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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高師院校聲樂教學改革與教材建設
摘要:解決高師院校教材建設存在的基本問題,要針對學生的不同特點和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條符合高師音樂專業特點的教學方法與符合專業特點的考核方式,反復實踐和組織,精心編寫高師聲樂教材,把聲樂教學改革與教材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關鍵詞:高師院校 教學改革 聲樂教材
教材是體現一定教學內容與思想的載體,是師生教學活動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據;是教學理論發揮功效與實踐媒介;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全面提高教學效率與質量的關鍵因素。教材建設是一項宏偉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涉及教育外部,又要涉及教育內部;既涉及各個學科問題,又涉及教學心理領域;既有科學求真問題,又有技術革新與美學意義;既有理論探索問題,又有實踐問題;既有教與學的問題,又有管理的問題;既包括教材的自身建設問題,又包括教材的教學工作;既有教材的研制問題,又有教材的出版發行問題。那么,如何加強高師的教材建設,編寫出適合學生身心發展,滿足教學和社會需要,突出高等師范教育特點的教材,這是高師院校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高師院校聲樂教材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高等師范教育發展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學校的規模更大了,數量少了,專業設置多了,辦學條件更好了和招生人數更多了。然而,作為高師院校基本建設之一的教材建設,卻滯后于高等師范教育發展的步伐,以至于許多高師院校的學生缺乏適用的教材,這勢必影響高師院校的教育質量,也不利于高師教育的進一步發展。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些教材建設發展緩慢,教材的編寫組織管理不力,以致高師教材不能自成體系;二是有些教材內容陳舊,缺乏科學性、先進性與針對性;三是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有些院校不得不采用一般本科院校的教材,而這些教材往往與學生的能力、要求不相符合,與實際不相符;四是有少數教師不愿選用高師教材。許多高校教材的選擇權在教師,教師使用老教材駕輕就熟,而使用新的高師教材往往要受到一些主客觀條件的限制。有些院校選用的聲樂教材是由教師根據個人的演唱特點及欣賞習慣自選出來的,以一對一的單兵訓練方式教學;有的教材將聲樂理論、聲樂教育理論與歌曲集混合編排,有的教師對聲樂教學中民族唱法與美聲唱法有自己的取舍與偏愛,這些因素增加了教材內容選用的隨意性。由于兩種唱法教材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系統性,造成有些學生只學技巧,不愛學文化的現象,這與高師音樂人才的培養規格、培養目標、知識能力的結構很不一致。這樣,必然導致教材無法貼近高等師范教育的培養目標和規格的實際。
二、聲樂教學改革與教材建設探索
(一)針對學生的不同特點,探索出一條符合高師音樂專業特點的教學方法
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音樂系聲樂教研室的老師經過長期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條符合高師音樂教學特點的聲樂教學道路,摸索出符合高師音樂專業特點的教學方法。如針對學生的程度和嗓音特點的不同,課時分配和授課形式也有所不同,采用分級教學的手段來制定具體的教學目標,從而達到“上不封頂,下要保底”(通過聲樂四級考試的要求)的量化標準的教學改革目的,促使每一位學生完成學分。教學當中采取集體課、小組課、個別課相結合的授課方式,把聲樂技能訓練、演唱、作品講解、分析研究、理論知識、教學方法融為一體,達到了課程的整合。然而,在教學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其突出表現在教材不夠規范、進度不夠明確、考核不夠嚴格等方面。這些問題存在,涉及傳統教學模式本身,一定程度上束縛了聲樂教學質量的提高,對教學有著不容忽視的消極影響。隨著教學規范化要求日益廣泛地得到重視,教學的量化管理和教材的系統、規范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這要求每位教師在執行教學的過程中,既要把教學大綱、教材、教學進度表、教案、授課內容保持一致,又要求老師們在教學思想上、教學方法上、教材選用上、考試形式上施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從而達到人才培養的目標。
聲樂教學要遵循其教學規律、教學目的、教學方法,根據學生的知識結構、年齡等因素,突破“聲樂教學有法而無定法”的模式。聲樂教師要設計以學生為主體的聲樂教學大綱、聲樂教學計劃,教師要選擇接近學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進入“角色”,從發聲練習中有意地從情緒上引導學生,從歌唱站姿、呼吸、打開喉嚨、共鳴、咬字、吐字、聲情并茂等方面對學生進行引導,培養學生良好的歌唱意識、創造能力和舞臺表現能力,創造性地發揮他們的想象力與歌唱技巧,增強對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與情感和諧地融合在一起,表達真實自然的歌唱情感。這樣,通過挖掘培養學生的歌唱情感,為學生提供富有創意的課堂設計和生動豐富的教學內容,不斷更新教學理念,推出如“啟發式”“生成式”“互動式”等多種教學模式,遵循教學相長的原則,提高了學生的音樂文化素養,使每位學生都能有所獲、有所得。
(二)根據學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條符合高師音樂專業特點的考核方式
聲樂分級教學不以年級劃分教學進度,聲樂考核不以年級區分專業水平,而以學習程度劃分等級,體現循序漸進教學要求的規定曲目的程度分級教學、分級考核。該教學模式按學生的程度和聲音條件,劃分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聲部八個級別,每個級別、各個聲部均按4首中國作品、4首外國作品的標準來制定曲目,力求教學作品在聲樂教學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這是制定分級教學規定曲目的基本原則。作品的遴選,著重注意選擇高師音樂專業聲樂教學經常采用的優秀中外傳統民歌、藝術歌曲及歌劇選曲。這些作品經歷長期教學實踐的驗證,表現了鮮明的專業特征和突出的教學價值,較充分地顯示出藝術性與技術性的統一,是進行聲樂技巧訓練,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針對聲樂理論、聲樂訓練和演唱等內容進行評價。要評價對聲樂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可采用觀察、談話、討論、問卷法、小論文習作展示等方法,以終結性評價為主,形成性評價為輔。對聲樂訓練和演唱的評價,可采取觀察法、論文式測試、調查問卷法、等級量表法、會談討論法、聲樂藝術成長檔案袋的運用等。在考試中采取集體評分與主課老師評分相結合,獨唱與重唱、小合唱相結合,他人伴奏和自彈自唱相結合,課外藝術表演和實習相結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學中結合典范作品的學習,融系統的聲樂理論于嚴格的聲樂技能訓練之中,最終通過作品演唱,表現出學生對歌唱技能的嫻熟運用程度。明確劃分聲樂作品的程度,實行科學合理的聲樂分級教學。當然,按不同程度分級教學的辦法,主要為了方便高師音樂專業聲樂教學系統規范地選擇教材,科學合理地把握進度。同時,通過學習情況和教學質量的分級考核檢測,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增強教師的教學責任感,引導聲樂教學的激勵和制約機制,促進聲樂教學質量的提高,因而能夠作為聲樂教學改革的有效途徑。
(三)反復實踐和組織,精心編寫高師聲樂教材
高師聲樂課是音樂專業學生必修的專業基礎課,通過聲樂教學,要求學生掌握一定的聲樂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技巧、具備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夠較準確地理解和演唱不同類型的聲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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