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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禮智信”與當代社會道德文明建設
[摘要] “仁義禮智信”作為中國古代提出的五個范疇,具有高度概括和持久普泛的意義。在當今的道德文明建設中,我們仍然可以借鑒并利用其作為道德范疇形式的“品牌”價值,立足于當代語境給予新的闡釋,賦予其適應時代要求的新鮮內涵。本文對“仁義禮智信”在當代社會道德文明建設中的意義作了新的闡釋。
[關鍵詞]儒家;仁義禮智信;道德文明;
“仁義禮智信”是中國古代儒家歸納的五個最基本的道德范疇。早在先秦時代,儒家先哲就已經分別對于仁、義、禮、智、信的內涵作了不少具體闡發。到了漢代,董仲舒將它們合在一起,稱之為“五常”[1](p.599)。從此“五常”往往與“三綱”合稱為“三綱五常”,成為中國古代統治階級維護封建等級社會制度的最基本的道德教條。漢以后歷代儒家人物不斷根據不同時期社會和思想發展的需要,對“仁義禮智信”作出自己的闡釋和發揮,其具體內容不斷豐富而復雜,其中的確有不少封建主義的思想糟粕,有些內容及其在現實中產生的實際效果,按照今天的道德標準來看,斥之為“吃人”也并不過分。
但是盡管如此,“仁義禮智信”作為中國古人歸納的五個高度概括和抽象的道德范疇名稱,仍然具有永恒的、普泛的意義和價值。這是因為:一方面,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仁義禮智信”的具體內容中也積淀了中華一些優良道德傳統,具有普遍意義,其中有不少,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p.123),早已被舉世公認為人類普遍的道德準則;另一方面,“仁義禮智信”的表述,作為概括和抽象的道德范疇形式,也是中國傳統的一份極其珍貴的遺產,可以說是中華民族傳統倫理道德的“品牌”。其在民族文化傳統中的價值,可以類比于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商業品牌的價值。在當代中國市場條件下的道德文明建設過程中,我們仍然可以借用“仁義禮智信”的形式,吸取其優秀精華內容,賦予體現時代精神的新內容,建構具有鮮明中國特色、且為中國老百姓喜聞樂見的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倫理道德范疇體系。“仁義禮智信”的深厚歷史文化淵源有利于在社會民眾上樹立起對于共同道德信念的權威感和歸屬感。“仁義禮智信”的高度概括抽象而又極其簡潔鮮明的形式,也非常適合于道德和宣傳。本文試圖結合當代中國社會道德文明建設的現實內容,對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作一些簡要闡釋,作為對中國傳統儒家思想進行現代轉換之努力的一種嘗試。
一、仁——以人為本,人性關懷
“仁”的基本含義就是所說的“愛人”[2](p.131),孟子所說的“惻隱之心”、“不忍之心”[3](p.79),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人對于同類生命的基本的同情和關懷。缺少對生命和人性的同情與關懷,就叫做“麻木不仁”。儒家認為“仁”是為人的根本,是人的精神家園。用孟子的話說就是“人之安宅”[3](p.81)。提倡“仁”的道德,就是要以人為本,把人當作人來對待,就是在確認自己是人的同時也承認他人是人,而人與人在天命之性和生命價值上是平等的。因此人與人之間應該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態度友好相待,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2](p.65)的態度互相幫助。
“仁”的精神也就是人性與人道的精神,就是以人為本的精神。儒家以“仁”為道德之源,這對當代社會道德文明建設有兩點重要的啟示:其一是說明就人的本質的、永恒的存在而言,人與人之間的關愛、和諧、合作,較之于人與人之間有時難以避免的競爭來說,是更為重要、更為根本的方面,具有更高的價值。其二是說明不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道與人性的價值,都是終極的最高的價值。任何科學技術的發明與運用,經濟措施的建構與實施,都不能違背人道與人性的原則,都不能以犧牲人的性命為代價。否則就是不道德的。在崇尚科學技術、提倡競爭的當代社會,尤其需要強調“仁”的道德原則,以便使科學技術與競爭機制更好地為人道與人性的根本目的服務。
儒家的仁愛精神還不僅止于對自己同類的愛,再進一步,還應推廣到對自然界一切生靈和萬物的愛。這就是孟子所說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3](p.322)。當今世界范圍的自然生態平衡正面臨技術文明帶來的普遍危機,有識之士深表憂慮,自發地組織起來,大聲疾呼保護自然生態,保護稀有動物。儒家提倡的“仁民而愛物”的精神,對于建設當代生態倫理道德也是富有啟發意義的。
此外,儒家所謂“為仁由己”、“仁者不憂”、“仁者安仁”等有關仁德修養的思想,強調了道德的自覺和自律,以及道德價值實現所帶來的精神滿足,這對于當代社會個人的道德自律和自我修養也是很有幫助的。
二、義——公平正義,堅守原則
“義”這個字的本來含義就是適宜。“義者,所以合宜也。”作為倫范疇的“義”也就是一個社會里公認為適宜的、應該的道德行為準則。“義”的原則往往也會以的形式體現出來,所以也是一定社會的法律的前提。關于“義”的起源,孟子認為出自人固有的“有所不為”的“羞惡之心”[3](p.80),荀子認為源于人作為社會存在的“群”與“分”的需要[4](p.104)。兩種說法雖然不同,但都說明人類社會不能沒有“義”,人不能不講“義”。完全不講“義”的社會是難以想象的,也是無法維系的。盡管不同社會、不同時代“義”的具體內容會有所不同,但不同社會、不同時代的“義”也有其共性和延續性。隨著人類交往日益密切頻繁,狹小封閉的文化圈一個個被打開,人類在道德原則上也會有越來越多的共識。那些被全人類普遍認為是“適宜”的道德原則,就是“天下之公義”。
道德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也就是要確立一個社會的“義”,并且培養公民對“義”的自覺和信念。我們今天一方面要賦予“義”以新的具體內容,例如社會公平、公正、公益等,另一方面要重新喚起人們“義”的自覺和信念,也就是要樹立道德正義感和道德原則立場。
講到義必然要涉及“義”與“利”的關系。需要指出的是,儒家雖然重視“義利之辨”,但并不一概反對群體或個人對利益的合理追求。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3](p36) 荀子說:“好利惡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4](p.38) 但是儒家強調,追求利,追求個人的自由發展,應該有個底線,這就是義與不義,不能以不義的手段追求利。 既承認追求利的合理欲望,又強調必須樹立道德理性之“義”,這是儒家對義利問題的基本看法。儒家的“義利觀”,與市場經濟社會以每個人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為驅動力的基本原理之間,看起來好象是矛盾的,但它其實恰恰是完善的市場經濟社會不可或缺的補充和保障。如果沒有基于“義”的道德、法律原則作為底線,人們對利的追求就會是不擇手段的、雜亂無序的、不可持續發展的,最終受到損害必然是所有人的利。這樣的市場經濟決不可能是完善的市場經濟。
三、禮——恭敬尊重,禮儀文明
古代所謂“禮”是一系列程式化、儀文化規則,內容十分龐雜,既包括國家的典章制度,也包括宗教禮儀、社會習俗、禮儀規范。但儒家所重視的并不只是禮的外在形式,而是體現在禮的形式之中的社會道德功能和意義。這種功能和意義簡單說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別嫌明微”[5](p.124),也就是明確不同社會身份和社會角色的人之間一些必要的區別,以避免出現嫌疑和尷尬的場面,從而維持穩定的秩序。二是表達“恭敬”[5](p.2)、“辭讓”[5](p.126)之心,讓人們有一種適當的形式,互相謙讓,互相表達恭敬與尊重。三是“禮之用,和為貴”[2](p.18),通過在、宗教、社交、家庭、娛樂等不同場合人們必須遵循的各種禮節、儀式,并配以,來融洽不同身份、不同角色的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使之和諧相處,促進社會和睦安定。
不可否認,在封建時代,禮的許多具體內容,實際上強化著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級觀念,其中不少繁文縟節早已過時,失去了意義。太多太繁的禮也會束縛人的手腳,限制人的自由。但是禮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促進人對人的恭敬與尊重,協調人際關系和睦,倡導言談舉止的文明禮貌,這些功能和作用,當代社會也仍然需要。
一定形式的禮,無論對于一個社會還是對于個人,都是必不可少的。對社會而言,禮是這個社會文明程度的直觀表征;對個人而言,禮則是其道德素質和教養程度的外在標志。我們今天仍然可以借助“禮”的形式,賦予新的內容,來對公民進行道德素質,特別是恭敬、尊重品質的教育。例如對國家的恭敬,對職業的恭敬,對顧客的尊重,處于不同社會關系之中的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等等,都可以在一定形式的“禮”中得到體現。認為禮的具體內容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因革損益的,對前代的禮制應根據當代的具體情況,擇其善者為我所用,例如“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2](p.164) 我們今天仍然可以借鑒這種態度,對古代的禮儀繼承其優秀的精華,“損”去其過時的糟粕,“益”之以符合現代文明的新內容,從而創造出我們當今時代所需要的新的禮儀文化,使我們這個號稱禮儀之邦的古國放射出現代文明的光彩。
四、智——崇尚知識,追求真理
“智”通常又“知”,既作動詞指認知,又作名詞指知識、智慧。把“智”列為“五常”之一,認為追求知識,增長聰明智慧,也是人生的一個重要的價值取向,體現了對于知識和智慧的尊重。荀子說:“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4](p.270) 儒家相信,人有認識事物的能力,而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被認識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人類所認識的事物,卻沒有不可以被人所認識的事物。人類不斷通過實踐,認識世界,認識自我,探究萬物,掌握規律,創造文明,積累起越來越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這些知識代代相傳,不斷發展,猶如漫漫長夜里永不熄滅的明燈,茫茫大海上永不沉沒的航標,照耀著社會人生之正途,指引著通往真理的方向。今天我們可以借助“五常”之“智”來提倡崇尚知識、追求真理的精神。
掌握知識并善于思考的人就可能成為“智者”。“智者”不僅知識豐富,而且聰明智慧,所以孔子說:“知者不惑。” 具有完善理想人格的君子,不僅應當是“仁者”,而且也應當是“智者”。“智”與“仁”也是相輔相成的。好學求知也能促進仁德的自覺和生長。故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2](p.200) 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也說過:“美德即知識。”[6](p.126) 若能將正確的人生觀、道德觀建立在科學知識和真理的基礎之上,則人類安身立命的道德根基也許會更加堅實而深厚。
崇尚知識與智慧,必然重視學習與教育。孔、孟都是偉大的教育家。孔子主張“有教無類”,可以說是提倡全民教育的先驅。“孔門四科”和“六藝”等教學內容,體現了對學生德、智、體、美、情的全面教育,可以說是全面素質教育的典范。他們的教育理念本身即體現了一種道德的而非功利的精神,“以人治人”。朱熹所謂“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7](p.5),本來的意思也就是以符合人道的方式來教育人。這恰好可以糾正當今社會應試教育、工具教育的偏頗。古代儒家留下的許多有關教育和學習的格言和教誨,例如“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學無常師”、“教學相長”、“不恥下問”、“舉一反三”、“溫故知新”、“知人論世”;“盡信書,則不如無書”等等,都是儒家思想中的精華,即使在當代社會也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五、信——忠于職責,誠實守信
所謂“信”,即誠信。儒家把誠信作為人的基本道德。《中庸》認為“誠”是“天之道”,“誠之”是“人之道”[7](p.10)。這等于是把“誠”作為至高無上的價值源頭來看待。要取信于人,根本在于“反身而誠”。《大學》也以“正心誠意”作為“修身”的前提。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2](p.21)“民無信不立。”[2](p.126)與人交往要“言而有信”[2](p.5),治理國家要“敬事而信”[2](p.4)。君子應當言行一致,誠實篤信。“言忠信,行篤敬”[2](p.162)才能行于天下。孔子說:“信則人任焉。”[2](p.183)只有當你被證明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時,別人才會覺得你可靠,才會把大事托附給你。
“信”的道德要求,內涵很豐富,包括說話算數,言行如一;尊重事實,反映真相;信守承諾,忠于職守;勇于承擔責任,認真履行義務,等等。與“信”相反的便是表里不一,背信棄義,虛偽欺詐,不守信用,不負責任。如果一個社會缺失了誠信,人與人之間相互爾虞我詐,這個社會就將是個丑惡而可怕的社會。
中華有著悠久的誠實守信的優良道德傳統,上傳誦著許多誠實守信的動人故事。繼承發揚誠信的道德傳統,在當今深入發展的情況下顯得更加迫切。許多有識之士指出,誠信的缺失和信用危機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瓶頸和隱患,企業信用之差已經使信用成為一種“稀缺資源”,長此以往后果不堪設想。實際上,完善的市場經濟社會必須有建立在誠信道德原則基礎上的社會信用和個人信用作為保障。西方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也都十分重視社會信用和個人信用的建設,這種建設一方面有賴于現實的和制度體系保障,另一方面也須借助于的信仰中的誠信道德價值之源。中國傳統儒學關于誠信的思想,也是我們今天重建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信用體系時可以利用的重要道德價值資源,我們應當十分珍惜這一現在有可能日益走向稀缺的資源。
仁、義、禮、智、信五者,有不同的內涵與維度,但同時又具有內在聯系。其中“仁”是核心,是最高原則,也就是說對人類、對人性、對生命的終極關懷和愛護,應當是最終目的,是至上的道德原則。“義”則是要在自我與他人、個人與群體的生命價值和利益發生矛盾沖突時,維系一個適宜的行為選擇的限度。“禮”則是以儀文化的外在形式,將仁義的精神付之于日常社會行為中直觀的踐履和操作。“智”的追求必須以不違背人性、不損害人類的根本利益為限度,也就是不能背離仁的精神和義的原則。“信”則以天道之誠承諾著仁、義、禮、智作為道德理念的真實不虛,和在道德踐履中的真誠不二。總之,借用其形式,改造其內容,賦予新的時代精神,儒家的“仁義禮智信”的道德范疇對于當今道德文明建設仍然是可以利用的珍貴文化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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