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經驗交流論文
稅收執法案卷是稅務機關執法工作的載體,是稅務機關執法水平的重要體現。近年來,我們林區地稅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的規定,把案卷評查工作作為提升執法水平的一個“突破口”,在逐步建立健全處罰管理辦法、執法案卷標準、案卷評查制度等一整套制度的基礎上,加強執法案卷評查,規范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
我們從20年開始組織全系統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并逐年加大評查力度,細化評查標準,評查結果與執法責任制、年度崗位目標考核掛鉤。通過幾年對執法案卷規范管理的常抓不懈,行政處罰工作日趨規范,執法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為搞好執法案卷評查打基礎
執法案卷中存在的問題,是稅務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集中體現。我們通過認真分析初期案卷評查工作發現的問題,認識到僅僅從評查這一事后監督的角度來規范執法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建立執法案卷標準,從事中控制的角度來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彌補評查制度的不足。為此我們制定了“一個辦法,兩個標準”,“一個辦法”是指《林區地稅局稅務行政處罰管理辦法(試行)》,緊密結合實際,從處罰主體、處罰管轄、處罰程序、執法文書、處罰決定執行等方面依法作了具體規定,完善行政處罰程序;“兩個標準”是指《林區地稅系統行政處罰案卷標準》和《林區地稅系統行政許可案卷標準》,從日常規范方面完善了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制度。“一個辦法、兩個標準”與原有的制度一起,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許可制度體系。案卷制度的完善細化使得制作案卷、管理案卷、評查案卷均有詳細具體的規定可依,規范了執法行為,提高了案卷質量,為搞好案卷評查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為搞好執法案卷評查做謀劃
在組織實施案卷評查工作之前,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從組織領導、評查范圍、時間安排等方面進行部署。將整個評查工作分為安排部署、基層局自查、區局抽查、通報整改四個階段,把評查工作的各個階段、方方面面做好統籌部署。在各基層局自查的基礎上,區局再集中人力進行重點抽查。首先,確定重點評查范圍。通過網上記錄的注銷、逾期申報、發票違章、日常檢查等執法案件的執行情況,抽取執法案卷。其次,確定評查人員。從各基層局抽調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稅務干部,組成兩個評查小組。小組再根據每人的業務特點合理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最后,組織查前培訓,將評查依據、評查方式、評查力度予以明確統一,下發《稅務行政處罰案卷評分細則》、《稅務行政許可案卷評分細則》,統一評分標準,確保評查工作公平、順利實施。
三、嚴格評查不走過場,抓住執法案卷評查的關鍵
評查人員按照“一個辦法、兩個標準”及評分細則的規定,對行政處罰案卷嚴格做到 “八查八審”:一查執法主體,審執法資格;二查執法程序,審辦案過程;三查調查取證,審案件證據;四查處罰依據,審適用條款;五查權利義務,審案件有無告知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六查處罰決定,審案件處罰決定的適當性和合法性;七查處罰履行,審案件執行是否到位;八查整理歸檔,審案卷是否規范。對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側重從申請、受理、對申請的審查、作出決定的依據和期限等5個方面進行全面審查。評查的案卷均經過初審、復審和最終審核三個評審環節,節節審核,層層把關。對評查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盲點,評查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對照法規、法規、規章反復研究討論,統一把握評分尺度。最終審核研究完畢,對參評案卷逐一出具了《案卷評查工作底稿》,實行“一卷一底稿”,詳細填寫評查意見及扣分情況;對各基層局逐一作出了《案卷評查報告》,做到“一局一報告”,綜合評價該局的案卷評查情況。
四、糾防并重以查促改,保證執法案卷評查的實效
監督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開展案卷評查也不是為了評查而評查,而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執法行為。針對案卷評查發現的問題,該局采取多種措施促進執法行為的規范。
一是通報案卷評查情況,通報結果與目標管理考核掛鉤。共抽查行政處罰案卷20卷、行政許可案卷8卷,評出優秀行政處罰案卷5卷、優秀許可案卷2卷,不合格案卷3卷。不合格案卷均為處罰案卷,均是在執法實體、或執法程序上存在某個性質嚴重的問題而被“一票否決”的。通報除指出存在問題外,對出現問題的單位、問題案卷名稱直接點名,動真的,搞實的,對各基層單位震動很大。
二是選取典型問題編寫案例,以案釋法。從適用法律和法理的角度予以分析,指出問題所在,給出執法操作建議。以此促進稅務人員法律理念和分析解決具體問題能力的提高。
三是對發現的潛在的執法風險,編寫《稅收執法預警》進行分析,以警示地稅機關規范執法,提高地稅干部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的意識。
四是開辦《稅收法制業務學習園地》,普及稅收法制基礎知識。針對有些稅收執法人員由于缺乏法律及其他相關知識而導致稅收執法活動存在諸多問題,開辦了學習園地,將與稅收執法相關的法律知識及其他相關基礎知識提供給廣大稅務人員學習和借鑒,促進基層稅務部門正確行使稅收執法權,確保行政執法的有效性。
通過嚴肅通報、以案釋法、風險預警、學習園地一系列措施,有力督促了各基層局對評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糾正以往的執法過錯,規范以后的執法行為,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不僅確保了案卷評查工作的實效,也帶動了稅收執法各方面的工作進展,從而促進了稅收執法水平的提高。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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