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市場經濟背景下民商法的承載的倫理內涵
引言:法律的發展離不開倫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民商法承載的倫理內涵,以下是小編對市場經濟背景下民商法的承載的倫理內涵的論析,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法理和倫理是兩種引導和制約人們行為原則的社會規范,同時又能夠保障經濟社會的發展。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民商法承載的倫理內涵,相比以往更加豐富。本文從人性的精神特質和市場經濟的自由競爭特性出發,結合法律和倫理,詳細闡述了在市場背景下民商法所承載的倫理內涵。民商法承載的倫理價值觀,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將更加順應自然規律和社會要求。
【關鍵詞】民商法;市場經濟;倫理內涵
前言
法律與倫理的關系,就是兩者相輔相成,互為表里。法律的發展離不開社會倫理道德的支撐,而社會倫理道德的發展和創新同時又是基于法律制度。法律總是盡可能地展示出社會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法律制度的產生同時也是倫理道德觀念走向法制化的一個過程。在市場經濟背景下,法律背后所承載的倫理,道德觀念,將更加符合社會發展的現狀。同時也是對倫理道德觀念的不足進行補充。
一、概述
倫理是指人們相互關系應遵循的道理和準則,其本質是一種社會規范。包含社會關系中所有的道德觀念方面的問題。法理指形成某一國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門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學理由。在一定關系上,公民通常會將法律和倫理兩種觀念割裂開來,所以法律的制定是需要參考,包含一定的社會倫理道德。無法的東西和道德的東西都不能獨立地存在,而法律必須以倫理的東西作為其承載基礎。法律和倫理的關系,是倫理的主觀性和法律的客觀性的有機統一。任何一方的缺失,都會導致法律欠缺主觀性,倫理欠缺客觀性。綜上所述,法律的建立離不開倫理道德的承載。
二、民商法中倫理內涵的體現
1.原則和制度上的體現。民法和商法中的法律條文很多,但是,如果化繁為簡,抽絲剝繭的來看,法律條文中是可以體現社會的倫理內涵。市場經濟是“利己和利他”“己利和公利”以互惠互利為原則,其本質是對個人人格和財產所有權的尊重。這一倫理原則,在民商法中得到很好的體現,比如《民法通則》中對人格權的規定確立了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民法中這一倫理道德的體現,符合公平正義這一社會倫理原則。而在商法中,商法的營利性特性是區別商事和非商事的一個重要特征。這一看似遠離倫理道德的特征實際上是反映了商法中最古老的倫理要求。比如商法制度為商事行為提供一種信用保障,正是應為商法中的這一倫理基礎,才能保障交易雙方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綜上所述,社會倫理道德的基本內涵在法律民商法的法律原則和法律制度上都有重要體現。
2.民商法中充分體現人權。在《民法通則》中,對人權做出了充分的肯定,任何侵犯他人人格權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民法中對人格權的維護,充分反映出我國對人權的重視。而且這一制度性的體現,為我國社會經濟的良好發展也打下堅實基礎。在《侵權責任法》中,對私權的保護也有明文規定,民法所要建立的就是一種公民自由,安全和人格權的重視。民法中的這些原則的體現維護了社會倫理中的公平正義,并且很好地體現這一倫理道德內涵。
3.民商法中誠實守信。信用體系是民商法中的重要體現,也是社會誠實守信這一社會道德內涵的體現。民商法中的這一體現,從法律角度規范了人們的行為,保證商事人公平合理的交易。同時能夠促進社會公平的建設。有了這一約束,才能擺正市場經濟運行的井然有序。當然,誠實守信原則,如果缺少法律的客官支撐,同樣也會蒼白無力。所以,法律和倫理兩者相輔相成,兩者互為表里,缺一不可。
三、法律制度對倫理道德具有反作用
1.法律制度對倫理道德的保障性。民商法強調“己利和公利”的經歷理論,盡管這些法律原則的確立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但是這一制度的建立,為社會市場經濟中交易的公平合理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民商法對社會倫理道德的這一反作用力,能夠促進社會倫理制度的保障和創新。而社會倫理制度作為法律發展的基礎,對法律的發展又提供動力。法律制度對社會倫理的保障,能夠保障社會經濟合理,健康,平穩的運行。同時,市場主體可以合理利用市場中的機會,促進整個市場經濟健康,促進整個社會有條不紊發展。
2.法律制度促進你社會倫理制度的創新。民商法的建立和創新都需要從社會倫理道德中吸取大量養分,在吸取這些倫理道德觀念的同時,又能夠促進社會倫理道德觀念的創新。正是由于法律對社會倫理具有反作用,法律的客官效益在某種程度上,又能夠促進法律成為主觀行為,對社會倫理的創新提供強大制度保障。促進社會經濟健康,平穩的發展。以法律制度為基礎,對市場經濟中的不合理現象進行干預,能夠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應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制度應該更加完善,同時作為法律制度的保障社會倫理道德更應創新和發展,為法律的發展提供更好的主觀保障。
四、結語
法律的發展離不開倫理,而倫理又需要法律的支撐。在市場經濟背景下,民商法的社會倫理道德的體現更加充分。正事應為有這些倫理道德支撐,法律制度才能更加符合經濟市場下的國情,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和公平發展。在今后的發展中,相關法律研究人員,更應加大研究力度,保障民商法中體現更多合理的社會倫理道德,只有這樣,法律才不是一紙冷冰冰的空文。才能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更加接地氣的保障。在市場經濟角度下,民商法的理論體系構建將更加依賴社會倫理,在吸取這些精華時,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使兩者更加融洽發展。
【參考文獻】
[1]劉甫華,法律倫理學視域下商法誠實守信原則研究{J},西南政法大學,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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