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淺議關于法學教育改革與課程質量評價相結合的思考的論文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為實現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結合PST-CCE人才培養模式及課程質量評價標準要求,改良傳統的教學模式、引入新的教學方法,形成多元化實踐教學模式構建課程質量評價標準體系,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一、法學教育實踐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法學本科教育應立足于培養應用型的法律人才。我國目前法學教育的現狀是法學教育的快速發展與我國對法律職業的要求有著一定的距離,法學專業職業化的趨勢要求高校在法學教學中積極開展實踐教學。我校適時提出PST-CCE人才培養模式及課程質量評價標準要求,同時對于專業課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改良傳統的教學模式,引入新的教學方法,形成多元化實踐教學模式,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是一系列需要深入思考并踐行的關鍵點。
按照學校頒布的《課程教學質量評價標準》的規定,教學內容要以崗位能力形成為核心,有完整翔實的教學文件,采用符合PST-CCE人才培養模式的實踐化教學方法,教學過程嚴謹規范,課程考核方式兼顧過程考核和結課考試,考試方法符合校定標準。專業課教師首先應根據所教課程特點對所教授課程進行教學改革,明確通過對該門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在今后工作中具備哪些能力,從而改良傳統教學模式與教學方法,其次針對學生能力的培養運用多元化實踐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滿足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根據課程質量評價標準改良傳統教學模式
根據我校PST-CCE人才培養模式及課程質量評價標準要求,結合所講授的課程,具體談一談如何改良傳統的教學模式,引入新的教學方法,形成多元化實踐教學模式,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1.教學內容要以崗位能力形成為核心
通過課程學習使學生具備崗位能力是決定教學內容的根本。明確應具備的能力,從而進一步培養、提高這些能力。民事訴訟法這門課程屬于程序法的重要內容。要求學生具備法律關系分析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訴訟文書寫作能力以及解決糾紛能力。針對崗位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的重點,學生應在掌握民事訴訟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熟練掌握民事訴訟程序制度,分析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起訴、應訴,解決民事糾紛。不僅要學習具體訴訟文書的寫作格式與技巧,還要針對民事審判程序進行真實的分組開庭演練等,對于每一項能力培養均有標準化的考核方式,完整翔實的教學文件做支撐,并對學生的過程考核與期末考核結果進行分析。
2.在教學過程中采用符合PST-CCE人才培養模式的實踐化教學方法
在教學中倡導和使用“討論式”“互動式”等教學方法,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針對基礎理論的學習采用分組討論、案例導入等教學方法。針對訴訟程序的學習采用模擬法庭分組演練的方式,模擬法庭應真實地反映法庭的對抗與辯護,否則難以發揮模擬法庭的訓練作用。(1)選取典型案例,將每班學生分組通過角色扮演的方式組成相應角色。針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合議庭在此基礎上進行裁判。通過模擬法庭的演練使學生熟悉民事訴訟庭審程序;另一方面通過舉證質證活學活用專業知識,使實踐與理論相結合,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與思辨能力。此外,注重學生司法文書寫作技能的培養,需要每組學生根據角色書寫庭審中的訴訟文書,考查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以及提高實踐能力。此外,教學過程要嚴謹規范,課程考核方式要兼顧過程考核和結課考試,考試方法要符合校定標準。(2)注重案例教學,對重要知識點結合司法考試試題進行講解。過程考核所占的比重增大,重點對學生課堂參與、分組討論、模擬法庭中的綜合表現、文書的寫作技能、課程論文的理論水平等均進行考查,并且每一項考查均附有評分標準,均嚴格按照學校標準制訂考試方法及成績所占比例。
三、法學教育實踐教學改革及完善課程質量評價體系構想
目前高校主要采用的實踐教學形式有審判觀摩、模擬法庭和專業實習。探索符合我校PST-CCE人才培養模式的實踐化教學方法,當前思考的是將實踐化教學形式融入課堂教學,并通過特定形式來考查課程質量。
1.法律事務所教育模式的構建
可以學院為單位成立法律事務所,把學生安排在直接面向社會從事法律服務的“法律診所”中,在教師的指導下從事實際的法律援助與服務工作,會見當事人、為客戶提供法律咨詢意見、代理訴訟文書寫作,讓學生在非控制的現實場景中去鍛煉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這樣可以加深學生對法律的理解,提高法律執業技能。考慮以學分替換的方式代替相關課程。
2.發揮模擬法庭的實戰性作用
將實戰型的模擬法庭作為實踐教學的輔助模式,教師起輔助指導作用,學生參與全過程的訓練。案件的進展與裁決結果都由學生把握,在開庭前圍繞庭審的一切環節都處于不確定的未知狀態,學生應自行設計應訴的策略,總結爭議焦點,并針對焦點對案情進行梳理和總結歸納,并進行舉證質證,形成自己的角色意見自行書寫相關訴訟文書,全力爭取最佳的庭審效果。通過不斷變換角色,提高思辨能力及自身實踐能力。
3.規范并完善專業實習制度、進行校企合作
與實習企業、律師事務所建立長期有效的合作,搭建專業實習平臺并將實習制度規范化、制度化。制訂實習工作條例,建立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實習成績的評分標準,對學生實習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利用有效形式與實習單位建立實習管理聯動機制;另外,應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部門建立長期有效的合作機制,創建標準化實習基地,按照行業要求和職業標準開展實習活動,避免實習“走過場”、實習形式化。
總之,法學教育改革應與課程質量評價標準相結合,針對我校PST-CCE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和創新實踐化教學方法不斷完善課程質量評價標準,最終構建具有我校特色的課程質量評價體系,以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需求。
作者簡介:王敬,1984年4月出生,講師,中共黨員,東北大學碩士研究生,現為沈陽城市學院語言文化學院法學專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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