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定位問題研究
由于畢業生就業結構及師資結構的限制,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定位為通識教育。基本法律實務能力包括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能力、具有法律工作特點的口頭表達能力(陳述、辯論、說理和證明的能力)、文書能力以及一定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摘要:法學教育的定位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主要有通識教育、職業教育和精英教育三種觀點。本文在綜合梳理三種觀點的基礎上,結合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中的畢業生就業結構和師資結構問題,提出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應當堅持通識教育的定位。在轉型發展過程中,應該通過教學改革提高潛在法律工作者的基本法律實務技能,滿足社會需求。
關鍵詞:地方高校;法學;定位法
學專業是我國高等院校中開設最為普遍的文科專業之一。近些年,法學專業連續被教育部列為就業黃色預警專業。這種狀況的形成有復雜的原因,需要法學教育工作者認真反思。本文認為,對于法學教育的定位存在較大意見分歧是一個重要原因。
一、法學教育定位觀點綜述
法學教育到底該如何定位,歷來有不同認識。一種觀點認為,法學教育應當是側重通識教育。徐中起教授認為,“法學院只有培養具有廣博的知識基礎和較強的適應能力的法學通材,才能適應社會不同部門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因為我國法學專業招生規模大、且司法考試通過率低,很多法學專業畢業生并不能到司法部門工作。因此,堅持法學教育的精英教育定位是不可行的。朱立恒教授也認為,“法學本科教育屬于通識教育”、“法學本科教育屬于大眾教育”。即便是歐美發達國家,不管是英美法系的英國和美國,還是大陸法系的德國和日本,其法律職業教育都是在本科階段以后才開始的。另一種觀點認為,“專業法學教育是而且應該是‘學術性的’、‘博雅的’,而中國法學院應該從事這一的專業法學教育。”
龍衛球教授認為,“法學教育應以促進法律職業為目標”。雖然如此,但龍衛球教授同時指出該目標的必須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法學教育必須體現出職業訓練的特點,二是職業訓練必須以學術訓練或法律科學探討為基礎。第三種觀點是折中說,認為法學教育應當精英教育、職業教育、通識教育并存。王利明教授認為,法學教育既要注重培養青年人的公民基本素質,又要注重職業技能教育。薛剛凌教授認為,“從具體國情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精英教育、職業教育和通識教育將三者并存。精英教育應通過碩士、博士連續完成,職業教育通過以職業訓練為主的碩士階段實現,而通識教育則主要在本科階段進行。”
以上三種觀點是目前學界關于法學本科教育定位的典型意見。綜合分析以上三種觀點可以發現,這種意見分歧背后實際上涉及畢業生就業結構問題。換言之,如何確定一個學校法學專業的教育定位,必須結合本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結構來確定。在各種關于法學教育定位的各種論述中,出現爭議的重要原因是對于教育對象的界定不同。從上述三種觀點中也可以發現,其實大家對于法學本科階段的教育定位還是更傾向于通識教育。對于本科生中的部分學生,可以加強學術培養,引導其進入碩士生、博士生階段學習。這種基本立場對于地方本科高校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二、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應定位
為通識教育本文認為,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中應該更明確的認識、更堅定的貫徹通識教育的基本立場。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之所以應該更明確的認識、更堅定的貫徹通識教育的基本立場,主要基于這樣兩點理由:一是地方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結構。結合本文大學同學畢業10年后的就業情況及本文從事法學本科教育5年來所觀察到的畢業生就業情況來看:地方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中大約30%在從事專業工作(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教育工作者),其他約70%畢業生在從事其他各種非專業工作。地方高校開設法學專業非常普遍,但其畢業生中從事專業工作的比例遠低于專門的政法院校和實力雄厚的法學院的畢業生。這就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教育到底應該更多的考慮少數潛在的專業工作者的需要,還是更多非專業工作者的需要。從教育者的角度來看,更多的人會選擇前者。因為這部分學生往往是教育工作者眼中的優秀學生、本校的專業聲譽要靠這部分學生來贏得、法學專業教育也是一種職業教育。二是地方高校師資結構。雖然近10年來地方高校的師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師資比例大幅提升、高級職稱的師資比例也在大幅提升),但不可諱言的問題是地方高校的師資力量仍然遠遠低于傳統的政法院校和實力雄厚的法學院。需要明確的是,這種落后主要是指科研能力方面的落后。如果說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需要注重學生學術訓練的話,也應當將范圍限定在有志于進一步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這一范圍內。為該部分學生提供必要的基礎學術訓練,幫助他們進入碩士階段學習。
三、轉型發展背景下如何堅持通識教育定位
目前,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的通識教育定位面臨巨大壓力。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頒布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因此,要“分類培養卓越法律人才”,“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2015年,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頒布的《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應用型轉變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指出:“推動轉型發展高校把辦學思路真正轉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上來,轉到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上來,轉到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上來,轉到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上來”。從這兩個重要文件的表述可以看出,增強學生的職業技能教育,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是當前教育主管部門十分看重的問題。在這種宏觀形勢下,地方高校轉型發展壓力巨大,地方高校中的法學本科教育則面臨更大的轉型發展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堅持通識教育的定位是值得所有教育工作者思考的問題。因為很多人認為通識教育就是寬泛的常識教育,但實際上這種認識是存在誤差的。誠如徐中起教授所指出的,法學教育堅持通識教育的定位,也應培養學生的基本法律實務能力。
基本法律實務能力包括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能力、具有法律工作特點的口頭表達能力(陳述、辯論、說理和證明的能力)、文書能力以及一定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在轉型發展過程中,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要在課程教學中加強這些基本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一個與之相關的錯誤認識就是,認為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應該能力立即投入法律職業工作。但實際上,法學本科教育(甚至包括碩士研究生教育)是無法(難以)承擔全部職業技能訓練任務的。這涉及到智能技能和實務技能的差別,也涉及到職業技能訓練成本的轉嫁問題。這就是說,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轉型發展應該通過教學改革盡量提高畢業生的基本法律實務技能,或者說智能技能,而不可能全面提高畢業生的實務技能。這就比如說,以前的畢業生只知道看廚師炒菜,現在則要親自動手去學洗菜、切菜、炒菜。當然,學炒菜也僅僅能要求做到炒熟、基本能入口,至于如何真正做到色香味俱全則是進入具體工作崗位后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才能達到的目標。因為一個法學專業的本科生要真正熟悉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工作是非常困難的,而且任何人都無法預測自己以后一定會從事某個崗位的工作。
四、結語
總體而言,由于畢業生就業結構及師資結構的限制,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定位為通識教育。在轉型發展背景下,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引導有志于從事法律專業工作的學生開展更加扎實有效的基本法律實務技能的訓練。堅持通識教育的定位,使本科教育為更多(實際上是所有)學生服務;提高潛在法律工作者的基本法律實務技能,為他們以后的專業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更好的滿足社會需求,進而為本專業的發展贏得更好的聲譽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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