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與海洋經濟增長的關系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以浙江省為例,探索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與海洋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通過理論與實證分析,研究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海洋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發現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海洋經濟增長具有正相關性,為解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資金缺口提供了多元金融支持路徑,最后提出控制金融服務貿易開放進程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商業存在;海洋經濟增長
1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及金融自由化的不斷深入,我國金融服務貿易開放進程也隨著向前推進。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就是指一個國家國內的金融服務要面向國際化,外國的金融服務要面向本土化及實現資本跨境無壁壘自由流動。現階段由于我國并沒有實現資本賬戶的完全自由化,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把握金融服務貿易開放進程并進行有效管理,成為我國目前迫切關注的問題之一。同時,海洋經濟作為國家經濟發展戰略重點也備受關注。浙江省作為改革試點的先行示范區,在海洋經濟建設中受限于傳統信貸支持力度而面臨巨大金融缺口。那么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能否給海洋經濟的增長帶來正向效應,并為其金融缺口提供多元融資渠道成為本文論證的主要問題。本文將以浙江省為例,通過理論與實證分析,探索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海洋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分析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與海洋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2文獻綜述
國內學者王允貴(1999)認為,開放金融服務會帶來更多風險,主張以漸進式開放加以風險防范。陳勇(2008)的實證結果表明,金融服務貿易能夠提高東道國的銀行效率,但不同的金融自由化路徑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相同,影響具有不確定性。張小波(2011)認為中國金融開放對經濟增長的綜合效應為正,但是現實開放水平下的增長效應要明顯小于官方承諾開放水平下的效應,且現實開放水平下的效應有遞減趨勢。綜合上述,中外學者關于金融自由化對經濟增長影響的觀點,會發現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好似一把“雙刃劍”,在帶來經濟利益的同時會增加一國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從而危及金融穩定與經濟安全。
3金融服務貿易開放促進海洋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
金融服務貿易開放主要有四種模式:跨境貿易、國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其中商業存在與跨境貿易方式最為普遍,且前者優于后者。因為在商業存在模式下,國際金融機構是通過在東道國建立附屬金融機構或者分行來為當地提供金融服務的,具有較低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并且能夠迎合當地居民的本土偏好。而在跨境交付模式下,由本國金融機構在國內為境外消費提供金融服務。所以本文將以商業存在為例分析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海洋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
(1)技術溢出效應。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海洋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首先體現在技術溢出效應上。金融助推經濟發展的主要源泉來自于技術進步及其推動的金融發展。金融服務貿易開放的技術溢出效應是指發達國家把先進技術上的所有權優勢通過在發展中國家設立商業存在所進行的轉移效應。跨國金融機構所轉移的技術主要包括金融專業應用技能和管理技能。包括風險定價、資產投資組合、信貸評估、會計及審計等應用技術以及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等管理系統。金融業技術溢出主要通過以下三個渠道:第一個是從人力資本培訓渠道溢出。即通過跨國金融機構對東道國雇員進行培訓的投資溢出。當跨國金融機構在東道國設立商業存在時面臨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從投資國選派高技能人才到東道國工作;第二種是對當地雇員進行培訓后上崗。后者成本低于前者,因此,金融技術通過人力資本培訓渠道溢出。第二個是人力資本流動渠道溢出。隨著國際金融機構的雇員流動到當地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業技術也隨之發生溢出。第三個是從金融技術的創新渠道溢出。跨國金融機構為獲取在本地的競爭優勢,會根據當地客戶的需求而研發出新的金融技術。這種技術創新也是技術溢出的`來源之一。
(2)競爭與示范效應。金融服務貿易的開放將引入國際競爭機制,促進東道國金融體系的效率提高。國際金融機構的進入會帶來新的金融服務和工具,而因其較大的可移植性致使國內金融機構得以在競爭驅動下競相模仿,并根據當地客戶的特殊要求加以改進。于是創新的金融工具與服務將會在更廣闊的市場里得以推廣,促進金融發展,進而更好地推動海洋經濟發展。
(3)資本增量與最優配置效應。首先金融服務貿易的開放將直接帶來資本增量的增加,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金融缺口提供有效補充,構成海洋經濟建設的多元金融支持路徑;同時在資本本身特性的驅動下,資本將會在全球范圍內實現最優配置,這將最終促進東道國海洋經濟產業結構的優化,從而為東道國海洋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提供長足動力。
4金融服務貿易開放給海洋經濟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不利影響主要是從國家宏觀經濟大環境的層面上來分析的。其一,宏觀經濟的穩定與金融安全將面臨挑戰。因為真正的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將消除各國間的金融服務貿易壁壘,實現資本要素的自由流動,這將使國內與國際的金融體系面臨更大的系統性風險。在資本管制放松的情況下會給東道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帶來巨大的威脅。其二,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影響國際收支的均衡及其調節,從而帶來東道國經濟的不穩定與金融安全隱患。其三,商業存在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務會與國內金融機構形成激烈的競爭,從而給國內銀行的經營帶來競爭壓力,甚至導致銀行危機。
5實證分析
下面將采用浙江省的數據來進行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與海洋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分析。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中的測度指標選取方案如下:金融服務貿易開放指標將選取浙江省商業存在和跨境交付模式下的金融服務貿易額,其中商業存在模式下的金融服務貿易額由外資銀行在華資產來代表。而跨境交付模式下金融服務貿易主要記錄在國際收支平衡表(BOP)中服務貿易賬戶的子項“保險與其他金融服務”項下,因此其額度可以根據外匯管理局公布的BOP相關數據整理獲得。海洋經濟增長指標則選取浙江省年海洋生產總值來表示,樣本數據時間跨度為1998~2014年。數據主要來源于歷年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國海洋統計年鑒《》浙江金融年鑒》等。分析軟件為Eviews6.0。協整方程設定為:lnMGDP=β1lnFB+β2lnTD+ε。其中,MGDP代表海洋經濟增長,FB代表商業存在模式下的金融服務貿易,TD代表跨境交付模式下的金融服務貿易。β1、β2為估計系數,ε為隨即擾動項。分析過程如下:
(1)單位根檢驗,排除時間序列樣本非平穩性所導致偽回歸的可能性;
(2)協整檢驗,進行樣本的長期均衡關系驗證;
(3)Granger因果檢驗,即樣本的因果關系驗證。經過實證分析發現浙江省金融服務貿易開放與海洋經濟增長兩個變量的一階差分平穩,兩者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金融服務貿易與海洋經濟增長之間正相關,前者與后者之間存在單向Granger因果關系。
6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金融服務貿易開放對一國經濟增長存在正負兩方面效應,通過理論分析與實證分析,發現目前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前提下,浙江省的金融服務貿易開放有利于促進海洋經濟的增長。而資本項目的開放隨著金融深化的推進也是不可回避的。從長遠來看,本文對于在金融服務貿易的開放主要有以下建議:
(1)穩步推進開放進程,有序開放資本賬戶,有效控制資本流動;
(2)加強對國內金融系統的監管和對外資銀行的監管,健全風險評估制度;
(3)增強國內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鼓勵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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