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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國同行評議制度有效性的反思
論文關鍵詞:同行評議 影響因素 完善機制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審視和反思我國實行的同行評議機制,對其所存在的缺陷進行分析、總結,并在此基礎之上提出改進方法,以提高同行評議機制的有效性。
同行評議的英文表述為Pee:Review。“Peer”指同資格、同能力的人,“Review”意即鑒定性地或審慎地審閱或檢查。同行評議制度是一項歷史悠久的科研評價機制,被廣泛運用于成果評價、職稱評審、項目資助、論文發表、機構評估等科研評價活動中,在遴選優秀成果、優化資源配置、把握科研方向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效,對推動科研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杰出的貢獻,是世界科學界普遍認同的一種評價制度。但是,同行評議機制并非無懈可擊。隨著應用的推廣和深入,其自身的缺陷越來越凸現,伴隨著贊譽的同時,評議結果和質量也遭到學術界質疑。
同行評議作為一個評價機制.其本質是評議主體自主地對評價客體所作出價值判斷。同行評議雖能充分發揮科學研究自主性的優勢,但也存在著主觀臆斷的危險。同行評議作為一種科學評價方法被引入我國時間不長,尚處于初始發展階段,在運行中存在很多問題。究其根源,主要集中于評議專家和評議機制這兩個方面。
一、評議專家方面
評議專家作為評議主體,所得出的評議結論是對評議對象作出價值判斷,體現著評價質量。然而.由于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使得評議專家的行為失范,同行評議失去效力。
1、主觀因素。由于評議專家的興趣愛好、意志品質、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的主觀因素的差異,即使是相同的評議對象。對其的學術價值、實踐意義、創新點、研究方法、研究目標、可行性評估都會存在分歧。此外,評議專家對評議標準的理解程度和把握尺度也容易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使得專家對不同的評議對象采用不一致的標準和尺度,造成評議的不公正。
2、知識結構。評議專家對評價對象作出科學評估的基礎在于自身的知識結構和研究經驗。根據知識結構的不同,同行專家可分為大同行和小同行。與評議對象在研究領域、研究對象、研究問題較為一致或相近的專家屬于小同行專家;與評議對象雖然屬于同一大學科,但在研究領域、研究對象、研究問題沒有相互聯系的專家屬于大同行專家。小同行專家由于知識結構接近評議對象,理解和認識到評議對象的創新內容及研究意義和成果的價值,能對評議對象作出客觀的評價:大同行專家由于知識結構的缺陷,可能對評議對象不能作出客觀的評價。
3、研究范式。美國科學哲學家庫恩(T·S·Kuhn)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提出了“范式”(Paradigm)概念,并把范式看作科學共同體所認可的一系列規范,既包括共同采用的符號,共同認可的理論、概念、方法規則,以及具體的解題范例,也包括共同的信念和其它的心理因素。在研究實踐過程中形成的研究范式是穩固的,不易轉換的,且舊范式與新范式之間具有不可通約性。因此,如果運用舊的范式評價新的思想和觀點及新的理論.將會影響和干擾評價,不能客觀評價新思想、新觀點、新理論的價值,甚至扼殺新思想和新觀念。科學發展史上不乏這樣的例子。
4、馬太效應。美國學者羅伯特·莫頓對“馬太效應”作出了解釋:“對已有相當聲譽的科學家做出的貢獻給予的榮譽越來越多.而對于那些還沒有出名的科學家則不肯承認他們的成績”。馬太效應容易導致法國科學院“四十一席位”現象的產生,使名人們在同行評議的競爭中占居優勢。根據同行評議的規則,評議的結果應取決于評議對象的質量,跟被評議人無關。但是,由于馬太效應的影響,知名科學家的項目或成果易被評議同行認同,水平普遍被拔高,而沒有知名度的科學家的項目和成果的質量則容易被低估,甚至被忽視。同時,來源于著名院校或知名學科點的成果和項目也受益于馬太效應。
5、人際關系。中國是人情大國,人情網相互交織,龐大且穩固。評議專家又富有“人情味”,在評議過程中要照顧到師生、同學、親戚、朋友等關系,“重人情、拉關系、本位主義”等現象較為嚴重。人情和關系干擾評議專家客觀判斷,使得以公平公正為原則的同行評議淪落成講人情,論關系的丑劇,扭曲了學術評價的本質。
6、利益關系。同行評議有效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所有評議專家都必須大公無私的。專家并非“圣賢”,易受到利益的驅使。專家不僅代表個人利益,還代表集體利益、單位利益。專家的利益不僅包括:經濟利益,還包括社會利益、學科利益等,各種利益關系相互交織、錯綜復雜。一些專家未能堅持評議原則,只顧利益關系自設評議標準。對于利益一致者,專家不自覺地降低評議標準,抬高其參評的項目和成果的質量;對于利益沖突者,專家會刻意拔高評議標準,壓低其參評的項目和成果的水平。由于利益關系的影響,使得同行評議成了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的黑色交易。
二、評議機制方面
評議機制作為同行評議的程序和制度,約束和規范著專家的評議行為,是評議公正性和客觀性的有力保障。然而,我國的同行評議實施時間較短,機制建設方面還存在以下的弊端。
(一)缺乏專家評選機制。在我國學界的各種評審活動中,沒有統一的專家遴選制度和科學的遴選標準,各級評審機構自定規則和標準遴選專家。評審機構一般依據學歷、職稱、學科、資歷、名氣等外在因素遴選專家,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由于專家遴選制度中忽視學科結構的,使得同行評議中出現外行評價內行的怪現象,影響評審的客觀性;由于忽視了對專家的道德素養的考察,使得在評價過程中常常出現暗箱操作、黑色交易的學術不端行為,影響評審的公正性和客觀性:由于忽視了專家評價能力的考察,使得創新性、前瞻性的成果被扼殺,影響了評價的科學性。
(二)缺乏監督機制。現行的評議機制中,評議專家在評議過程中擁有自主的評議權。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就會無節制地泛濫,嚴重影響評議的公正性。評議專家的零責任也使得專家的權力和責任失去平衡.在評議過程中可以“毫不吝嗇”地發揮自己的權力。普遍流行的匿名評審制度一方面可有效防止人情關系、利益關系對評議的干擾,但另一方面也很好地將專家置于黑箱中保護起來。毫無顧忌地“為所欲為”。據武漢大學的鄧曉芒、趙林、彭富春三位博導披露,在湖北省社會科學(1994—1998年)的評獎過程中,“評獎主持人和個別評委利用職權,在哲學社會學組把一場嚴肅的評獎活動變成了一場一手遮天、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的丑劇”就是評議監督失效的例證。
要提高評議的質量和影響力,必須加強機制建設,找準著力點,從機制上修正、補充、改善同行評議機制,規范和約束評議專家的行為.增加同行評議的可信度,使之更有成效。
1.完善專家遴選機制。評議專家對同行評議的實施至關重要,遴選合適的專家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知識結構。同行評議的基礎在于評議主體的遴選。同行有大同行與小同行之分,選擇與評議對象相適應的同行專家對確保評議質量至關重要。確定一個專家是否小同行專家必須從“研究領域”、“研究對象”和“研究問題”三方面判斷。選擇研究領域、研究對象、研究問題與評議對象相同或相近的小同行專家是保障評議質量的前提條件。
(2)學術水平。學術水平高的專家其評議水平不一定高,但學術水平不高的專家,其評議水平一定有限。專家的學術水平反映在獲獎級別、承擔科研項目的層次、學術著作和學術論文,以及本學科發展的前沿問題和發展動態的熟練掌握、學術聲譽和學術地位,其中最能反映專家學術水平的是學術代表作。
(3)科研道德修養。不僅要注重專家的學術水平,也要重視專家的道德修養。高尚學術品格和道德素養專家具有較高的道德自律性,能以道德規范約束自己的行為,杜絕人情關系和利益關系,在評議過程中保持客觀的學術態度,做出公正的評價。
(4)評議水平。專家評議水平的高低體現在其評議質量上,評議質量可以用離散率、命中率和成功率的高低來衡量。離散率主要反映出專家個體與專家群體認識上的差異性;命中率反映專家判斷的準確性:成功率反映專家判斷的前瞻性。通過這三種指標定量衡量專家的評議水平,選擇符合條件的專家進入專家庫,將不符合條件的專家剔除。
2.實行匿名集體討論機制。在評議方式上,目前仍然流行的是匿名制,也稱“盲審”,而且要求雙向匿名。匿名制可以有效遏制人情關系和利益關系對同行評議的干擾,對提高評議公正性起著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對消除專家的知識背景、研究范式、思維方式所造成的影響上收效甚微。如果將信息技術手段加入評議過程中,推行集體匿名討論制,同行評議的質量會有所提高,具體實施的方法為:為待評對象建立聊天室,評議專家以待評對象為主題展開實時或非實時討論,求同存異,使評議結論逐步達成一致;通過上傳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論據。充分論證待評對象的意義、價值與創新;評議過程中專家都是匿名的,不得透露自己身份的相關信息,如發現有違規行為。管理員有權撤銷其評審資格;對于存在很大分歧的問題,專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通過網上投票的方式進行解決,等等。通過這種匿名討論的方式,利用同行專家之間信息交流和溝通.減少專家主觀傾向對待評對象造成的消極影響,從而提高評議有效性。
3.實行專家輪換制。專家在評議中擁有很大的學術權。專家并非“圣賢”,難免會受人情關系、利益關系、主觀傾向等的影響。如果一個專家長期擁有評議權,久而久之就會形成自己的學術圈子,滋生學術,異化學術本質。所以.有必要推行同行專家輪換制,同行專家任期每屆兩年,連任最多不超過兩屆。任期結束時,按照相關的遴選規則和程序,重新評選評議專家。輪換制能打破利益關系、屏蔽人情關系,提高同行評議的有效性。
4.注重評價證據呈現機制。評議結論是依據評議證據經過縝密的評議推理對評議對象作出的價值判斷。根據評議證據和評議推理能夠勾勒出專家的評議思路,使專家思維過程外顯化。同行評議應強調評議證據呈現,堅持依據評價證據作出評價結論,同時,要在評價結論中充分闡述評價理由,展現評價的推理邏輯。這種機制有利于評議同行之間的交流,促進評議過程的透明化,使得評議結論一目了然。推理邏輯清晰縝密、評價證據充分的評議結論是科學、合理的,而缺乏評價證據和評議邏輯混亂的評議結論只是專家的主觀臆斷。
5.完善監督機制。目前比較普遍的監督方法是公示評議結果。這是遠遠不夠的。為了加強監督的力度,我們要進一步增加評議的透明度,實現“陽光評議”,讓“陽光”照射評議過程的每個步驟、細節和內容。實行同行評議過程中,我們要公開專家遴選標準和步驟,公開評議的標準和程序,公開評議過程和評議內容,公開專家評價證據和評價推理邏輯;公示參評成果和評議結果,廣開監督渠道,受理好每項投訴等等,使得同行評議的整個過程公開化.每個細節和內容都在有效監督之中,有效地防治學術不端行為,提高評議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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