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企業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論文
摘要:在我國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的形勢下,我國國內的物價也呈現出了直線上升的趨勢。對于企事業單位當中的員工來說,要想讓自己的基本生活能夠得到一定的保障,就必須要賺取更多的工資。而企事業單位的員工恰恰是個人所得稅所有納稅人當中稅收占比最大的部分。在以依法納稅為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怎樣在有效提升個人薪金的同時減小其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變成了個稅稅收籌劃方面的重要研究內容。
關鍵詞:年薪制;個人所得稅;籌劃
1引言
我國的稅收法案規定,企業員工所獲取全年獎金以及通過其他形式得到的所有工薪收入都必須在合并之后,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因此,怎樣納稅以及如何盡量少納稅等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納稅人的關注。在采取不同的方式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所得額的多少也會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如果想讓自己的員工所獲得的收入最多,企業在個稅的代扣代繳方面,就一定要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方式加以合理的籌劃,以此達到員工的基本要求,讓員工在工作上能夠具有更加積極主動的態度。
2年薪制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思路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腳步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納稅加入到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隊伍當中,讓利益達到最大化對于納稅人在生活方面的質量與精神方面的需求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人們在付出了勞動后,就要從中獲取相應的報酬,以此使其內心得到滿足,而且這些報酬也為其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由于需要納稅,就使得其獲得的收入要減少一些,基于此,怎樣籌劃合理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方案,以便于減輕納稅人的繳稅負擔逐漸受到了眾多納稅人的廣泛關注,籌劃納稅額相對較少的方案,讓收入達到最大化,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企業在發放年薪時所采取方式大致分為三種,包括年薪一次性發放、以月為單位將年薪平均發放到員工手里和月度預支結合年終補發的方式。因年薪制企業的員工工資都非常的高,所以,如果一次性的對其進行發放,就要繳納較高的稅額。而且繳納的稅額是不可以利用年薪發放的方式加以平攤的。基于此,在進行了充分的考慮之后,認為使用月度預支結合年終補發將年薪發放給員工的方式來對年薪制的個人所得稅進行繳納,能夠讓繳納額達到最少。
3年薪制企業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案例分析
在此,我們就對下面的案例作為分析依據,研究個人所得稅在籌劃方面的最好方法。例如,某企業有一位高管人員,其年薪是60萬元,為了便于比較分析,暫不考慮五險一金等稅前扣除因素。3.1將年薪進行一次性發放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其計算的方式是600000/12=50000。通過個人所得稅稅表可知,應納稅所得額介于35000至55000元之間部分的相應繳稅稅率是30%,速算扣除數是2755元。因此,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稅額為(600000-3500)×30%-2755=176195元。3.2以月為單位將年薪平均發放在以月為單位將年薪平均發放的情況下,每月應發放的金額為50000元,對應的個稅稅率是30%,稅前扣除數是2755元,采用此方法算出的應繳稅額為(50000-3500)×30%-2755=11195,基于此,全年的應繳稅額就是11195×12=134340元。3.3月度預支結合年終補發的方式發放年薪此方式就是以月度為單位將年薪平攤到工資當中,并把還沒有發放那部分薪資在年終的時候使用一次性獎金政策發放,將這兩個方法結合之后,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就有了以下兩個方案:第一種方案是使用相應稅率的`上一級別個稅稅率。即相應稅率是30%,其使用的相關稅率就是25%。假定月度預支獎金部分使用相關稅率,則預支獎金全年可發38500*12=462000元,年終補發獎金可發600000-462000=138000元。預支獎金部分需繳納個稅((38500-3500)*0.25-1005)*12=92940元;年終補發獎金需繳納個稅138000*0.25-1005=33495元。因此,全年應繳納個稅126435元。第二種方案是年終補發這筆發放一次性獎金政策的上限(即考慮了年終獎政策的陷阱),其余的薪資按月平攤到12個月發放給員工。假定年終補發按照相關稅率20%的上限即108000元發放,月度預支492000元。年終補發按照一次性獎金政策納稅,即需繳納個稅108000*0.2-555=21045元;月度預支部分全年需繳納個稅((41000-3500)*0.3-2755)*12=101940元。因此,全年應繳納個稅122985元。綜上,從個稅籌劃角度來比較,顯然第三種方式即月度預支結合年終補發的方式發放年薪最優。且該子方案中,方案一需繳納個稅126435元,方案二需繳納個稅122985元,顯然方案二更優。以上方案二,在考慮了結合月獎政策和年終獎政策的同時,還考慮了將年終獎政策用到最優狀態,所以納稅最少。因此,在指定年薪發放方式的同時,除了要結合年終獎政策之外,還要考慮不同年薪收入對應的年終獎政策的陷阱區,避免多發少得的情況出現。
4結語
本文通過分析年薪制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方式,并提出了三種年薪制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通過實例分析,得出了最佳的個稅繳納方式,以此促進了年薪制企業個人收入最大化的最好方式,希望相關企業能夠利用此種繳稅方式激勵員工,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這樣不僅提高了他們的經濟收入,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企業穩步發展的速度。
參考文獻
[1]胡永佳,陳進軍.怎樣正確計算企業經營者試行年薪制后應納的個人所得稅[J].福建稅務,1998(2).
[2]侯耀宗.怎樣核算年薪制企業的個人所得稅[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1997(7).
[3]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須征個人所得稅[J].中國勞動科學,1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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