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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寓教于樂的價值論文
摘要:寓教于樂不僅是一種教學方法,更是一種教育思想,一種創新的教學理念。在音樂教學中運用寓教于樂理論,能夠提高音樂教學效果。音樂課程標準的改革給傳統音樂教學帶來了思考。文章從教材、教學環境、角色轉換、教學語言四方面展開了音樂課寓教于樂的教學理念闡述。
關鍵詞:音樂教育;寓教于樂
“寓教于樂”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在三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寓教于樂”的思想。心理學研究認為:在認知領域中,如果認知主體對認知對象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愛好,他將會樂此不疲,會把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相應的認知活動中去,并且在學習、練習、探索和創新的整個過程中獲得審美體驗,從而感受和體驗到快樂。現在,“寓教于樂”作為一種重要的教育教學手段,已經被許多教育理論家和教育實踐者大力倡導和實踐。
寓教于樂的本質是教育活動既符合教育規律又符合教育目的,是一種美的高境界的教育。但如果把寓教于樂的音樂教育思想簡單理解為追求樂趣的輕松教育,把“快樂”作為教學的目的來追求;把“寓教于樂”同隨心所欲、生理心理都沒有負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等聯系在一起;把玩玩樂樂地搞活動和“寓教于樂”劃了等號,這顯然就沒有真正把握“寓教于樂”的內涵。要正確把握“寓教于樂”的內涵就應明確快樂教育的本質。
在孩子們的眼中,音樂教師是“快樂”的代名詞,可是“100%的學生喜歡音樂,而80%的學生不喜歡音樂課”(《音體美報》2000年2月28日)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確實,中小學音樂課存在如此尷尬的局面,那么普通高中的學生既沒有高考的升學壓力,又沒有識譜和基本樂理學習的負擔,為什么學生對音樂課仍然不那么喜歡呢?究其原因,在于“先介紹作者、寫作背景、思想內容;初聽作品;曲式結構分析;復聽作品;分段賞析……”這種傳統的音樂欣賞教學缺乏新意,束縛了學生的創造性,也不能貼近學生,甚至還扼殺了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
因此,在今后的音樂教學工作中,音樂教師應貫徹新的教育觀念,探索可行的教學方式。在“新標準”的基本理念中明確指出“以學生的興趣愛好為動力”。“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特別是作為非主課的音樂課,興趣更是學生學習的動力,愉快的心情是產生學習興趣的重要因素,如果一堂音樂課能為學生創造良好的課堂氣氛,使他們始終在輕松愉快、歡樂活潑的狀態下進行學習,課堂的教學效果將事半功倍。如何“寓教于樂”呢?筆者認為,應當從教材、教學環境、角色轉換、教學語言等方面的因素展開。歸納如下:
一、整合教材、寓教于樂
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學生對通俗歌曲和現代流行音樂都有偏愛。但我們不能說只要流行,只要學生喜歡就當教材,學生雖然喜歡音樂,卻難以正確認識音樂,往往對音樂存在片面認識,所以要精選教材進行教學。如欣賞學習孫楠的《紅旗飄飄》時,學生興致非常高,于是,筆者就讓學生看著國旗說說五顆星的含義,以引發學生的愛國情感。第二課時巧妙地銜接愛國話題,引出《黃河大合唱》的欣賞。這樣,學生在欣賞中不經意地對比了不同歷史時期的愛國音樂作品,才發現音樂并不僅僅只有幾首流行歌曲。可見,音樂教師只要抓住學生感興趣的內容,正確引導,學生對音樂就會形成正確的認識。
二、創設情景、寓教于樂
音樂課堂應該是營造一種自由、寬松的、能使學生心靈感化的環境和氛圍。如讓學生自由選擇座位,采用朋友式的交談組織形式來縮小師生的空間距離,并將音樂教室布置得更富藝術特色,使學生為走進音樂課堂而歡欣雀躍,讓他們在音樂藝術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又如,在民歌教學《山歌、小調、號子》一節中,筆者采用了野外教學方式,將學生集中到學校的綠化地上,并用樂清方言演唱了一首浙江樂清的民歌——《對鳥》。剛一開口,學生就聽糊涂了,接著哄堂大笑,于是筆者就應著笑聲講解了民歌的特色。當筆者第二次唱《對鳥》的時候,再沒有學生發笑,而是聽得津津有味了,接著便饒有興趣地學習了小調、號子等內容。在這種愉快的教學氛圍中,學生熱情高漲地學習了他們認為極“土氣”的民歌,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角色轉換,寓教于樂
“新標準”展示的是一種新的設計思路,即立足于學生學習方式的改變,關注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因此,教師必須放下師道尊嚴的架子,要勇于從傳統的角色中跳出來,變“教書匠”為“教學設計者”、“指導者”、“合作伙伴”。有科學研究證明,一節課中學生的注意力最多能集中15分鐘,所以在實際教學中,筆者就對課堂內容的引入,結尾總結,中間重點和難點做“畫龍點睛”的精講,剩下的時間則讓學生去演唱、演奏、創作、交流、教授、賞析,等等,努力為學生創造了一種寬松、和諧、民主、愉悅的學習、教育氛圍。常言道:親其師,信其道,樂其學,如果教師走下講臺,走到學生中去和學生融在一起,一起學習,一起探討知識,就會大大提高學習的效果。
四、溝通理解,寓教于樂
知識是冷冰冰的,只有經過教師心靈的加溫才能使學生快樂地接受。俗話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言傷人六月寒,音樂課上無論學生發言、表演如何,教師都該多用鼓勵的語言來進行評價,以在師生間營造出彼此溝通、心心相印的氛圍。在教學中,筆者盡量做到不給學生打低分,課上不直接批評學生,不向家長告狀。這樣,漸漸地提高了學生的樂趣和信心,并使他們由衷地產生了學好音樂的愿望。
總之,一堂音樂課,如果能從傳統的教學模式中跳出來,就能實現寓教于樂、提升課堂。要避免呆板、拘謹的課堂氣氛,以極大地提高學生對音樂課的學習興趣,使他們掌握基本音樂文化知識和技能,獲得審美愉快體驗;要讓學生參與到豐富多彩的音樂活動中,從而在輕松、愉快的學習環境中去感受音樂的魅力,享受音樂的美妙,并產生創造和展現音樂美的愿望;要在一定程度上讓學生實現“從做中學”、“從樂中學”,這樣,音樂才會伴隨整個人生,快樂才會長久。
參考文獻:
[1]王國安,吳斌。音樂課程標準(實驗)解讀[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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