科目也是單獨設計,會計恒等式為資金占用=資金來源,相對于其他會計制度有較大的區別,對會計人員工作“兼容性”有更高要求。新修訂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賬,避免基建賬“游離大賬”。但頻繁的并賬工作,造成了重復的工作,多次并賬也容易造成核算上的差錯。此外,根據財政國庫支付制度,支付額度統一按項目預算下達,但按照現行銀行賬戶管理要求,涉及自籌資金的基建項目,其自籌資金是在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無法撥付轉到基本建設銀行賬戶(原基建銀行賬戶已撤銷),容易造成項目資金管理與財務核算交叉混淆,不易統一管理。因此,建議撤銷基建項目獨立賬套核算制度,統一合并至單位賬套內實行專項核算,專款專用。既滿足了基建項目獨立核算的要求,又實現了法人賬套對單位財務收支和預決算執行情況的整體反映,還減少了合并基建賬帶來的財務重復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與質量。
(二)對相關會計報表進行優化合并
目前,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年末需要填報與基本建設項目相關的報表為《部門決算表》、《固定資產投資報表》,兩套報表相互交叉,數據重復統計部分較多,差異在于統計口徑。《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由以前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決算報表》修訂調整而來,總共4張表,分別為資金平衡表(01表)、投資項目表(02表)、資產基本情況表(03表)、項目統計分析表(04表),其中資金平衡表與以前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決算報表口徑一致,但投資項目表與資產基本情況表為近年來調整報表統計口徑后新增填報的。筆者認為,該套報表與《部門決算表》統計內容基本重疊,尤其投資項目表,將基本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和所財務賬形成的固定資產混在一起,無實質意義。另外,資產基本情況表與部門決算的資產情況表統計內容基本一致,但統計口徑不同,只需細化部門決算的資產情況表即可。因此,建議將《固定資產投資報表》合并到部門決算表中,并將《固定資產投資報表》除資產情況表外的單表各自單獨反映。
篇二:會計畢業論文范文
摘要:事業單位,其性質的特殊性需分別制定相應財務制度及會計制度與其經濟活動相適應。自2009年以來,財政部為首的國務院各部門陸續修訂或完善了涉及幾乎所有行業的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至此,為配合國內經濟結構變革、事業單位改制,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財務制度全面形成。但是,考慮國內事業單位所涉及行業眾多,導致相關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因規范數量較多而存在各種不協調。為此,本文以此作為研究對象,在簡單剖析兩類制度體系不協調的基礎上進行優化,并提出一定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新財務制度;協調性
1兩大新制度體系簡述
財政部于2010年修訂了《醫療會計制度》;2012修訂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文簡稱“會計準則及制度”);2013年正式頒布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此外,還有中小學、彩票機構、科學事業單位等更具有針對性的不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這些標志我國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與成熟(下文“新會計制度)”。與此同時,國內事業單位的“新財務制度”體系也在建設與完善當中。自2010年《醫院財務制度》的修訂后,2012年4月1日《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下文“財務規則”)出臺;此后,財政部及相關部門在兩年的時間內出臺了另外九個大行業的事業單位新的財務制度。這些,形成了國內全新的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下文“新財務制度”)。
2、新會計制度與新財務制度差異分析及優化建議
2.1會計準則及制度與財務規則差異
對比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及制度”與“財務規則”,兩者在立法目的、適用對象及范圍、甚至會計要素等概念上都高度統一且相互協調。不過細究可以發現,相關具體項目分類及規定上差異較大并不十分協調,比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甚至在財務報表等規定均差異明顯。這種規定差異性導致新會計制度體系與新財務制度體系兩者不協調將延伸到下面各個行業性的事業單位當中。總的來說,“會計準則及制度”因其絕大部分參考國際公告部門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其合理性和規范性更佳,建議“財務規則”可向其靠攏。
2.2行業性的會計制度與財務制度差異及優化
(1)名稱不同但內容相同。對比11個細分行業性的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來看,除了彩票機構的會計制度與其財務制度名稱基本一致外,其他10個行業兩類制度之間的各種名稱差異均較為突出。比如,醫院會計制度中制定的“財政應返還額度”,其核算的內容是在國庫集中支付背景下醫院應收到的各種財政返還,核算反映同樣內容的卻在醫院的財務制度中名稱卻換成了“財政應返還資金”。這種名稱差異但內容核算卻一致的問題比比皆是,容易給實務工作者帶來困惑,此類問題應一律參考“會計準則及制度”的規定制定統一的名稱。
(2)兩類制度的口徑差異。一是醫院會計制度與財務制度在應收預付分類的差異。在醫院會計制度中,應收預付由“應收醫療款、應收病人醫療款、預付賬款、財政應返還額度及其他應收款”五個項目組成;而在財務制度中則只有四項,少了“應收病人醫療款”項目。相比較來說,更具有概況性的財務制度里的“應收醫療款”更符合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故,筆者認為應由“應收醫療款”代替會計制度里的“應收醫療款”及“應收病人醫療款”,若十分必要可考慮下設明細分類科目來細化核算內容。二是高等學校的凈資產在會計制度與財務制度的規定不一致。高等學校將“事業基金、專用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財政補助結轉結余、事業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經營結余”七個項目界定為高校的凈資產,金額上為資產扣除負債后的余額。但是,高校凈資產的概念并未出現在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中,僅對專業基金、各種結轉結余進行了一些規定。針對此類不一致,可參看高校的會計制度進行統一。
(3)兩類制度中的總分類與“明細分類”科目差異。針對總分類與明細分類差異,主要是指核算內容相同情況下財務制度中用總分類科目核算而會計制度則是拆分為更細的項目(簡稱“明細分類”科目)。一是醫院的流動資產的分類。醫院財務制度制定的“存貨”項目在會計制度中卻沒有出現,但會計制度卻制定了“庫存物資”、“在加工物資”等項目。可發現,后者其實是前者的明細分類,因此可考慮在會計制度設置總分類的“存貨”、再設置明細分類“庫存物資”、“在加工物資”等項目。二是科學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科學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科研收入及非科研收入”兩個項目核算的內容合并一起與其財務制度核算的“事業收入”基本一致。考慮財務制度中的收入分類遵循了“財務規則”及“會計準則及制度”,其科學性及合理性更高,可修改會計制度的科目設置讓其與財務制度一致。
3、結論與建議
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及制度”與“財務規則”,兩者在相關具體項目分類及規定上差異較大并不協調,比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甚至在財務報表等規定均差異明顯。這種兩類上位法的差異性將延伸到下面各個行業性的事業單位當中,影響眾多行業、急需優化。雖然“會計準則及制度”及“財務規則”修訂于2012年,但是仍然面臨各種不足。考慮“2013年最新修訂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2015年最新修訂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兩類最新會計制度均涵蓋了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制度并對其大量的優化,故可將2012年的“會計準則及制度”及“財務規則”進一步向此靠攏,也可調解他們之間的各種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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