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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巫文化藝術
巫文化時代屬于史前文明時代,巫文化則是遠古人類的原始圖騰崇拜文化。巫文化時期,人類開始欣賞客觀世界的美,并且用各種技術與材料表現這種美,從當時的品中便展現出了巫文化藝術的獨特審美特征。祖先們的智慧與辛勤,也為巫文化藝術賦予了豐富的內涵和精神意義。巫文化藝術;內涵;象征意義;審美特征;裝飾性
遠古巫文化時代點燃了人類文明,是人類童年精神與智慧的啟蒙、覺醒時代。[1] 巫文化則是遠古人類在繁衍生息中,創造的一種適應并改造的原始圖騰崇拜文化。巫文化時期,人類已開始欣賞客觀世界的形態之美;觀察四季變化,欣賞自然界的物象與色彩的美麗,并且用各種技術與材料將這種感覺到的美融合為一件件奇妙的藝術品,并借助想像和創造的繪畫、雕塑形象來完成自己的意志。從目前我國出土的史前文物來看,那些稚拙的藝術品都閃耀著遠古人類智慧與勤勞之光,在一些洞窟壁畫上,那些質樸、單純的圖像描述了遠古的動人故事;一些由陶土燒制、并鑲嵌著寶石的神靈頭像暗示了祖先們敬神的虔誠;還有那些有著美妙裝飾圖案的器皿,也展現了祖先們熱切表現世間美麗的心。從大量巖畫、陶器中,我們看出了祖先們的非凡智慧、勤勞和想象力,他們為巫文化藝術賦予了豐富多彩的內涵和精神意義,其作品也展現出了獨特的審美特征與品格。
一. 巫文化藝術的豐富內涵
巫文化藝術包容了豐富的內涵,它是人們的多種意識和諸種日常經驗的交織體,傳載了祖先們的精神追求與生活體驗。
巫文化時期,人類有著強烈的崇神觀念,他們通過巫術、圖騰崇拜、生殖崇拜,將原始本能和超自然世界的各種意象以獨特的方式融合,形成一種古老的象征語言。這種象征語言具有兩重意義,即物象本身的意義和它隱喻的觀念意義,在一個具有象征意義的造型上表現出來的通常為物象自身和超越物象之上的幻象。祖先們在兩者之間不會作出根本的區別,因此象征形象實際上是想象力把對原始人生存或精神有價值的幻象轉化成為形象。這些形象便體現出了巫文化藝術的強烈象征意義。
遠古人類通過生活,對勞動、生產等有了感悟與經驗,并且也對自身性情的培養也有一定與經驗,這些都構成了日常經驗,于是祖先們便將日常生活的涵義通過摹仿性造型復制出來,例如,巖畫中的狩獵、祭祀和舞蹈圖等都是他們的生活寫照。子孫后代們通過對這些語言和符號的解讀便能在繼承“圖像”的同時,又能傳承各種日常經驗,于是遠古文化更得以積累與發展。
在日常生活當中,祖先們已有了天象、氣候的觀察和對大事件的記錄行為。伴隨這種行為,一種實用性的圖像和符號已產生,這種符號被祖先們廣泛地應用在巫術世界和日常生活世界中。祖先們通常將象征性語言與描述性語言結合為一體,他們用“物候歷法”來記載對天象的觀察經驗,他們通過記事圖畫,將自己從事社會生活的經驗記錄在巖畫之上,隨著巖畫記事功能的愈趨復雜化,這種抽象符號逐漸由圖案轉化為文字。這些美麗的圖案與神秘文字無不展示出了巫文化藝術之豐富而瑰麗的內涵。
二.巫文化藝術的審美特征
從遠古出土文物的造型、裝飾紋樣和圖案中,我們能夠解讀出巫文化藝術所特有的審美特征。寫實性和模仿性便是特征之一,祖先們在摹仿意識的引導下,找到了模擬自然物象的方法,他們以特有的認識和行為方式進行著創造活動,形象真實感是他們試圖達到的一個審美標準。但他們并不滿足于完全對對象模仿的造型方式,如蘇珊·朗格所說:“模仿雖然是忠實于他所見的東西,但它絕不是一種平常意義上的描寫,它是建立在表現基礎上的。”[2]他們往往會用特定的情緒與視覺形象真實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造型。 從出土文物的幾何抽象圖案中,我們還可以看到巫文化的裝飾性審美特征。祖先們運用幾何形象將繁雜、多變的感覺世界都規范到一個理性秩序的范式中。這些帶有秩序感的裝飾形象與結構不受制于客觀世界,意味著裝飾性審美特征的成熟。而且這種抽象造型圖式與方法還形成了與對象客觀屬性無關的新裝飾形象。這便意味著,祖先們在面對繁復的外界,體味若干感覺時,終于能以自由的方式融入自己的程式中,形式已離開了客觀對象,自由成為創作精神。
在秩序性的裝飾圖案中,我們還能感受出美妙的韻律與節奏。祖先通過勞動實踐和對客體自然屬性的認識,出客體,并對客體抽象性質有所認識、歸納。例如:韻律、節奏、和諧、平衡、圓的流暢和方形的陽剛等抽象的性質都是隨著對客體規律的認識逐漸獲得的。韻律和節奏美在巫文化藝術中有純化作用,形式審美成為主體,從大量出土雕塑中,我們還可以看到雕塑韻律的具體形態,首先,原始雕塑韻律美的最基本形態來自于整體造型結構的節奏感,其次它還來自于雕塑自身三維空間造型特性,其立體造型與平面裝飾之間構成的轉換又形成了韻律美的另一種形態。
巫文化藝術還有另一種特殊的審美品格,即通過綜合多種形象,表現超現實的神秘世界,形成幻想、虛幻性審美特征。祖先們通常把不同自然形體在特定的意義中組合,雖然局部表現形態是客觀的,但新的綜合體已超越了各形體的自然屬性。其表現形式一般分為:人獸同體、獸禽同體、不同獸類同體等。這類形象的審美意義是,它們在象征性內涵的驅使下,組合為具有幻想性、超自然性的形體。又如蘇珊·朗格所說:“作為完全獨立完整的體系。無論是二維還是三維,均可以在它可能的各個方面上延續,有著無限的可塑性。”[3]
祖先的原始宇宙觀、生存方式和思維中的情感特征形成了一種本質力量,這種本質力量促成了巫文化藝術審美本質的形成。正如馬林諾夫斯基所說:“巫術就是純粹用主觀意向、語言行為而宣泄了強烈情感的經驗。”[4]祖先在藝術創造中,情感引導他們區分不同對象的造型特征,又使造型符號形成相交融的關系,在以情感為目的的前提下,祖先對形象的塑造進行著自由而有規律的創造,在這創造之中,巫文化藝術的獨特結構和基質便不斷形成。
[1]重慶遠古巫文化學會. 禮巫盛典[M]重慶出版社,2003.86.
[2]蘇珊·朗格. 藝術問題[M]紐約.1957.95
[3]蘇珊·朗格.情感與形式[M].社會出版社.1986.89
[4]馬林諾夫期基. 巫術科學宗教與神話[M]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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