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機制研究論文
摘 要:本文在對我國現有標準化領域試點示范考核驗收機制的調研基礎上,了解這些考核驗收機制有共性和差別;通過設計針對現行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的調查問卷,對組織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的地方質檢部門以及承擔試點工作的單位進行調查,收集有關意見、建議和實施效果等有關數據,全面深入客觀評估現行考核評估政策的實施效果。從而研究修訂《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試行)》,建立能夠更準確反映試點效果、可操作性更強、適用性更好的考核評估機制,為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的考核評估打好基礎。
關鍵詞: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機制
2011年國家標準委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試行)》[1],規定了考核評估對象、考核評估工作的組織和內容、考核評估工作的程序、考核評估的結論和后續要求等內容。截至2015年9月,已驗收24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單位。為了更好地完善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機制,本研究通過全面深入評估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制度實施效果,進一步修改完善《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試行)》。
1考核評估方法的機制比較
本研究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國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等的考核驗收制度進行了梳理,研究發現(見表1),以上考核驗收辦法的機制有共性,也存在差別。首先針對不同的考核對象,驗收內容大相徑庭。驗收形式基本包括試點單位申請驗收、提交相關材料,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材料,審核通過的再提交組織單位,由組織單位組織驗收會,召集相關評審專家,專家聽取試點單位匯報或審核材料,提出驗收意見或對照考核評分表進行打分,會后現場考核,得出最終得分,或由組織單位復核相關材料,對復核通過的單位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通過驗收,未按時提交自查報告的試點單位確定為不通過驗收。通過驗收的試點單位,可繼續享受試點單位在投資、金融等方面的政策等。但是對于驗收后續要求,涉及內容很少,只有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實施細則規定了試點后還將對試點合格單位進行跟蹤考核,對不符合標準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做出了要求;并對獲得“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單位開展試點的復查,經復查合格的試點單位,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換發“服務標準化單位”證書。
2現行考核評估方案的實施效果評估
為了確保現行考核評估方案實施效果評估的全面性和客觀性,本研究專門設計了針對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的調查問卷,調查問卷分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展開,主要包括考核評估方案的組成、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評估程序、評估方法、過程管理、事后推廣和監督等6個方面。調查問卷發放的對象包括組織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的地方質檢部門以及承擔試點工作的單位,主要涉及山東、陜西、四川、廣東、河南、湖南、廣西、江西、天津、湖北和山西共11個省的質監部門及試點企業、園區,樣本量共59個。從2014年10月開始,至2014年12月結束。從修訂需求方面來看(如圖1所示),調查發現29%的被調查者試點單位認為需要修訂方案的部分內容,如考核評估的內容、結論和后續要求以及程序等。38%認為需要修訂考核評估內容;35%認為需要修訂考核評估的結論和后續要求;19%認為需要修訂考核評估的程序。從考核評估方案的組成來看,78%的單位認為方案除了現有的5個部分之外,還應包括過程控制、目標實現、事后推廣和監督等。過程控制包括專家對試點單位進行不定期考核,并及時給予指導等,同時試點單位之間應有線上的標準信息交流平臺和線下的現場交流,便于汲取各試點單位之所長,更好開展后續的試點工作。事后監督和推廣包括驗收后的總結提升、各試點單位的優勢互補、樹立循環經濟標桿等。對于適用對象,81%的'單位認為園區和企業適用同一個考核指標體系是合理的。從考核評估內容來看(如圖2所示),調查發現多數認為需要修改先進標準的采用情況、工作模式的改進、相關標準的實施效果評估、標準信息服務質量等評分項;幾乎所有單位認為加分項是必要的,一半認為可以修改加分項的內容;23%的單位認為考核指標的內容中存在不明確或不理解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務質量”“循環經濟標準化的工作模式”“信息服務的次數”“對標準信息平臺的服務方式”“標準貫徹率”和“標準覆蓋率”。從考核評估程序來看(如圖3所示),調查發現91%的單位希望通過地方質檢局組織申報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多數單位希望的驗收方式是國家標準委委托專家和地方質檢部門完成驗收,74%的單位認為有從試點轉為示范的愿望,并希望考核合格后,被直接授予為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單位,少數希望經過專家評審為優秀的試點單位授予為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單位。從試點成效及技術支持需求方面來看(如圖4所示),86%的試點單位都認為通過試點建設工作,取得了較為理想的建設成果。71%認為通過試點建設工作,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健全、完善;57%認為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模式取得較大改進。多數都希望從國家層面獲得技術支持,包括建立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循環經濟標準化知識的培訓、循環經濟相關標準制修訂以及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建設。
3考核評估政策建議調查結果
24%的單位對目前實行的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政策提出了建議,具體如下:(1)加強互動:為方便跟進各試點的進度,增強企業或單位的執行能力,為從事該試點建設工作的各企業負責人創造濃厚的工作氛圍,建議將試點工作的驗收分階段、分步驟地進行,并開展豐富多彩的互訪活動,將各試點單位的優勢共享,有目的地組織考察行業標桿、循環經濟標桿;而不是單純地就某個企業閉門式的參考評估方案,單純地照本宣科,畢竟循環經濟標準化建設的現階段,先進的理念及創新的工作思路最重要,其次才是企業的特色。(2)模式推廣:目前實行的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政策在標準化工作模式、標準化基礎性工作、宣傳及貫徹應用、循環經濟標準信息平臺、加分項等方面對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規定了考核的要求。對于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單位的事后推廣以及總結提升工作未提出考核要求,建議增加相關的考核規定。(3)體系融合:目前對循環經濟標準化的理解還不全面,對于循環經濟標準化與企業標準化管理之間的關系理解不透徹。對于兩個標準化之間該如何有機地結合,不能相互影響,建議循環經濟標準化應該關注企業取得的效果,過程控制應發揮企業自主選擇的模式。(4)多元支持:試點過程中,有專家不定時對企業的試點效果進行考評,并及時給予指導;各方面材料主要以數據說話。建議加大專項資金扶持。(5)交流培訓:盡快建立循環經濟標準化體系,有組織進行循環經濟標準化培訓,使企業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越來越完善。希望能組織一些更深入的參觀、培訓,加強交流。對《考核評估方案》部分內容需進行修訂,考核評估政策需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加強循環經濟標準化體系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系管理。(6)信息平臺:循環經濟試點最好由試點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申報為好,以便于監督和管理;循環經濟宜在省級或國家級層面打造統一的信息平臺,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和管理上的不便。期望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單位之間可以有線上的標準信息平臺交流與線下的現場交流兩種互動方式,有利于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的目標實現與事后推廣。
4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機制改進研究
本研究認為,在原有考核評估方案的基礎上,應該增加考核評估原則。主要包括堅持寬進嚴出、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量評價為主,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原則。考核評估的對象沒有變化,仍然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為了更好地衡量試點項目成效,本研究對考核評估指標體系的框架進行了改進,取消了加分項。新指標體系由項目目標、項目措施、項目績效三個一級指標組成,其中項目目標30分、項目措施30分、項目績效40分,總分共100分,項目目標包括資源能源消耗控制目標、廢物循環利用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標、標準制定目標和國家標準貫徹率共五項二級指標組成;項目措施包括組織機構建設、組織管理工作、資金保障、標準化機構和工作人員、標準化宣傳、標準化培訓、工作模式創新和年度總結報告提交共8項二級指標;項目績效包括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建設、循環經濟標準制修訂、循環經濟標準化信息平臺建設、循環經濟標準貫徹實施和循環經濟發展成效共5項二級指標。同時,本研究對考核評估工作程序也做了部分改進,主要是驗收方式的改變,由原來國家標準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逐個組織專家組到現場驗收,改為委托地方質檢部門組織開展驗收,同時增加“隨機抽查復核”機制,成立抽查復核組,由國家標準委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省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進行抽查復核,根據考核評估分數和抽查復核結論最終確定考核評估等級。考核評估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見表2)。考核評估合格及以上的試點單位,一經發現申報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視情節做出書面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至撤銷證書的處理。
5結語
作為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的一項重要內容,考核評估機制在試點的績效評價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本研究發現,需改進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的組成、評分項和驗收的方式上。通過本次改進,為建立更契合試點實際評估需求的《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打好基礎。
作者:吳麗麗 付允 林翎 陳岳飛 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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