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動態管理探析
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動態管理,可有效處理多方管理主體的關系,明確項目管理目標責任,及時發現并解決管理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摘要: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工程建設數量與規模都有所增加,促使工程項目越來越復雜,為更好的實現工程項目的有效管理,加強對建設工程進行動態管理其意義不言而喻。本文針對現代建設工程發展現狀,對其項目動態管理內容、特征、方法等加以概述,根據個人多年的工作實踐,具體分析動態管理中的協調技術,希望能夠為同行業帶來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建設工程;協調技術
伴隨城市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建設工程不僅數量有所增加,其建設規模也不斷擴大,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的基礎,但是由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十分復雜,其中包含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實現項目動態管理成為有效途徑。
一、工程項目動態管理概述
(一)管理內容
基于建設工程項目具有的管理主體多、項目目標責任不明確、受內外部多種環境因素影響等特點,在進行建設工程管理時,需要多方項目管理人進行協調,比如說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工程建設中勘察單位等,需要明確各單位應具有的責任,并根據項目受環境因素引起的變化,通過分析判斷、協調處理,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實現項目管理的最終目標的過程。進行項目動態管理,應重點對項目成本、工程進度、工程建設質量三個方面的動態協調與質量控制,促進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開展。
(二)管理特征
根據相關實踐研究表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具有如下幾方面的管理特征:首先,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屬于宏觀管理。較施工項目管理而言,工程項目管理不僅包含施工單位,同時所有參建單位都是項目管理的主體,項目目標也以建設產品的完成為主,管理過程強調對技術、物資、人員等的動態控制,屬于宏觀管理。其次,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屬于過程管理,將大量的財力、人力、物力投入后,需要根據項目具有的實際情況,以及內外部環境現狀,實現對工程項目的整個過程過程,建設工程項目的動態管理過程分為八個,分別是撰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招投標、項目施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項目后評價。最后,協調與沖突處理是項目動態管理的重要手段。有效的協調手段可以避免多方管理者發生沖突,有利于疏通項目建設中各方關系問題,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但是受諸多因素影響,沖突有時會不可避免發生,進行沖突處理是解決矛盾的關鍵手段,可改進與完善工程項目的組織決策。
(三)管理方法
工程項目動態管理過程復雜,應有效運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對其進行管理,促進工程項目管理的實效性。分層管理與PDCA循環控制是當前運用較廣的兩種管理方法,現對其進行具體分析。第一,分層管理。基于項目工程管理過程的復雜性,對其管理進行層次劃分根據層次的不同,所具有的管理責任與任務有所差異。決策層是工程項目動態管理的中樞,負責工程項目的全面管理與協調工作,需制定項目總體計劃與施工力量;管理層主要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綜合效益目標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優化工程項目的造價、工期與質量等問題。實施層指動態管理的具體實施單位,主要有施工單位與勘察單位等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做好過程控制是實施層具有的重要責任,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實施層要做好內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完成任務指標。第二,PDCA循環控制。動態管理重點在于對過程的質量控制,計劃(P)、實施(D)、檢查(C)、處理(A)則是重要的過程質量控制體系。根據工程項目管理現狀,具體分析環境因素產生的影響,從而找出原因制定問題解決計劃,并將計劃內容在管理過程中具體實施,對實施結果進行評價檢查,總結有效經驗納入管理標準之中,對尚未解決的問題或者現階段出現的新問題再次進行分析,循環進行質量控制。
二、項目動態管理的協調技術
(一)溝通
溝通是工程項目管理中較為常見的方式,為實現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管理者之間可彼此進行交談,實現觀點、信息、意見等互換與分享,促使管理系統內部人員相互信任,增進相互之間的了解。若對溝通方式進行劃分,根據劃分依據不同,其形式多種多樣,管理者之間進行溝通時既可以進行正式溝通,也可通過非正式溝通方式對項目目標進行交流。借助溝通技術,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更加融洽,良好的人際關系同時也增強了項目建設的凝聚力。
(二)協商
商議與商量即為協商,該種協調技術主要根據項目計劃進行,為解決某些事情而開展。地點、時間、進度是協商的三大要素,進行協商時一定事前對要素內容加以確定,從而提高協商效率。因協商具有一定的時間性,時間緊迫的一方更易在協商過程中做出讓步。
(三)談判
談判較協商更具嚴重性,主要對雙方認為重要的問題進行,若不能達成雙方都能接受協議,將會引發矛盾沖突。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過程中,進行談判協調需要準備的材料較多,涉及的工程內容比較廣泛,比如說圖紙質量、進度報告、監理依據、新型工藝技術、責任范圍等等。只有雙方就談判問題達成一致協議,談判結果雙方再無異議,才代表談判協調成功。
(四)通報
由于建設工程項目開展與實施過程中有多方單位參與,項目活動的進展情況需要及時告知相關單位,比如說匯報、報告、通知、請示等,這類通知活動則被稱之為通報。作為重要的協調技術,進行通報工作時應做好如下幾點:第一,通報應及時、內容應全面。對項目進展的了解主要借助通報獲得,若內容不全則無法獲得詳細信息,不利于下一步工作的開展。第二,通報形式的選擇應嚴謹。通報形式具有一定的適用限制,針對不同的組織關系,應科學選擇通報形式。
結語
綜上所述,動態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實現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建設工程項目日漸復雜多樣,項目建設過程中受內外部環境影響,為更好的提高項目管理效率,必須重視動態管理,加強對現代動態管理技術的運用,充分運用項目協調技術,疏通項目建設中各方關系問題,減少矛盾沖突的發生。
參考文獻
[1]王關成.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的技術研究[J].中華民居(下旬刊),2014(0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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