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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探藝術觀念中的性相特征與語言選擇
摘要:作為現代設計與繪畫藝術,應以多視角的認識論與方法論來認識其藝術設計與繪畫領域的各種不同“性相特征”與語言選擇,從而整合各自獨到的藝術觀與方法論。
關鍵詞:藝術觀念;人性本體;性相特征;語言選擇
由于不同的“性相特征”須選擇不同的“語言結構”方式,其藝術表現因形式、風格而各有不同。繪畫與設計,作為兩種不同形式的藝術表象,在世界各地多元文化的互相浸透與整合下,其界限趨于融匯而顯得模糊不清。因此,傳統意義上的繪畫與設計在其發展的進程中,常常表現為被現代藝術所取代。這種現象的產生,理應歸功于時代演進的人性本體精神。如果藝術都要表達個性化了的審美特性,那么不管何種門類的藝術同都屬于形式各異且“個性化”了的精神產品,并同時作為客觀實在的精神實體而存在。這是人性本體的審美價值取向所決定的。毫無疑問,繪畫與設計均屬于藝術品范疇。其作品內涵的“立意與觀念”,實質即是個體精神價值取向所決定了藝術作品的靈魂。選擇這些與靈魂相匹配的語言、方法與邏輯形式(包括獨創),就成了呈現畫面審美價值的關鍵所在,無怪乎在哲學中,有其“觀念形態”的名詞界定之說。
一、觀念與性相特征的關系
“現代藝術”除偶發性藝術、實驗藝術、兒童藝術外,只要預先有實現自我精神價值取向定位的藝術作品,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如下問題:一、創造某種客觀表象的價值意義何在?二、主觀上能否創建某種具有獨特性精神價值的表象?三、實踐過程中是否能夠實現超越自我,即以此來升華自我精神?正是因為被這種純真的“內在”精神所駕御,那么,意向性的某種特定“觀念”則應運而生,如若“觀念”有這樣一種思考前題,性相問題的特征一經創立,就成了被精神化了的藝術作品。過去,許多理論家有“形象特征”一說,把“形象”特征稱之為客觀實在的外在表象,我在這里估且以“性相”取代“形象”二字,其實質是因潛藏在“人性本體”的內在精神與“感官知覺”之別。具體地說,“性相特征”則是已被內化了的精神形態(它同時也包含著抽象與具象兩種類別)。從“性相特征”出發,我們能夠極大地注入客觀形象的精神內涵,從而強化“人文本性”的標志性特征。
“內化”了的外在形象,從心理學與生理學、物種學與形態學的角度看來,“性”有別,則“形”各異,猶如倔犟與懦弱、男人與女人、物種之類別、方圓之形態等等差異,大干世界,萬物之美,大凡可說均同屬于內化之“性質”不同,因而其形態各異。由此,社會現象才顯得如此千姿百態、豐富多彩。新、奇、無非在于“觀念內涵”的變異。
但是,假若“性相特征”是“人文”所造的價值取向,那么,抽象與具象、寫實與變形、理性與感性,就只是一個心理定向問題,可以理解為不同觀念下的不同語言表象,出于個人特定的“性相”所造。因此作為“人文”的表現,我們從過去的“自然景觀”過渡到目前的“人文景觀”,其實質就是一個“質”的變化,說明人性化了的多元文化與自然文化在表象上有著“人文”特征的差異。因此,確立“性相特征”的標準,實際是在一種多元文化交織中被提取且重新整合的“新人性化”表相,即個人智能與價值取向的內在精神特性。
在實踐超越自我的過程中,體驗著藝術的真諦,浸透在美化了的精神實體之中,看起來仿佛是“藝術品”而純屬于唯心主義的產品,但實際是由社會滋潤著藝術家個體精神的成長,因而它仍是客觀的(客觀精神及其產品)。因此內化了的“性相”特征,仍屬于社會精神的外延。
二、性相特征與藝術語言的關系
繪畫與設計同作為精神“性相”的客觀實體,作為與藝術相“匹配”①的繪畫與設計“語言”組構方式來構建,其首要問題,即是對繪畫與設計語言中(點、線、面、色彩、明、暗、形態、方法、質材、技法等諸要素)的選擇與界定,從而構建其形式上新產生的“性相特征”。出于不同的人文特點(或不同性別),對其周圍事物的認知方式、價值取向,則大不相同,其表現在對同一客觀現象的描述上,各自則存在有表達方式上的認知差異,一如演譯與歸納、摸似與表現、比喻與象征。這些現象,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界定某一現象之前的觀念界入。由于各自所注入的文化內涵不同,認識方式各異,因而在所表現的精神價值取向上、定性上各不相同。因此,在選擇與界定語匯形式上,譬如:對點、線、面某一形式的界定(定形、定色、定調)上,乃至方法與構圖等,則各不相同。
目前,就繪畫與設計界的傳統語言的形式(單指點、線、面)而言,則有幾何學的界定、心理學的界定、過程主義(即無果)的界定、錯視學的界定等等。總之,同一藝術對象的客觀實體可作多元的界定;認識與應用在藝術表現中各有各的定向。色彩也同樣如此,中國水墨畫為了求得去欲呈慧、清心雅致的審美標準,從而簡略了光效應中的所有色彩,而在水墨中尋求干、濕、濃、淡、焦,即所謂的“五色”。對色彩而言,“水墨”(黑白二分,陰陽互現)就是中國水墨畫的色彩語言,這是典型的士大夫文化觀念所界定的,從而導致了中國“水墨”畫派。在中國道家文化中,“太極”則是“知黑守白”,表陰、陽兩極,并認為此兩極的和諧運行,有如宇宙本體的守恒定律一樣,這不能不說“水墨畫”的呈現,意味著文人墨客再現了“宇宙本體”的審美特性與真實的道家文化觀。而西洋畫的形、光、色、質等。由于以相對客觀呈現的認知方式為基準,對自然表象作客觀解析與表現,從而獲得有如照片似的審美效應。可見,如若繪畫與設計乃致各種藝術門類,其本質是從人性特征的某點出發。
據分類學原理,知識分為“純粹知識”與“應用知識”兩類,如若我們所學知識大多屬于“純粹知識”的話,那么“應用知識”的提升則成了自我認識能力的問題,立意與能力指向與觀念是藝術的關鍵所在。只有將上述兩類知識有機地結合、定性后,“純粹知識與應用知識”方能顯示出能力與觀念的統一。一如對點、線、面、形態的有效界定,對明暗、色性、質地的有效配搭,對透視法、構成法(大小與方向,位置與空間,節奏與均衡,對立與統一,分解與整合、方法與技巧)等諸法則應用。這一系列的所謂“純粹知識”,我們怎樣去表現觀念中的主題,就成了我們對純粹知識的理解方能到達便通的應用。從而既不舍棄“純粹知識”,而又合理便通地使用這些有效的藝術語言,來解決“觀念”這一問題。否則,就會受到所學“純粹知識”的制約,從而導致機械地拼湊與堆積,“純粹知識”就會障礙自我認識能力,失去自我構建觀念的主動權,在這種被動的情形下產生不了藝術的感染力,找不到個性化的藝術語言。所以,“語言”選擇重在觀念、重在塑“意”,即重在“性相特征”的構造與把握。
還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選擇重在“合適”。所謂“合適”,就是選擇與既然定的性相特征相關的,能最忠實地表達某種藝術觀念的藝術語言。比如旨在咫尺間創造無限天地的中國山水畫,正是因為他有“內化”的認識能力,并能動地運用相匹配的構圖散點透視等法則,因而能突破有限,“黑”是實體,“白”是空間,創造無限。否則,沒有預先“貼切”的觀念界定,或不明確意境,簡單的“合適”、“貼切”、“匹配”的藝術選擇就難以進行,因為任何選擇都,要能夠經得(諸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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