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的建筑企業稅收籌劃論文
摘要:我國市場經濟越來越完善,這也使我國建筑行業的企業面臨激烈的競爭與挑戰,生存壓力不斷提高。我國出臺了營改增政策,對建筑企業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響。實施營改增以后,企業傳統的稅收籌劃已不能滿足稅改后稅收籌劃的需求。因此,建筑企業急需對稅收籌劃策略進行改變,從而更好地應對稅改后的客觀現狀。文本首先分析了營改增為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的影響,進一步提出營改增背景下,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策略。
關鍵詞:營改增;建筑企業;稅收籌劃
引言
我國出臺的營改增政策,主要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制定增值稅制度及其應用,從而有效避免企業繳稅時發生重復征稅的情況,另外,營改增能夠更好地預防與解決企業退稅等弊端,充分發揮增值稅的道道征收、層層抵扣的作用,從而有效降低建筑企業的稅收壓力。當前,我國建筑企業大多數都可定為一般納稅人,因此,企業急需由營業稅納稅人轉化成增值稅納稅人,從而做好稅改階段的平穩過渡工作。
一、營改增為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的影響
(一)解決重復征稅問題
對于我國的營業稅來說,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即重復征稅。我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分工不斷專業化、細致化以及復雜化,由于社會分工的作用下,也使我國營業稅征收發生一定的重復,從而為企業增加稅收負擔。因此,將營業稅改變為增值稅,可以解決這一問題,這也是由于增值稅是對流轉環節的增值額所征收的,從而避免建筑企業產生重復性收稅的問題。
(二)提供廣泛的稅收籌劃空間
對于增值稅,針對特定的納稅主體、環節、產品可獲得相應的優惠政策,所以,營改增后,為建筑企業提供了廣泛的稅收籌劃空間。具體可包括四個內容,第一,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籌劃,從稅率角度考慮,末級企業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第二,企業業務成本的籌劃,從供應商的角度考慮,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供應商或者是小規模納稅人供應商,從采購模式角度考慮,不僅可以選擇自購模式以及外購模式,還可以選擇集中采購或者是分散采購,從發票類型的角度考慮,可以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專用發票或者其它類型的發票;第三,組織機構模式選擇的籌劃,同一個集團的內部,可以選擇撤并子公司,成立分公司,由總公司匯總納稅,達到進項稅扣除的目的;第四,經營方式選擇的籌劃,對于一些通過集團名義中標項目的管理而言,不僅可以選擇由集團組織統一進行管理,并且還可以選擇委托子公司對其進行管理。
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稅收籌劃有效策略
(一)做好營改增期間的行業納稅銜接工作
進行稅改以后,影響了建筑企業的納稅工作。企業應重視提高自身的財稅管理工作水平,從而有效避免經營過程中的納稅風險,做好稅改期間的納稅銜接工作。第一,對于企業納稅資質的認定,小規模納稅主體,可根據3%稅率繳納稅額,對建筑企業而言,稅金壓力不是很大。不過,因為小規模納稅主體業務規模較小,所以,在產業鏈的合作上,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與一般納稅主體相比,缺少競爭實力。所以,對建筑企業而言,稅改以后企業首先要了解自己實際的經營情況,在企業發展需要的前提下,應謹慎進行納稅人資質的認定,同時,這也是開展納稅籌劃的第一步。第二,對一般納稅主體而言,也應處理好特定項目工程中納稅銜接工作。按照我國稅改政策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主體工程項目可以根據簡易計稅法計稅,這些項目包括了:清包工程、甲供材工程以及建筑老項目工程。針對以上所述的工程,企業需提供項目有關的證明,由本地稅務部門對滿足條件的工程項目進行認定,對于沒有申報認定的項目,還是根據原來的11%的稅率,對項目增值稅進行計算。所以,為了避免企業經營效益受到損失,在稅改以后,建筑企業必須對承攬的項目進行整理,區分建筑業新老項目并對其進行稅負測算,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從而做好稅改期間,建筑企業項目繳稅的過渡。
(二)積極尋找稅負轉移方法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能否獲得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額度,從而有效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這也是很多企業關注的重點。通過對大部分企業的納稅工作情況分析得知,生產成本可以抵扣項目占比與應繳增值稅稅額有著密切關系,占比越大,增值稅稅額就越低。所以,企業只有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實現進項稅的抵扣。按照我國增值稅的規定,雖然有了相關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以下情況,也無法進行抵扣,包括了: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對于我國建筑企業而言,雖然人工成本不能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但可以在其他方面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例如加強原材料以及機械設備租賃等發票的管理、對不能抵扣的業務選擇替代業務,從而通過更多的途徑,使企業取得相關的進項稅抵扣發票。同時,也可以引進先進的建筑機械設備、先進專業技術從而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與建筑效率,很大程度上也可以降低人工成本的投入,從而有效提高企業的競爭優勢。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應對營改增的挑戰
我國建筑企業不斷發展,建筑行業不斷細分,使得建筑企業的項目管理、業務內容、績效評估以及稅費預算的工作變得復雜化,而當前傳統的管理方式存大許多不足,并且人工成本、資金成本較大。企業通過現代化信息技術,能夠讓建筑企業更好地應對稅改的挑戰。一方面,采用信息化手段完成發票管理,通過先進的發票管理系統,對項目分散、數量巨大、分類復雜、易損壞易丟失的發票進行妥善管理,可以預防產生發票丟失、發票傳遞不及時以及匯總統一效率低下的問題,使發票管理更加統一、準確。另一方面,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價格管理,采用網絡信息技術,由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供應商分區、供應商比價、供應商綜合成本分析等工作,對預算價格與實際價格進行比對,能夠有效地選擇最佳的供應商與采購方式,提高價格管理的有效性。除了上述所說,還可以通過信息化實現成本核算與績效考核。節約各項成本,使建筑企業更好地應對稅改的帶來的影響。
(四)做好上下游合作企業的資質梳理工作
建筑企業根據自己的實況情況,對自身上下游合作企業的資質進行一次整體的梳理,從而保證企業進項稅抵扣工作順利完成。對于合作方的條件,首先要以其是否可以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基本條件。例如材料供應商,在還未實施營改增政策時,一些小型建筑企業選擇的材料供應商通常是小企業與個體商戶,以此來降低材料成本,但是,我國進行稅改以后,這些供應商大部分不會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納稅壓力。因此,為了防止稅改后建筑企業應納稅額的上漲,有效降低企業成本,企業應選擇可以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合作方進行合作。另外,對許多建筑企業來說,其承攬的項目工程有著明顯的工程量大且周期長的特點,企業在按照完工進度進行財務結算時,通常作為工程成本的進項稅抵扣票據無法在一定的時間內全部獲得,而企業在確認工程收入時,需要及時繳納增值稅金,因此實際繳稅時,通常會因為進項抵扣不到位而多繳納稅金。對于這個問題,建筑企業要與合作方進行交流,使企業的增值稅負能夠相對平穩,有效避免涉稅風險的發生。另外,企業應加強內控管理,加強合同管理,完善合同上的有關條款,在合同中明確支付憑證的要求;加強對財務會計人員的培訓力度,將營業稅核算方式改變為增值稅的核算方式,使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核算更加準確,使會計人員能夠根據業務實際情況,科學確認收入、成本及應交稅金,避免多交稅金;加強對增值稅法及有關法規的認識,了解管理增值稅發票要求,按照規定及時取得扣稅憑證,及時進行納稅申報。
三、結束語
我國出臺營改增政策,目的是有效調整我國社會經濟結構。而建筑行業產出結構比例不均勻、涉及面較廣、項目種類繁多,更應重視營改增為企業帶來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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