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制小學生養成教育論文
一、要慎重選擇強化物———代幣
選擇合適的代幣是進行“代幣制”教育的第一步,代幣并非是簡單的隨手拈來的讓兒童感興趣的物體,而是需要慎重選擇的。著名心理學家班杜提出了行為矯正的“自我強化”和“替代強化”理論,其中就指出,強化物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但相對于兒童,物質是最直接的也是最能滿足需要的。代幣是一種具有象征價值的物質,對兒童具有吸引力。一般而言,作為強化物的代幣,至少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代幣的權威性。即這些代幣是兒童無法簡單仿造或輕易找到其他物品代替的,從而確保代幣在兒童心中的權威性。代幣只有具備了這種權威性,方可得到兒童的認可,也才能激起兒童追求它的欲望。如果代幣過于隨意,就有可能會給兒童造成“老師不發給我,我自己也能找或者做一個”的想法,這樣不僅不會對小學生的養成教育起到積極作用,反而會造成不良影響,如代幣泛化,這就像貨幣嚴重貶值一樣,一旦喪失其權威性,便不值得兒童追求。二是選擇代幣時還要考慮到方便攜帶,不僅要方便教師可以隨時隨地地發放,更多的要考慮兒童方便用于交換,因為代幣不具有其他的實用功能,其功能只能在行為矯正交換系統中使用,代幣類似于貨物交換初期的等價物,如果不便于攜帶,那么其利用價值將會減少。在通常情況下,教師應選擇一些小的物品,而且最好是教師自己制作的紅花、圓片、五角星、硬片等這些小制作物件,當然也可以根據學生的興趣或實際操作的情況來決定代幣,但不管選用何種物品作代幣,都必須保證其在兒童心中的權威性,同時符合安全、衛生、便于儲存,以及與獎品相比也具有吸引力的特性。
二、發放或扣減代幣的場所要認真選擇
小學生的思維大多以感性思維為主,這就決定了其對物質和現象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是感性的而非理性的。個體是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和獎勵的。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就明確指出,個體有一種緣于天生的愿望那就是得到賞識并給予強化。我們生活中的大多數人其實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渴望被別人認可。賞識強化就成為個體良好行為養成的有效助推力。如果在一個明確的情境中,當個體做出某種良好行為后,立刻能得到別人的肯定或是獎賞,那么以后遇到相似的情境做出相似行為的可能性也會增大。反之,當我們對這一良好的行為不加理會時,個體自然就會產生一種被忽略的感覺,當然也就降低其行為再次發生的積極性。特別是對于小學生低年級個體而言,由于他們對某種行為結果的預見性還不是很強,再加之意志力和自覺性都不高,可能很難將某種良好的行為一直堅持下去,所以,一旦學生出現了良好的行為表現時,就必須給予適當的強化獎勵。基于此,代幣行為實施中的教師在發放和扣減代幣的場合一定要慎重。其原則是,發放代幣時盡量當眾,而扣減代幣時盡量避眾。具體而言就是,當小學生有良好行為表現時,要當著全班學生的面發放代幣,那么接受代幣的學生就會感到無比光榮,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良好行為表現不僅得到了肯定和表揚、不僅讓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個“好學生”,而且還獲得了可相對自由地用于交換的物質獎勵———代幣。之所以要當眾發放代幣,是因為每個個體都希望自己“光輝”的一面為人所知,常言說“好事不出門”,那么教師要做的就是讓好事出門、讓好事傳千里。其實這種公開的榮譽既是一種動力,更是一種壓力。它讓小學生知道,只有做得更好,如果自己做出某種不良行為表現,就與自己的“好學生”身份不符,而且可能受到其他學生的否認或批評。而當小學生有不良行為表現時,教師要扣減其代幣時,最好選擇相對比較避眾的場合,如教師的辦公室或教室學生比較少時,也可以是在進行家訪時在學生的家中。因為,無論何種原因,扣減代幣是一種不“光彩”的行為,而被扣減代幣的個體其實不想讓太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不“光彩”,所以,教師要做的是把“惡事傳千里”變為“惡事未出門”。然后,教師再真誠地和小學生溝通,說明為什么要扣回其代幣,如果想要再次得到代幣,只有用自己良好的行為表現來換取。這樣,既保住了小學生的“面子”,同時也讓其知道改正的方向。
三、要正確恰當地運用強化策略
根據小學生的特點,為了更好地實施代幣制和達到預期的目的,應注意以下幾方面:首先,協議平等,具有可操作性。教師應以與小學生平等的姿態來和小學生達成一致的協議。這樣,小學生更容易也樂意接受,且操作性強。在建立約定之前,教師要與學生確立明確的方案,在此方案中雙方應對要形成或約束的行為進行協商,解決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這樣就在無形中培養了兒童的`協商與合作意識,促進了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使兒童的心理逐漸成熟。協議要對小學生不良的行為有較好的約束作用。其次,循序漸進,不斷強化。教師在達成協議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絕不要好高騖遠,試圖一蹴而就。在實施代幣制的過程中,應注意循序漸進。學生由不好的行為習慣向良好的行為習慣過渡時,教師應及時給予獎勵,讓學生的行為得到強化,注意循序漸進,不要操之過急,直至良好的行為習慣內化。再次,進行獎勵時,不能完全滿足。就小學生而言,他們的需要就是良好行為表現的吸引力。小學生的一切行為也正是圍繞這個需要進行的。但是一旦這個需要得到了滿足,那么這個需要不再對小學生具有吸引力,對他們不良行為也不會有約束力。所以,教師在對小學生的行為用代幣進行獎勵,并以此希望行為得到強化時,就一定要注意不能完全滿足。最后,獎勵必須要及時。老師在給小學生發放代幣物的時候,切記要及時,一旦小學生做出良好的行為時,教師要立刻給予代幣獎勵。早期著名的生理學家巴甫洛夫,用其經典條件反射實驗告訴我們這樣一個基本原理,預期良好行為出現以后,教育者如果不給予及時的強化,就可能會致使該種行為消退或泛化。在養成教育過程中,如果孩子做出某一良好的行為,教師沒有立即給予獎勵,會造成孩子意識上的混淆,孩子可能會認為,這一行為可能不會受到獎勵或者老師分發代幣并不是客觀公正,導致孩子不會將該行為繼續強化。因此,條件允許的話,教師應該立刻給予獎勵。
四、要熟練運用代幣的發放與扣減策略
(一)代幣發放或扣減要及時
只有這樣,小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就能立即得到強化,也使孩子明白了為什么會得到獎賞,從而在相似情境下重復出現這種行為。
(二)要有適度的標準
如果標準太高,會超出孩子的實際能力范圍,孩子不管怎樣努力都不會得到代幣,那么孩子就會失望,并且不再會為之付出什么努力,那么代幣制也就沒有意義了。但是標準也不能定得太低,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孩子是不會懂得珍惜的。所以,獲得代幣的標準要適中,稍微高出孩子實際水平一點,這樣孩子知道只要他們努力就會得到代幣。在一開始實施代幣制的時候,教師考慮的范圍要更廣一點,得到代幣的機會多一點。如對同學、老師有禮貌,上課的時候能認真聽講等等,這樣就更容易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三)代幣制應分為多種代幣,每種代幣都賦予不同的分值
教師發放的代幣不是簡單的“同一制”。學生的行為表現與所達到預期的程度來給予不同的代幣,在不同時期和不同的任務難度所給的代幣應有所差別。
(四)教師應建立懲罰制度教師應讓孩子知道:有獎勵也有懲罰,如果做錯事了,就應該扣除相應的代幣。如:沒交作業或者打罵他人,就應收回他相應的代幣(家長和教師應提前制定某一具體行為獲得或扣除相應的代幣的個數),做錯事就應該受到懲罰。以此來減少不好行為的再次發生,從而達到約束、矯正的目的。
五、要適時調節不同強化階段代幣的功能
教育者在實行代幣的過程中,除了要及時地發放代幣這一物質獎勵外,還要經常對其進行精神上的鼓勵,因為唯有如此,才能不斷提高他們對目標行為發生的興趣,從而能認真地執行先前的計劃。因為有期望伴隨,兒童會覺得完成整個過程充滿了樂趣與挑戰,不至于半途而廢,從而能夠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段內來矯正不良行為。實施代幣制的最終目的是運用激勵原則讓接受行為矯正的小學生目標行為的實現。在這一過程中,學生每一個階段所要求矯正的行為必定有所不同。因此,實施者要根據小學生的實際情況,對所矯正的行為有階段性的調整代幣系統。在調整過程中,要逐漸減少代幣的發放,或者是將相同物品所對應的代幣數量增加,以延長其取得強化物的時間,增強其行為時間,最終停止強化物,過渡到自然情境中。同時,也要提高其自我效能感,讓接受矯正的小學生體會到自身發生良好變化,提高其內部動機,逐漸把兒童的良好行為的產生由最初的他律狀態過渡到自律狀態,從而促使其能更持久有效地實現目標行為。
總之,對于小學生的養成教育,家長和教師要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要著眼于把小學生培養成為講文明、懂禮貌、愛學習和愛勞動的兒童。還要不斷地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進而逐步地引導小學生形成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是一個長期的、反復的、不斷前進的過程,它的實現甚至要貫穿于整個人生的過程。代幣制只是眾多教育手段和措施中的一種,只要家長、教師等教育者運用得當,相信對于兒童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是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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