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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物自體理論初探
摘要:康德的物自體理論貫穿康德哲學。我們只有理解康德的物自體理論才能真正理解康德哲學。康德利用物自體來解決哲學的基本問題。本文思考了物自體在康德哲學中的涵義。康德通過物自體開顯了這種不可知但可思的實體的存在方式。本文試圖揭示康德的物自體理論的根本意圖在于堅持實存高于本質的實存哲學的路徑。
關鍵詞:康德;物自體;自由;認識論
物自體理論貫穿康德哲學的始終。如果要真正理解康德哲學就必須深刻理解康德哲學中的物自體理論。只有在對康德哲學的總體的概觀之后,我們才能理解康德的物自體理論,我們才能真正理解“物自體”在康德哲學中的意義及其深刻的哲學內涵。我們要從“物自體”在康德哲學中的認識論和實踐哲學中的位置的解讀來探析康德的物自體的真實義。物自體理論是康德哲學中的未說之說,我認為它是康德哲學的最核心部分。
一、物自體與感性認識的關系
先驗感性論在整個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中所占的篇幅很小,但是它卻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為了克服獨斷論和懷疑論哲學,康德在這里堅持的是徹底的經驗主義的立場,認識是從經驗開始的。我們的認識總是整體的發生的,當我們的認識發生之后,我們才會去分析認識的結構。我們在分析經驗時設定物自體。
經驗認識的感性先天形式是直觀,康德只承認人有經驗的直觀而無智性直觀的能力,我們的感性作為一種接受能力并不是獨立存在的,它的存在必須接于物而生,我們先天的認識能力的兩種認識形式――時間和空間――在接受對象的刺激之后就會產生我們經驗性的認識。為什么時間和空間是人外在的經驗的先天認識形式呢?康德認為只有直觀包含“感性形式”的情況下,這些先天的形式才得以可能,因此作為認識的先天形式的時間和空間就不是來自外在經驗的經驗概念而是我們外直觀的先天形式。先天直觀形式的空間是我們表象外部事物的形狀、大小及其相互之間關系的基礎,時間作為內感官形式則是我們規定內部狀態關系的基礎。在現象中與感覺對應的東西,康德稱之為質料。這些質料只是后天地給予的,而這些形式是先天被給予的。這些質料就猶如一片混沌的純存在,它們構成了認識的內容,我們的感性形式通過對其進行加工而使之呈現為感性的經驗。
在感性經驗的背后是什么呢?我們直觀的對象是什么呢?我們必須把它理解為感性的現象,但是我們又必須把它理解為物自體。物自體和感性現象是既有同一的一面又有差異的一面,在可知的方面是感覺經驗,在不可知的方面則是物自體。“一個物本身就是那種我們人無法像對待石頭、植物或動物那樣,通過經驗而通達的東西,每一個事物對于我們都是些物,同時又不是物自身”①,我們的感性在接受外界的刺激之后,它會形成一些表象,這些表象的相互關系是以人的純直觀作為基礎而生成的。康德從而否認我們的表象是物自體自身,我們的純直觀的形式也就不是物自體本身所固有的了。
康德先驗感性論的闡釋極大地提高了感性的地位,哲學家們逐漸提高了感性的重要性。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現象界由于變動不拘,相對于理念世界來說就不是真實的。亞里士多德強掉感性知覺是我們認識的初級階段然而卻是最低的階段。他們有的雖然啊會強調感性,但是相對于理性而言,他們則更看重其超感性的一面。以前的哲學家否定感性是因為他們都認為感性會欺騙人,但是康德否定了這種看法,人的感性是不會犯錯誤的,因為人的感性不做判斷,只有我們的知性由于判斷力即人們只在知性與對象的關系中才會犯錯誤。
康德對以前的認識論進行了批判和改造,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他的先驗哲學,這就是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通過哥白尼式的革命,人成了知識的創造者,現在不再是認識去符合對象而是對象去符合我們的認識。對象得以可能的根據在于人的先天認識形式,我們所認識到的都是我們給予對象的。物自體只是我們認識的個體化的原則,是先天的認識形式得以現實地實現出來的對象。
二、物自體與理性認識的關系
先驗辨證論的目的是從純粹理性出發是不可能有可靠的認識,如果誰相信在理性的推理中存在有真理性的認識,他就陷入了先驗的幻象之中。康德在“辯證論”中既沒有追隨本質的道路,也沒有追隨實體化的道路,我們完全可以相信他在這方面走了一條完全似非而是的道路。他只是重新開顯出了理念之真的維度,也即為信仰留下了地盤。
純粹理性的理念與出自知性的純粹知性的概念是不同的。先驗理念除了可以有先天的應用之外,其還有純粹的合邏輯的運用。首先,先驗理念是超驗的,在經驗中無任何經驗對象與之相應,而知性概念則只能應用于經驗的范圍之內。由于其超出了經驗的范圍之外,它的應用的規則不再是用范疇加以規定,它只要符合不矛盾的可思想性就夠了。如果我們用范疇對其加以應用,它會不可避免地產生一些思想的幻象,這樣就有了有關二律背反的假象。先驗理念當然有一種積極的范導性的應用,它使知識去獲得最大的限度的統一性。先驗理念雖然在認識領域不能作為規則的能力,在實踐的領域卻是不可缺少的規則。
理性作為一種推理的能力,是和諸判斷的綜合相聯系的。康德發現三種錯誤的推理是和三種判斷相聯系的。康德由此發現了三個理念,然而康德認為這些先驗的對象純然是把思想的自我創造當做一個現實的物。這幾個推理的錯誤在于將邏輯的原理當做了一條存在的斷言。
在康德看來,經驗的直觀是任何認識的現實的唯一條件,先驗理念由于缺乏經驗的直觀,先天的形式沒有直觀也就沒有現實的意義。先驗的理念僅僅是理性超越經驗的界限使用概念范疇去追求的結果。這些先驗的理念與經驗是密切相關的,但是他們沒有相應的經驗直觀,因此這些理念對經驗而言就只具有了積極的范導性的作用,因而它們是一個自身存在的可思但不可知的物自身。
康德將對象區分為物自體和現象,而現象的存在是以物自體為根據的。現象可以認識,但是物自體卻是不可認識的。宇宙論的二律背反正是將范疇使用在超驗的物自體上引起的。如果將對象區分為對象和物自體,這種辯證的幻象的沖突就可以得到解決。這個世界實際上是存在兩種原因的,第一種必然的原因是應用于自然界的,第二種原因則是應用于道德的本體領域的。
先驗辨證論的最后一個理念就是最高的存在者“上帝”.康德在這里論證了上帝存在的本體論、宇宙論和自然神論證明的不可能性。上帝存在的證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卻需要上帝。這些證明只具有邏輯的必然性,但缺乏事實的必然性。這個上帝卻在人的道德實踐方面起著積極的道德約束的作用。
“我之所以要揚棄知識,是為了給信仰留下地盤”②。物自體的設定起著中介的作用。它限制了我們認知的范圍將以前認知的對象“自由”、“上帝”排除在認知的范圍之外,使其在道德的世界中起作用。這樣強調實踐理性高于認知理性,實存為本質奠基,對哲學史和人類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
三、物自體與實踐理性的關系
在某種意義上,現象和物自體的劃分同樣也是自然和自由的劃分。在自然的現象界中,一切自然的法則都是受必然性支配的。物自體的領域則是一個超感性的自由的領域。這里的自由雖然不可以用范疇概念的體系去認識但是我們能夠去思。
在理論理性之中,自然界受必然的因果性的支配,任何原因又都有它自身的原因,因而在自然界中,一切都處于因果鏈條之中。自由則是說在這個因果必然性之外有一個原因作為起點,但是它卻不再有原因,這個原因是自由因。先驗辯證論的這兩個推論都是合理的。這種自由在自然領域只具有消極的意義,它在實踐的領域才有積極的運用。有了道德,人才是自由的。我們都承認在現實中存在道德行為,人也就是自由的。
康德哲學中現象與物自體的劃分為自由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礎。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的理論是從感性開始的,一切認知都是開始于經驗。實踐理性批判則相反是從實踐理性入手走向現象界,感性的現象界從屬于實踐理性。作為欲求能力的實踐理性以高級的欲求能力作為道德的可能性根據,它出自純粹意志。實踐理性決定人的意志,它從不受現象界的制約純粹理性來規定人的意志。
康德的“物自體”理論在他的認識論中是不可知的,物自體是認識的界限。我們對物自體不存在直觀的能力,因而我們對物自體不能形成任何認識,但是我們的理性自然不會滿足于固守認識的領域,我們還有實踐理性,物自體在人的實踐領域卻有著積極的意義。我們人的價值和尊嚴在實踐的領域得到了很好地保障。人有殺生而取義之舉就足可明了人是有道德的存在,人也就是自由的。人作為兩個世界的存在者,我們既是理念世界的存在者,又是自然界的存在者。我們既受自然的必然的因果律的限制,又受自由規則的支配。這兩個法則往往是不一致的。如何才能達成一致,把德性和幸福統一起來實現人的至善。康德重新引進了意志自由、靈魂不朽還有上帝存在這三個理念來實現人的德福一致。
四、結語
康德的物自體理論固然有其可被超越之處,物自體所含有的精神卻是一貫的。理解了康德就超越了康德,其實康德從未被超越過。康德哲學的二元論遭到了很多哲學家的批判,然而康德哲學是勢所必至理所必然的。康德將哲學的最高可能性實現出來了,它的具體形態可以被超越,但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即對哲學最高問題存在與存在者,實存與本質的區分的開顯是不可被超越的。
康德哲學中的二元論從根本上是為了堅持實踐高于認識,實存高于本質,存在的意義高于存在者是什么。存在通過存在者來顯示自身。康德哲學中物自體不可知但是可思正是在說著存在自身是不能用概念范疇去加以規定的,思之最高境界只能是使思維與存在達到最高的統一,存在通過有限的理性去實現自身,存在需要人的見證。康德的實踐哲學正是對存在的實現。我們由此可以領會偉大的哲學家康德黑格爾和海德格爾從存在開始其哲學時,物自體問題就自然而然消失了。
存在自身對于我們來說是不可知但可思的,我們可以通過實踐、藝術、思辨等方式去通達存在,但我們不可去認知它。但凡偉大的哲學家都會觸碰到不可知但可思的作為存在的存在的問題。哲學最高的道路就是或者從知識走向知識或者從知識走向無知之知之路。康德哲學的物自體理論在于康德看到了亞里士多德的第二種實體的存在方式,這種實體是沒有相應的感性對象,但是我們可以知曉這種作為存在的存在。康德哲學從根本上堅持了這條哲學道路,因此康德從未被超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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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葉秀山.康德的“自由”、“物自體”及其他[J].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7.
注解:
①[德]馬丁・海德格爾 著《物的追問――康德關于先驗原理的學說[M] 趙衛國 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第10頁
②康德著《純粹理性批判》[M] 鄧曉芒譯 楊祖陶 校 人民出版社 第二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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