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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及其潛在暴力
治理是福柯為了理清西方政治實踐的歷史而探尋到的突破性概念,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福柯生命權力合法性的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前言
福柯的權力理論是其政治哲學思想的核心內容。通過對18世紀以來西方政治實踐歷史的考察,福柯提出了一種不同于傳統分析的權力理論,即權力并非統治階級的所有物,而是受到各種合理性支撐,并具有復雜譜系的動態機制。作為一種機制,權力運行需要合理的目標與策略,這些都需要知識的支撐。福柯認為,權力機制運作的秘密就在于其與知識的互動,“權力和知識是直接相互連帶的”,“權力關系造就了一種知識體系,知識則擴大和強化了這種權力的效應”[1]32。在此方法論的基礎上,福柯指出,一種基于人類生命知識的權力機制在18世紀的西方社會誕生了,這就是生命權力。
生命權力即為以生命為目標的權力機制,但是所謂的生命并未包括人類生命的所有面向,而僅僅指人類作為生物的物理生命,“從十八世紀開始,社會,現代西方社會,是如何把人類之所以成為人類的基本生物特征納入考慮的。這大概就是我所說的生命—權力。”[2]1另外,生命權力以人口,即作為整體的生命為操作目標。可以說,人口概念是我們進入生命權力深層理性的關鍵。正是人口概念以科學性和自然性的知識面目出現,使生命權力得以獲得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掩蓋它不易為人覺察的政治暴力。
本文以福柯的生命權力理論為分析框架,以揭示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只是新的權力理性的產物,其背后依然具有深層的政治暴力。
一、人口概念的轉變:法律—自然
人口概念古已有之,從詞源學來說,“人口(pop-ulation)”來自拉丁文populus,意指人民,具有政治和法律的含義。而在18世紀后,人口概念由一個政治法律概念變為自然科學概念。福柯指出,這種變化是由于18世紀歐洲重商主義經濟思想向重農主義經濟思想過渡的結果。
在重商主義的經濟哲學中,人口僅具有勞動力和軍隊儲備的工具性作用,其數量越多越好。福柯認為,這種思想表明重商主義仍處于傳統王權的政治思維中:人口僅僅是臣民和工具,“可以隨心所欲地從上至下對他們施加一系列法律和規則”[2]56。
如果說重商主義思想中的人口概念還只是國家發展計劃中的附庸工具,那么對重農主義者來說,人口概念則已成為國家治理的根本依據。作為自由主義經濟思想的萌芽,重農主義主張經濟治理應依據市場規律,而非專斷的王權。而市場規律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圍繞人口的衣食住行而產生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這一系列經濟活動組成了一個獨立于君主意志的“客體場域”[2]312,人口也由此被視為一個具有“自然性”的實體[2]56。
所謂“自然性”,是指人口的活動具有不受人為影響的客觀規律。福柯著重分析了這些客觀規律的表現方式:首先,人口的活動總是受到一系列包括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人文環境等可變要素的影響和制約。
這些要素決定了人口的遷移、出生率和死亡率等,比如某地區的惡劣天氣可能導致高死亡率,或者由于某地區的經濟出口增加,導致工作機會增加,這就可能使大量人口遷入。其次,人口受欲望的支配。這種欲望主要是生物學意義上的欲望,比如人口總是在衣食住行方面追求更好的條件和環境。對人口欲望的研究使人口成為一個可對其行為進行預測的主體。最后,在人口的活動中總會發生各種問題和事件,比如各種疾病的發病、各地區的死亡和自殺,統計學表明這些事件都具有固定的規律。總的來說,人口的“自然性”說明人口與居住環境的關系、以及人口中個人與個人的關系都僅是生物學意義上的物質關系,“從這一時刻開始,……人類第一次被置入生物圈中。”[2]61我們看到,重商主義從法律意義上看待人口問題,他們視人口為可任意對之制定政策和法律的松散的“臣民的集合”[2]56。而重農主義將之看作具有“自然性”的實體,主張人口的行為活動處于單一的生物學模式中,并具有一致性、穩定性和可預測性。
在這里,發現人口的“自然性”規律并不是重農主義的開創,重農主義的創舉在于他們主動地將這些生物學規律“納入人們應當考慮的問題范疇”,使之成為政治實踐的根本依據。而隨著西方權力機制發生的深刻變化,人口的“自然性”將逐漸取代君主利益,成為權力干預人們生活的新依據。這種新的權力機制即為生命權力。
二、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分析
(一)“自然性”作為合法性的來源。表面上看,生命權力的運作過程為:以承認人口的“自然性”為前提,對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和發病率等現象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制約人口的活動的可變要素、人口的欲望動向、以及人口事件的規律;最后以此為依據制定政策,管理人口。同時,權力對待人口的方式發生了改變,從“基于統治者的意志與人民服從的意志之間”的強制關系[2]56,轉為基于人口的“自然性”來管理人口的邏輯關系。
從深層意義來看,福柯認為,這是18世紀權力發生的深刻轉變———“一種自然進入了權力技術領域”[2]60的結果。而在此前,權力問題是在一種法律框架中展開的。可以說,這種“自然性”徹底扭轉了權力問題的方向。權力的著力點不再圍繞王的意志,而是基于一個看似外在于權力的領域,一個不受人為意志支配的領域———自然。福柯辨識出18世紀權力思維的性質,“我覺得,人為的權力關系的政治中突然出現人類自然性是某種根本性的東西。”[2]17
(二)在“治理術”框架中的“自然”。權力思維中出現的“自然”實質上意味著權力在自身范圍中劃出一個看似不受權力干預的領域。但是,這個領域———“人類的自然性”或人口的“自然性”真的無法為權力滲透嗎?福柯提出的西方自16世紀到18世紀“治理”問題的生發和轉變就在回答這個問題。
治理是福柯為了理清西方政治實踐的歷史而探尋到的突破性概念。首先,從其誕生背景看,16世紀到18世紀的西方社會正處于對外殖民擴張和對內宗教改革兩大運動之中。在這個時代交匯點上,國家(以統治者之名)之間的戰爭、王權與神權的對峙等沖突就凸顯出來。這一系列矛盾都可被簡化為關于治理的問題,“如何接受統治,嚴格到什么程度,被誰統治,為了什么目的,用什么方法,等等”[2]75。這些根本性的沖突使“治理的問題域”被建構出來[2]75。由此,重商主義在16世紀開始了整合這些矛盾的第一次嘗試,他們要求治理應以合理調度國家資源,而非統治者的主觀意志為目標。福柯指出,重商主義已開始思考如何以一種政治合理性而非統治者個人意志治理國家,“重商主義第一次把權力的運用作為治理的實踐加以理性化。”[2]86但是,重商主義的治理方式僅是治理術發展歷史的開始,他們無法徹底擺脫保存統治者實力的思維方式。[2]8618世紀出現的重農主義則開始主動限制統治者權力的操作空間,試圖建立一種全新的治理模式。
這種新的“治理理由”就是尊重人口的活動的自然規律,即“統治權支配的政體轉向了治理技術支配的政體,這個轉向是圍繞人口而發生的。”[2]90
在這個意義上,重農主義者徹底實現了治理術的解放:治理的問題不再受統治者利益的束縛,而開始全面圍繞一種統治的內在合理性展開。人口問題的出現與治理術的發展是互為因果,相輔相成的。一方面,重農主義治理術的發展界定了人口問題的領域。比如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與糧食的關系、人口的財富問題等,這些都是治理科學關注的問題。另一方面,人口的特有現象(或規律)又為治理術擺脫統治者利益的束縛,成為具有獨立價值的政治實踐提供了客觀依據。
如果治理術是福柯為我們理解西方權力思想發展歷程給出的基本框架,那么生命權力就是福柯為西方權力思想發展的一個新階段給出的具體名稱。
在這個意義上,人口與治理術、人口與生命權力之間的關系是彼此對應的。生命權力合法性的秘密正在于治理術為了掙脫傳統王權統治模式而確立的新的統治原則———圍繞人口的“自然性”的原則。人口的“自然性”是支撐生命權力的知識條件。這種關于人口“自然性”的真理知識越具有科學理論的純粹性,治理術的合理性就越穩固,生命權力也就越不受任何限制地發展與擴張。
但是,新的治理術的出現并不意味著權力的終結。表面看來,圍繞人口的活動展開的權力機制由于符合客觀規律而無可置疑。但實際上,權力只是更加縮緊了對人口的活動的控制,并以一種更合理、更嚴密的方式滲透進我們的生活,比如人口統計與調查獲得了進入個人、家庭生活的權力,而由此產生的分析數據與模型又能夠確立人口的活動(比如生育、飲食、財產、居住方式等)的規范。除此之外,更可怕的是權力將使犧牲部分人的利益以保障大多數人口的普遍利益這種邏輯獲得合法性,比如對瘋人實行監禁,歧視排斥同性戀者等。任何不符合人口普遍利益的少數群體都有可能被權力壓制。所以,在厘清西方治理術的歷史譜系后,福柯總結,“一種新的治理藝術(甚至那種超過了政治科學閾限的治理藝術)的出現并沒有消除統治權。統治權問題不但沒有消除,恰恰相反,它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尖銳”。[2]90福柯認為,我們至今仍處于“治理術的時代”。
[2]92但是,我們對此并不敏感,甚至內在地認同權力對我們生活的塑造,以及權力對待少數群體的方式。福柯挖掘治理術歷史譜系的初衷正在于此,他試圖證明治理術的出現與發展并不意味著權力的消失,相反,權力獲得了知識的外衣。艾德·科恩指出,福柯正在提醒我們這種將“政治、經濟和軍事的政策幾乎都絕對地通過人口的范式來計算”的模式是值得反思和批判的。
[3]人類社會具有復雜的政治問題、文化問題和倫理問題,而生命權力將這種復雜性都置于單一的生物學框架內的做法不但違背了我們追求公平正義的超越性目標,同時更是十分危險的。
三、被隱藏的暴力:“種族主義”
既然人口“自然性”使生命權力合理合法地滲透進人口的生命,那么同時,這種“自然性”也確立了生命權力執行“死亡的權力”的依據。
[4]194當然,死亡的形式并不僅僅限于死刑,它也包括間接不公正地壓制人口中的某些群體,比如“增加死亡的風險,或簡單地,政治死亡、驅逐、拋棄,等等”[4]195。
在傳統王權中,“死亡的權力”來自君主的意志。也就是說,當臣民違抗君主,或侵犯君主利益時,君主有權直接將其處死。這是由于權力(君主的權力)可以占有臣民的一切所有物,包括生命,“這里,權力首先是獲取的權力:獲取東西、時間、肉體和生命的權力。它在消滅生命而占有生命的特權中達到了頂點。”
[5]88那么,當王權被生命權力取代后,處死或壓制公民的合法性來自哪里呢?福柯認為,生命權力將現代種族主義理論引入權力機制中,它使生命權力重新獲得了“死亡的權力”。
現代種族主義是一種在進化論意義上分析不同物種之間的差異,以及同一物種內部不同群體之間差異的理論。現代種族主義假定物種的歷史是進化的歷史,而現存物種的差異主要在于它們在進化鏈條上所處的不同位置。那么,人類作為一個生物學意義上的物種,人種之間的形態差異只是表面差異,其根本差異則在于他們各自處于物種進化鏈條上的不同等級位置,“人的種族和種族之間一切外表的差異的巨大的變異性,本身就標示他們不可能有太大的重要性”,而“各個民族國家進行競爭,所有取勝的因素不一,其中最主要的一個似乎就是文明所已達成的等級,越高就越有利。”
[6]284歷史地看,現代種族主義的出現是當時科學家為殖民戰爭尋找合法性與正當性的一種結果。對于他們來說,殖民問題不是經濟掠奪與政治侵犯,而是生物學問題。19世紀中期,進化論的集大成者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中總結式地對殖民戰爭進行了評價,他認為,殖民戰爭正是在“各種理智性能”上“通過自然選擇而逐步變得越來越完善的”西方國家對一些“半開化的民族”的生物學意義上的淘汰。
[6]199現代種族主義能夠將所有政治問題、文化問題和倫理問題都過濾為單一的生物學問題,這與生命權力以人口的生物性治理人口的模式是一致的。正是兩者均以生物“自然性”為基礎處理人類社會問題的邏輯使生命權力引入現代種族主義,并以此確立其執行死亡權力的合法性。福柯具體呈現了這種引入過程。首先,生命權力在利用種族主義的過程中擴大了它的涵蓋范圍。除人種問題之外,生命權力更多地采取一種國家“內部的種族主義”[7]265。
內部種族主義針對的是包括犯罪問題、瘋狂問題、各種畸形問題(包括同性戀問題)的所有復雜的社會問題。其次,在人口內部不同群體之間建立生物學區分。比如在精神病人與神智正常的人之間的區分:16世紀時,精神病人代表了人類存在的非理性層面,這種非理性層面與理性層面同等地揭示了人類本源存在中兩種極端的可能性。而在18世紀的生命權力中,精神病人代表了人類存在的一種生理缺陷,其與神志清醒者之間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絕對差異。最后,在確立區分之后又建立生物學聯系。
這種聯系表現為,人口作為整體的生存與那些“低等生命”、“不正常的個人”、“相對于人類退化者”的死亡之間的因果式的關聯,“他人的死亡,劣等種族、低等種族(或退化、變態種族)的死亡,將使整體生命更加健康,更加純粹”。
[4]195以精神病人為例,精神病人與神智正常者的聯系就在于,壓制與隔離前者將使后者的生存更加安全與健康。可以看出,在生命權力的框架中,人口內部群體之間的所有沖突,那些“軍事、戰爭或政治關系”都將被生物化。與傳統統治權圍繞君主利益的死亡權力不同,生命權力執行死亡的正當性將在于“消滅生物學上的危險”[4]195。
我們看到,在傳統王權中,君主使臣民死亡的權力來自一種強制的法律關系,而生命權力壓制某些群體的權力則來自一種以種族主義為基礎的生物學邏輯。在這種邏輯下,對內壓制某些群體,比如同性戀者與精神病人,對外侵略其他民族,這些本質上的政治暴力手段不但獲得了正當性,甚至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必要性。福柯正是要徹底反思生命權力背后的知識邏輯:人口的活動作為一種自然知識不但為生命權力確立了合理性,更掩蓋了權力的暴力本性,即“暴力在合理性之中卻如魚得水,暴力在合理性形式中深深扎根并獲得其持久性”[8]522。更可怕的是,對個體生存與死亡的操縱經過人口“自然性”這一科學知識的過濾甚至有可能獲得我們的內在認同。福柯要重新提醒我們那種“由國家合理性施加在個體身上的國家暴力的本性”[8]522,提醒我們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必須得到反思。而對于正面臨政治體制改革的當代中國來說,如何避免這種合理與暴力并存的生命權力機制,避免受到西方自18世紀以來持續存在的生命權力理性的影響,應當成為我們制定所有人口政策的前提和基礎。
四、結論
18世紀誕生于西方社會的生命權力是現代自由主義治理術不斷從傳統王權統治模式中掙脫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權力機制的重心由君主利益轉移至人口的“自然性”。但這并非權力理性由主觀向客觀的進化過程,而是權力技術發生改變的結果。
以人口“自然性”來治理人口,成為新的權力技術獲得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知識條件,但是,權力的暴力本性依然存在。這種暴力與合理并存的權力技術使得生命權力不但在生存的方向全面控制了人口的生命,同時在死亡的方向合理合法地降低某些群體的生存可能。生命權力的理性至今仍在發揮作用。可以說,還原這種權力理性的來源與譜系,呈現其背后權力———知識的互動機制,是福柯政治哲學體系的重要內容。對于當今世界來說,人口問題,包括人口資源分配問題、不同群體和諧共存的問題等,是一個復雜而又亟待解決的問題。而對處于正在深入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當代中國來說,人口問題更是一個關涉到國家進步與發展的關鍵問題。我們究竟應從以絕對真理姿態出現的生物學思維來判斷,還是將之置于由倫理、社會和文化等層面組成的多維視野中來分析,福柯的政治哲學已經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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