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生育率下降的家庭經濟因素分析論文
問題的提出
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報顯示,全國總人口接近13.4億,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萬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長率1.07%下降0.5個百分點。數據表明,十年來我國人口增長處于低生育水平階段。生育率長期低于人口更替水平必定導向人口負增長,學術界通常以總和生育率(TFR為2.1的參照來判斷生育率是否低于更替水平。據郭志剛對2006年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調查數據的分析,上世紀90年代中期之后的十年間中國的TFR大體都在1.4以下[1],表明我國已經跨入低生育國家行列。過去人們常常認為是計劃生育主導了中國生育率的下降,但是現在的TFR水平甚至低于生育政策要求,可見,我國的低生育水平固然離不開計劃生育政策的作用,然而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實施的一胎化計劃生育政策不能夠解釋為什么最近十幾年中人口生育率呈加速度下降的趨勢并且低于生育政策的要求。對于這一現象,顯然還存在計劃生育政策之外的解釋空間。國內對低生育水平的研究大致可分幾類:從生育政策角度解釋(包蕾萍,2009);從人口統計學角度分析(郭志剛,2008;陳衛、吳麗麗,2006>;從經濟學角度做實證研究(羅艷麗,2003;徐安琪,2004;葉文振,1998;徐安琪、張亮,2005>。經濟學視角的研究大都以實證資料對中國孩子的成本和效用進行基本描述和分析,有的樣本還較大,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局限是沒有引入收入變量。本文從家庭需求理論的角度,分析家庭收入、子女價格、子女效用等變量及其對我國人口生育率下降的影響,以期對這一現象作更全面的解釋。
相關變量:一個分析框架
1.收入
從消費角度而言,子女作為一種耐用消費品可以為父母提供“效用”,并通過無差異曲線同其它商品提供的效用進行比較。無差異曲線與預算線相切決定的消費者均衡點表示消費者在這個點的價格與數量達到了均衡,即消費者在預算條件下達到了最大效用。預算線受收入約束,隨收入變化而左右移動,從而消費均衡點也相應移動。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當收入增加時預算線向右平移,與水平更高的無差異曲線相切達到新的均衡;反之預算線左移與水平更低的無差異曲線相切。無數種收入水平可以得到無數個消費均衡點,連起來得到一條斜率為正的收入-消費曲線,它表明在消費者偏好和商品價格不變的條件下,消費需求量與收入呈正方向變化。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我國居民的收入穩步增長。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例,最近十年間翻了番以上,年均增長9.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年均增幅超過農村,2010年達到19109元。收入增長理應引起子女需求量的相應上升,然而,收入影響子女需求數量的同時也影響子女質量,只有結合數量和質量才能更全面理解收入對子女需求的影響。這里有必要引入兩個彈性概念:子女需求的數量收入彈性和子女需求的質量收入彈性。前者指家庭收入變化一個百分比所引起生育子女數量的變化比率,后者指家庭收入變化一個百分比所引起的單位子女的支出額變化比率。收入的增加必定增加一般產品(劣質產品除外')的支出額,從長期來看收入的增加會增加用于子女的支出額。但通常子女需求的數量收入彈性小于質量收入彈性,即增加的子女支出額中大部分用于提高子女質量,如增加教育投入、改善生活條件等。這好比家庭收入提高后,人們更加在意商品質量而非消費數量。雖然至今還沒有直接關于子女需求的質量收入彈性大于數量收入彈性的實證研究,筆者在這里用與教育有關的兩個指標作為間接佐證。因為眾所周知,教育是提高子女質量最重要的途徑,在我國現階段,家庭教育投入也成為提高子女質量的最重要的支出之一。
第一個有關指標是每十萬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數,它揭示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比率。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揭示,至2010年底,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為8930人,增幅達147%。始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高等教育收費制度使家庭在每位子女高等教育上的支出急劇攀升,然而在此背景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所占比率卻大幅上升,說明家庭的教育消費在以相當快的速度增長;
第二個指標是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率。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率是家庭的教育支出與家庭收入之比,揭示家庭教育支出給家庭帶來的經濟負擔水平。2009年王遠偉以對中國11個城市2000多個大、中、小學生家庭的教育投入情況調查數據為基礎計算得出,有在學人口的城鎮居民家庭每年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率約為48.13%。考慮到這次人口普查發布的家庭規模是平均每戶人口為3.1人,城鎮家庭規模可能更小,因此可以大致認為48.13%的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率反映的是每個家庭一個子女的情況。如此高的教育支出負擔率條件下,如果家庭增加子女數量就意味著家庭將要舉債保證子女接受現有的教育,這進一步說明子女的質量收入彈性高于其數量收入彈性。
然而,子女需求的質量收入彈性大于數量收入彈性在我國并沒有絕對的普遍性。對少數民族農村地區的調查顯示,被試對子女質量的追求并不強于對其數量的追求。在較高的子女需求數量收入彈性下,“逆向”選擇存在可能。在特定經濟資源條件約束下,村民仍然可能選擇數量對質量的替代。呂昭河等對海南五指山福關村黎族婦女的調查顯示,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被試還是愿意多生。在收入水平低到只能維持生活必需品的條件下,強烈的生育愿望會導致對非生存必需品支出的擠壓,比如教育投入尤其是對女孩的教育投入。村民往往以減少子女教育支出來維持增加生育數量的基本撫養開支[3]。
因此,考慮到存在多元的生育文化、生育政策和社會環境等因素,子女需求的數量收入彈性雖然較小,但仍然為正。
2.價格
消費者均衡不僅隨收入變化而變化,也會隨商品價格變化而變動。假設其它商品價格和收入不變,消費者均衡點隨子女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價格上漲意味著實際收入下降,從而預算線左移與更低水平的無差異曲線相切得到新的均衡;反之預算線右移與更高水平的無差異曲線相切。每一個價格水平將對應一個均衡點,連接所有均衡點得到一條價格-消費曲線。由價格-消費曲線推導出一條斜率為負的消費者需求曲線,需求曲線表明商品價格與需求量呈反方向變化。
子女價格指生養子女的成本,包括顯成本和隱成本兩個方面。顯成本指從懷孕到撫養子女成人的整個過程的全部經濟支出,主要包括子女出生前的相關費用、生活費用、教育費用、醫療保健費用以及結婚成家的相關費用等;隱成本主要指父母因撫養子女而付出的時間和精力。經濟學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成本概念:機會成本。由于經濟資源的稀缺性前提,當一個經濟單位用一定的經濟資源投入于某產品時,同樣這些經濟資源就不能同時被用到其它方面。換句話說,這個經濟單位所獲得的特定收益是以放棄用同樣的經濟資源來用作其它物品時所能獲得的收益為代價的。簡單地說,機會成本就是指作一種選擇而放棄其它選擇時可能得到的最大收益。子女的機會成本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指父母用在子女生養上的經濟費用,因投入到子女身上而放棄投入其它領域時可能獲得的最大收益;另一部分指父母付出時間生養子女所放棄的同樣這些時間投入到其它方面可能獲得的最大收益。
由于經濟的發展以及家庭追求子女質量的動機,子女的各項顯成本明顯增加。尤其是教育支出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較大。王遠偉調查研究顯示,大學生1年生均學校支出(主要包括學雜費、住宿費等為7040.27元,校外支出(主要包括考證、培訓、購買電腦等用品)為7464.16元,兩項相加接近1.5萬元。這個數字相當于農村家庭1年的純收入,相當于城鎮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30%(根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00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結合第六次人口普查家庭規模測算)。此外子女結婚成家的相關費用在城鎮家庭子女支出中也逐漸凸顯,由于城鎮住房的商品化、市場化,成年子女特別是兒子的結婚住房支出成為不少城鎮家庭的沉重負擔。徐安琪的調查顯示,除了子女年幼尚未考慮此事的之外,三分之一以上有兒子的父母認為應盡全力幫助兒子解決結婚住房問題。有女兒的父母也有15%認為應盡能力承擔女兒的結婚住房費用,部分家庭已為待婚子女的結婚住房支付了3-50萬元的費用。顯然,子女顯成本存在城鄉差別,農村地區低于城市地區。正如貝克爾認為,人們經常認為由于偏好上的差別,農村的家庭規模大于城市的家庭規模,然而,即使沒有偏好上的差異,由于農戶在子女養育上存在相對成本優勢,他們也可能傾向于更多地生育。鑒于城鄉子女養育成本的差別,就子女的顯成本方面,本文認為有兩個不能忽視的因素:城鎮化和流動人口。這次人口普查顯示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557萬人,占總人口的49.68%,比10年前上升13.46個百分點,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15萬人,占50.32%。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鎮化率提高很快。1990年到2000年城鎮化率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2000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上升1.3個百分點,說明最近10年城鎮化率在加快,城鎮人口在加速增加。由于城鎮子女成本高于農村,不斷增加的城鎮人口比重從宏觀上增加了子女養育成本,而減少了子女數量的需求。這次人口普查還顯示,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地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6個月以上的人口為26139萬人,比10年前增加11700萬人,增長81.03%,表明流動人口大量增加。我國現階段流動人口的主體是青壯年,由于流動而導致的婚姻生育推遲或由于更多的機會和新的追求而導致的競爭效應等因素都可能導致青壯年流動人口較低的生育水平。陳衛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分析了遷移與生育率的關系,結果表明流動遷移對生育率有非常顯著的影響,城市流動人口的生育率不僅低于農村本地人口,也低于城市本地人口。可見,快速提高的城鎮化率和不斷增加的城市流動人口對全國人口生育率有負向貢獻。
上世紀80年代以前,由于家庭子女數較多以及傳統的居住社區,父母直接花在子女照看方面的時間和精力較少,有人形象地稱這種養育方式為“放養”。相比之下現在的父母花在子女身上的直接時間和精力較多,子女成長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方面都需要父母關注,可見現代子女的隱成本增加了。
隨著經濟發展,投資渠道更多,資本投資回報率更高,時間的邊際回報率也提高了,所以無論是養育子女的經濟資源還是時間,其機會成本都有提高。
拓展分析子女成本還包括母親的生理成本和心理成本。前者指母親為生育孩子所付出生理代價,包括懷孕期間的不便及不適感,生產時的痛苦和相關的健康風險,照料孩子的疲勞等;后者指母親因生養子女而必須放棄參與社會經濟生活及自我發展的機會所產生的心理無奈甚至痛苦。由于醫療技術的提高,婦女懷孕、分娩的痛苦以及有關的健康風險呈下降之勢,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以及收入水平的提高,使用更方便的家庭設備和雇傭保姆可以幫助減輕婦女照料子女的疲勞。可見,現代社會母親生育的生理成本下降了。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婦女的教育背景和社會地位不斷提高,她們有比以往更多的機會參與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有比以往更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由于時間資源的有限性,生育子女與追求自我價值實現二者之間的矛盾更加難以調和,給婦女帶來更大的心理痛苦。因此,現代社會母親生育的心理成本在提高。
以上分析說明子女的價格性養成本呈上漲趨勢,從而子女的需求數量呈下降趨勢。
3.效用
需求理論中,效用指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時所感受到的滿足程度,是消費者對商品滿足自己欲望的能力的一種主觀心理評價。子女效用的變化會導致子女需求數量的變化。根據基數效用論的分析,消費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條件是:PA+P2X2=I;MUi/Pi=MU2/P2=X。其中朽表示子女的價格,為子女的數量,P2表示其它商品的價格,X2為其它商品的數量,I是收入,MR、MU2分別表示子女和其它商品的邊際效用,X是不變的貨幣的邊際效用。如果MU1/P!MU2/P2消費者則做相反方向的調整,直至MUi/Pi=MU2/P2。
子女的效用包括:
(1)心理效用或愉悅效用,即子女給父母帶來的心理滿足和快樂;
(2)勞動-經濟效用,即子女作為勞動力給家庭提供勞務或貨幣等經濟收益;
(3)保險效用,即子女給父母提供潛在養老保障的效用,即人們常說的“養兒防老”效用;
(4)經濟風險效用,即子女承擔家庭經濟風險的效用,如“父債子還”;(5)長期維持家庭地位的效用,即在某些特定社會環境中,子女能夠提高父母及家庭的社會地位;
(5)對擴展型家庭作貢獻的效用,即子女延續家族的姓氏和香火、“傳宗接代”的作用。
萊賓斯坦認為從動態角度看,隨著經濟的發展、家庭收入的增加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子女的后五項效用即與經濟有關的效用呈現出一種遞減的趨勢,而心理效用的變化難以確定?。本文認為子女給父母帶來的效用水平在子女成長的不同階段有所不同并隨社會的變遷而變化。具體來說,心理效用在子女未成年階段比較高,子女成年和獨立后,家庭空巢化,子女給父母情感上的滿足也趨于下降。勞動-經濟效用在經濟緊缺、生活水平不高的年代較為突出,在這樣的環境中子女很小就給父母分擔家庭責任,與當時較低的撫養成本相比,子女提供的勞務和貨幣更突出,此時子女表現為一種生產品,家庭對子女的需求有較強的剛性。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得到極大的改善,子女的勞動-經濟效用已經明顯下降,父母對子女的主觀預期經濟效用和實際經濟幫助都下降了。從主觀預期來看,只有10.83%的家長很希望子女為家庭掙錢,表示“一般”和“不希望”的分別占28.34%和60.83%。從實際經濟幫助來看,據2000年對湖北松茲千余名已婚男女的調查,每年給予不同住父母的經濟凈幫助合計為87元。保險效用和經濟風險效用由于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變以及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也日益下降。有研究表明父母對子女工作后和自己年老體弱時的經濟幫助和贍養企盼很低,86.3%的研究對象認為撫養子女的經濟成本肯定比得到的多得多?。長期維持家庭地位的效用和對擴展型家庭作貢獻的效用在傳統社會比較突出。近幾十年來,由于社會變遷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結構和家庭觀念已經發生了很基本的變化,尤其在城市地區獨生子女家庭、核心家庭占主導,子女的這兩類效用日漸式微。北京市民對子女繼嗣效用期待明顯較低,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只有15%認同生育目的是傳宗接代,高學歷者則無人持這一看法。對上海市的調查表明,父母把“傳宗接代”作為生養子女的最大期待的僅占3.8%。總之,當代子女的效用已經下降,從需求理論而言,這將導致子女的需求數量相應減少。
綜上所述,收入的增加可能導致子女需求數量的增加,但由于數量收入彈性小于質量收入彈性,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用于提高子女質量的支出,子女需求的增量被縮小。同時,受價格上升和效用下降的影響,子女需求增量進一步減少,從而形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態勢。
均衡人口發展的進一步思考
我國多年來的低生育水平導致了人口年齡結構的深刻變化。分析歷次人口普查年齡結構圖發現,1963年的是典型金字塔型,塔基的少兒人數多,塔尖的老年人口少。2010年的年齡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突出表現是老年人口比重加大而少兒比重大幅減少。眾所周知,這樣的年齡結構至少會導致兩個后果,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不足。前者在我國已經出現。這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10年前上升2.93%。全國老齡委《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顯示,至2020年老年化水平將為17.17%,表明老齡化進程很快。勞動力短缺的問題雖然還未普遍顯現,但近年來在東部發達地區某些時段或區域出現的缺工現象可能是這個問題某種程度的體現。從人口發展規律出發,改善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合理選擇是要抑制過低的生育率。雖然我國依然是人口大國而且還未達到人口總量高峰,但由于人口政策的慣性大,應該未雨綢繆抑制過低的生育率。除有步驟、有條件地放開胎數外,還應考慮以經濟福利和社會保障為主要手段的鼓勵型人口控制代替經濟、行政處罰的限制型控制,以引導和鼓勵的柔性方式對家庭生育意愿及行為進行理性約束。比如給予響應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以社會保障、稅收、公共事業費等方面的政策傾斜。此外,從更寬泛的層面考慮,穩定房價以降低城鎮居民住房成本,改善城市流動人口的生存狀況,減輕家庭教育支出負擔都是抑制過低生育水平,同時提高人口質量的相關舉措。
【人口生育率下降的家庭經濟因素分析論文】相關文章:
傳媒產業發展的人口因素研究論文提綱11-17
人口紅利對經濟發展的影響論文03-11
職業選擇影響因素經濟學分析03-29
分析經濟轉型與低碳經濟間的關系論文02-19
淺析公路經濟效益影響的因素及對策分析12-09
經濟法的權利本位分析論文03-11
管理審計的經濟學分析論文03-08
軟件盜版問題的經濟學分析經濟論文02-23
鍋莊舞在全民健身運動中經濟因素論文11-22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