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與孔子政治倫理思想區別分析
“仁者愛人”是孔子的施政原則,而柏拉圖施政原則是有限法制下的人治,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關于柏拉圖與孔子政治倫理思想區別探究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孔子的“仁政”思想是經過他一生的政治實踐之后總結和歸納出來的一種道德實踐法則,而柏拉圖則不同,他的理想國家理論是未經過社會實踐的,其政治倫理思想偏重于理論構建,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純粹邏輯思辨的產物。
一、天下歸仁與城邦秩序
孔子與柏拉圖政治倫理思想都重視道德作用,趙敦華在其文章中寫道:“蘇格拉底和孔子一樣,一生都在追求人心中的道德原則……他們關于道德原則的陳述雖然不同,但兩者的功能是相同的,這就是,把各種不同的德目統一起來,并以德目的統一性來解釋日常道德行為的共同本質。”在孔子的政治倫理思想中的道德則更加重視實踐的效用,更多的是以一種實踐原則出現的。而在柏拉圖的政治倫理思想中的道德或者德性,更多的是一種理論的設計和構想,是以一種信仰和理念方式存在的。
孔子的施政原則是“仁者愛人”,是一種以道德準則為最高法則的政治原則。而柏拉圖施政原則是有限法制下的人治。孔子的“愛人”思想是其“德政”思想的基礎,孔子的所謂“愛人”是一個表示人我關系的內涵豐富、外延廣泛的政治學、倫理學概念。“愛人”包括對他人的關心、愛護、理解、尊重、寬厚、信任、盡心等。“仁者,其言也讱”,“克己復禮為仁”,“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這些都體現了孔子“愛人”的內涵。只有通過“愛人”才能體現德政,才能使社會穩定和發展。“愛人”體現的是“以民為本”、“民為貴”的思想,這是儒家“為政以德”的基石。柏拉圖在《法律篇》中較為系統地闡述了其法治理論,提出了依法治國的觀念。在柏拉圖看來,法治國家是奉法律至上的,法律是最高的統治權威,統治者和臣民都應自愿而非強制性地接受法律的統治。在政治秩序的構建上,孔子更加重視民心風化,主觀意愿,自律自發,是一種崇尚自然,發自內心的自主性。這種自主性不僅能提升個人修養推己及人,還能夠由個人推及整個社會,這種倫理秩序的實現是自下而上的。而柏拉圖更加重視統治秩序,也更崇尚各司其職的節制,并認為倫理秩序的構建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強制性行為。
孔子提出的是帶有政治改良性質的仁政德治,而柏拉圖的主張是以理念論為基礎的.理想政治。孔子重視人間現實,在政治統治中崇尚以民為本;而柏拉圖主張在政治統治中,以正義等理念的實現為最高標準。相比較而言孔子的德治更為現實。
二、圣人與哲人
在柏拉圖的理論中,人天生就是生活在城邦中的動物,所以,實踐就是城邦中的實踐,實踐生活就是人參與政治活動的生活方式。
哲人是把理論當作實踐,他參與實踐的方式就是理論。蘇格拉底以及柏拉圖關涉政治是以哲學的方式去關涉,如其早年探索自然的奧秘一樣,追問“什么是一一”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一貫風格,即蘇格拉底和柏拉圖追問的不是政治現象,而是政治現象的普遍規定,政治事件的本性,即最正當的制度、最正義的秩序。相對于哲學,孔子更著意于政治。孔子思想的特點不僅僅在于其哲學性,更在于其踐履性。如若說蘇格拉底是一個哲人,那么孔子則是一位圣人。
圣人的地位則意味著孔子超越了哲人身份,其還有另一身份:上位者,圣人是哲人與上位者的合一。作為圣人,在孔子那里,有“道”之世不僅曾經存在過,而且也可能在未來出現,只要上者敦乎其德,由“正己”而“正人‘,從而實現治國平天下的目的。
柏拉圖的哲學王身上則包含了完美的一切,哲學王就是至善的存在形式,沒有比哲學王更好的人格存在了,而且哲學王是應當存在的。柏拉圖的哲學王是治國技藝與道德智慧的結合體,是理念至善的人格體現,哲學王思想認為哲學王是實現城邦理想的關鍵。而孔子的圣王理想則不同,圣王思想中不僅要求君主盡其能,還要求士大夫們都能發揮自身的作用。圣人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不曾存在過的,在孔子看來圣人也只是一種理想的存在,而人總是不完美的,人是在實踐過程中去走向完美,在孔子的思想中向圣人接近的路是永無止境的。政治統治者是政治倫理秩序中的一面旗幟,柏拉圖的哲學王是可以在人間實現,但是哲學王卻不在人間,因為他只是一種理論假設;而孔子認為人間沒有圣人,但是圣人在人間指引世人,圣人就是一個道德實踐的目標。
就孔子與柏拉圖兩人的生命歷程來看,孔子直接參與魯國的政治改革,有豐富的執政經驗,并且其政治思想大部分都是以一種直接的政治主張和具體的政治手段來體現的。而柏拉圖并沒有直接的參與到希臘城邦的政治活動當中去,這就使得柏拉圖政治倫理思想中的理論色彩較為濃厚。
三、一元世界與二元世界
從哲學文化傳統的特性上說,中國哲學是一個世界,西方有兩個世界。孔子的政治倫理秩序很重視人的作用以及實踐的效果,內在的道德屬性是與外在的禮法秩序和政治統治是具有一致性的。
后世的帝王將道德與政治統治結合,開創了一條亙橫兩千余年的道統路線,成為了中國古代社會政治倫理構建的的主旋律。而柏拉圖的理念論是決定其理想國家秩序的根本原因,二元世界的劃分以及理念世界的預設就成為了柏拉圖政治倫理思想的本體論基礎。
東方世界的政治倫理一直遵循著從人本身出發,以實踐效能為最高標準的原則。以人為本、為人所用則是孔子及整個古代中國儒學思想中最為典型的形態。而古代中國人對大一統政治形態的尊崇,也是道統形態的倫理統治之學在東方社會最為直接的一種實現。而中原農耕民族對北方游牧民族以及西南少數民族的同化,也是從衣冠禮法等倫理道德上的改造開始的。而普遍的農業生產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天下歸仁“、”以德配天“這樣道德理想的產生。而柏拉圖哲學二元世界的劃分揭示了理念與現實之間的永恒沖突,這也導致了蘇格拉底之后西方二元對立的哲學傳統的形成,由于二元世界的基本理念,西方哲人和學者在古代社會里更多的關注理念以及本質化的存在以及彼岸世界的繁華,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的兩條路線導致了西方人的哲學思維具有了一種形而上的特點。希臘羅馬時期政治與哲學間的沖突到中世紀時期又演變成政治與神學的沖突,政治剛從哲學的虛無中掙脫出來,就淪為了神學的裨女,政治倫理的最高準則也在真理和信仰之間來回反復。
到文藝復興之后人文主義興起,回到人本身的人本主義思潮又開始為西方政治思想提供了另外一條政治倫理路徑。眾多不同的政治倫理原則也可能就是導致歐洲政治格局如此復雜而又多元的原因之一。總的來說,東方哲學一元世界的哲學觀念則為古代中國的道德社會和大一統政治格局的形成提供了養分,而柏拉圖哲學中兩個世界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西方政治局勢多元化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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