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貽琦體育教育思想分析論文
一、體育目的:“救國的根本問題”
對于當代人來說,歷史是不容更改的過去,而對于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來說,他們只能在特定的歷史氛圍中有所行動。在動蕩的社會中生存,“體育至關重要,人所盡知,特別是在我國目前的國勢之下,外患緊迫之時,體育尤應人人去講求。身體強健,才能擔當艱巨工作,否則任何事業都談不到。”[1](P1”1)個人的命運在時代的洪流中跌宕起伏,只有強健的體格才經得起如此考驗。在5時局與健康6中,梅貽琦特別強調:“看起來覺得平常,其實即救國的根本問題:本校向來注重體育,然而還有許多同學的體力不強,這是應切實注意的。,,身體之強弱,關系一己之成就甚大。如果體氣不充,精神不足,事業前途既屬可憂,而關系壽命之修尤大。將來畢業出去擔負任何工作,均以體力精神為前提;外患如此緊急,如作長期抵抗,是要靠各個人的全副精力去工作。”“我們要將靈敏的腦力,寓寄于健全體魄之中。而后才能擔當艱巨,才能談到救國。”[1](P87)在那個年代,注重體育,強健身體,不僅是為個人負責,更是為國家負責。所謂“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也是這個道理。雖人稱梅貽琦“寡言君子”,但他在體育問題上充滿實干精神。他不是僅僅在口頭上說說,還身體力行,行動方式有兩種:一是親自參加與體育有關的活動。如清華開辦暑期體育學校,他去當名譽校長,在開學典禮上語重心長地告訴大家體育的重要性;學生參加各種比賽,他去觀看或指導,會因為賽場上學生的表現而感慨萬千,哪里需要梅貽琦,梅貽琦就會出現在哪里。二是重視體育教師,馬約翰就是明顯的例證。在羅家倫當清華校長時,馬約翰一度不受重用,而在梅貽琦掌管清華大學時,馬約翰有大量的空間發揮他在體育上的才華。
二、體育習慣:“樂事運動”
清華學校有著頗為優良的體育傳統。自周詒春校長提出普及學生體育運動以來,清華一以貫之(不過在羅家倫任校長期間,體育地位有所下降)。在任職校長期間,梅貽琦堅持一個原則)))普及原則,他說:“清華對于體育,素來以普及為原則,以養成全體學生有樂事運動習慣為目的。”[2](P37)“故必使在校各個學生,皆得受相當之訓練,使其體力增長,能應將來做事之需要,而毋為心知之累,斯為體育之真目的,斯為在校學生人人必須注意之工作。”[1](P67)由此可以看出,梅貽琦所提倡的體育不僅僅是一種課程,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這要求學生不僅要運動,而且要爭取人人都熱愛運動,唯有熱愛,才能堅持。這種堅持,不是止于課堂之內,還要延伸到生活之中,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梅貽琦對于清華學生提出的體育上的雙層目標:其一,增強身體素質,這是最基本的目的;其二,人格養成與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這是體育的“真目的”。但是,這樣的“真目的”并非人人能夠理解,所以梅貽琦在清華學校開設的暑期體育學校的開學典禮上說:“在體育學校課程中,會有心理學、生理學等,這也許是有些人所不了解的。須知體育之目標,不單是造就幾個跑多快、跳多高、臂腿多粗的選手,不單是要得若干的銀盾、錦標,除此之外,也許可以說在此之上,還有發展全人格的一個目標,因此生理學、心理學之列為體育學校的課程中,便不算稀奇了。”[1](P69)在梅貽琦看來,體育不僅僅是一種鍛煉的方式,還是一種道德、性格養成的方法。正如語文的外延與生活的外延是一樣的,體育的外延與生活的外延亦無二致。而這樣的認識高度不是人人能夠達到的,所以梅貽琦再三強調,“體育主旨,不在練成粗腕壯腿,重在團體道德的培養。,,吾們在今日提倡體育,不僅在操練個人的身體,更要藉此養成團體合作的精神。吾們要籍團體運動的機會,去練習舍己從人、因公忘私的習慣。”[1](P1”1)
三、體育運動:“道德為重”
運動道德(sportsmanship),也可稱為是“運動家精神”,其內容主要包含同理心、公平競爭、關心、正直、合作及勇于面對挫折,同時要遵從規則、裁判及相關工作人員等要素(黃致杰、陳鎰明,1995)。西方體育標準理論也認為,在比賽中,學生要“具有良好的體育品質,他們勝不驕敗不餒;他們尊重對手并言行一致;他們對生活有透徹的理解,不會因為暫時的勝利或失敗而大喜大悲。”[3](P21”)這不僅是西方的紳士風度,也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胸懷。而梅貽琦認為的運動道德,其實就是一種“勝固欣然敗亦喜”的紳士風度,在比賽中重要的不是最后的成績,而是享受這個過程,并在這個過程中學習與人合作的能力,學會因公忘私。在5清華體育概況6一文中,他特意提出這一點作為清華體育改進之處要注意的地方,“注意運動道德:從事運動者,道德為重,精神尚次之,否則雖力大如牛,將如無羈之馬,奔放逐斗,無往而非害事之母,如此將影響其將來一生事業,實非淺鮮,故體育部極為注意于此。”[2](P38)如果只是野蠻其體魄,而無文明其精神,會造成惡劣的影響。這是學生在體育運動中要注意改善的地方,也是學生在所有比賽中都要堅持的底線,只有堅持這個底線,才能培養出既健康又文明的人才。(本文來自于《教育與教學研究》雜志。《教育與教學研究》雜志簡介詳見.)
四、體育實踐:課程與比賽
目標的實現必然要依托某種形式。梅貽琦為了實現體育目標,有兩種主要方式:一是必修課程,二是鼓勵學生比賽。
(一)必修課程
體育成為清華學校的必修課程是在1919年體育館建成之后,聞名遐邇的強迫運動停止,課程取而代之。既然是作為一種課程,那么對師生、課程內容和考試以及學校的教學設施都會有所要求。首先,要注重學生的體育基礎,要達到普及的目的,就必須使學生在起跑線上盡量一致。在5清華體育概況6中,梅貽琦就提出:“著重基本訓練:本校自民國十八年改大學以來,因招收來自各方之中學畢業生,入學年齡既較長,而其以前所受之體育訓練,尤不一致。初經體育部短期精密之試驗,深知欲達到體育普及之目的,此后非著重基本訓練不為功。故本校近年來,極力注意于此項體育工作。”[2](P38)在測量學生體育基礎方面,梅貽琦有所創新,即從事體能標準測驗,他說:“吾國大學生之體能標準,尚無確切表,茲為鼓勵大學生為達到其各人可能體能成績起見,體育部按歷年清華學生體育成績之大概,已編制一體能測驗表,每年按項測驗全體學生兩次,預計四年之后,即可以擬制成清華學生體能標準表,更可備吾國各大學參考之用。”[2](P38)在梅貽琦的體育理念中,不得不提的一點就是他對女生運動的鼓勵:“近年清華女生對于運動興趣,雖較以前略有起色,然自動從事體育鍛煉、感覺運動有濃厚興趣者,究是少數。此后擬嚴訂女生體育訓練規程與標準,勤加領導,俾漸養成全體女生有樂事運動之良好習慣。”[2](P39)其次,課程的內容和考試的規定都比較詳細。在5清華學校的教育方針6中明確提出:“清華大學學程中尚有重要之一部,是為體育。凡在校諸生,每學期皆為必修,學分固不算在學分總數之內,然非體育及格者,不得與畢業考試。”[1](P67)有關課程的規定,要求嚴格且被強有力執行。在教育方式上,有時需要適當的強迫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體育課程明顯不是靠人性化的關懷就能夠執行起來的。這種方式極大地促進了清華體育的發展。到1933年,梅貽琦提出要創設體育系,他指出:“清華注意體育,以及清華體育設備之完善,與夫環境之良好,當為全國人士所公認。當此全國缺乏良好體育人才之時,全國人士無不屬望于清華即時創設一完善之體育系。現下我國國立大學中雖有北平師范大學及南京中央大學,設有體育系,而所造就人才有限,不敷社會需要甚巨。清華已有此完善體育設備,又當全國人士屬望之殷,既不必費巨款,何不趁時創立體育系,造就人才,以應社會急需?是以體育部擬即商諸學校當局,從速設立清華體育系。”[2](P39)既然能提出創辦一個體育系,可見當時清華的體育師資必然不容小覷,據5體魄與人格并重:清華大學百年體育紀略6記載,1934年,體育部教師有馬約翰(教授)、夏翔(教員)、趙逢珠(教員)、李劍秋(教員)、涂文(專任講師,當時在美愛荷華大學攻讀體育)、黃中孚(助教)。到抗戰前,清華體育部形成了陣容強大的教師隊伍[4](P46-48)。
(二)自我比賽與校際比賽
比賽是促進學生人格的全面發展和團隊合作精神培養的重要方式。比賽有兩種類型,自我比賽和校際比賽。之所以要鼓勵學生的自我比賽是因每人條件不同,不能一刀切,要因人而異,在自我原有基礎上有所提升就是一種進步。教育要因人而異,體育自然也不能例外。“吾國提倡體育,近二十年,所以尚離普及甚遠者,率多偏重提倡與人比賽及小團體之比賽故(如一校中之球隊,以全體言,故一小團體也),不知各人稟賦不同,環境不同,因上述原因,故不能強人人以能代表某團體向外比賽為唯一促進體育之方法。誠以提倡方法逾偏,而技術稍次者愈裹足不前,而離普及之道益遠矣!故本校體育部,極力鼓勵學生各人對于自己比賽,但有進益,即嘉勉之。如此各自留意,既易周到,興趣亦濃,久之養成人人能比賽,隨時隨事是比賽,則普及目的自達矣。”[2](P38)顯然這是梅貽琦理想的體育比賽,由進步而帶來興趣,興趣漸濃而變成習慣,若是人人皆習慣,即是普及。梅貽琦對于比賽的道德亦有所強調。首先,不能失了風度。在校際比賽中,梅貽琦極其強調運動道德,極其注重這種比賽對于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的作用。在不同的場合,他都一再闡明自己的看法,在比賽中不失風度。“賽球勝負,原屬常事,勝了不過一時快意,敗亦不必視為奇辱。兩校常常集合運動,足以聯絡感情,不可因此反傷感情。外國學校亦有因與鄰校比賽,彼此爭勝認真,動鬧意見。現我校與燕大尚未到那種程度。星期六與燕大比賽,校中遍貼標語,熱烈鼓吹,勉勵隊員努力致勝。這種意思是好的,但不宜由勉勵自己熱心太過,而轉到譏諷他人。這種舉動,至少是顯著吾們不大方的。吾們亦不必管他人怎樣對吾們,吾們自己的態度,總要大氣一點的。以后比賽之時正多,希望大家不把它看做只是比賽腿腳的事,應該亦把它作為吾們養練性格的機會,漸漸得到英美人所謂Sportsmanship。那才是我們學校里提倡運動比賽的最要目的。”[1](P86)其次,學習與人合作。在保持風度的前提下,學生要通過比賽,學習與人合作的能力。正如鮑文認為的那樣:“一個人可以通過比賽習得生活的經驗,如團隊合作、嚴守紀律、重拾生活、不屈不撓、遵守規則和接受有悖于自己意愿的事實。”[3](188)“故運動比賽,其目的不在能任選手,取勝爭榮;在能各盡其可盡的能力,使本隊精神有有效的表現,勝固大佳,敗亦無愧。倘遇比賽,事先覺得無取勝可能,遂避不參加,忘其為團體中應盡的任務,是為根本錯誤。”[1](P1”1)
五、結語
總的來說,梅貽琦的體育教育思想可以稱之為健康與休閑的結合,既有對強身健體的追求,又有紳士風度貫穿其中。主要內容可概括為“兩個一、兩個二”,見圖1。“兩個一”就是一個原則,即普及原則;一個底線,即運動道德。“兩個二”就是體育的兩個目標、實踐的兩種形式。通過課程和比賽這兩種方式來促成體育目標的實現,在這一實現的過程中堅持著運動道德,并且強力執行課程的種種要求,以使所有學生都能夠得以鍛煉,學會與人合作。按照這樣的范式來運行體育課程,推廣體育運動,不僅能夠極大地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也會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風尚。大學服務社會的功能不僅是依靠其培養的人才來貢獻社會,還會因為它自身的影響來帶動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這也是現今社會需要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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